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力社保局 坚持依法行政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015-03-27 01:16马灿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5年6期
关键词:河东区社保局社会保险

日前,在某超市工作的吴女士来到天津市河东区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科投诉,称由于企业整体效益不佳,近10年来企业均按照天津市职工社保缴费标准下限为她缴纳社保,未按照实际工资进行缴纳,而她即将退休,不知权益能否得到维护,情绪十分激动。接到投诉后,劳动监察科工作人员立即深入企业进行调查,与员工进行核实,最终重新核定社保缴纳基数,企业为吴女士补缴了社会保险费11万余元,使她能够在退休时享受到应有的足额退休金。今年以来,区人力社保局大力开展3项专项行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今年一季度,局监察科先后深入天津站后广场、大王庄十经路、万达广场等劳动者求职集中地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依法取缔从事黑中介、骗取现金的非法组织,为劳动者创造合法、安全、便利的就业环境。先后深入76家单位进行检查,清理4户不规范中介组织,为5名求职人员挽回非法收取的中介服务费、押金等经济损失1200元。

二是开展社会保险专项检查行动。局社会保险联合执法办公室以河东区大型制造业、餐饮业、建筑业、商贸服务业为重点,深入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以及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社会保险专项检查,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1-4月,劳动监察科对11户企业下达了行政责令整改,督促企业为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27.88万元。

三是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局监察科将宣传普法与专项检查结合起来,面向广大农民工认真宣讲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发放政策汇编等材料500余份。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联合公安、建委、工会等多部门,对辖区内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欠薪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逐户检查,有效遏制了违法用工行为。今年以来,劳动监察科共督促企业为劳动者补发拖欠工资4.9万元,其中补发拖欠农民工工资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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