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廖承志的统战思想与实践

2015-03-26 16:51李学如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5年5期
关键词:廖承志侨务工作归侨

李学如

(淮北师范大学,安徽 淮北 235000)

试论廖承志的统战思想与实践

李学如

(淮北师范大学,安徽 淮北 235000)

廖承志是中国共产党侨务工作的开拓者和践行者。在长期的侨务工作中,他坚持党的侨务政策,敢于纠正“左”的偏差,广泛团结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以及国内归侨、侨眷,为巩固和发展海外爱国统战事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廖承志;侨务;统一战线

新中国成立后,廖承志先后担任过华侨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等重要职务,是中国共产党侨务工作的开拓者和践行者。在长期的侨务实践中,他坚持党的侨务政策,“致力于巩固和发展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在内的爱国统一战线”[1],为华侨的爱国团结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开展华侨的爱国大团结工作

爱国主义是统一战线的政治基础和基本任务。廖承志强调,搞好侨务工作必须做到两点:一是保护侨胞的正当权益,二是做好华侨的爱国团结工作。[2]

1952年5月,廖承志会见了缅甸华侨观光团。在座谈会上,廖承志强调了海外华侨团结的重要性。当时妨碍缅甸侨胞生存和发展的是美国和台湾蒋介石集团。为了保卫缅甸华侨的正当权益,廖承志提出,“团结是最主要的问题,团结是一切问题的核心”,只有“大多数的侨胞团结起来了,才有发言权”。[3]当然开展华侨的爱国团结工作也不能脱离实际,廖承志了解缅甸侨胞的困难处境,理解绝大多数侨胞都心向祖国,但是为了生存不得不“敷衍”。为此,廖承志一再说明,对待这些侨胞不能动辄为他们扣上反动或“白华”的帽子,不管侨胞从事哪一行业,只要他们心里面有祖国就行,哪怕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也是可以的。关门主义是影响侨胞团结的一大障碍,廖承志不厌其烦地向参加座谈的侨胞们解释这种做法的危害性,并指出:“如果在这个问题上经不起考验,关起门来,那就不行。现在我们团结侨胞应该不分阶级、不分区域、不分语言、不分宗教信仰。要宽大,要体谅人家的苦处”;“进步侨胞们要把力量用在团结广大中间的甚至落后的侨胞工作上”,“团结的界限只有一个,只要心里想着祖国的人就要团结,我们团结了百分之九十九的侨胞,其他的困难就都能解决”。在座谈会上,廖承志还谈了在团结侨胞工作中骨干分子如何与群众相结合的问题。他形象地说:做好这一工作光靠骨干是不行的,“骨干必须有血肉、皮肤、眉毛、鼻子、眼睛配合才行,才能起作用”。因此,他要求华侨骨干既要走到广大的群众中去,也要走到与我们持有不同意见的人们中去,尽力“把他们团结在爱国主义的旗帜下”。[4]

要做好侨胞的爱国团结工作,必须提高基层干部的政策水平。为此,中侨委在1954年4月举办了侨务干部学习班。在开学典礼上,廖承志分别从国内、国外的角度阐释了侨务工作的内涵及策略问题。侨务工作分国内、国外两部分,廖承志认为,侨务工作在国外就是要“积极团结各阶层华侨,孤立帝国主义及国民党反动派,将广大华侨团结在祖国的周围。在国内,就是动员归侨、侨眷积极参加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基于对华侨当时阶级现状的分析,廖承志指出,“华侨工人、农民和小资产阶级形成一个很大的力量,这些人是华侨统一战线中的依靠力量,因为他们家属多在国内,因此与祖国有密切的联系,热爱祖国”。而对待华侨资产阶级,廖承志则强调要看到他们的两面性,即他们同帝国主义有联系的一面,同时还有受压迫,存在矛盾的一面,他们有可能成为我们潜在的长期的同盟者,因此,“必须团结他们”。他指示侨务干部必须树立内外一盘棋的思路,既要在国外从各方面做好促进华侨的爱国大团结工作,同时也要把国内的相关工作做好,“使他们无后顾之忧,以促进国外工作的开展”。[5]

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始终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出发点,侨务工作也是如此。据东京华侨总会会长陈焜旺的回忆,1953年夏天,他在天津见到了廖承志。在和他谈搞好华侨的爱国工作时,廖承志谈到了华侨的团结对象和范围问题,他说:“首先要团结爱国侨胞。除一小撮特务以外,都是团结的对象。并且也要团结持有不同意见和立场的人们,而且要特别关心有亲属、亲戚在台湾的台湾同胞,也应该尊重他们的立场,和他们搞好团结”。[6]争取全体华侨是侨务统战工作的最大目标,廖承志认为这是可以做到的。他说,“在华侨中,除了不可救药的帝国主义特务外,那些做过一两天不清不楚差事的人们,也是可以争取的”。因此,侨务工作不能满足于进步华侨之间的团结,而是“应该尽可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后来在多个会议场合,廖承志一再强调,“我们的方针是争取和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争取和团结全体华侨”。[7]正是因为我国的侨务工作克服了宗派主义和关门主义,发挥了华侨的爱国积极性,使得国外华侨的绝大多数都能团结在祖国的周围,和侨居国人民友好相处,对促进祖国和侨居国的友好关系作出了贡献。

二、反对大国主义思想与扩大爱国统一战线

上个世纪50年代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取得重大胜利,国际地位大大提高,少数华侨中渐渐产生了大国主义思想的苗头。与此同时,我国政府鼓励华侨参加居住地国籍,致使部分人又误解为,在国外华侨工作中可以降低甚至放弃爱国主义旗帜,从而形成一种不利局面,即在国外侨务的实际工作中,就容易样样都矫枉过正,样样都以反对大国主义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为此,廖承志明确指出:“对华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发挥爱国积极性和克服大国主义,增进友好关系是一个问题两方面。”针对当时存在的错误思想倾向,他制定了侨务工作的基本方针:“继续坚持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同时又警惕大国主义”。廖承志指出,处理好二者关系至关重要,“只有在华侨中真正贯彻了爱国主义教育,才能反对大国主义思想,这是目前国外侨务工作中,一个极端重要的思想领导问题”。不过,廖承志也强调了问题的另一面,即有些同志把华侨为争取自己正当权益而作的必要斗争和团结活动,以及“看到‘国旗多了,欢迎热烈了’,便把这些通通都说成是大国主义,这种恐惧是不必要的”。[8]

随着侨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各地华侨教育、社团、文化工作都有进步,对上层右派的工作,对未建交区和空白区的工作,协助外交的友好活动,对台工作,都有所开展。但同时华侨内部的矛盾也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对待右派上层人物,思想上有抵触,不敢开展争取工作,这仍然妨碍统战工作的继续开展。为解决这些矛盾,廖承志指出,今后海外侨务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继续扩大各地华侨的统一战线,开展未建交区和空白区的统战活动,发挥香港、澳门对侨务工作的桥梁作用”。他指示侨务工作者,一方面要说服教育左派,开展对右派上层的团结和争取工作,求同存异,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扩大华侨的团结面。同时,要统筹兼顾,妥善处理海外华侨的内部团结问题,照顾中、下层,安排好上层。考虑到职工界、文化界与工商界之间的矛盾,本质上就是劳资矛盾,要根本上解决是不可能的。廖承志指出,在发扬爱国团结互助互济的原则下,应当适当地不断地予以调整,以缓和这些矛盾,达到团结的目的。[9]

三、坚决纠正“左”倾错误

改革开放前,我国的侨务事业也有过曲折。廖承志坚持党的侨务政策,坚决纠正“左”倾错误,关心和维护海外侨胞以及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被广大华侨亲切誉为“爱国侨胞的忠实代言人”和“真心实意为侨胞服务的人”。[10]

1951年广东省开始进行土地改革,有些地方由于干部水平不一,对划分侨眷阶级成分缺少经验,错划了阶级成份,有些干部对华侨政策的认识的不了解或不明确或,导致工作中出现了对华侨和侨眷的一些“左”的偏差。如“有的甚至认为,凡是华侨都是有钱的,都不是好东西”。个别地方的基层干部按照单纯的经济观点,以侨汇的多少划分阶级成分。[11]此类偏差如得不到及时纠正,将会对侨务工作造成严重影响。为此,廖承志向中共中央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建议华南分局召开土改干部会议,研究当地侨眷情况,检查过去对华侨土地财产的处理情况;对华侨地主必须按照《土地改革中对华侨土地财产处理办法处理》;划分阶级成分必须根据中央和中南军政委员会的决定进行,有错必纠;严禁干涉、强征侨汇等。[12]

1953年1月,华南分局召开第一次华侨工作会议,廖承志在会上指出,正确处理土改运动中华侨土地财产处理中的遗留问题,成为当前重要课题。只有把这个问题解决之后,才能把国内的侨眷和国外的华侨团结在我们的周围。他坦诚地指出,处理华侨土地财产方面的偏差在部分地区比较严重。之所以产生这些偏差,主要在于忘记把问题区分开,“即忘记把国外和国内区别开来,把华侨地主和一般地主区别开来,把封建剥削和资本主义剥削以至被资本主义剥削区别开来”。在会议形成解决草案的基础上,廖承志进一步提出了解决遗留问题必须本着三个基本精神:即“巩固胜利,弥补缺点和争取贯彻”。[13]

上个世纪50年代,侨务工作中出现了“左“的情绪,廖承志从思想层面揭示了其存在发生的根源。他在1954年侨务干部学习班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左”的情绪的实质就在于,对海外华侨工作奉行教条主义,违反了毛泽东思想;国内也是如此,不了解华侨的困难处境,不懂得照顾他们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如土改追华侨地主的底财追到国外去,这都是“左”的情绪作怪。现在下面还有这种“左”的情绪存在,如对侨批业的问题,仍有所谓“团结进步,争取中间,打击落后”的提法。廖承志将“左”倾错误出现的原因归结为两方面:“第一种是想把工作做好,但水平低,无经验,只好照抄人家的做法;第二种是有个人主义情绪,自己虽有怀疑,但不提意见,上级叫它做一分,自己就搞出两分,‘宁左勿右’,牺牲群众来抬高自己。第一种是思想方法问题,而第二种却是属于思想品质上的问题了”。[14]

当时国内对归侨有一种错误看法,认为他们长期生活在国外,情况复杂,对他们存在歧视。有的单位或学校不敢录用他们,录用的也把他们看成政治包袱。选派留学生不敢选华侨。旅大、青岛等国防要地,不给归侨学生就学。即便是归侨中的先进分子和模范工作者,也因其归侨身份而难以入团入党。以上种种错误做法不但束缚了归侨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而且造成不少归侨不安心工作,在国外发生极为不良的影响。

针对上述现象,廖承志从海外侨胞的生存状况和归侨积极参加祖国建设的实际出发,进行了有力的批驳,指出“华侨复杂论”本质上是“对敌人的力量估计过高,对广大华侨的爱国力量估计不足,尤其是对解放后广大华侨的进步估计不足”。基于此种判断,廖承志明确提出,应当将归侨问题作为人民内部问题处理,不能“把人民内部的问题和敌我问题混淆起来。否则就不能对归侨采取耐心团结、教育、帮助的态度,而是采取限制、监视等简单的保卫工作的方式”。廖承志认为“华侨复杂伦”的危害性后果很大,存在三个严重不利:一是对教育团结归侨、发挥其爱国积极性不利;二是对争取团结海外华侨不利;三是对人民内部的团结不利。他再三强调,坚决纠正‘华侨复杂论’是“发挥归侨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做好归侨工作的重要环节”。[15]

所谓“海外关系”是指居住在大陆的中国公民与大陆以外(主要指欧美、港澳台地区)的人具有的亲戚、朋友关系。新中国建立后一段时期,有海外关系的人,往往被认为社会背景复杂,有敌对嫌疑,不被信任,不予使用。华侨是“海外关系”的最大群体,这个思想不破除,侨务工作就举步维艰。1962年,廖承志明确提出“海外关系”的说法是缺乏分析的,“是有害的,是主观主义的东西”,“不符合马克思主义”。他毫不客气地指出,“无差别、无分析地把回国的华侨当作‘海外关系’来处理,戴着有色眼睛,屁股坐在档案上面,不看他思想发展,不看他的进步,不看他们的觉悟程度”,这样做法是对华侨工作的最大损害。廖承志希望人事部门的同志,不能关起门来做文牍文章,对待归侨要具体分析,“要争取这些人,这些人都是包括在百分之九十以内的。否则,我们要犯严重的错误”。[16]

“文革”期间,“四人帮”说“华侨是资产阶级”,把“海外关系”说成是“反动的政治关系”,甚至把归侨比较多的单位称作是“特务联合国”,侨务政策受到极大的干扰破坏。粉碎“四人帮”后,侨务工作亟待拨乱反正,尤其在思想领域需要澄清认识。1977 年12月,在全国侨务会议的预备会上,廖承志再次批驳“海外关系”的谬论,指出“华侨绝大多数是劳动人民,是革命的动力,是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17]廖承志还强调,对待华侨和有“海外关系”的人,要根据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进行历史的阶级的分析。历史已经证明,“华侨当中多数是爱国的、进步的,这是问题的本质和主流”。[18]

四、爱国不分先后

为肃清“四人帮”集团对港澳工作造成的祸害和流毒,廖承志希望港澳工商界能为祖国的建设事业发挥特殊作用。在会见全国五届人大、五届政协港澳代表时,廖承志指出,做好港澳工作,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善于团结人,不断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不论哪一行业,都要彻底打破红白界限。奉劝大家回去之后,要真正做到爱国不分先后。他举例说,像从内地到香港去的一千二百名医生,不能说他们是外逃,一切罪过在“四人帮”。每次运动中都吓走一些电影界朋友,要争取他们全部回来。对犯过错误的人,尤其是他们犯错误的原因,部分责任在我们方面的,更应该欢迎他们回来。廖承志强调,爱国不分先后,说来容易,真正做到不容易。不要动不动就同别人论资排辈,老是讲自己当年如何。准许别人革命很重要,这样港澳的爱国统一战线就会大大发展。[19]

在会见旅日华侨代表的茶会上,廖承志再次提及爱国不分先后问题。他说在座各位都是爱国侨胞的代表,都是先进分子,在旅日的六万侨胞中,恐怕是“三三制”,三分之一先进的,三分之一不那么先进的,三分之一还在那观望的。希望代表们今后在侨胞中,千万不要把自己摆出一副我是先进,你们是落后的架子。这样对华侨团结不利,希望大家把爱国团结工作确实搞好。[20]

在全国侨务会议、第二次归侨代表大会上,廖承志希望广大华侨团结爱国,继续贯彻执行“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的侨务政策。他说,由于人们的思想不同,对于社会主义祖国的认识也会有不同,爱国就会有先有后。即使有的人现在对社会主义祖国不了解,甚至于还有些疑虑,也要团结他们,允许他们有一个认识过程。我们相信,总有一天他们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因为祖国的利益和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21]此后,为了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廖承志一再强调,“千万不要看低一下子跟不上来的人,爱国不分先后,爱国早一天的要教育爱国迟一天的”。[22]

[1][6][10]中国新闻社.廖公在人间[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4.

[2][3][4][5][7][8][9][11][12][13][14][15][16]廖承志文集、传记编辑办公室.廖承志文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17][18][19][20][21][22]廖承志文集、传记编辑办公室.廖承志文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责任编辑:朱小宝)

D613

A

1009-2293(2015)05-0054-04

李学如,淮北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教师,历史学博士。

【DOI】10.3969/j.issn.1009-2293.2015.0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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