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波
(青岛大学 文学院,山东 青岛 266071)
民国文学视野中的现代文体学
周海波
(青岛大学 文学院,山东 青岛 266071)
“民国文学”较之中国现代文学或者其他文学史概念,主要体现为新的学术视野的拓展,对什么是“文学”、什么是“现代文学”以及什么是“中国现代文学”的问题的重新认识与思考。在民国文学视野中,文体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是重新认识这一时期文学特质的不可绕过的问题。而各种文体研究和文学批评活动和实践总结而形成的文体学,既是民国文体的理论提升,也是文学观念的另一种呈现方式。民国文学视野中的文体与文体学打破了传统的“新文体”、“旧文学”坚壁,构建了一个包括新文体、传统的古典文体和通俗性的流行文体在内的完整的、体系性的文学文体谱系。古典文体的流芳余韵,新文体的实验性、现代性,都市流行文体的世俗性、时尚性,不同的作家群体和读者群体各得其所。当然,所谓民国文学中的古典文体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异,开始与新文学进行融合,新文学也积极吸收古典文学的艺术精神,以合适的文体表现时代的新思想,或者说为新思想寻找到了恰当的文体。正是这样,人们看到了内涵丰富的文学历史,看到了民国文学的审美向度。
民国文学;文体学;现代文学
“民国文学”作为20世纪中国文学研究的全新学术视野,经过了概念确认、意义探寻和方法梳理过程之后,已经开始从文学史概念走向学术问题的研究,从意义开始趋向整合,从研究方法转向文学本体。实际上,当学术讨论超越概念的争执而关注对象的本体时,才有可能更清楚地认识到研究对象深刻的内涵及其学术价值。尽管“民国文学”较之中国现代文学或者其他文学史概念,改变的不仅是概念,而更主要的是文学史观念的问题,或者“民国文学”作为新的学术视野改变的不仅是研究领域,而更可能是对什么是“文学”,什么是“现代文学”以及什么是“中国现代文学”的问题的重新认识与思考。比如,在研究“民国文学”的过程中,自然而然会将问题引向现代文学的文体学,重新研究现代文体学的基础上,确立“民国文学”或者“现代文学”的文学史范畴。文学体学家认为:“中国文学与西方文学的重要差异,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不同文体体系的差异。”①任何一种文学首先是文体学的问题。民国文学中的文体学不仅是文学体式的问题,而且主要是文学的核心问题,呈现着文学的体与性的问题。只有充分讨论并弄清楚民国文学的文体学,才有可能认识民国文学,从而民国文学才有可能获得真正的文学史认同。
在现代文体学中,“文体”是一个含义丰富且有歧义的概念,它可以指称为文学风格,也可以是指文学体裁,或者是指作品的结构方式。如果从文体与文学作品的关系来看,文体应当包含外在的形状和内在的结构两大系统,如果从文学的表现样式来说,它又是对文学类型的区分。当我们回到民国文学的研究视野中,探究现代文体的谱系与类型,进而讨论如何建立民国文学就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学术话题。
近年来,在讨论民国文学的有关理论问题时,人们已经意识到,“民国文学”的理论超越了过去长期以来被提到空前高度的“现代性”问题,真正回归到文学本体上来,能够在“民国”的历史框架中重新审视“什么是文学”的问题。但是,必须正视的问题是,无论是“中国现代文学”还是“民国文学”,都不可能绕开“现代”而简单地谈“文学”,或者绕开“文学”而空谈“现代”。进入20世纪之后的中国,“现代”就是一个与中国社会和文学密切相关的问题。民国生在现代,现代烛照着民国。讨论民国文学的文体,既不能脱离文学的范畴,也不能离开现代的视角,民国文体首先是一种现代中国的文学文体,其次是民国文学中的文体。李怡就说过,由于民国文学恰逢巨大的历史变迁,因而,“它的确具有自己值得挖掘和辨析的历史性质——虽然汉代文学不一定有如此强烈的汉代性、唐代文学不一定有鲜明的唐代性,但我们却可以说民国时期的文学有值得挖掘的‘民国性’。‘民国性’就是中国现代文学自身的‘现代性’的真正的落实和呈现”②。李怡在这里所提出的“民国性”与“现代性”,同样是认识现代文体学的不可回避的问题,即是“民国文体”与“现代文学”的关系问题。
以民国文学的视野研究文体学,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通过文体学研究回到“中国文学”。研究民国文体学,需要在民国文体的体与性方面探究文体的生成与意义。文体学家认为,“中国文体学的‘体’,是一个典型的中国本土文学概念,它是指文学艺术赖以存在的生命形式”,因此,“体”就具有“具体形式与抽象本体之意”,“既有体裁或文体类别之意,又有体性、体貌之义;既可指具体章法结构与表现形式,又可指文章或文学之本体”③。从体出发,研究民国文学的体式,进而建立民国文学的文体谱系;从体性出发,探究民国文学的语言风格与表现方式,讨论民国文学的审美风格与美学精神。因此,讨论民国文体学就不能不关注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民国文学研究提出的文体谱系的认同问题。民国文学重新考量的是“民国时期”的文学,它是指承续了与中国历史上各个不同时代的文学相关联的一个独特的文学时期,因此,民国文学中的“现代”是指与中国文学中的“古代”在时间上的相对立与联系。在“中国现代文学”的范畴内考察现代文体时,“现代”与“古代”处在二元对立的状态下,因而形成了“新文学”与“旧文学”的对立文学形态,而在文体学上对不同时期的文学文体或者同一时期的不同文体,进行了严格的新与旧的区分。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的新文学与旧文学,就是指文体上的新与旧。当我们站在“现代文学”的立场上看文学时,新文学就是中国文学发展的必然结果,新文学必然会带来新文体,新文体就是新文学,因此,新文体就是评判文学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标准。
但如果以民国文学作为重新考量文体学的视野,文学可能并不能以新与旧作为标准,而应以真与美作为文学与文体评价的主要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说,民国文学这一概念消解了新与旧的二元对立的文学史模式,将文学真正引向文学本身。对此,当年的学衡派已经针对“五四”以来新文学所存在的问题,批评了新旧二元对立的文学观念,从文学的范畴出发对文学进行了艺术上的阐释。吴宓认为,“何者为新?何者为旧?此至难判定也”,“所谓新者,多系旧者改头换面,重出再见,常人以为新,识者不以为新也”④。曹慕管则更直接地指出:“文学无新旧,惟其真耳。”⑤吴宓和曹慕管都是立足于文学自身,是从中外文学的性质上阐述文学的变革问题。在他们看来,文学是传情达意的,是情感与艺术的产物,所以,文学只要合乎真,合乎情感,合乎审美的就是好的文学。因此,古代伟大的作品并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失去其艺术魅力。正是这样,无论是现代文学还是民国文学,其立足点都在于文学,在于民国时期的具有现代特征的文学。因此,“新的文学史最根本的核心便是‘文学’,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有意识地省略掉众多的社会历史讲述,将理解、阐述、引导读者阅读中国现代文学原典作为最重要的目标。”⑥如何将文学史的研究与书写进入到文学内部,尽管人们可能会给予多种不同的回答,但是,文体学将是最直接和最贴近的,也是改变新文学与旧文学思维模式的有效方法。
从文学史的发展来看,现代文学的视野限定了新文学与新文体,肯定了不同于古典文学的新的艺术表达方式、审美风格、文学气象。而民国文学的学术视野则不仅包含了新文学与新文体,而且也容纳了已经被新文学宣布为“死去了”的古典形态的文学,承认文学应是具有更广泛更多样化的文学世界。
第二,民国文学应当是什么样的文学。当传统的审美价值观念让位于新的审美价值观念后,文体类型及其谱系、文体语言及其风格,都因此会发生某些变异。但是,当文学史重回文学的范畴,不再执著于新、旧问题,也不再纠缠于现代性的有无问题时,那么,应当从文体学的角度,对什么是民国时期的文学进行重新的价值确认,重新研究民国文学的文体谱系的构成与结构。
“五四”以来,人们在“新文学”观念的制约下,已经习惯了新文体的种种逻辑准则,即如文体分类也是按照西方的分类规则,以小说、诗歌、戏剧、散文这种现代文学可以接受的原则,对民国以来的文学进行分类。这种分类原则较之古代文体学的分类明晰、简洁,但是,这种新的文体价值谱系,却在改变古代文体谱系的同时,也造成了新的文体学上的混乱。如将“小说”对应于西方文体中的“novel”,将诗歌等同于古典诗词或者西方文学中的诗,将散文小品对应于西方文体中的“essay”,这些文体概念的运用,有的是直接借用了外国文学中的相关概念,有的是从古代借用过来,将不同内涵、不同文类的概念混为一谈,从而模糊了文体的边界,混淆了不同的文体概念。出现这种理论与创作上的现象,一方面说明现代文体学在创建过程中,已经注意到现代文体的独特性及其对古代文体和西方文体的承继性,考虑到文体概念使用的方便,一方面也说明现代文学在文体学上的芜杂与混乱。当新文学兴起之时,不仅一些非文学性的文体被纳入到文学的范畴,而且在概念运用上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如“诗歌”这个在现代文学被广泛应用的概念,完全不同于古代的诗词或者西方的诗。它是在一种新的文化语境和传媒基础上形成,并融合了民歌、民谣以及古典诗词、外国诗等艺术手段,创造而成的一种新的文体,这种诗歌无论在艺术精神还是文体类型,无论是诗体构造还是语言运用,都已经逸出传统的文学观念,虽然诗歌从某些方面继承了中国古典诗词的艺术手段,或者吸收西方诗的某些艺术手段,但就整体而言,诗歌已经是不同于古典诗词,也不同西方诗的另一种文体。就艺术精神说,西洋的诗体现为贵族精神,中国古典诗词则是文人精神,而现代新诗则主要表现为平民精神。而就艺术形式言,无论是古典诗词还是西洋的诗,都讲究诗的格律,以严整的格律创造美的形式,在一定的格律中表达感情,或者说以格律的形式节制情感。而现代诗歌在艺术形式上则相对自由,不讲究格律,没有一定规则,甚至出现散文化的诗歌。
但是,民国文学文体不仅仅是这类新文学的文体。民国文学作为文学史的概念之所以能够成立,不仅它是一个历史时期具有文学史分期的合理性,而且这一概念最大限度地涵盖了这一历史时期的所有文类的文学,构建了一个完整的、体系性的文学谱系。在这个谱系中,民国文体包括三个相辅相成的系统:新文体、传统的古典文体和通俗性的流行文体。三种文体有区别又有交叉,有分离又有融合。在新文学的谱系中,包含小说、诗歌、散文、戏剧等文体,也包括新兴的报告文学、杂文等文体。这些文体经过近百年的发展流变,已经得到读者、批评家和文学史家的认可,甚至已然成为民国以来文学史的主流,而且这种文体学反过来影响到中国古代文学研究,成为一些中国古代文学史著作的分类方法和撰述体例。但另一方面,中国古代传统的文体,仍然是民国文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古典形态的诗词、文章、记等文体,被相当多的文人所运用,即使是新文学作家也常常创作传统诗词。虽然随着新文学发展成为主流文学,传统的古典文体谱系逐渐边缘化,但它仍然存在,并且成为民国文学最具有艺术精神的一派。不仅如此,传统的古典文学也影响到了新文学作家的文学观和创作,新月派和京派作为新文学的重要流派,在延续“五四”新文学传统的同时,对于传统文学和审美精神的保守,以及对纯美的追求,使得其创作保留了相当明显的传统文体的特点,使现代文学在文学的审美追求方面有所收获。而在流行文学的文体中,则以小说为主,兼及散文小品一类,他们对电影艺术的涉足,使其文体更加时尚。
在民国文学史上,传统古典形态的文学仍然具有比较广阔的生存空间,为众多文人所喜欢,甚至在一些文人那里,仍然坚持古典文体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存在,保守着传统的价值观念和审美观念,从文体学上迷恋古典文学,古典文体的流芳余韵为民国文学史的书写增添了浓抹重彩的一笔。
古典文人对古典文学文体的保守几乎从提倡新文学的同时就开始了。
1902年,梁启超提倡“小说界革命”、“诗界革命”,改变了中国文体学的基本格局,为中国文学造就社会性、现代性的文体学奠定了基础。但随后不久,王国维就在他的一系列著述中,对梁启超的观点进行了修正。1906年,他在《红楼梦评论》中就有别于梁启超的文学社会功利说,提出文学是苦闷的象征,并以“古雅”说建立起新的文体学。尽管王国维的这些著述主要在民国成立之前完成,但这些理论观点已经具备了民国文学文体学的基本特征,成为民国文体学的前奏。
王国维的文体理论是在继承中国古代文体理论和西方文体理论的基础上形成的,他站在东西方文化的制高点上,重新梳理文学的定义,带给中国文坛既现代又传统的文学样态和观念。悲剧说是王国维文体理论的基础,境界说则是其主要内涵,体现的是艺术精神,而古雅说则是其主要理论呈现,是对纯美文体的追求。王国维并没有对“古雅”明确的定义,他说:“欲知古雅之性质,不可不知美之普遍之性质。美之性质,一言以蔽之曰:可爱玩而不可利用者是已。虽物之美者,有时亦足供吾人之利用,但人之视为美时,决不计及其可利用之点。其性质如是,故其价值亦存于美之自身,而不存乎其外。”⑦王国维把“可爱玩而不可利用”看作文学之美的普遍性质,而且作为对“古雅”的阐释,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梁启超的社会功利性文学观。王国维是从纯美学的角度批评文学的,从文学的本体寻找文学的美。所以,他认为“文学者,游戏的事业也”⑧。既然文学是游戏的事业,文学的美就不在文学之外,而在文学之内,文学的美不是外加的,而是自身存在的。那么,这种古雅的艺术又怎样表现了现代文体的艺术精神呢?王国维对此用艺术的“第一形式”、“第二形式”进行了描绘,“以自然但经过第一形式,而艺术则必就自然中固有之某形式,或所自创造之新形势,而以‘第二形式’表出之。”⑨在王国维看来,文学没有“内容”与“形式”之分,所有的文学都是一种形式,所有的文学则需要合乎“古雅”的审美规范。文学是一种艺术创造,不能等同于自然,有了好的材质,并不等于就是好的文学作品,好的题材只是优秀文学作品的基础,所以,王国维将诗歌情景以及戏曲小说之主人翁及其境遇,这些都是文学的材质,是“第一形式”。“第一形式”经过“第二形式之美雅”,各种材质才有可能获得“独立之价值”,才有可能获得审美的品格。
“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学衡派诸公打起了保守传统的旗帜。毫无疑问,学衡派的出场带有鲜明的目的性,他们对新文化尤其是以白话代替文言、将一切过去的传统文化都视为旧的而予以否定的做法提出尖锐批评。学衡派以文化保守主义者的姿态出场,在阐述文化精神与文学观念的同时,对新文化提倡者提出了批评。应当说,学衡派与新文化提倡者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建设现代文化,复兴民族文化。但他们又与新文化倡导者采取了不同的态度与办法,形成了与新文化倡导者在诸多方面的分歧:文学的新与旧问题、功利主义文学观与无功利主义的审美追求的问题、自由散漫的白话新诗与中国传统诗词的美学关系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文学的发展方向,关系到现代文体学的根本属性问题。从学衡派关注、讨论的一些主要问题来看,他们在批评新文化倡导者的同时,主要在建构一种新的文体学,这种文体学既秉承传统文学的体性,而又有保持着文学应有的审美倾向,既是现代的又是古典的,既能体现现代文化的精神内涵,而又保守传统文体的艺术特点。吴芳吉在《三论吾人眼中之新旧文学观》中说:“文无一定之法,而有一定之美,过与不及,皆无当也。”所谓文学创造的正法,就是要有“文心”,“文心之作用,如轮有轴,轮行则轴与俱远,然轴之所在,终不易也”。在他看来,“盖文心者,集古今作家经验之正法,以筑成悠远之坦途,还供学者之行经者也。故作品虽多,文心则一,时代虽迁,文心不改。欲定作品之生灭,惟在文心之得丧,不以时代论也。”这里的意思很明确,星转斗移,时代虽然到了民国,但文学的“文心”是不会变的,也可以说,文学的文体无论随时代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文学的审美品格是不能变的。吴宓则说的更清楚:“作诗之法,须以新材料入旧格律”,“作文之法,无论己所作之文为何类何题何事何意,均须熟读古文而摹仿之。”所以,即使是作白话文学,“亦当以古文为师资,况从事于文学创造者耶”。而对于小说、戏剧、翻译等文体,他则提出了较多的批评,认为“西洋近今天盛行短篇小说及独幕剧,此亦文学衰象之一”。胡先骕那篇著名的《评〈尝试集〉》,不仅是一篇文采飞扬、有理有据的批评文章,而且也是出色的文体理论的学术文本。在这篇文章中,胡先骕借批评胡适的《尝试集》全面系统地讨论了诗的性质、作诗方法等诗学问题。文章首先阐述了声调格律音韵与诗的关系,指出:“诗之有声调格律音韵,古今中外,莫不皆然。诗之所以异于文者,亦以声调格律音韵故。”从文体类型上说,吴宓、胡先骕等学衡派代表人物使用了“诗”这一不同于新文学的“新诗”或“诗歌”的概念,从文体的角度说,诗更加符合文学的文体学要求,具有纯诗的美学特征。正如胡先骕所说:“诗之功用,在能表现美感与情韵,初不作文言白话之别,白话之能表现美感与情韵,固可用之作诗。苟文言亦有此功能,则亦万无屏弃之理。”胡先骕虽然只是论述了诗的功能和美学特征,但足以表达其美学理想,从一个方面阐述了民国文体的基本特征与属性。
在这个背景下出现的新月派及其新格律诗,就具有特别的文体学意义。新格律诗既不同于古典格律诗,更不同于白话新诗,新格律诗坚持了诗的贵族立场和精神,坚持了纯诗的格律。新月诗派讲究以格律节制感情,讲究诗的古雅之美。在梁实秋、闻一多、徐志摩那里,通过新格律诗的理论与实践纠正白话新诗存在的某些问题,为民国文体提供一种新的型范。从文学史论争的角度来看,梁实秋对“五四”以来新文学的批评,比学衡派更加激烈,更富有理论性。如果说学衡的评论不可避免地带着一些情绪化的色彩,而梁实秋的批评则更具理性特征,闻一多、徐志摩等人的理论建树也更具有针对性和实践性。随后,当新月诗派逐渐解体之后,京派作家承担起了寻求文学的纯美的职责。但由于京派作家除朱光潜这样的理论家和沈从文这样的职业作家外,大多数作家虽然有较高的艺术造诣,但是,当他们把文学作为业余爱好时,就缺少了学衡派和新月诗派那种文学的执著,对他们来说,任何一种文体都可以把玩得相当娴熟、得心应手,而不限于某种古典的或新文学的文体。
在晚清文学中,“新文体”特指梁启超提倡并实践的散文新体或者称之为报章文体、时务文体,这种具有鲜明的社会性、功利性特点的文体学直接影响到“五四”新文学,或者说“五四”新文学文体学是在梁启超已经建立起来的文体理论基础上形成的。民国文学视野中的新文体首先是思想的文体。胡适发起“文学革命”,提倡白话文学,其目的当然在通过语言的变革解放人们的阅读,从而达到解放人的思想的目的。也可以说,提倡新的文体,建立新的文体,是为新文化、新思想寻找一种合适的表达方式,以文体解放达到思想解放。陈独秀在《文学革命论》中就特别强调了贵族文学、古典文学和山林文学的共同缺点,就是在文体上“与吾阿谀夸张虚伪迂阔之国民性,互为因果”,因此,所谓“文学革命”,就是要“革新盘踞于运用此政治者精神界之文学,使吾人不张目以观世界社会文学之趋势及时代之精神”。陈独秀是从社会思想革命的角度提倡文学革命的,将白话文作为社会革命的手段。。周作人则说的更直接,“古文的雕章琢句”造成了一种贵族文学,“但白话也未尝不可雕琢,造成一种部分的修饰的享乐的游戏的文学,那便是虽用白话,也仍然是贵族的文学”,所以,他提出所谓平民文学,“应以普通的文体,写普遍的思想与事实”,“应以真挚的文体,记真挚的思想与事实”。对此,胡适说的也很清楚:“若想有一种新内容和新精神,不能不先打破那些束缚精神的枷锁镣铐。”打破了这些枷锁镣铐,诗体获得了解放,“所以丰富的材料,精密的观察,高深的理想,复杂的感情,方才能跑到诗里去”。陈独秀、李大钊、周作人、胡适等人都特别强调了文体与思想的关系,指出新文学重视的不仅仅是新的文体,而是新文体所表现的新思想。对此,叶维廉早就指出过“五四”新文学的这种社会性目的:“白话的兴起,表面上看来是说文言已经变得僵死无力(从我们现在的历史场合看来这当然是偏激的说法),事实上,它的兴起是负有任务的,那便是要将旧思想的缺点和新思想的需要‘转达’给更多的人,到底‘文言’是极少数知识分子所拥有的语言,而将它的好处调整发挥到群众可以欣赏、接受是需要很多时间的,起码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大家不能等。”叶维廉所言极是。
民国文学视野中的新文体也是一种美的文体。新文学的倡导者在提倡文学革命时,并非是要破坏汉语语言的美感,也并非将文体导入粗俗的境地。当思想需要一种新的合适的文体时,文体变革的要求也成为时代的需求。“五四”时期,大多数作家信奉进化论的文学史观,以为当新的时代到来时,必有一种新的文体形式才能真正表达。新的思想需要寻找包括白话文、新的文体类型等新的文体。同时也为新青年、新社会、新中国提供一个思想文本,而且这个文本应当是美的文本。胡适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中,提出了文学革命的宗旨:“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用国语创作,创作出国语的文学,其目的是落脚在创造出“文学的国语”,通过创造出国语的文学,进一步创造出文学的国语,让国人都能拥有一套美的语言,用文学的语言而不是粗俗的语言或官话进行交流。同时,胡适反对古文,是针对文言这种语言工具而言,针对当代人提倡创作师法古文者。所以,胡适可以提倡新文学的同时,又在提倡“整理国故”,以古典语言丰富白话语言。
学衡派曾批评新文学提倡的新文体缺少必要的美学特征,“即小说亦不惯诵读,读之亦不甚能解,而厌倦思睡。故编著小说杂志者,为迎合此大多数人之心理,而广销路其见,遂专作为短篇小说。盖短篇小说可于十分钟十五分钟内读毕一篇,而其中人物极少,情事极简单,易于领会,且稿费印工较少,故杂志之定价亦可较廉,而凭广告以博巨资也。此短篇小说之所以盛也。”吴宓的批评是有道理的,小说能够成为现代文学重要的最受读者关注的文体,与现代传播方式、商业运作等存在直接的关系。但是,研究文体的美学特征,不能不考虑文学与读者的关系,小说能够受读者的欢迎,与小说文体所呈现出来的新的美学特质是分不开的。1917年,刘半农就在《诗与小说精神上之革新》一文中阐述过小说文体的美学特征,认为“‘文情’二字,又今日谈小说者视为构成小说之原质者”,“小说家最大的本领有二。第一是根据真理立言,自造一理想世界”,“第二是各就所见的世界,为绘一惟妙惟肖之小影”。也就是说,小说作为现代文体,不同于古代正宗文学,也不同于古代小说文体,它是适应现代社会与现代人的思想情感需要的表达现代社会和现代人生活的文体。因而,小说的美当然不如读诗、读文章那样可以诵读,而是以读小说的方式欣赏现代小说。同样,诗歌、散文、杂文等文体也有不同的读法,有不同的美质。君实也在《小说之概念》中阐述了小说独特的美学功能:“盖本为一种艺术。欧美文学家,往往殚精竭虑,倾毕生之尽力于其中,于以表示国性,阐扬文化。读者亦由是以窥见其精神思想,尊重其价值。不特不能视为游戏之作,而亦不敢仅以儆世劝俗目之。其文学之日趋高尚,时辟新境,良非无故。”可见小说具有作为小说文体的美学特征。即如鲁迅的短篇小说,在充分融合了外国小说和中国古代小说以及其他文体形式的基础上,创造了属于中国现代的小说叙事,这是一种既不同于外国小说叙事,也不同于古代小说叙事的艺术,是真正属于民国的现代小说艺术。鲁迅的小说不以故事情节为主,而是以人物、场面和具有象征意义的描写为主,构成了一个象征的具有多重意义的文本,读者在阅读参与的过程中最后完成作品的创造,为现代小说贡献了多种叙事美学。
民国文学视野中的新文体也是在不断地实验与革新的文体。与传统的古典文体已经相当成熟稳定相比,新的文体是在不断地讨论、研究,不断地创造过程中。胡适将自己的第一部诗集命名为《尝试集》,本身就说明他对白话新诗这种新的文体并无大的把握,是在不断的实践中逐步发展与完善的。虽然小说、散文等文体不如诗歌这样令人关注,但从理论讨论到创作实践,经过了艰难的时期,从早期的问题小说到鲁迅小说的出现,从短篇到中长篇的出现,在散文方面,从报刊的通讯、随感,到美文、随笔的成熟,都让人们看到了新文体逐渐被读者、文学界接受的漫长过程。
就民国文学的文体学来说,我们应当以宽容的心态面对各种不同的文体,面对文学文体在“民国”这一特定历史时期的独特性。也许,我们对民国文体学的重新梳理,反思传统的古典文体与现代新文体之间的关系,总结不同文体的发展与存在所出现的问题,将是我们重新回到民国文学的根本。
[注释]
①③吴承学:《中国古代文体学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页,第3页。
②李怡:《“民国文学”与“民国机制”三个追问》,《理论学刊》,2013年第5期。
④吴宓:《论新文化运动》,《学衡》,1922年4月,第4期。
⑤曹慕管:《论文学无新旧之异》,《学衡》,1924年8月,第32期。
⑥李 怡:《文学史是什么史?》,《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9月,第39卷第5期。
⑦⑨王国维:《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王国维集》(第1册),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84页,第185页。
⑧王国维:《文学小言》,《王国维集》(第1册),第22页。
[责任编辑:曹振华]
周海波(1958—),青岛大学文学院教授。
I206.6
A
1003-8353(2015)04-006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