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大学生法治观念调查分析——一项基于非法律专业学生的实证研究

2015-03-26 20:16:44陈蕴鸾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法律意识观念法治

当代大学生法治观念调查分析——一项基于非法律专业学生的实证研究

陈蕴鸾

(泰州学院,江苏泰州225300)

[摘要]当代大学生法治观念水平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其自身的成长,而且对法治中国的建设进程产生影响。但调查显示,当代大学生不仅法律常识比较欠缺,获取法律知识的能动性较差、途径偏窄,而且法律意识薄弱,维权意识不足。主要原因既有高校法治教育不完善,消极法律文化的沿袭与法治建设的滞后等,也有学生自身对学习法律知识的作用认识不够,家庭教育的功利化等。因此,增强当代大学生法治观念,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及大学生自身多方责任必须共担,多管齐下,方可奏效。

[关键词]法治观念当代大学生

[中图分类号]D902[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5-04-19

[作者简介]陈蕴鸾(1977—),女,江苏南通人, 泰州学院人文学院讲师,博士。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并通过了具有重大意义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目标。法治国家与社会建设,有赖于全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强弱,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大学生群体本身的行为模式,也关涉全体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及整个社会法治建设的进程。为此,2015年新学期之初,我们开展了以在校大学生法治观念为主题的实证研究,主要是通过网络和实地发放问卷,辅之以个别访谈的方式,对全国各地高校的非法律专业大学生进行调查(共收集有效问卷971份)。本次调查,旨在通过实际数据,对当代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的法治观念现状进行描述与分析,发现问题,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措施。

一、当代大学生法治观念现状

所谓法治观念,既是指人们对法律的性质、地位、作用等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也是人们对法治的情感、信念和价值观的心理反应,以及按照法律的逻辑、法治的理念,分析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方法。因此,我们主要从对法律知识的了解、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与能动性、法律维权意识等几个方面来考察当代大学生的法治观念状况。调查结果如下:

(一)法律知识比较欠缺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形成的基本素材,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依据。公民所掌握法律知识的多少与其法律意识成正比关系。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完善、内容的不断丰富,当代大学生法律知识水平理应随之提高,但实际状况仍不够理想。

当被问及“你知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时,答案出现了很严重的偏差。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是每年的12月4日,但是仅有53%的学生知道,高达47%的学生选择了我们所设置的干扰项。这充分说明,高校对法律知识的宣传还很不到位,致使许多大学生对这一基本常识都不甚了解。只有57.6%的受调查大学生可以勉强说出我国的几部大法,30.5%的人不能说出,而认为自己对法律认知程度高、很清楚我国几部大法的大学生只占11.9%;只有近10%的大学生十分清楚自己的权利义务,64.7%的人只能大体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可见,有相当数量的大学生对法律中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规定不甚了解。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知还停留在较肤浅的层次上。

(二)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偏窄、能动性较差

获取法律知识途径的多寡与意识的强弱,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体现公民法律知识水平的高低。

调查显示,当代大学生获得法律知识的途径有限,而且能动性也较差。对于这项可多选的问题,62.4%的大学生选择学校法治课程,通过法律题材电视节目(法治新闻、法治栏目、法律题材电视剧等)的占33.3%,选择政府的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的占21.3%,自己主动学习的占18.3%。由此可见,大学生群体主要通过学校法治课程来获取法律知识,其次是通过电视这一主要的媒体途径,主动关注并获取法律知识、了解法律动向的能动性较差。这一结果说明大多数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还处于被动状态,只有少数人有一定的主动性。通过进一步了解得知,通过学校法治课程来获取法律知识,主要是学习大一开设的公共思想政治课程即《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绝大多数受访大学生所在的学校都没有开设与法律相关的课程。这意味着对多数同学来说,通过课堂学习来了解法律知识的途径是狭窄的。其次,有意向主动参加法律专题讲座的大学生比例并不高。对于“如果学校开展法律知识方面的讲座,你会去听吗”的问题,11.6%的大学生表示如果没有其他事情就会去听,48.2%的大学生只是偶尔会去听,而高达40.2%的大学生对法律讲座抱有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对于“你会经常留意社区、学校和媒体舆论对法治建设方面的宣传吗”的问题,将近70%的受访大学生表示不会留意这方面的宣传。大学生积极参与法治生活的意识较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们法治观念的提升。大学生们大多数不知晓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不关注我国法治建设。

(三)法律维权意识不强

法律意识一般指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和心理的总称。法律意识,尤其是权利意识的强弱会影响大学生步入社会之后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法律知识的匮乏,容易产生错误的法律判断、淡薄的法治观念。对此,当问及“当今社会许多人在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未能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你认为其原因是什么”时,80%的大学生认为是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而当问及“你认为你的法律意识强吗”,18.5%的大学生认为较强,55.5%的认为较弱,另有26%的大学生说不清楚。这可能意味着,当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权益被侵害时,绝大多数大学生不会主动运用法律知识来解决问题,更确切地说,他们不会想到使用法律这一手段去解决问题。这一点通过我们以下的调查数据得到进一步的印证。

对于“当购物时遭商场保安人员无理搜查你随身携带的物品或网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你首先想到的是什么”的问题,只有17%的大学首先想到的是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如找商场领导或消费者协会解决问题;44%的大学生表示会忍气吞声、自认倒霉;24%的大学生有通过网络诉苦,寻求安慰的经历;另有15%的大学生甚至想到托关系解决。当问及“当你参加勤工俭学时,是否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29%的大学生会坚持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或受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表示有意向,但无所谓的占41%;不会表达出这种意向的占10%;另外,竟然有20%的大学生不相信合同是有用的,认为即便有合同也不会以此来维权。

权利和义务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任何法律都不外乎是对主体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法治观念的强弱主要取决于主体权利观念的强弱。当代大学生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所表现出来的维权意识的薄弱,是其法治观念缺失的充分体现。

二、当代大学生法治观念淡薄的原因分析

调查问卷和访谈结果显示,当代大学生法律知识比较欠缺,获取法律知识的意识不足且渠道窄小,法律维权意识弱。原因有以下几种:

(一)高校法治教育不完善

法治教育是国民教育的基础内容。但长期以来,我国的大多数高校尤其是非文科院校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关注不够,法治教育一直落后于文化知识教育。大多数高校仅仅开设了教育部明文规定的思想政治教育必修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思修”)这门课程。不仅课时有限,一周只有两三节课,而且承担此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大多数都是非法律专业出身,他们往往只是注重于思想道德层面的宣传,缺乏法律理论知识的深层次讲解,更何况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致使学生只获得了一些法规法条,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即使一些院校开设了法律选修课,学生选修往往也只是抱着混学分的心理。因此,学生通过课堂学习法律知识的局限性较大。其次,因高校普遍对大学生法治教育重视不够,对法律知识的宣传不到位。在大学校园进行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对于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和法律意识的提高有着直接而重要的影响。但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81.4%的大学生认为其所在学校在法律知识宣传方面做得不到位,只有18.6%的大学生认为做得还可以。

(二)消极法律文化的影响与法治建设的滞后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人们在欢欣雀跃的同时,却发现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又滋生了许多不良社会现象,传统社会中的遗毒也死灰复燃了。受数千年人治传统的影响,现实生活中,权力本位与权力至上、权大于法的特权人治色彩还相当浓厚。我国传统法律意识向现代法治观念的转变还没有形成,人们普遍将法律看成是对老百姓的强制和无条件的遵从,对现代法治中所体现的权利观没有足够的认识。整个社会中所弥漫的错误法律观念必然潜移默化地对当代大学生在法律认知方面产生负面影响,尤其是导致权利观念的淡薄、维权意识的低下。另一方面,我国法治建设的滞后也是重要原因。建设法治国家一直是我国政府努力的方向,尤其是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依法治国更是提上议事日程。但我国法治建设毕竟起步较晚,至今也只不过二三十年的时间。因此,法律体系还很不健全,法律的实施还存在很多漏洞,政府部门的执法与监督都还存在很多问题,司法公正受到严峻挑战,从而导致社会相当一部分人对法治产生疑虑,这也包括当代大学生。调查显示,89.7%的大学生认为当前社会权大于法,法律越来越成为特权阶层的工具;而且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现象较为严重;仅有10.3%的大学生满意当前的法治现状。

(三)学生对学习法律知识的作用认识不足

正如有研究者认为的,“大学生日常功利化的学习目的是引起自身法律知识不足、法律意识欠缺的重要原因”[1]。由于近些年大学的急速扩招,大学生数量庞大,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大学生们为了毕业后能找一份好工作,把大量时间花在学习专业课和外语,忙于考研或考证,以及在外兼职以培养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从而忽视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一些大学生甚至认为没必要把时间浪费在学习法律知识上,只要自己不干违法乱纪的事就行了。对于《思修》等涉及法律知识课程的学习,也只是考前临时背背相关法条。对于法律有形和无形的长远作用,更是没有认识。因此,很少有大学生会主动去学习法律知识,对于学校偶尔举办的法律知识讲座,也提不起兴趣。部分大学生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甚至崇尚权力,迷恋金钱和财富,认为法律在权力和金钱面前显得脆弱乏力,有了权力和金钱就没有办不成的事情,从而对法治缺乏信心。因此,大学生因缺乏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导致法治观念淡薄,对很多事情就会产生认识上的偏差。基本的法治观念都不具备,更不用说树立基于对法律价值的认同而产生的对法律的信念和尊重了。

三、增强当代大学生法治观念的路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2]。

因此,从国家与社会的角度来看,当前应加快健全法律体系与法律运行机制,完善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身应身体力行,严于律己;立法和执法部门应加大立法、执法的公正性,尤其是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更应严格守法,成为司法公正的化身,从而提高整个国家依法治国的公信力。社会公众(大学生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观念的培育,也离不开整个社会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的浸染。因此,在全社会需积极营造一种依法办事、执法公正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运行环境和文化氛围,从根本上提高全社会对法治的信心。尤其是社会大众传媒应积极发挥“第四种权力”的作用,加大对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同时,创办更多的法治节目,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报道剖析,广泛地传播法律知识,强化公众的法治意识,增强公众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为“努力向公众传播新的权利义务观念和法律的基本原理和精神,似乎比向他们灌输大量的法律条文更容易收到预期效果”[3](P288-289)。

从学校方面来看,首先应做好以下几方面:高度重视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多开设法律普修和辅修课程,并要求学生必修一门以上的法律专业课程;要求教师在课堂上加大案例教学,通过理论与案例相结合,让学生对法律知识有一个清晰的认知;建立全校性的“模拟法庭”,而不只是法律专业学生的“模拟法庭”,让不同专业的学生都参与其中,以“身临其境”之感明白知法、懂法的重要性;经常邀请法律界人士到校园做法律知识的讲座,与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让学生认识法治对国家、社会及自身发展的作用;通过学校广播电视、校报等媒体对法律知识进行广泛宣传,让学生潜移默化地接触法律等等。

对于大学生自身而言,要充分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树立法律信仰,从而培养通过各种途径自觉获取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并经常参加与法律有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在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互动中,形成和不断强化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外,家庭作为大学生教育的重要场所,父母自身首先应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养良好的法律素养,并通过言传身教引导子女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当代大学生现代法治观念的养成对未来中国法治国家与社会的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虽然总体上大学生的法治观念还很淡薄,但他们是一个热爱学习并善于学习、可塑性极强的特殊群体。只要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及大学生个人多方共同努力,当代大学生的法治观念将会不断提升,从而为我国现代法治国家与社会的构建贡献他们应有的力量。

参考文献:

[1]柳倩宇.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途径探析[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4,(1).

[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4-10-29(1).

[3]张文显.法理学(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责任编辑:贺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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