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参政党建设论坛暨湖北省参政党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第九届年会会议观点综述

2015-03-26 19:20:55贺俊春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参政党民主党派协商

贺俊春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2015年3月27日,第五届参政党建设论坛暨湖北省参政党理论研究专委会第九届年会在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召开。会议由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民进湖北省委会、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武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省参政党理论研究专委会、中国统战理论研究会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理论研究基地等六家单位联合举办,全国人大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刘新成,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进湖北省委会主委周洪宇,武汉理工大学副校长康灿华,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湖北省参政党理论研究专委会会长黄利鸣等出席并致辞,中央社院院长张峰,武汉大学教授、博导宋俭分别作了《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中国参政党建设的思考》、《现代国家治理体系视域下的政党协商》的主题演讲,来自各民主党派、全国社会主义学院系统、湖北省党委统战部等组织和部门的90余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参政党履职研究”,论坛暨年会共收到论文82篇,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参政党履职的关系,参政党如何适应形势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并通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活动推动国家其他治理领域的现代化等方面展开了深入地探讨,既有从宏观上全面探讨两者关系、相互作用的论述,也有从大背景出发结合参政党建设的某一重点方面进行地针对性分析,现将主要观点综述如下〔本综述所引观点源自《参政党理论研究论文集》(第九辑),黄利鸣主编,湖北人民出版社,2015年3月第1版〕:

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参政党履职能力现代化密不可分

1、对“国家治理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概念的理解。这三个概念是全新的概念,正确理解、阐释它们的内涵,是当前所有理论工作者的首要任务。此次会议上,很多学者对此进行了探讨。有研究者认为,国家治理概念地提出是党和国家执政理念科学转变的信号,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新时期以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农工党省委会课题组认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国家治理的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主体多元化。国家治理现代化主要包括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致公党省委会课题组认为,这两者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体,治理体系现代化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目的和结果。章杰从更为广阔的视野、更合逻辑的角度出发考察,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包括国家治理的价值体系(治理者思想层面的治理意识和价值观)和结构体系(国家治理涉及的多元参与者)、制度体系、运行体系(行为层面的国家治理),国家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主体在制定国家治理目标、路径、举措、运行国家治理体系、领导和组织社会成员贯彻实施国家治理要求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素质和本领。

2、参政党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主体。主体的多元化是治理的重要特征(胡芬芳),多元主体主要包括执政党、协商参议机关、民意代表机关、行政系统、司法机关、公民及其组织、市场和企业等(章杰)。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亲密合作、共商国是的光荣传统自抗日战争时期开始一直持续到现在,现阶段中国共产党提出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既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的责任担当,也是处于参政党地位的各民主党派的责任担当(胡绪生)。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指出,“各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进一步突出了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性质,更加明确了民主党派的政治地位和政治功能(致公党湖北省委会课题组)。张峰认为,应当准确理解当前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制度层面的现代化,实现这一现代化就是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而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内涵、新意,才能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才能借用参政党的力量,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章杰认为,参政党作为我国政治体系的重要单元,既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成员,也是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姚振强则进一步提出,参政党作为一个政党组织,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组织和公民,所发挥的主体性作用对国家治理至关重要。

3、参政党履职能力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资源和重要支撑。顾新军指出,履职能力现代化是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开幕式的大会报告中针对人民政协提出来的,但它同样适用于参政党,即可以提参政党履职能力现代化。贺俊春认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参政党履职能力现代化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整体能力的提升能够带动部分能力的提升,整体能力的提升又是一个个部分能力提升之后综合的结果,整体能力需要部分能力的提升,否则会出现短板效应。顾新军认为,参政党履职能力现代化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拓展、推动和深化作用。

致公党湖北省委会课题组对参政党的履职能力现代化内涵进行了论述:从主体上讲,既涉及参政党各级组织的能力,也涉及参政党各级领导干部和成员的能力;从内容上讲,既包括参政党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执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参政过程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包括参政党通过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完成所担负的历史使命的能力。从本质上来说,民主党派履职能力现代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内在贯通、高度契合:民主党派的政治参与能力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所要求的理性参与高度契合,民主党派的利益表达能力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所蕴含的公平化取向高度契合,民主党派的社会整合能力建设与国家治理的有序化要求高度契合,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能力建设与国家治理的制度化选择高度契合,参政党维护稳定的能力建设与国家治理所要求的法治化规范高度契合。

二、参政党应努力加强自身建设,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新形势的需要

在明确上述关系、找准参政党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定位和责任后,如何适应新形势需要,加强参政党自身建设,使参政党成为合格甚至是优秀的治理主体,是本次研讨会中大家最为关注的话题。

相较于国家治理现代化对参政党的要求,参政党在自身建设上表现出了诸多问题,致公党湖北省委会课题组对此进行了归纳:一是思想政治教育缺乏针对性和经常性,效果不佳;二是部分成员纪律散漫,作风漂浮,学风差;三是一定程度上脱离界别群众,代表性差;四是部分党派成员对多党合作体制信心不足;五是部分成员由于综合素质欠缺,难以提出真知灼见;六是民主监督中党派意识弱化,监督下移矮化。刘晖认为参政党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给参政党带来了风险,也即现阶段参政党面临着可能损害其参政地位的危险因素,这些危险因素包括组织悬浮风险,具体表现为知名度小、基层组织弱,普通党员归属感低;政党封闭风险,具体表现为对世界其他国家的关门主义,各党派间相互隔绝;政治弱化风险,具体表现为经济咨询热、政治讨论冷,政策论证实、民主监督虚;能力退化风险,具体表现为精英吸纳能力退化,组织活力萎缩。

面对参政党现阶段表现出来的种种问题,研究者们在探寻原因之后纷纷提出以下对策:

1、加强参政党思想建设。刘晖认为主要是要抛弃得过且过的慵懒思想、怨天尤人的推诿思想、孤芳自赏的封闭思想、求稳怕事的畏缩思想,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担当起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政治责任。党派新成员绝大多数与民主党派的历史联系趋于淡化,少数人受西方文化和价值观的影响较大(李铁鹰等),所以王功安建议,进行多党合作的优良传统教育是参政党加强自身思想建设的有效措施,优良传统主要就是“四个坚持”: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坚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和亲密的友党关系。石霞提出了加强党派思想建设的具体途径:与参政议政相结合,与参政党实际工作相结合,与实际问题相结合,在加强思想建设的同时重视参政党理论建设,借鉴中国共产党思想建设的先进经验。另有研究者建议,与执政党一样,参政党要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学习实践活动,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地学习和践行,牢固树立“三个自信”(顾新军、致公党湖北省委会课题组等)。

2、加强民主党派组织建设。民主党派的组织建设首先要增强参政党组织的组织性和独立性(谢飞厚),而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是民主党派组织建设的三个重点(石霞、李铁鹰等)。在成员发展方面,要拓宽组织发展渠道,适当打破地域界限(陈彩凤);在成员发展上把好入口关,规范党派组织发展,突出各党派特色、优势,加强党派组织发展的计划性,同时加强入党(入会、入社)人员的综合素质考察特别是政治动机考察(胡绪生)。

3、提升民主党派政治参与组织化程度。组织化参与是民主党派政治参与的重要特征,对政治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大意义。陈大明等认为,应该健全组织网络,强化政治参与的组织化意识;完善授权机制,加强各党派对其代表人士的管理;完善参政议政的制度建设,解决内部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规范运作程序,使内部充分参与成为对外协商的前置程序;发挥合力作用,加强民主党派横向、纵向的沟通与协作。

4、加强民主党派的履职能力建设。致公党湖北省委会课题组认为,参政党的履职能力建设包括五个方面:着眼于现代国家治理理性参与的政治参与能力建设、着眼于现代国家治理的公平化取向的利益表达能力建设、着眼于现代国家治理的有序化要求的社会整合能力建设、着眼于现代国家治理的制度化选择的监督能力建设和着眼于现代国家治理的法治化规范的维稳能力建设;纪竹荪认为,要增强民主党派反映社情民意的能力,因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执政党需要更全面、更系统、更准确、更真实、更及时地掌握社情民意动向,所以,民主党派要加强信息收集渠道建设,建立专业信息员队伍,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大胆地反映群众诉求。章杰认为,参政党需要的治理辅助能力,包括执政的辅助能力、决策的影响能力和领导的配合能力。也有部分研究者认为,加强参政党的履职能力建设,就是要加强参政党的协商能力、监督能力和参政能力建设。刘英凤认为,履职主体现代化、履职观念现代化、履职制度现代化和履职载体现代化能够有效推进参政党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王晓鸣、杜建中则认为:首先各参政党应该解决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定位问题,有各自明确的功能定位然后才可能思考参政党履职能力的建设问题;各参政党建立明确的分工合作机制才能有效提高和改善参政党的履职能力。范前锋对民革中央近两年来的工作进行了跟踪研究,认为他们的经验在于:参与高层协商,助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识民情,接地气”,紧抓改革难点贡献智慧;创新机制,打造专家智库;立足自身特色,做好课题调研。这些经验有值得借鉴的地方。

5、增强依法参政意识,实现依法履职。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形式。王行道认为,参政党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切实加强对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把握,依法参政议政。贺俊春等认为,依法参政议政具体表现为:积极通过立法协商渠道为国家法制建设贡献智慧,带头遵守法律,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和利益。

6、加强参政党政治功效的国际传播。喻平阶认为,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是中国国家软实力在制度层面上的体现,通过其政治功效的国际传播,可以增强中国特色政治制度的独特魅力与吸引力,增加国际社会对它的认同感,而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国际传播的关键环节是参政党的政治功效传播。因此,应实施多元传播主体策略,以国家机关传播为主导、党派传播为基本力量、个人传播为示范,建设大众传媒专门平台,建设国际传播人才培训基地。

三、参政党应积极投身到国家治理的过程中去,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参政党作为国家治理的主体之一,明确自身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强内部建设,实现履职能力的现代化,本身就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参政党加强内部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最终目的在于能为党和国家的发展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促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的全面现代化。因此,参政党如何促进其他领域的发展也成为本次与会学者们关注的话题。

1、参政党在已有的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已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贺俊春、陈彩凤等认为,参政党组织的存在本身,使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具有了更为丰富的现代化色彩;参政党坚决拥护、支持、配合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权威领导地位,奠定了中国全面现代化的基础;参政党的广泛性、进步性将一大批优秀的知识分子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成为国家治理的积极主体;参政党积极的建言献策为执政党实现国家治理的科学性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胡芬芳认为,参政党促进了国家治理主体的丰富,促进了国家治理理念的更新,促进了国家治理目标的实现,促进了国家治理方式的改进。

2、参政党参与国家治理具有独特的作用和优势。杨选锋认为,参政党在参与国家治理上,具有引领团结优势、利益表达优势、示范带动优势。

3、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参与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顶层设计。农工党湖北省委会课题组认为,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地位超脱,参与各级政府改革的顶层设计,可以发挥建言献策、修偏匡正的重大作用。

4、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协助推进人民代表大会更好发挥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比如说,推进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改革,使人大代表有更好的代表性;推进人大会议制度改革,增加会议的透明度,使人大代表能更充分地讨论、决定国家大事(农工党湖北省委会课题组)。

5、发展政党协商,完善多党合作制度。肖建平认为,尽管政党协商和国家治理的内涵和指涉对象有所不同,但二者同样都是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对治国理政的探索和创新,其共同归宿在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政治生活中坚持人民民主,两者在人民民主的目标导向、开放包容的价值追求、民主法治的运行机制、公平效率的政治效能等方面存在契合,发展政党协商,就是使之从“关心协商”到“必须协商”,从“软办法”到“硬约束”,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更加有效地运作起来,充分发挥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功能和作用。所以建议:要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纳入宪法,为政党协商的发展奠定法治依据;推动政党协商参与党和政府决策,使之在国家治理中担当应有的角色。

6、推进人民政协平台建设,协助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协商民主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协商民主制度的实践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还体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本质。王功安认为,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协是协商民主重要的组织载体、制度载体,所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重点是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致公党湖北省委会课题组认为,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高度契合,着力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紧迫需要,所以建议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站位、大格局上深化对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地位作用的认识,进一步拓宽政协协商制度的范围和职能,把政协协商制度建设与社会协商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肖建平、贺俊春等认为,最为重要的是要解决政协本身存在的法律规范问题,如“人民政协定位缺乏实体性的法律依据”、“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缺乏具体性的法律保障”、“政协委员的合法权利缺乏法律保障”等,应推进政协的法制化建设。迟雄等则更为具体地提出,要完善政协协商事项的确定程序,完善协商事项的协商程序,完善政协委员的激励机制。

7、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各级组织的民主监督作用,推进各级党政机关治理能力现代化。姚振强认为,切实推进参政党的民主监督,以此来改善和加强共产党的的执政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所以要建立参政党的主动参与监督机制,完善参与式监督激励机制,激发参与式监督的动力,扩大参与式监督的范围。熊文斌认为,合理行政是走向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所以合理行政是参政党民主监督的核心课题,其中主要包括对“自由裁量权”的合理使用、行政行为与法律背离、法律功能的正确理解等问题进行监督。孙先明则认为,加强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可以推进国家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

8、积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廖咏絮认为,新常态下,参政党要致力于建言献策,在推进发展上要有所作为;要致力于增进团结,在促进和谐上有所作为;要致力于对外开放,在招商引资上有所作为;要致力于服务改革,在改善民生上有所作为。

9、积极投身社会治理。田圣斌认为,民主党派通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法治社会建设活动,可以构建利益协调机制,利用民间组织团体参与纠纷调处,多元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行为习惯转变、观念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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