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晖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质量控制办公室, 江苏 淮安 223002)
当代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评价机制研究
赵 晖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质量控制办公室, 江苏 淮安 223002)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给高职院校带来了办学理念、管理机制及评价体系三方面的显著变化。因此,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评价机制必须重新调整和建设:一要确定包括内部和外部“六位一体”的评价主体;二要确定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评价时间;三要确定包含办学理念、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在内的评价内容。从而不断丰富人才培养内涵,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评价机制
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和人们对职业教育认识的不断深化,其内涵也被不断更新和完善。2014年提出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目标任务”中明确:“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沿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概念变迁的脉络,我们可以正确理解《决定》以及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国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更加准确地把握“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深刻内涵。
1.1 更加全面而重大的办学使命
《决定》在“指导思想”中明确指出,现代职业教育“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提出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这个办学使命既包含了职业院校的社会责任,就是服务经济社会,也包含了职业教育作为教育本身的天职,就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它的意义在于旗帜鲜明地宣布职业教育的社会责任,同时从国家顶层要求职业教育不仅仅是突出职业的特点,必须兼顾教育对象的全面发展,人才培养既要培养适合行业产业需要的“才”,更要培养为社会和谐发展、家庭和睦幸福的“人”。
1.2 更加多元的职业教育办学主体
《决定》和《规划》都明确指出,我国职业教育不是单一的政府办学,而是“政府推动,市场引导”。政府的职责在于“保基本,促公平”,重在营造政策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吸引更多资源向职业教育汇聚,促进政府办学、企业办学和社会办学共同发展。这就意味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除了公办、民办职业院校,还将有行业、企业兴办的职业院校,以及按股份制规则构建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
1.3 更加凸显的职业教育特征
现代职业教育突出了“功利”和“本职”的服务面向,“功利”即社会责任,为了经济社会发展,“本职”是教育,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与基础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不同,它强调“五个对接”,从而彰显出强烈的职教特征: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要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
1.4 更加立体的人才培养途径
纵向上看,从初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高职专科、应用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层次分明完整;横向上看,普通教育体系与职业教育体系之间相互贯通,只要教育对象具备条件,就可以实现跨体系接受教育。同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均可以实现沟通衔接,从而为“人”的全面发展搭建起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的“立交桥”。
2.1 办学理念上的变化
2.1.1 培养对象复杂化
从本义来讲,职业教育是指向性十分明确的教育形式,它就是为人在社会上谋求一定的职业而接受的教育。因此,为所有有谋职需求的人提供教育服务是职业教育的应有之义。近十年来,已经有一些高职院校尝试面向社会开放的多样化招生。如浙江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四位一体”教育,即做强高职教育、做大开放教育、做特农民教育、做实社区教育[1]。2014年6月,全国职教会议明确地指出未来职业教育的培养对象是“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2.1.2 教学模式任务化
现代职业教育教学模式从传统的课堂教学、知识传授转向了理实一体,以完成工作任务为中心组织教学的新模式。姜大源教授认为,现代职业教育“应该实现从基于知识存储的学科体系,走向基于知识应用的行动体系……职业教育课程开发的起点不是知识,而是职业”[2],是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而进行的知识与技术技能的传授、示范与行动。特别是针对复杂的招生对象、不同的教育需求,职业院校的教学模式必须走出传统的、普通教育意义上的知识传授教学模式。
2.1.3 教育目的人性化
一是面向所有接受教育的人。现代职业教育是一种大众化的教育,明显区别于精英教育。在此背景下,由于招生对象、招生批次的复杂化,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必须满足所有教育对象的需求,教学计划、教学活动、教学方式、考核评价等必须灵活多样,适应所有受教育者。二是为人的全面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既要解决受教育者的就业技术技能,又要考虑其未来发展和接受终身教育,因此,教学课程的设置、教学内容的安排都必须充分体现不同学生(学员)的需求。三是解决受教育者的根本问题。绝大多数选择职业教育的人其根本目的是要解决就业问题。四是把立德贯穿教育全过程。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适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较高品德素养和职业素养的合格人才。
2.2 管理机制上的变化
2.2.1 体制构成混合化
“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这两个原本只属于经济领域的专有术语,首次被引进职业教育界。中国现代职业教育将呈现出政府、行业、企业等多种办学主体举办职业院校的趋势。从资本构成上看,其中不乏有多方入股举办的混合所有制的职业院校,随之而来的管理机制也将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2.2.2 决策机制民主化
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不同资本的代表主体之间相互制衡,“学校一方面不再受控于政府,另一方面也不能再单纯依赖于政府,主动参与市场竞争的‘野生能力’必将快速提升,最终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竞争主体”[3]。按照现代股份制运行规则,按股份确定权益和责任,职业院校校长可能来自校内,也可能来自校外,其地位类同于公司执行总裁,决策的权力在校董会,决策的方式、决策的程序将更加民主、科学和客观。
2.2.3 治理方式法制化
《决定》指出:“职业院校要依法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院校章程将成为校内“宪法”,办学主体、院校利益方、管理体制、管理形式、学术组织、师生权益等都将由“章程”确立和保证,校长治校、教授治学都得以有效运行。
2.3 评价体系的变化
2.3.1 评价主体多元化
现代职业教育背景下,办学效益、办学质量不再是政府部门或学校说了算,而是政府、学校、行业、企业、学生、家长等多元主体评价的格局。
2.3.2 评价方式多样化
从外部来看,评价一所职业院校的办学质量与效益会采取社会满意度调查、用人单位问卷、毕业生推荐率、第三方评价等多种方式进行。在内部,对教学质量也不再单独依赖一次考试,而趋向课堂表现、任务完成、团队合作、企业师傅评价、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等多种方式、多个时段来评价。
2.3.3 评价结果客观化
由于对职业院校的评价主体多元、评价方式多样,综合的第三方的评价将更加客观、科学,可信度高。这将大大促进职业院校更加重视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3.1 确立评价主体
根据《决定》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蓝图,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评价主体应包括“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共同关注并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过程的‘六位一体’的质量保障框架”。 其中职业院校为内部主体,其他为外部主体。外部主体围绕内部主体展开评价,目的是激发内部评价主体作用的发挥。
3.1.1 内部
高职院校内部评价是人才培养的一种自我约束、自我提升,也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一种主动和自觉控制。其评价主体主要有:
1) 专业院(系)。首先,专业院系应从专业设置前期开始主动深入社会及企业,对专业人才需求情况进行广泛调研和评估,结合行业、产业人才需求和院(系)自身条件,确定是否开设某个专业。其次,抓住研究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环节,与用人单位一道确立人才培养目标,基于对某一类专业岗位工作任务分析,兼顾人才未来发展,勾画出能力结构表,然后一一对应地设置相应课程和实践专项。再次,依据专业岗位的要求,确定人才培养的标准(毕业资格)。
2) 教学管理及督导部门。教学管理及督导部门要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定环节介入,组织校内外特别是企业专家对院(系)提交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评估审查,对人才培养目标、能力要求、课程结构、实践项目、人才标准(毕业资格)进行逐一评审。在教学过程中,教学管理及督导部门要从规范、技能比赛、考核考查等方面实施管理与监督。
3) 学生。学生(包括学员)是职业教育接受的客体,最有资格评价院校和教师的教学质量、技能水平。因此,职业院校应改变传统学校和教师评价学生的单向方式,让学生参与人才培养过程及评价,尊重学生的意愿。
4) 教师。教师是人才培养的一线承担者,他们对教学内容、教学组织、课程标准、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最有发言权,所以教师应是人才培养的全程参与者和重要主体。
3.1.2 外部
1) 政府。任何一所高职院校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因此,政府特别是财政、教育、发改委等部门应参与对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评价高职院校是否为地方的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起到了应有服务作用,是否为促进就业发挥了作用,是否达到了应有的效益,培养的人才是否满足了当地产业升级的需要。
2) 行业企业。高职院校与其他普通高等院校不同,一般都有明显的行业特征,如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等。因而,行业必须成为院校人才培养评价的主体之一。行业内的企业是人才的接收使用者,毕业生的技术技能如何,企业最有发言权。
3) 家长。每一个学生都牵动着一个家庭甚至一个家族,学生能否顺利实现就业并创造价值是每个家庭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因此,家长对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评判十分现实而直接,是必不可少的评价主体。
4) 第三方。是指独立于办学利益相关方的专门从事人才培养质量评估机构。他们的评价不受政府、行企、学校或个人的左右,按照一定的评价指标、评价办法获取资料,得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3.2 确定评价时间
3.2.1 事前
传统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多属于事后评价,即学生毕业时学校内部按培养标准进行评价,毕业后用人单位意见反馈。这种评价虽然可以为院校在校生和招生工作提供借鉴,对于应届和往届毕业生而言意义不大。因此,按照现代职教体系的要求,从专业设置前开始,就要开展专业设置可行性研究与论证,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企业、学校等多元主体都要共同参与研究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保方案切实可行。
3.2.2 事中
事中的评价主要指人才培养过程中对学校、企业等办学主体的办学条件、教学组织以及教与学的过程进行评价。这种评价以内部评价(教学管理与督导等)为主,外部评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评估、第三方报告等)为辅。尤其要强调的是内部教学实施过程中的评价,要体现时间的多元性,即课堂教学评价、课堂师生互动、学生互评、项目完成情况评价、工作任务完成评价等。
3.2.3 事后
事后的评价主要指对学生走出校门走向工作岗位后技术技能、综合素质、团队精神等方面进行的评价,既有内部主体(院校)的自主评价,也有外部主体(行业企业、第三方等)的反馈与报告。
3.3 确定评价内容
评价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内容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把握:
3.3.1 办学定位
高职院校应定位于面向社会需求,丰富和提升自身人才培养的内涵,把办学方向定位在职业教育的“四化”上,即职业教育现代化、社会化、产业化和终身化[4]。职业教育现代化,就是指除了硬件设备、教学手段符合现代信息技术要求外,其教育理念应站在国家和世界职业教育的前沿。如高职院校的办学不应该局限在传统的办学体制、办学类型、办学面向,而应该是多元的、立体的、开放的。职业教育社会化,就是指职业院校全方位地开放办学,针对不同需求的教育对象制定个性化培养菜单,避免千人一面、千校一面。职业教育产业化,就是通过利益机制,把行业、企业、学校及其他参与人才培养体制的所有利益方融为一体,形成利益链条。职业教育终身化,就是打造中职与高职、高职与应用本科、应用本科与专业硕士相关层次的“立交桥”,为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公民的终身学习提供条件。
3.3.2 专业设置
《规划》明确提出“走开放融合、改革创新的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道路,推动职业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开放的全过程,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实现职业教育与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相适应,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高职院校的专业必须服务于产业链,并与产业链相互融合,找到自己能办、行业企业愿意与之一同办的专业。
3.3.3 人才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方案是职业院校培养人才的蓝图和标准,它是否契合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事关院校生存、社会发展、国家兴旺的大计。《规划》提出的两个重要关键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就是要求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必须体现这八个字。因此,要抓住人才培养方案评价的几个环节:一是专业设置是不是由学校与产业方通过共同调查研究讨论来决定的,设置的专业是不是产业发展所需要的;二是专业人才培养的标准是不是由行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需要确定;三是课程的内容是不是根据企业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技术技能和综合能力来规划;四是课程标准是否做到与职业标准相对应,课程考核与职业资格相对应;五是校企双方是否全程参与人才培养。
3.3.4 课程体系
现代职业教育要求高职院校课程从分析产业内企业工作岗位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入手,形成契合工作一线需要的课程内容;找出综合素质培养课程、必备知识和关键能力课程、知识和能力拓展课程,从而构建让毕业生适应工作岗位工作过程所需要的课程体系。在课程体系构建过程中,既要强调专业技术技能培养,更要注重“人”的培养,让每位受教育者经过培养成为适应社会的“人”和适合工作岗位的“才”。
3.3.5 教学方法
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要立足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这三个基本点,衍生出适合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的模式。在尊重和遵循高职教育独特教学规律的前提下,寻找丰富多彩的教学方法。但不管采用何种方法,都要体现“做中学、学中做、学做一体”的原则,体现注重以学生为主体、以技术技能为中心的高职教育本质,从而形成职业院校独特的人才培养方法体系。
[1] 胡世明,吴建设,等.浙江示范高职院校特色定位与发展经验研究[J].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4):6-10.
[2] 姜大源.中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议:措施与创新[J]职业技术教育,2011(28):5-10.
[3] 王寿斌,刘慧平.混合所有制:高职改革“市场化”探索[J]教育与职业,2015(4):22-28.
[4] 孙云志.对号入座:高职院校的四个进阶[N].中国教育报,2015-4-2(9).
[责任编辑:王晓青]
2015-07-20
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2013JSJG336)
赵晖(1978-),女,江苏淮安人,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教育管理研究。E-mail:bettyxtf8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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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6876(2015)04-036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