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英语中的结构歧义现象
龙成彦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湖南 常德415000)
[摘要]文章研究英语中的结构歧义现象:当同一组词语组合而成的表层结构拥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可能的成分组构形式时,便出现结构歧义。分析表明:层级结构与隐性变元之类的分析概念对于揭示句子结构的内部构形以及解释结构歧义的成因与运作机制具有明显效果。
[关键词]结构歧义;层级结构;隐性变元
[中图分类号]H314
[收稿日期]2014-12-02
[基金项目]巢湖学院院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项目编号:XWY-201020。
[作者简介]徐艳(1982-),女,安徽巢湖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应用语言学研究。
[文章编号]1004—5856(2015)10—0123—07
歧义是指一个语言单位或结构具有一种以上的语义解读。歧义是各种自然语言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英语也不例外。从歧义所存在的层面而言,可以区分为语音歧义、词汇歧义与结构歧义等不同类型。其中结构歧义现象因具有特殊的本质特征而成为句法学研究中的重要课题。朱德熙曾指出:“一种语言语法系统里的错综复杂和精细微妙之处往往在歧义现象里得到反映。因此分析歧义现象会给我们许多有益的启示,使我们对语法现象的观察和分析更加深入。”[1]由于同样的原因,对歧义结构的分析也是评判各种语法分析体系优劣高下的重要指标之一。[2]本文将以英语中的结构歧义现象为重点讨论对象,目的在于弄清其产生的内在原因与运作机制,以便对所产生的各种可能语义进行准确有效解读。
一、歧义的定义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注解,汉语中的“歧义”意为“(语言文字)两歧或多歧的意义,有两种或几种可能的解释”。英语的ambiguity一词来源于拉丁语中的词语ambigo-ere,意为“含混的、不确定的”,其词根ambo,意为“两、双”。《韦伯斯特第三版国际词典》将ambiguity定义为:“同时允许两种或者以上意义,作两种或者以上方式理解,或指称两个或者以上事物的情形”(the condition of admitting two or more meanings,of being understood in more than one way,or of referring to two or more things at the same time)。《朗曼现代英语词典》对其定义为:“具有一种以上意义的性质;某种思想、陈述、或词语可以作不止一种意思理解”(the quality of having more than one meaning;an idea,statement,or expression capable of being understood in more than one sense)。总而言之,“歧义”这一术语在语言研究中用以指某单词、词组或者句子具有不止一种的语义解释。
二、歧义的类型
根据歧义产生的层面,可以分为语音歧义、词汇歧义和结构歧义三种类型。
在口语交流中,语音是信息的载体。由于缺乏视觉帮助与必要的语境限制,一些语句虽然在书面表达中不存在歧义,但在音系层面上可能存在歧义。通常情况下,同音(形)异义词和发音连读是导致语音歧义的重要因素。如《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一段对话:
例1“How is bread made?”
“I know that!” Alice cried eagerly. “You take some flour.”
“Where do you pick the flower?”the White Queen asked.“In a garden,or in the hedges?”
“Well,it isn’t picked at all”,Alice explained,“its ground.”
“How many acres of ground?”said the White Queen.
在例1中,歧义由两组同音(形)异义词引起:flour(面粉)/flower(花卉),ground(磨、碾)/ground(土地)。一般来说,当两个同音(形)异义词词性相同时,更容易导致歧义的产生;如果词性不同,引起歧义的可能性则比较小,但仍有可能,如Alice话中的ground为及物动词grind(磨、碾)的过去分词,而White Queen话中的ground(土地)为名词。总之,语音歧义的产生基于相同的读音。
词汇歧义往往是因某个词项的多重可能语义解释而起,该词项或者具有一词多义,或者与其他词语同音形而异义,①如:
例2Are you engaged?(你忙吗?/你订婚了吗?)
例3She could not bear children.(她不能生育孩子/她不能容忍孩子。)
例4I did not take his tip.(我没收他的小费/我没听他的劝告。)
例2中的engage既可理解为“忙碌”,也可以理解为“订婚”,例3中的bear可以理解“生育”或“容忍”,例4中的tip可以理解为“小费”或“劝告”。
结构歧义来自同一个结构的多个可能成分组构形式,即我们可以为同一个结构指派一个以上的构成形式,如:
例5tall boys and girls(高个子男孩与高个子女孩/女孩与高个子男孩)
例6He killed the enemy with a knife.(他用刀子杀死了敌人/他杀死了拿有刀子的敌人)
例5中的形容词既可以理解为同时修饰boys and girls,译为:“高个子男孩与高个子女孩”,也可以理解为单独修饰boys,而与girls无关,译为“女孩与高个子男孩”。例6中的介词组with a knife既可分析句子动词组killed the enemy的修饰语,译为:“用刀子杀死敌人”,也可分析为名词组the enemy的修饰语,得到“拿着刀子的敌人”。
三、结构歧义的成因与解读
David Crystal在其《语言学与语音学词典》中从歧义来源的角度将结构歧义进一步划分为“词组结构歧义”与结构的“转换歧义”两种。[3](P15)
在英语中,有时同一个结构可以允许作不止一种的成分组构分析,因为结构成分的不同切分而获得不同的语义解读。可以说,这是结构歧义产生的一种最主要来源。如:
例7new houses and shops
例8John sold his car to his friend in New York.
虽然例7、例8中各个词项本身都是意义明确,无歧义,但由它们所组合起来的序列结构却可以有不止一种的可能释义。这里,歧义明显是源于不同的可能成分结构构造。例7中的形容词new可以切分为houses与shops共同的修饰语,即new[houses and shops],意为:新的[房屋和商店],又可以切分为[new houses] and shops,意为:[新的房屋]和商店。前者是房屋与商店都是新的,后者则只是房屋为新的。同样,例8也可以作两种不同的结构切分:其一,可将介词组in New York分析为名词组his friend的后置修饰语,即John sold his car [to [his friend in New York]],得到的释义为:“约翰把车卖了给在纽约的朋友”,因此该句子相当于:It was to his friend in New York that John sold his car。其二,可将介词组in New York分析为动词组sold his car to his friend的后置修饰语,即John [sold his car to his friend] [in New York],得到的释义为:“约翰在纽约把车卖了给朋友”。与该句子相当的英文句子为:It was in New York that John sold his car to his friend或In New York John sold his car to his friend.
类似例7和例8的结构歧义现象说明句子的意义与其构成成分的组合方式直接相关。对句子结构意义产生直接影响的有句子中词语的线性序列安排,通常称之为“词序”,即哪个词语的线性位置在前,哪个词语在后。词序安排一目了然。如果影响结构意义的仅仅只有词序,那么例7和例8之类的结构就不可能存在歧义了。很明显,除了显性的线性词序,影响句子结构意义的还有句子中词语之间形成的内在结构关系。这是一种不太容易识别的隐性关系,体现了句子结构中词语成分之间包含与被包含的上下层级关系,我们可称之为“层级结构”。
词语层级关系不仅符合本族语的人们对句子结构理解的语感,而且拥有大量的支持证据。根据现代语法分析,当一个名词“中心语”带有形容词组或介词组的修饰语时,该修饰语可能充当“补足语”,也可能充当“附加语”。补足语与中心语属于同层级成分,因此在线性位置上必须紧靠中心语,而附加语则属于高于补足语和中心语的层级成分,因此在线性位置上要较补足语远离中心语。[4]如果将它们放在一起同时修饰同一个中心语,其相对的线性位置固定不变,若有违反则结构不合语法。如:
例9Bill is [[[a student] [of physics]] [with long hair]].
例10*Bill is [[[a student] [with long hair]] [of physics]].
英语中的介词of通常用以引导补足语,其它介词则用以引导附加语。例9、例10中的介词组of physics充当中心语a student的补足语,而介词组with long hair则充当其附加语。②在例9中,补足语位置靠近中心语,结构合乎语法。在例10中,因为附加语较补足语更靠近中心语,致使结构不合语法(通常用“*”加以标记)。单独用作修饰语时,表面上我们虽然看不出补足语与附加语之间线性位置上的差别,但其层级结构并不相同。在没有补足语的情况下,其补足语的结构位置上是一个空位,记作“?”,换句话说,这时的附加语与中心语之间隔着一个空位补足语。
例11Bill is [[a student] [of physics]]
例12Bill is [[[a student] [ φ]] [with long hair]]
如果引入层级结构概念,便能使隐性的上下层级关系变得显性透明和直观起来,从而可以为一些结构歧义现象作出合理的解释,如:
例13the English teacher
本名词组实际上具有结构歧义,既可以意指“身为英国国籍的(教授任何课程的)老师”,也可意指“教授英语语言的(任何国籍的)老师”。根据上述词组结构层级结构分析法,当English用以指称所教授的课程时,它充当中心语teacher的补足语,层级结构为:the [[English] [teacher]];当用以指称国籍时,它充当附加语,层级结构为:the [[English][[φ][teacher]]]。可以通过对例13的名词组进行适当扩展,最终消除歧义。
例14the Spanish English teacher
例15the English teacher of Spanish
例16the Math and English teacher
例17the Canadian and English teacher
例14中增补了表示国籍的附加语Spanish,English只能作“英语语言”解,即“西班牙国籍的英语语言教师”。例15中采用介词of引入补足语Spanish,English只能作“英国国籍”解,即“教授西班牙语言的英国国籍教师”。例16中将English与math进行并列,因为后者用以表示“数学”这一课程名称,充当补足语,所以与之并列的English也只能是补足语,即“教授数学与英语语言课程的老师”。例17中将English与Canadian并列,因为后者所表示的是“加拿大国籍的”,充当附加语,所以与之并列的English也只能是附加语,即“拥有加拿大国籍的和英国国籍的教师”。
动词组中,补足语与附加语的层级结构位置存在同样的差异。同一个成分作补足语与作附加语分析时,其结构意义不同,如:
例18The statistician studies the whole year.
例19I found her an entertaining woman.
例18中名词组the whole year可分析为动词中心语studies的补足语(即直接宾语),句子意为:“统计员研究一整年的情况”,也可分析为其附加语,句子意为:“统计员一年到头地做研究”。例19中的her可以分析为动词中心语found的补足语(即直接宾语),句子意为:“我发现她是个女招待”,也可分析为其间接宾语,句子意为:“我为她找了一个女招待”。
否定词语在句子中作用于不同的否定对象可导致歧义的产生,如:
例20The president could not ratify the treaty.
例20的歧义来自否定词not作用的不同对象,或者说否定的不同范围。当它作用于could时,句子意为:“总统不可能批准这个条约”。而当它作用于ratify the treaty时,句子意为:“总统可能不批准这个条约”。
结构转换歧义是指不同的语义表达式只有将歧义句与不同结构联系起来后才能显示。如:
例21Visiting speakers can be awful.
例21可以转换成It is awful to visit speakers,意为“访问演说家令人可怕”,也可以转换成Speakers who visit are awful,意为“出访的演说家令人可怕”。
导致结构转换歧义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有的动词参与项没有显性地表达出来,从而出现隐性语义关系。实意动词在句子中往往具有谓词的功能,要求一定数量的参与项,称为变元。[4-5]根据其所要求的变元数目,谓词可以区分为:(1)“一元谓词”,即要求带一个变元的谓词,如:The boy cried,其中的动词cried为一元谓词,相当于传统意义上的不及物动词,名词组the boy充当其变元,为其动词行为主体;(2)“二元谓词”,即要求带两个变元的谓词,如:The boy broke the window,其中的动词broke为二元谓词,相当于单及物动词,the boy与the window为变元,分别表示动词行为的主体(施事)与客体(受事);(3)“三元谓词”,即要求带三个变元的谓词,如:The boy gave the girl a flower,其中的gave为三元谓词,相当于双及物动词,the boy、the girl和a flower为变元,分别表示动词行为的主体、接受者和客体。在例21中,动词visit原本为二元谓词,分别要求一个主体和一个客体作为所表示动作的参与项。其中一个变元已经被显性地表达出来,体现为speakers,而另一个变元虽然没有用文字形式或者语音形式显性地表达出来,但我们却能感觉到它在语义上的存在。我们把这种以隐性方式存在的变元称为隐性变元,其本质属于一种空语类。例21之所以出现歧义是因为句子中visiting的两个参与项可以形成两种不同的语义关系:当显性的参与项speakers充当“访问”这一行为动作的客体时,隐性的参与项便成为行为的主体,得到前面一种释义,即:“(他人)访问演说家令人可怕”;相反,当显性的参与项speakers充当“访问”这一行为动作的主体时,隐性的参与项则成为行为的客体,得到后面一种释义,即:“演说家出访(他人)令人可怕”。
从上述分析我们看到,如果包含有隐性成分的结构允许形成不同的结构关系,那么就可能出现歧义。在下面的例子中,动词fly可以既是及物性的,也可以是不及物性的。
例22Flying planes can be dangerous.
作及物性动词使用时,fly(驾驶)要求有两个参与项或变元,planes是驾驶行为的客体,而驾驶行为的主体(驾驶员)为隐性成分,句子意为:“(驾驶员)驾驶飞机可能是危险的”。这时,句子主语是指“驾驶飞机”这一行为,因此相应的谓语动词需要用单数形式,即Flying planes is dangerous。用作不及物性动词时,fly(飞行)只要求一个变元,planes是其行为主体,句子意为:“飞行中的飞机可能是危险的”。这时的句子主语是“飞行中的飞机”,为复数形式,因此相应的谓语动词也要求用复数形式,即Flying planes are dangerous。
不定式分句为包含隐性成分的最典型结构,因此不定式结构在一定情况下存在歧义。
例23The chicken is too hot to eat.
动词eat为典型的二元谓词,要求带有两个参与项或变元。句子主语位置上的名词组the chicken为其中的一个,另外一个则没有形态表现形式,是一个隐性成分。该句子之所以存在歧义,是因为它允许有两种不同的结构分析。一种是将the chicken视为动词eat的行为主体,动词的客体(即被鸡吃的对象)为隐性成分,句子的语义为:It is so hot that the chicken cannot eat anything(鸡太热了吃不了任何东西)。另外一种是将the chicken视为动词eat的行为客体(即被吃的对象),而动词的主体为隐性成分,句子的语义为:The chicken is so hot that nobody can eat it(鸡太热了没有人吃得了它)。通常情况下,谓词与其变元在线性位置上是靠在一起的,例如eat the chicken。一个直接相关的问题是,为什么作为动词eat变元的the chicken跑到了句子主语的位置上了呢?回答是:例23是经过了显性句法移位而得到的表层结构,即名词组the chicken通过句法移位从动词eat后面的宾语位置移入了句首的主语,移走的成分在其原移出位置留下一个语迹。在进行语义解释时,已移走的结构成分需要回归到其原始位置参与意义的合成。
由及物性行为动词派生而来的名词或动名词用于某些结构时,因为可能带有隐性变元而导致结构歧义的产生。[6]如:
例24The love of God that inspires men to work for their fellows.
例25The shooting of the hunter was terrible.
例24中的God既可以是“爱人们”的主体,也可以是“受人们爱”的对象,作前一种理解时,句子意为:“是上帝对人们的爱激励他们为他人工作”,作后一种理解时,句子意为:“是人们对上帝的爱激励他们为他人工作”。同样,例25中的the hunter既可以是“射杀(猎物)”的行为主体,也可以是“被人射杀”的行为对象,作前一种解释时,句子意为:“猎人射杀(猎物)的行为令人恐怖”,作后一种解释时,句子意为:“(他人)射杀猎人的行为令人恐怖”。
同样道理,在一些省略结构中有的变元可以与谓词形成不同的结构关系,从而使句子产生结构歧义。
例26John loves books more than his wife.
这里,his wife与动词love可以有两种结构关系:一种是充当其逻辑主语,即与John一样都是“喜爱”的主体,句子可释义为:John loves books more than his wife does(= loves books)(约翰比他的妻子更加喜爱书)。另一种是充当其逻辑宾语,即与books一样都是受约翰“喜爱”的对象,句子可释义为:John loves books more than he loves his wife(约翰喜爱书胜于喜爱他的妻子)。
以上分析表明,如何有效地揭示隐含的结构关系,系统而清晰地说明成分之间的语义关系,对于正确判断歧义的存在,解释歧义产生的原因,并为所产生各种可能语义给出准确的解读是至关重要的,而引入隐性变元之类的空位成分概念有助于实现这一目标。
四、结语
歧义作为语言中客观存在的一种现象,理应得到合理的解释。对歧义现象展开深入研究,切实了解歧义产生的内在原因及其运作机制,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歧义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成果不仅可以促进语言的教学,而且可以为人工智能、机器翻译和自然语言处理等研究工作中的语义合成与分解提供理论支持。从本文对英语结构歧义的分析来看,特定的结构总是对应于特定的语义,反之亦然。若想对结构歧义现象做出有效解释必须注重分析方法与手段的创新,引入新的分析机制。其中,层级结构、隐性变元等都被证明是极为有效的重要分析概念。
注释:
①一词多义关系(polysemy)属于单个词项的属性,在词典编撰中,其各个不同意义形式被列入同一个词条(lexical entry)之下,而同音形关系(homonymy)则存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词项之间,这些词项在词典中往往作为独立的词条单列。应该说,实际的情况要比这复杂许多(参见Palmer 1983:101;Lyons 2000:58)。
②及物动词的宾语是典型的补足语,如在动词组study physics中,study为动词中心语,而physics为其名词性补足语;描述性修饰语成分是典型的附加语,如:在名词组tall boy中,boy为名词中心语,而tall则为其形容词性附加语(参见Carnie 2002)。
[参考文献]
[1]朱德熙.汉语句法里的歧义现象[J].中国语文,1980,(2).
[2]程工.从对歧义句的分析看20世纪的句法学[J].解放军外语学院学报,1998,(3).
[3]Crystal,David.A Dictionary of Linguistics and Phonetics[Z].Oxford:Basil Blackwell,1997.
[4]Carnie,Andrew.Syntax:A Generative Introduction[M].Oxford:Blackwell,2012.
[5]戴炜栋,何兆熊.新编简明英语语言学教程[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6]樊斌,韩存新.语义韵研究的问题与对策[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2,(12).
责任编辑:思动
The Phenomenon of Structural Ambiguity in English
LONG Cheng-yan
(Preschool Teachers’ College of Hunan,Changde 415000,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investigates the phenomenon of structural ambiguity in English. Structural ambiguity arises from two or more possible constituent structures of the same string of words. It is shown that notions such as hierarchical structure and empty category are particularly useful in helping us demonstrate the internal organization of a structure and account for the rising and working mechanism of ambiguity in a sentence.
Key words:structural ambiguity;hierarchical structure;implicit arg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