□文/秦冯晨 张 婷 高乐懿 余佳琴 金翼飞
(嘉兴学院商学院 浙江·嘉兴)
民间融资是指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使用权的金融行为。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经济发展水平一直位于我国前列,是我国的经济强省。由于省内各地区位条件、历史基础及产业结构等因素的影响,温州鹿城的鞋、绍兴柯桥的纺织、海宁的皮革、金华永康的五金机械、义乌的小商品、桐乡的羊毛衫等大都由中小企业组成,而资金的缺乏成为制约这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原因,也影响了浙江经济的迅猛发展。
2011年以来,受基准利率上调、资金供求关系等影响,浙江省全省资金价格整体上升。大部分中小企业社会融资比例较高,客观上加大了融资成本及资金供需矛盾。基于对浙江省中小企业的一个初步了解,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民间融资进行探讨,促进改善浙江省民间融资的近况。
对浙江省政府来说,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创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再创新优势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2]47号)等。
在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扶持重点方面,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教育培训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据了解,浙江省中小企业数量占浙江省企业总数的99.98%。截至2014年8月末,浙江省中小微企业工业总产值达到3,894.98亿元,占到全省工业总产值的62.96%。可见,中小企业已成为浙江省经济运行中最具活力的群体,是浙江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中小企业首选的融资方式一般是内源融资,但从不断积累以及长期发展的角度来说,外源融资更应引起企业的重视。一直以来,银行贷款是浙江省中小企业重要的外源融资方式。但浙江省工商联周冠鑫发现,部分小企业即使贷到款,银行往往实行基准利率上浮30%~50%的政策,加上存款回报、搭购相关理财产品、支付财务中介费用等,实际的贷款成本接近银行基准利率的两倍。
目前,以银行直接融资和国有银行为主导的区域金融结构中,金融资源配置必然偏重于大企业,而快速成长的中小企业得不到足够的资金支持,因此只能转向融资效率较低的民间借贷。温州市金融办对350家企业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一季度末企业运营资金构成中,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民间借贷三者的比例为56∶28∶16,银行贷款比重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个百分点,民间借贷提高6个百分点。
正规渠道的告借无门,导致民间借贷的畸形繁荣。2011年由于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温州企业老板纷纷跑路,而2012年则由于大银行对中小企业的减贷、少贷、不贷,继而带来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难题。虽然银监会对金融机构给予中小企业贷款政策的要求已被各银行提及,但由于中小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而使得银行普遍不敢贷与不愿贷。这两种行为直接导致了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准入门槛提高,进一步加深了融资难题。
另外,有迹象显示,部分银行资金也涉及民间借贷。以温州永嘉某鞋革企业为例,由其牵头多家当地企业设立某担保公司,各股东单位从银行获得贷款,向担保公司注资规模超过10亿元。这个“现金池”不仅向股东及关联企业借款,也对外放贷。
截至2014年8月末,个人储蓄存款达到29,952.76亿元,同比增长6.1%,单位存款达到38,430.89亿元,同比增长4.1%,2014年以来,存款一直处于飞速增长中。人民银行温州支行曾做过一个调查,发现有89%的家庭个人和59.67%的企业参与民间借贷,而中小企业的参与比例更高达80%。可见民间资本之雄厚,如果民间融资规范进行,这笔雄厚的资金将有机会得到充分的使用,也将会大大降低中小企业进行民间融资的难度。
结合上述现状,在浙江省众多中小企业中,民间融资主要存在利率高增加破产风险、民间借贷手续不健全以及隐蔽性导致监管缺失等问题。
(一)利率高,增加破产风险。民间融资利率要远远高于正规金融的贷款利率。总体而言,浙江处于经济增长的上升期,投资热情高涨,社会资金需求旺盛,民间借贷异常活跃,直接导致了民间借贷价格——利率的攀升,居高不下;其次,民间借贷高利率与期限短密切相关。一般企业为了获得临时性紧急资金周转,不惜承担较高的利率水平。企业高息负债后,进一步增大财务支出,使本来效益不好的企业雪上加霜。虽然通过民间借贷解决了资金不足的暂时困难,但受高息负债的有限效益制约,加重了企业经营负担,易形成资金使用恶性循环,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埋下隐患。
(二)民间借贷手续不健全。民间借贷一般有口头约定和书面合同两种形式。民间融资操作程序和手续原始,大部分没有借贷合同,借贷凭据不健全或没有凭据。且其没有相应的担保,依据的是双方的信用程度和私人关系,一旦借款人违约,合同条款将遭受损失,而且容易引发各种经济纠纷。就在今年7月11日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李成滔与被告浙江永上不锈钢产业有限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于2008年与2010年向原告借款共计300万元,先后出具了收款收据,被告按月利率1%向原告支付300万元的借款利息至2013年6月30日,其后就未再向原告支付相应利息,也未归还本金,故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本金300万元及其利息(自2013年7月1日起止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算)。此案正是由于民间借贷手续不健全所导致的纠纷,在实际发生的民间借贷手续中需做到出借人与借款人是自愿的且要确定借贷利率。
(三)隐蔽性导致监管缺失。民间融资是一种自发形成的“非公开化”的融资关系,隐蔽性强,其资金流向动态难以掌握,捕捉不到借贷双方的有关信息,常常处于监管真空,导致监管部门难以掌握真实情况,加大了民间融资的监管难度。目前,浙江省对民间融资的监管和处罚,主要是针对民间融资纠纷已经发生、社会影响已出现之后采取的事后监管,而在融资纠纷发生前、社会影响未出现时无法起到预防作用。而这种事后监管无法扼制民间融资引起的恶性事件的发生。已有的监管内容相对单一,不成体系,无法持续跟踪、提示、控制、规避、防范民间融资的相关风险,与科学全面监管的要求相差较远。在监管主体缺失、法律支撑不完善的环境下,民间融资得不到有效约束,加之其隐蔽性强,多数处于自我发展的无序状态,导致民间融资秩序相对混乱,给加强监管带来一定难度。
(一)政策方面的原因。我国长期以来,政府在资金、税收、市场开发、人才、技巧、信息等方面一直给予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的扶持,而中小企业缺乏政府的有效规划和引导,造成了中小企业市场竞争环境和竞争条件的不平等,政府在完善与发展融资法律法规等政策体系方面也没有发挥全面作用。另外,地方政府偏重于招商引资,给予较高的优惠政策吸引县域外的资金,而忽视了当地民间资本的实力,导致了不必要的县域间的资本流动。由于缺乏引导,压制了部分民间投资,也造成一些民间投资投向国家限制或禁止的产业,必然将影响国家对宏观经济运行的判断与决策,从而影响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此外,贷款手续繁杂,贷款利息上浮,导致中小企业不堪重负。
(二)金融方面的原因
1、合作金融机构服务能力不强。中小企业信贷关系主要在当地的合作金融机构(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由于受合作金融机构自身综合实力、金融产品开发、“单户贷款比例”等监管要求限制,合作金融对中小企业服务能力较弱。如合作金融机构自身的资金网络尚未完全建成,跨区域结算、签发承兑汇票还需要借助于其他商业银行,导致信贷企业无法较好地运用贴现等相对便利的融资工具。
2、金融机构与民间融资之间存在反作用。从金融方面的原因分析,当前区域银行体系不能较好地适应不同层次的金融服务市场需求;金融服务产品开发创新不能较好地对接区域企业的实际需求,还没有形成适合处于金融服务低端的中小企业金融产品体系。
有些欠贷企业近几年由于经营不善,资产负债率高,在难以取得银行资金支持的情况下,依靠民间融资特别是高利贷弥补资金缺口,加重了企业负担,增加了银行贷款回收的难度。银行信贷资金通过多种渠道转化为民间融资情况的存在,也增加了银行信贷资金的风险度,导致银行不愿为中小企业贷款,增加民间融资的负担。
(三)企业自身的原因
1、企业组织形式的限制。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组织形式以合伙制和单一业主制为主,其信用能力、企业规模也因此受限,通常只能通过业主或者合伙人来为企业提供后续资金,而按我国有关法律其是不能发行股票融资的。
2、企业财务信息信用低。目前,我国财务管理制度不够规范,许多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没有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报表数据随意性很大。为了获取投资或者贷款,许多中小企业利用虚假的财务数据夸大经营成果;为了少交税,又尽量掩饰经营成果,把财务报表做的只是微利,甚至亏损。中小企业内部财务资料不全,数据不真实的现象普遍存在。财务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仅增大了银行对企业信息的甄别成本,增加了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而且损害了中小企业的形象,造成银行对企业的不信任,导致中小企业间接融资困难。
3、企业融资担保和抵押能力不足。出于资产安全性的考虑,在中小企业申请贷款的时候商业银行要求其抵押和担保,但中小企业抵押物往往达不到要求。这是因为许多中小企业规模较小,设备陈旧,尤其是新成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其设备往往是某些领域的专有设备,缺乏活跃的交易市场,不符合抵押品要求,而中小企业往往因自身限制,没有土地、房屋这样的不动产提供作为抵押品,即使少部分企业拥有房产,也因抵押的手续繁杂,手续费高,使得很多中小企业望而却步。
4、中小企业整体素质偏低。大部分中小企业存在着经营管理粗放、工艺设备落后、产品单一、科技含量低、市场潜力不大、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在管理水平、市场意识和开拓能力等方面难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据有关部门估计,我国有近33%的私营中小企业在2年内消失,62%的私营中小企业在4~5年内消失,我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仅为2年半左右。企业状况较差,加之存续期短,这令银行或者投资者面对中小企业更加谨慎。
(一)优化融资的外部环境
1、问诊把脉,分类施策。在鼓励中小企业集约集聚发展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产业的特点和特色,一方面出台相应的民间融资法律以及行政条例,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鼓励民间资金根据有关规定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制定村镇银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村镇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引导村镇银行向乡镇延伸网点,覆盖各主要乡镇,以此拓宽民间融资渠道;另一方面把握政策创新和金融创新的客观规律,创新体制机制,突破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障碍。政府采取部门联动、出台组合拳的政策措施,设立中小企业专项补助资金,有效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中小企业的发展进一步增添助力。
2、助控结合,四举并行。一方面政府性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健康成长;另一方面加快建立信用体系,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四举指:(1)健全金融服务体系。统筹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小微企业优化升级,培育有发展潜力优势的企业;(2)建设信用环境。不断改进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和管理办法,以信息经济完善信用评审和授信制度。依靠政府的力量,尽快建立起由中小企业、企业经营者、相关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企业采集、信用评估和信用发布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用制度;(3)建立民间融资信用数据库;(4)建立金融监控协调机制。各地级市应该设立金融仲裁庭、金融法庭、金融侦查支队保障民间融资的平稳运行。
(二)搭建规范化的民间融资平台。目前,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造成浙江局部地区的借贷利率偏高,也让民间融资存在的风险性增加,因此就需要把相应的融资平台加以建立和完善,给民间资本一个实现自我的平台。
1、设立民间监督机构。以在“温州金改”之前温州乐清的短期拆借为例:大部分的月息都在3~5分之间,就算是长期借贷,月息基本也维持在3分左右信息。浙江各地级市如果能够仿照温州设立“温州指数”一样设立类似的民间融资综合利率指数,这样在大大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同时也有利于政府对民间融资的动态预警和风险预警。
2、政府设立中介周转机构。可以通过各地级市政府设立专门的机构,进行大额借款备案登记制度。开展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试点,引进一批中介机构入驻,提供民间借贷登记、合约公证、资产评估登记等服务,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
3、设立由民间资金的资金池。把民间资金集中,投放入各个公司,由企业支付利息。减少存款数量,促进资金融通。
4、设立集群内的小额贷款机构。通过处于集群中心的优势,做到对所服务企业生产销售情况的掌握,包括信用情况、季节影响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针对地方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定标准。同时,也对集群内企业起到了一个监督作用,促进中小企业不断完善自身,也可充分利用信用贷款的优势,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
(三)发展互联网金融,提高民间借贷透明度。互联网金融无疑是当代最具革命性的金融创新,而浙江中小企业融资在利用互联网金融这一块上发展是相对滞后的。浙江各地级市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本着“普惠金融”的原则推进企业、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网络化服务,提升电子业务替代率,推广金融服务员模式和客户经理网络化服务,实现物理网点市区全覆盖。当然这是一项长期的工程,需要各级政府花一定的人力和物力进行长期的建设,但是一旦建成,便能有效监控民间借贷的状况,避免信息不对称,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比较现成行之有效的方式是引入类似拍拍贷、京东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企业。以拍拍贷为例,拍拍贷的最大特点在于用纯线上模式运作,平台本身不参与借款,而是实施信息匹配、工具支持和服务等功能,借款人的借款利率在最高利率限制下,由自己设定。可以由浙江省政府牵头与之合作,各地级市政府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实际操作,利用拍拍贷等类似较为成熟的平台进行企业的融资,而拍拍贷等类似平台则将该地区业务的接口完全对当地政府开放,以便当地政府监督。
对于浙江这个积聚着大量中小企业的省份,民间融资困难不仅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也阻碍了浙江省金融经济的总体进步。根据浙江省中小企业现在的民间融资状况,本文对其进行分析总结,由于民间融资在浙江存在的一些问题在全国各地也普遍存在,研究浙江民间融资的现状,总结浙江各地民间融资的经验,联系浙江民间融资的实际,探究其民间融资新机制,不仅对浙江省民营企业实现“二次创业”以提升企业竞争能力、迎接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实现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大有益处,推而广之,对全国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1]浙江省中小微企业政策百问百答.浙江省中小企业局,2012.8.
[2]徐巧静.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及对策分析.新经济,2013.11.
[3]朱飞.关于我国民间融资的思考.金融市场,2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