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药品采购供应模式研究

2015-03-23 23:34边申溦马爱霞
现代商贸工业 2015年3期
关键词:启示香港

边申溦 马爱霞

摘 要:了解香港药品采购供应模式,为创新中国药品采购方式提供参考。通过系统查阅国内外文献、相关国家政府网站和文件等方法,全面阐述香港地区的药品采购供应模式的做法和经验。香港由卫生部门直接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并允许医疗机构自主采购药品。制定中国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供应政策,在考虑具体国情同时,可适当借鉴香港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供应模式的经验。

关键词:药品采购供应模式;香港;启示

中图分类号:F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03006803

香港医疗服务逐渐完善形成了由公立和私立医疗系统组成的医疗架构,公立医疗机构主要面向需要专科门诊、住院服务及长期医疗看护的患者,而私立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基层医疗服务,面向门诊患者。香港医疗服务具有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的特点。

医疗卫生支出是香港政府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至2014财政年度,香港政府卫生预算占各类公共经常性开支的15.8%,占全港GDP的5%,香港以较低的医疗卫生开支占本地生产总值的百分比,实现了国际水平的医疗服务及健康成果。香港公立医院的药品支出占全港药品支出的大部分,每年的药物开支占总医管局总开支大约10%,药费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显著低于我国内地。本文通过介绍、分析香港药品采购供应模式,为我国内地制定药品采购供应决策者提供新的思路,以期为我国内地药品采购供应模式提供参考和借鉴。

1 药品采购供应模式

1.1 公立医疗机构采购方式

1.1.1 药品采购管理机构

1990年12月,香港医院管理局(Hospital Authority,HA)根据《医院管理局条例》成立,属法定非政府部门的公营机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全港的公立医院。医管局目前管理42家公立医疗机构,48家专科门诊及73家普通科门诊,合并提供27000余张病床,即为每千人提供4张公立医院病床。

1997年,香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并签署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医管局作为香港公共机构,其所有采购遵从《政府采购协定》,总值超过460万港币的需要进行招标。在此基础上,医管局编写了《采购及物料管理手册》(Procurement & Materials Management Manual, PMMM)并向所有公立医院发出,供各医院遵循。该手册进一步细化了采购要求,订明各类采购的规例、指示及指引,以及医管局总办事处和各公立医院在物料管理方面的职能。此外,2005年医管局制定了公立医院《药物名册》(Drug Formulary),作为政府采购和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药物的参考。药物名册近年来经过不断扩充已经包含近1300个药物。推行《药物名册》以来,控制了公立医院药品使用数量,缓解了药物费用开支迅速增加的态势。

香港医管局总办事处(Head Office)下设总药剂师办事处(简称总药办),负责统筹管理公立医院的药剂部门。总药办由4位高级药剂师分管负责四方面的工作,分别是企业药品管理(Corporate Pharmaceutical Management)、药学服务发展(Pharmacy Practice Management)、专业及临床服务发展(Professional & Clinical Service Development)、特别服务发展(Special Services Development)。总药办的具体职责有:制定医管局药剂服务的发展方针;遴选并采购有效、安全和成本效益好的药物;制定、监察及评估药剂专业及管理方面的标准和指南;制定药剂科服务水平标准及专业守则;监督公立医院及专科门诊药剂部门的药剂管理及服务;监察、评估相关药剂学科的发展及进度。

药品供货商向医院管理局总办事处申请登记成为医管局供货商,供货商如欲申请可从医管局网站下载供应商登记申请表(Supplier Registration Form)。供货商所提交的数据包括公司及产品数据等审批通过后将被记录及储存于医管局的中央供货商数据库,而这些数据会供医院各采购部门使用。医管局会因服务需要,邀请已登记的供货商进行投标及报价。

1.1.2 药品采购三种方式

香港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采用“中央供应合同”(Bulk Supplies Contract)、“中央统筹报价”(Standing Quotation)和“医院直接采购”(Direct Purchase)3种方式。

一是“中央供应合同”,即集中招标采购。对于公立医院每年采购支出大于100万港币的单种药品,通过医管局集中招标采购。通过“中央供应合同”采购的药品大都是普遍使用且用量较大的药品品种。集中招标采购过程由总药办牵头,在招标文件中标明采购的最小量和预期量,实行带量采购,各公立医院不参与集中招标采购过程。总药办与中标的药品供应商直接签订药品采购合同,合同期一般为两年。

医管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具体共由四个部门或机构负责,分别为:总药剂师办事处(Chief Pharmacist's Office),负责对药品品种和质量的评选,提出招标药品;药品采购服务组(Pharmaceutical Supplies Services Team),负责进行采购程序的详细规划,最终拿出采购方案;标书评审小组(Tender Assessment Panel),负责对投标书的核实、评议和推荐,并推荐到中央投标委员会审批;中央投标委员会(Main Tender Board),负责检讨评审小组所作的建议、评审小组遴选时所采用的程序及准则,及审批评审小组推荐的标书。

图1 集中招标采购流程

二是“中央统筹报价”,即竞争性谈判。医管局集中汇总各医院每年采购支出在5~100万港币范围内药品的用量数据,以此数量作为采购预算及供应商报价的参考。医管局负责邀请在医管局申请登记的供货商投标及报价,并组织相关公立医院及投标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最终经谈判确定价格和供应商。竞争性谈判通过医管局集中行政处理,保证采购效率,不仅可以减少不同医院分别洽谈的成本,而且可以增加医院采购谈判时的话语权。

三是“医院直接采购”方式。“医院直接采购”是针对医院每年单项药物支出少于5万港币的药物品种,医院遵循医管局的《采购及物料管理手册》,由医院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自行安排采购的药品。医院直接购买需采用“报价购买”的方式,要有不少于两个以上的报价厂商进行比较。医院根据自身实际需要与本医院的药物预算,在医管局药物名册规定范围内、总药师办招标结果范围内,自行向供应商下单、收货与结算。医院直接采购药品的过程,包括药品供应商的选择及采购合同的签订都要在总药办严格的监督下进行,监察的方法是对药物供应合同和流通过程全由信息系统管理,每种药品都有供应厂商名单给医院药剂科参考,药品编码和供应厂商的调整都要经过总药办的中央评审系统进行品质评审。

1.1.3 药品招标采购策略

医管局对专利药实施单独招标(Single tender),即一种药品只有一家药品生产企业中标,在确保企业获得全部市场份额的情况下,与药品企业谈判以获得优惠采购价格。另外,医管局密切关注专利药价格下降趋势,在药品疗效近似的情况下,优先选择药品价格低的专利药品。第二、三类非专利药品采用公开竞争招标方式(Open tender)采购。

1.1.4 药品采购质量控制

无论采用何种采购程序,药物都必须符合卫生署和医管局规定的品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文件证据以证明:药物在制造和品质控制方面的素质;产品特性,包括身体等效率研究报告或临床试验报告形式的临床数据比较;以及销售数据。这些证明文件可以包括:制造商的“生产质量管路规范”证明书;药物的注册状况、成分和个别批次的分析证明书。

医管局会要求香港政府对从药品供应商首次购入使用的仿制药物进行检测。在存货检查方面,香港中文大学药剂学院会在每个采购合约周期内,为采购药品的样本进行一次检测。此外,医管局对国际药物信息进行监测,一旦出现某种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相关问题的报道,会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1.2 私立医疗机构采购方式

1.2.1 私立医院采购

2014年全香港有13家私营医院,各家私营医院自身都设有药物采购及供应制度。各私立医院一方面参考卫生署和医管局的相关政策,另一方面参考借鉴国际上有关医院管理方面的做法,制定符合自身条件及需要的药品采购方式。香港政府不直接参与私立医院的药品采购行为。

参照医院管理局为公立医院设立《药物名册》的办法,私立医院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符合自身需要的《药物名册》,方便医务人员挑选使用。各私立医院的药剂师负责管理该院的《药物名册》,根据医疗需要,对《药物名册》进行扩充或删减。私立医院的医生可直接从《药物名册》中选择符合治疗特定疾病要求的药物。有些私营医院会由医疗及行政人员组成跨专业委员会负责药物遴选的工作,确保所选择的药物安全、有效。

私立医院《药物名册》选定的药品包括专利和仿制药,采购药品的顺序遵循以下优先次序:专利药、在发达国家注册的仿制药、其他来源的仿制药。《药物名册》所选定的药物必须符合所有品质要求。仿制药则须向私立医疗机构提交生物等效率及生体可用率的数据,以证明有关药品与专利药等效。

1.2.2 私人诊所采购

香港医务委员会发布专业守则监管约束香港私人医生行为。该守则建议医生须遵从香港医学会发出的《良好配药操作手册》的规定。私人医生可以独自执业或选择以联合方式执业。独自执业的医生自行负责诊所所需药物的采购及供应。联合方式执业的医生,诊所中一名医生会专门处理诊所所有药物的采购及供应。

2 对内地的启示

香港特区的药物采购政策已实施多年,既实现了药物的高效采购,满足了医疗机构和患者的用药需求,又降低了采购药品成本,节省了政府开支,减轻了医保和患者负担。有关香港药品采购模式的启示如下:

第一,药品采购实现带量采购。香港医院管理局通过电子信息系统汇总各医院全年药品用量情况,为医管局确定采购药品种类、药品数量提供第一手数据支持,医管局结合全港公立医院药品使用情况制定药品采购招标书,邀请供应商报价,发起招标采购。医管局结合医院药品用量需求,确保采购数量的准确性和实际招标的可操作性,便于采购过程中量价挂钩,使整个采购过程透明可循,既能体现大批量集中招标采购的优势,获得药品议价能力,又能切断医院和药品制造商的直接联系,避免“二次议价”问题的出现。

第二,采购方式灵活。医管局作为医疗机构采购的主管机构,采取了灵活的采购方式,调动医管局的专业力量,确保了采购工作的科学分工,不仅体现行政统一采购的高效率而且能保证医院用药的可及性。对于公立医院使用数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实行中央供应合同和中央统筹采购的方式,对于公立医院使用数量小、采购金额小需经常性采购的药品,则赋予医院自行采购的权利,医管局只监督采购药品的质量及使用情况。

第三,专利药及时替换专利药的药品使用策略。香港医院管理局参照WTO有关规则制定,确保采购的药物没有侵犯到专利药的知识产权,并且密切关注专利药及相关仿制药的价格变化趋势,在保证药品有效性、安全性的前提下,将价格因素作为采购决策的重要参考。医管局对采购的药物设立统一的品质要求,在保证正常合理用药及药品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将专利原研药及时替换专利药的药品的策略,控制药品费用,缓解药费增长过快的压力,减轻医保和患者的经济负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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