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小说观念的转型

2015-03-21 22:35
关键词:类目文言小说

王 炜

(华中师范大学 文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9; 首都师范大学 文学院博士后流动站, 北京 100048)

明清时期小说观念的转型

王 炜

(华中师范大学 文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9; 首都师范大学 文学院博士后流动站, 北京 100048)

明清两代,在官私书目中,“小说”是子部之下的二级类目。但是,在日常语境中,“小说”这个概念及其指称的实体正经历着转型与嬗变。明清时期小说观念的转型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从指称的实体来看,“小说”这个概念由指称子部之下的某类文言作品,进而转型涵括了文言、白话两种形态的小说文本。从知识要素之间的关联来看,“小说”与集部中的诗、文、赋等形成了同构、毗邻的关系,由“学说派别”转型成为文学文体。从“小说”与子部的关联来看,“小说”从子部中剥离出来,它与子部由从属的关系转变为平行的关系。明清时期小说观念的转型和演变,为近现代学术体系下小说统序的形成搭建了稳定的平台。

小说观念; 文言小说; 白话小说; 诗赋; 子部

明清两代,“小说”这一概念主要指称位于子部之下某个特定的知识类别。官私书目在对“小说”这一类目进行定位时,大体承续《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以来的区分方式:“小说”归属于子部,是与儒家、道家、农家等平行的二级类目。这种观念与近现代以后人们对于“小说”的认知之间有着巨大的断裂。但是,官私书目建构的知识体系只是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对于小说的认知,要全面地了解明清时期的小说观念,我们还要进一步梳理人们在日常的语言环境中就“小说”达成的“共识”①

深入到日常语境中考察“小说”之名、之实的深层次的对应关系,我们可以看到,明清时期,“小说”这个概念及其指称的实体正处于不断地转型、蜕变之中。清人刘廷玑说,“小说之名虽同,而古今之别则相去天渊”②。明清时期,“小说”的转型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上:一是,“小说”一词指称的实体在类型上进行着累积和重构,《三国演义》等白话形态的作品与《世说新语》等文言小说被纳入到共同的统序之中。二是,这些白话小说和文言小说作为一个整体,与诗、赋构成了相互参照、相互对应的关系,“小说”这个概念及其指称的对象由“学说派别之一种”转变成为文学文体③。三是,“小说”在转变成为文学文体的过程中,作为特定类型的知识要素,它也完成了在知识统序中的层级跃迁过程,酝酿着从传统四部分类法中的子部剥离出来的力量。明清两代,“小说”这个概念及其相对应的实体的演化,推动了“小说”这套特定的知识统序完成了从传统向近现代的嬗变,影响了近现代学术体系中“小说”的典型范例、分类方法、研究范式以及结构形态。明清时期的小说观念最终发展成为沟通传统与近现代的重要节点。

谈到“小说”这一概念的指向,我们首先关注的是作家创作的文本。在今人的观念中,“小说”这个概念对应的实体,从语体上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文言形态的,以《世说新语》《搜神记》、唐传奇、《聊斋志异》等为代表;一类是白话形态的,以《三国演义》《水浒传》等为代表。明清时期,“小说”这一概念指向的实体正处于衍生、变化、重构的过程之中,今人的小说观念正是在明清时期人们认知的基础上逐渐生成的。

从文言小说统序的建构和定型来看,近现代学人关注的文言小说,大体对应着子部小说类之下的知识要素。明清两代,学人对子部小说的生发演变、典型范例、研究范式等进行了重构,这种重新建构确定了近现代以后文言小说研究的基本框架。

明清时期,学人试图在时间的维度之中,重新确认“小说”的生发情况,定位“小说”的源头。宋元以前,也有学者思考小说的生发问题。如,《汉书·艺文志》论及诸子略下的小说家说,“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④。这是从知识生产者的角度讨论小说的发生。《隋书·经籍志》谈到子部的小说类说,“小说者,街说巷语之说也”⑤。这是从知识的质性特征上对小说的源起进行考察。经过千年来的发展,知识要素在数量、规模上不断累积,到了明清时期,小说观念经历了一次转型。人们谈到小说的生发问题时,不再仅仅关注知识生产者的身份或小说的质性特征,而是进一步以文本自身为中心,在时间的维度中,确认“小说”文本的原初形态,厘清子部小说的源流变迁,梳理知识要素之间的接续关系。

有些学者越过《汉书·艺文志》著录的《青史子》以及《隋书·经籍志》著录的《燕丹子》,将“小说”的源头定位为《山海经》。明代,胡应麟著有《四部正伪》。他的目的是“考正百家,统宗六籍,庶几嚆矢”⑥,重新对子部等部类之下的书籍进行定位和归类。在《四部正伪》中,胡应麟试图确定“小说”的源头。他谈道:

《山海经》,古今语怪之祖。⑦

《山海经》在《汉书·艺文志》中被归入术数略之下的形法家,在《隋书·经籍志》中转而归入史部地理类。宋元两朝的官私书目大都依仿《隋书·经籍志》的归类方式。但是,胡应麟在《四部正伪》中,则将《山海经》与《燕丹子》等归于子部小说类的书籍并置,将《山海经》视为“语怪之祖”⑧。到了清代,纪昀主持修撰的《四库全书》,标志着官方对于知识体系的建构和认定。四库馆臣在明人小说观念的基础上,试图进一步确定小说的源头,确认“小说”的类例。他们认为,中国最早的“小说”可以追溯到《山海经》:

(《山海经》)序述山水,多参以神怪,……诸家并以为地理书之冠,亦为未允。核实定名,实则小说之最古者尔。⑨

《四库全书》果断地将《山海经》从史部地理类中提取出来,置于子部小说类下。另外,《穆天子》“旧皆入起居注类,……实则恍惚无征,……以为信史而录之,则史体杂、史例破矣”⑩,四库馆臣将之纳入子部小说类。也有学者提出,严格意义上的“小说”应该始于刘向的《说苑》。汪师韩说,“刘向采群言为《说苑》,列于儒家,为后世说部书所自始”。还有人认为,“小说”要迟至南北朝时期才完成定体的过程。沈德潜说,“说部之书,昉于宋临川王《世说新语》”。

明清两代,学者们未能就“小说”的起源达成统一的意见,但是,在他们反复的讨论中,“小说”的本相发生了明显的错位。《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小说家类下收录的《青史子》等书籍,在明清的日常语境中没有被直接排除于“小说”类之外,但却不再作为“小说”的源头和核心范式。《山海经》《穆天子传》和《世说新语》等成为文言小说的典范。明清时期的学者对小说的源头和类例进行重新建构,这影响了近现代以后的小说统序。在近现代知识体系转型的过程中,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接续并发展了胡应麟、纪昀等人的观点,“为中国小说的研究打定了最稳固的基础”。《中国小说史略》第二篇“神话与传说”较为详细地论及《山海经》《穆天子传》等。鲁迅谈到,神话“实为文章之渊源”,而“中国之神话与传说,……散见于古籍,而《山海经》中特多”。从这个角度上看,明清时期人们对“小说”起源的重新确认,为近现代学人建构“小说”中的文言统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现代以来人们关注的文言小说的典型范例,也是在明清时期子部小说类的基础上最终认定的。明初,王祎、宋濂主持修撰的《元史》不列艺文志,我们无从查知官方认定的小说的类例。但是,我们可以透过私家书目考察明人的小说观念。高儒的《百川书志》成于嘉靖十九年(1540),卷七至卷一一为子部。其中,卷八为小说家,收录了《汉武帝别国洞冥记》《世说新语》《续齐谐记》《王子年拾遗记》《隋唐嘉话》《酉阳杂俎》《侯鲭录》《草木子》等。另如,焦竑的《国史经籍志》卷四下为子部小说家,收录了《燕丹子》《笑林》《世说新语》《酉阳杂俎》《齐东野语》《草木子》。到了清代,钱谦益的《绛云楼书目》卷二子部小说类下收录了《博物志》《幽明录》《幽怪录》《梦溪笔谈》等。明清官私书目中录入的这些书籍或篇目多成为近现代文言小说研究中的典范之作。

明清时期,随着文言小说在数量、类型上的增长,学者在统理小说时,他们还试图从多重层级入手对小说进行更为细致的分类。小说是传统知识体系下子部的第二级类目,到了明代,胡应麟从题材、类型、审美风格等层面入手,在小说类之下进而划定出第三级类目。他将小说分为志怪、传奇、杂录、丛谈、辩订、箴规。清代,纪昀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为子部小说划定的第三级类目是叙述杂事、记录异闻、缀辑琐语。近人丁仁著《八千卷楼书目》卷一四小说家类下的第三级类目是:杂事之属、异闻之属、琐语之属。明清时期,学人就小说第三级类目的分类方式尚未达成共识,但是,他们对文言小说的著录、叙录以及类型划分确认了文言小说的典型范例和研究范式。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将文言小说分为志怪、“记人间事者”、传奇等,将白话小说分为拟话本、讲史、神魔小说、人情小说等,这正延续了明清时期确认的小说研究的基本范式,在时间段与类型学的双重维度中梳理了中国古代小说的历史。

明清时期小说观念的转型还表现在,“小说”这个概念也渐渐与《三国演义》等文字形态的白话作品建立起稳定的关联。“小说”一词与白话类作品的关联始于宋代。最初,“小说”一词用来指称“说话”中的某个行当。“说话有四家”,包括小说、说公案和说铁骑儿、说经和说参请、讲史。宋末,罗烨的《醉翁谈录》在延续《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分类方式的基础上,将“或名演史,或谓合生,或称舌耕,或作挑闪”的说书者统称为“小说家”,用口头形态的“说话”直接替换了《世说新语》等文字形态的文本。但是,从整体来看,宋元时期,“小说”这个词语与白话作品建立关联时,它指向的是“一种伎艺,并非书面文学”。这种口头形态的作品虽然也被称为“小说”,但它们却不可能正式进入四部分类法这种书籍分类统系之中。元末明初,“说话”由口头的形态正式衍生成为文字的形态,《三国演义》《水浒传》等作品涌现出来。随着文字形态的白话作品在数量上迅猛增长,这些知识要素产生了归类的要求。正德以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谈及《三国演义》《金瓶梅》等文字形态的白话作品时,往往使用“小说”一词:

小说家编成《石家词话》。

钱塘罗贯中本者,南宋时人,编撰小说数十种,而《水浒传》叙宋江等事。

老公祖试问凤督疏中所据材官万民安、承差郑天卿所砌一段,与俗所传《水浒》《西游》诸小说何异。

贯中有良史才,以小说自隐耳。

到了清代,人们谈到《三国演义》《西游记》《金瓶梅》等作品,往往使用“小说”这个概念。如,张竹坡在批点《金瓶梅》时说:

此书独与他小说不同。

夫他小说,便有一件件叙去,另起头绪于中,惟《金瓶梅》,纯是太史公笔法。

即如读《金瓶梅》小说,若连片念去,便味如嚼蜡。

另如,钱大昕也用“小说”一词指称《西游记》。他说,“村俗小说有《唐三藏西游演义》”。“小说”一词用来指称文字形态的白话作品,成为明清时期人们的“共识”。

文字形态的白话作品完全纳入“小说”这一概念范畴之后,它并没有替代、覆盖或者驱逐文言小说,而是与文言小说生成了平行的,也是并生、共存的关系。洪楩的《六十家小说》刊刻于嘉靖年间,“收有‘说经’类的作品如《花灯轿莲女成佛记》,……还收有‘讲史’类的《汉李广世号飞将军》”,另外还收有“文言的传奇小说《蓝桥记》等等”。人们在论及《三国演义》《金瓶梅》等作品时,也往往将之与文言小说并列。如,崇祯五年(1632),梦藏道人在《三国志演义序》中说:

今夫《齐谐》、《虞初》、《夷坚》、《诺皋》并隶小说,苟非其人,亦不成家。

欣欣子序《金瓶梅词话》时,也将这部作品置放于白话与文言共同构成的统系之中。他说,“吾尝观前代骚人,如卢景晖之《剪灯新话》,元微之之《莺莺传》,赵君弼之《效颦集》,罗贯中之《水浒传》,丘琼山之《钟情丽集》,卢梅湖之《怀春雅集》,周静轩之《秉烛清谈》,其后《如意传》、《于湖记》,其间语句文确,读者往往不能畅怀”。人们还在文言小说与白话小说的相互参照中,探寻白话小说的源头。在学者将文言小说的源头追溯至《山海经》时,也有人追索白话小说生发的时间点。如,观海道人说,“小说中之有演义,昉于五代、北宋,逮南宋、金、元而始盛,至本朝而极盛”。宋懋澄谈到,“宋孝宗欲怡太上,令史臣编小说数千种。余所抄《灯花婆婆》、《种瓜张老》、《平山堂小说》皆其类也”。即空观主人也说,“宋元时有小说家一种,多采闾巷新事为宫闱承应谈资”。这样,由“小说”这一命名方式作为统摄,《三国演义》等白话作品与《世说新语》等文言作品形成了内在的整体性,共同建构起特定的知识统序。

文字形态的白话作品在与文言小说融会,跻身进入“小说”这个概念范畴的过程中,它们也渐渐渗透并进入中国的书籍分类系统之内。明清时期,官方书目虽然没有收录《三国演义》等书籍,一些私家书目却已经开始有意识地接纳这些白话作品,将它们纳入书籍分类体系之内。如,明代高儒在《百川书志》中的子部小说类下收入了《世说新语》《隋唐嘉话》等,同时,他也将许多与“小说”相关的知识要素置于史部之下,这些作品在史部中构成了新的统序。高儒正式将《三国演义》等纳入书籍统系的建构之中,并将这些作品与《莺莺传》等分别归于史部的二级类目之下。《百川书志》史部传记门收录了《杨太真外传》《莺莺传》,野史门收录了《三国志通俗演义》《忠义水浒传》,小史门列入《剪灯新话》《效颦集》等。再如,晁瑮的《晁氏宝文堂书目》只设立一级类目,他在经、史、子、文集、诗词之外,设定了类书、子杂、韵书等类目。晁瑮将《隋唐嘉话》等从子部小说中提取出来,与《莺莺传》《霍小玉传》以及《忠义水浒传》、“《三国通俗演义》”一同归入子杂类。焦竑的《国史·经籍志》不收白话作品,明末吴馡就提出异议说,“焦氏《国史·经籍志》有三缺:郡邑未详,一也;小说中无元人演义,二也;元人杂剧不入戏术,三也”。另外,到了清代,钱曾的《也是园书目》在经史子集之外另立“戏曲小说”类,“戏曲小说”类之下又分传奇、宋人词话以及通俗小说等类目,收入了《三国志通俗演义》《水浒传》等。鲁迅谈到钱氏的《也是园书目》收录《三国演义》的情况说,钱曾的本意是“专事收藏,偏重版本,缘为旧刊,始以入录”,但是,在客观上却造成了“离叛于曩例”的事实,突破了中国传统知识体系旧有的类例建构模式。明清时期,私家书目对《三国演义》等的归类与今人的认知不尽相同,但是他们的归类方式无疑对近现代以后的小说观念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明清时期,人们的“小说”观念始终处于动态的调整、转型之中,“小说”这个概念由宋元以前只用来指称子部下的文言形态的作品,转而涵括了文言、白话两种形态的小说文本。这种转型为近现代学术体系下“小说”统序的形成搭建了稳定的平台。

要全面地了解明清时期小说观念的转型情况,我们不仅要关注文本形态的“小说”,考察“小说”这一概念指称的实体的调整、变动情况;而且要深入地探察“小说”这个概念及其对应的实体作为一个整体,与哪些类型的知识要素形成了同质性及同一性。从小说与其他知识类型之间的关联关系来看,明清时期小说观念的转型体现在:当《三国演义》与《世说新语》等融会成为一个整体之时,“小说”这个概念及其指称的这些知识要素也正在与诗、文、赋之间生成同一性,建构起直接的、复杂的关联关系。

在中国的知识统系中,小说与诗、文之间的同质性,以及它们的并置、对应关系,并非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处于逐渐被建构、被发现的过程之中。明清以前,无论是在《汉书·艺文志》,还是在《隋书·经籍志》中,“小说”与诗、赋均不存在任何形态的、直接的关联。他们各自属于完全不同的部类,也处于不同的层级之中。在《隋书·经籍志》确立的四部分类法下,小说是子部之下的二级类目;诗、赋、文则是集部涵括的知识要素。集部之下包含着三个二级类目——楚辞、别集和总集,诗、文、赋是楚辞、别集、总集等类型的书籍中包含的知识要素,而不是集部之下子系统的命名方式。到了明代,官私书目在对“小说”进行定位时,大多遵循《隋书·经籍志》确定的分类方法。“小说”从属于子部,它与集部、与集部下的二级类目、与集部之中的诗赋等知识要素并没有直接的关联关系。但是,在日常语境中,人们却开始突破隋唐以来四部分类法的层级建构。“小说”这个概念径直与集部中具体的知识要素诗、文、赋融会成为一个统系,形成了同构、毗邻的关系,具备了同质性和同一性。

从概念与概念之间的连接来看,明清时期,“小说”与诗、赋并提,成为惯例和常态。胡应麟在《少室山房笔丛·经籍会通》中将“小说”与集部之中的总集、诗、赋并列。他说:

《文选》昉自挚虞,孔逭、虞绰寖盛,至许敬宗《文馆词林》一千卷极矣。文集昉自屈原,萧衍、沈约寖盛,至樊宗师《总集》二百九十三卷极矣。小说昉自《燕丹》,东方朔、郭宪寖盛,至洪迈《夷坚志》四百二十卷而极矣。

在胡应麟建构的统序中,《燕丹子》《夷坚志》等小说与集部之下的《文选》,以及屈原等人的作品处于同一个构型层级之中。姚希孟也有“诗文及稗官小说”的说法:

长卿访罗摭捃,合诸名臣史传家传并散见于诗文及稗官小说者,汇而集之。

明代天启、崇祯年间以后,在日常语境中,“小说”与集部之下具体的知识要素——诗、赋、文等形成了邻接关系,以及对应、参照关系,这基本上成为人们的“共识”。有人谈道:

唐小说妙一代,几与诗等。余之好读之也,如读其诗。……余读之(注:《云仙杂记》),则小说之高岑王孟储常也。

(顾梦麟)工于诗赋、稗官小说,浏览极博。

唐人乃有单篇,别为传奇一类。……犹诗家之乐府古艳诸篇也。

在“小说”与诗、赋、文融会的过程中,它也与词、曲等归入共同的统系之中。有人谈道:

(李贽)《离骚》、马、班之篇,陶谢柳杜之诗,下至稗官小说之奇,宋元名人之曲,雪籐丹笔,逐字讐校。

士患无才。苟才之所至,作史可也,作诗赋可也,作百家言、稗官小说、诗余、南北调可也。

(阮大铖)无论经史子集、神仙佛道诸鸿章巨简,即琐谈杂志、方言小说、词曲传奇,无不荟萃而掇拾之。

从明代一直到清代,在官私书目确立的知识架构中,“集部之目,楚辞最古,别集次之,总集次之,诗文评又晚出,词曲则其闰余也”,白话小说并未像词、曲那样进入正式官私书目建构的集部的统序之中,《世说新语》等文言小说也依旧归属于子部之内。但是,在日常观念里,人们却将“小说”与集部之下的知识要素,如《离骚》、“陶谢柳杜之诗”、“诗余”、“宋元名人之曲”等衔接、组构在一起。这样,“小说”与诗、赋、词、曲、文原本是互不相干的知识要素,在明清时期的语境中却逐渐建构成为统一体,具备了整体性。

明清两代,人们在重构小说与诗、文之间的关系时,并不是对“小说”这个概念以及相关的知识要素进行生硬的切割与合并。他们同时也在思考“小说”这套知识统序重新命名的可能性,试图在名与实相互对应、相对通洽的基础上发现“小说”与诗、文、赋之间的动态关联。在小说与诗、文并置的过程中,明人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概念——“说部”。万历三年(1575),王世贞整理自己的文集,“撰定前后诗、赋、文、说为《四部稿》”。《弇州山人四部稿》分为诗部、赋部、文部、说部四类。其中,“说部之中,又分七种,为札记内篇,为杂记外篇,为左逸,为短长,为《艺苑卮言》,附录为《委宛》余篇”,这些作品大体可归于文言小说之内。王世贞创制“说部”这个概念,将“小说”这一类知识要素与诗、文并置,这并不是个别的、偶然出现的现象。曹司直在《剑吹楼集》中将自己的文章分成三类,“有诗,有尺牍,有笔记”。在《剑吹楼集》中,笔记,即小说类的作品与诗歌等构成了特定的统系。邹光迪的《文府滑稽》“分文部、说部二目”。康熙十二年(1673),吴国对刊刻父亲吴沛的《西墅草堂遗集》,《西墅草堂遗集》分为诗部、文部、说部。之后,“说部”渐渐成为与“小说”对等的、可以相互置换的概念。“说部”一词与文言小说具有对应关系,历代的文言小说都可以归入“说部”这个概念下:

(退庵)常手不释卷……如稗官家言、唐宋人小说、王弇州说部、陶南村《辍耕录》诸书,无不周遍反覆。

说部书有禆学问者,宋之《梦溪笔谈》、《容斋随笔》、《困学纪闻》。

“汉唐宋人说部”、“唐人说部”、“宋人说部”、“元人说部”、“明人说部”成为惯用词组,用来指称文言小说。“说部”也可以用来指称白话小说。如,有人谈到,“《镜花缘》说部征引浩博”。“说部”一词也可以与诗、文并置,如,叶德辉说,“方虚谷回,亦好评点唐宋人说部诗集”。

“小说/说部”与诗、赋、文的合并,并不仅仅是这些词语的简单并置。更为重要的是,人们渐渐开始借用集部研治诗、赋、文的方法对文言小说、白话小说进行重新观照,对“小说/说部”这样的概念所指称的实体重新进行归整,并逐渐发现了这些作品所具备的、与诗赋同质的特性。文言作品与白话作品,“小说/说部”与诗、文、赋等在多重层级和维度上进行着深度的整合。如,叶向高为《剑吹楼集》作序时,在诗歌、小说等的相互参照下,考察它们的源流、功能、质性特征说:

著作之途多端,而源皆出于古。诗歌,风雅之流也;尺牍,辞命之流也;稗官志怪诸家,《齐谐》之流也。诗歌以写性情,尺牍以道意,稗官家言以广闻见,皆世所不能废。三代而下,汉最近古,苏李之五言与其往复之书、王子年《拾遗》蔚然并存天壤间。唐以诗,宋元以小说,雅俗不同而具传同,至明而益彬彬盛矣。

叶向高指明了诗和小说之间深层次的关联关系,那就是,作为不同时代的典范文体,诗歌和小说这两种不同的知识类型在时间的流程中形成了先后承接的关系。

“小说/说部”与诗、文、赋合流的过程,也是“小说/说部”的本体属性、功能属性等不断调整、演变、重生的过程:“小说/说部”由指称知识体系中的某个二级类属转向指称知识要素,由指称“学说派别”转向指称文学文体。通过考察“小说/说部”与其他词语的组合方式,我们可以看到“小说/说部”对应的知识要素在质态、特征等层面上的调整,以及“小说”这一原生概念意义指向的改变。在《汉书·艺文志》诸子略之下有“小说家”,“小说家”是与儒、道、兵、农等诸家平行的类目。“小说家”一词既用来指称某种知识类型,同时也指向某一特定人群的身份类型。它的实质是“学说派别之一种”。在隋唐以后的文献中,“小说家”、“稗官小说”是极其常见的词组。到了清代,人们依然使用“小说家”、“稗官小说”这样的表述方式,但是,“小说/说部”同时也与其他词语形成了新的组合方式。

一是,“说部/小说”等词语与具体的作品并列在一起。如:

偶阅《五色线》说部,果载河神名王清本。

程禹山孝廉著有《冰炭缘》说部,兵燹后失其稿。

“说部”一词与特定的文本连用,这说明,在人们的观念中,“小说/说部”指称的实体在形态、性质等层面上已经暗中进行了调整。“小说/说部”不再是隶属于子部的、可以统纳各类想法和言论的学术流派,而是转型成为具有特定形态、特定边界的文学文体。这是因为,在人们日常的语言统系中,指称学术流派的专用名词不可能与这个流派中的代表性论著并置。如,《论语》是儒家的经典作品,在我们的语言习惯中,不会有“《论语》儒家”这样的表述方式。但是,用来指称某种文学文体的名词却有可能和某一具体的文本连用。如,在清人张英编纂的《渊鉴类函》中,有“卢照邻《咏史》诗曰”、“骆宾王《易水送别》诗曰”这样的说法。从这个角度看,当清人把“说部”这个概念与具体的文本并置于一体时,这一新的关联方式标明“小说/说部”形成了全新的关系属性,甚至是功能属性,重构并标明了“小说/说部”这类知识要素内在的本质特征——小说不再是“学说派别之一种”,而是转型成为与诗、赋等具有同质性的文学文体。

二是,“说部”一词逐渐成为可数名词。“小说”一词作为总属的类目,特别是作为学术流派的命名时,它是不可数的。这与子部之下其他二级类属的性质是一致的。在子部之中,用以标明二级类目的词语是对海量的知识要素的统称,无论是儒、道、法,还是天文、医卜这些标明类属的词语,均不能直接与量词连接。但是,当说部与诗部、赋部、文部形成了稳定的关联关系后,“小说/说部”获得了与诗、赋、文对等的权利。诗、赋等概念既是对知识要素的统称,也可以用来指称单独的知识要素,诗、赋是可数名词。“小说/说部”在与诗赋建立起关联的过程中,也逐渐演化成为可数名词,人们常常在“小说/说部”之前加上量词。如:

余忆一说部书中记有岳神凭妇人者。

这种关联方式一直延续到清末民初。如,俞樾说,“三固徐元直,一说部曾载其康熙间飞升事”。有些白话小说也写到,“他也有一部说部,是说平倭的事”,“此一大说部书系花也”。“小说/说部”与量词连接,表明“小说”不再仅仅是子部之下某个二级类目的命名方式,“小说”这个概念及其对应的知识要素,已经像诗、赋那样,成为某种文体。

近现代以后,随着《世说新语》《三国演义》等小说与诗、文、戏曲结合成为稳定的整体,转变成为文学学科的研究本体,“说部”、“小说”这两个词也各自完成了自身的转化进程。20世纪30年以前,“说部”是一个常见的概念。但是,在1930年以后,人们越来越多地使用“小说”一词来命名《世说新语》《三国演义》等构成的知识统序。“说部”这个词语在流行了三百多年后,渐渐退出人们日常惯用的语汇体系之外。但是,这一词语的出现曾有力地推动了它指称的知识要素的质性、特征的演化,促进了明清时期,特别是在清代,“小说”转型成为一种文学文体。在近代,“小说”这个概念也完成了自身的转换。从汉代一直到清代,“小说”既是命名知识统系的专用名词,它同时也作为普通名词使用。如,清人杨澹游曾说,“余于经史而外,辄喜读百家小传、稗史野乘,虽小说浅率,尤必究其原”。明清时期,“小说”对应的知识要素转型成为与诗、赋、文并行的文体,在这个过程中,“小说”这一概念的内涵也不断进行着调整和转换。近现代以后,“小说”成为某种文学文体的命名方式,它不再作为普通名词使用,而是演变成为一个纯粹的专有名词,能且只能用来指称某一文学文体。

明清时期,在日常语境中,“小说”这个概念及其指称的实体完成了与诗、文、词、曲的对接过程。从“小说”在知识体系中的层级定位来看,“小说”由子部下的二级类目,由知识统序中的次系统,转变成为型构知识统序及其次系统的要素,小说在知识层级中的迁变呈现出下移的趋势。但是,“小说”的这种下移并未生成负面的意义和效果,而是促使“小说”这类知识要素完成了自身在质态、性质上的调整,成功地转型成为近现代学术体系下文学研究的核心构成要素。

明清时期小说观念的转型还体现在,当“小说”与诗赋文等集部之下的知识要素生成全新的、复杂的逻辑关联之时,“小说”与子部原有的连接关系也处于被拆解过程之中。自《汉书·艺文志》以来,在官私书目中,“小说”与诸子略/子部一直保持着稳定的从属关系。但是,在明清的日常语境中,随着“小说”由“学说派别”转型成为文学文体,“小说”渐渐丧失了它与子部之下的儒、名、法诸家的同质性。“小说”与儒、名等家的异质性促使它从子部中不断地剥离出来。“小说”与子部之间的从属关系在延续了一千多年后,到了近现代知识体系建构之时,“小说”完成了自我更新、自我定位的过程,最终获得了从子部、从传统的四部分类法中挣脱出来的力量。

在知识统序内,“小说”位移的方向是多重的、形态是复杂的。深入到明清时期的语境之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小说”这个概念及其指称的实体下移,与集部之下的诗赋文构成统一体的过程中,它在知识统序中的迁移还衍生出另外一个新的向度:从子部中切割出来,具备了与子部,包括与经、史等一级类目并行的性质,在知识结构中形成了上浮的态势。“小说”与子部由从属的关系转变为平行的关系,由层级的建构转变为线性的排列。

明清时期,人们在日常语境中论及“小说”时,往往将之从子部中提取出来,与子部,乃至经、史两部并置。“小说”与子部以及经、史等部类形成了平行、对等的关系。如,人们多有这样的表述:

梅溪罗宗智甫惇德博学,藏书甚富。……自经史诸子至于稗官小说,其书多具。

(吴藻庵)自经史百氏以至稗官小说,无不通究,尤详于典故。

张公朝振……援据经史,搜罗百家所载,与夫稗官小说参与考订,编摩成集。

仙门先生……精读六经,博观群书,下逮稗官小说,靡不窥治。

(袁禹臣)日坐小楼,六经子史、稗官小说,吟哦其中。

(徐子瞻)六经子史以至稗官小说,无不渔猎。

(黄卷)经史百家以及稗官小说,无不渔猎。

在日常语境建构的知识体系中,“小说”不再是隶属于子部的二级类目,而是作为独立的类别,与子部以及经、史等一级类目处于相同的构型层级中,获得了与“经史诸子”并行的地位。“小说”呈现出上浮的态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小说”的观念,也渐渐影响到私家书目的归类方式。明末,钱棻对个人的藏书进行归类,“所次目仍以经史子集为部。四者之外,终以杂部,亦犹四序之置闰也”。在钱棻的目录建构中,“杂部”是与经史子集并行的部类,在杂部下有“杂部一类书”、“杂部二小说”。张鼐谈到自己的藏书也说,“书分十二部,……曰制书部,曰经书部,曰史部,曰子部,曰集部,曰文部,曰政部,曰类部,曰说部,曰骚部,曰性部,曰禅部”。清代,赵翼更进一步提出,“说部”可以作为独立的类目,与子部以及经、史、集等并行。他说,“近代说部之书最多,或又当作经、史、子、集、说五部也”。“小说”这个概念及其对应的知识要素作为一个整体从子部中拆分出来,“小说”与子部原有的从属关系被修改,乃至被取消。

要讨论明清日常语境中小说观念的变迁,更清晰地察见“小说”在明清两代日常知识架构中位置的调整和变动,我们可以将宋元时期的小说观念作为参照。宋元两代,无论是在官私书目,还是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大都尊重《隋书·经籍志》对“小说”的定位。如,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三为子部,“其类十六,一曰儒家类,二曰道家类,……九曰小说类”。宋元人在日常生活中提及“小说”时,也往往将之与浮屠老子、天文地理、医方术数并列。如:

(高元之)自天文地理、稗官小说、阴阳方技、种艺文书,靡不究极。

(滕璘)间及浮屠老子、稗官小说。

(黄钟之父)嗜学如饴,至天文地理、瞿昙老子、稗官小说之书,无不通解。

(史介)凡释老诸书,下至稗官小说,无不成诵。

(危素)至于法书碑刻、稗官小说、方伎之微、术数之末,亦莫不有所遗。

上而秦汉以来帝王之制作,古文奇字之音训,下而山经地志、阴阳医卜、稗官小说之书,莫不淹贯。

在《隋书·经籍志》中,“子部”包括儒、道、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兵、天文、历数、五行、医方,共14家。在宋元人的日常语境中,与“小说”并提的“老子”、“种艺文书”、“天文”、“术数”、“医卜”,正与《隋书·经籍志》中子部之下的历数、五行等类目相对应。这样,宋、元时期日常语境对“小说”的定位,与《隋书·经籍志》以来的官私书目基本保持一致。人们大都认定,“小说”是子部之下的二级类属。但是,到了明清两代,在日常语境中,“小说”则通常与“经史诸子”、“经史百氏”、“经史”、“六经子史”等并提。“小说”形成了从子部中剥离出来的态势,并不断浮动,完成了在知识层级上的跃迁,与子部,乃至经、史等一级类目形成了平行的关系。

明清时期,子部作为一级类目,它在暗中正处于被切割、被拆解的过程之中。在“小说”试图从子部中挣脱出来的同时,子部之下的其他二级类目也正处于被重新切分的过程之中。在明清人的日常语境中,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小说”与经、史、子等类目直接并置;另一方面,“小说”或与天文地志、或与医药卜筮、或与释典道藏建构成新的统序,这个新的统序与子部以及经部、史部构成了平行的关系。人们常常有这样的表述:

(卢氏)凡经史、礼乐、百氏之书,下至卜筮、医方、小说,多细书成帙。

若经史诸子、天文地理、医药卜筮、稗官小说之类,名虽不同,而总谓之书。

(欧阳衡)沉潜于六经孔孟之言,日夜探穷奥理……诸子百史、天文地志、律历之书,以至稗官小说,靡不涉览。

(祝允明)于书自六经子史外,玄诠释典、稗官小说之类,无所不通。

(胡谦斋)博通六经子史,下逮医卜、阴阳、小说,靡所不窥。

在四部分类法下,小说、医药、卜筮、释典、道藏共同构成了子部之下的二级类目,但是,人们在日常语境中论及这些书籍时,“小说”与子部类的这些知识要素分别被提取出来,形成全新的构架,与知识体系中原有的“六经子史”结构成为新的秩序。子部与这些知识类型之间原有的层级关联被消解,旧的知识序列失去了逻辑上的有效性。

当然,在明清两代的日常语境中,“小说”这个二级类目从子部中挣脱出来,与经、史、子等一级类目生成并列关系,这并非是突如其来的,而是过程性的。宋元之时,就有人将“小说”与“经史子集”等一级类目并置。如,宋人苏颂说,《本草图经》“旁引经史及方书小说”。元代,胡助说,“《玉海》天下奇书也,经史子集、百家传记、稗官小说咸采摭焉”。李继本也说,“古之作者著之六经而散之九流百氏,与夫天文律历,山经地志,下至稗官小说,纷纷籍籍,汗牛而充栋”。胡助等人将“小说”从子部之中提取出来,“小说”与“六经”——经部、“九流百氏”——子部,形成了平行的关系。宋元两代,苏颂等人对于“小说”的这种定位只是偶然的、个别的现象;到了明清时期,“小说”与子部,以及经、史等一级类目并列则成为普遍的、常见的现象。

“小说”在知识体系中上浮,或者说层级跃迁,这逐渐成为明清时期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共识”。人们还有意识地拎出“子部小说类”这样一个概念,以标明“当下”的小说观念与传统的小说观念之间的区别。明清以前,“小说”大多与“稗官”这个词语相关联,并没有“子部小说类”这样的说法。究其原因,“小说”作为二级类目,归属于子部,这是常识性的观念,因此,人们不需要特意地标明“小说”与子部之间的从属关系。随着“小说”等知识类型从子部中不断地拆分出来,“小说”这个概念以及相关的知识要素不再简单地归属于子部,而是与子部形成了多重的、复杂的关联关系:“小说”尚未完全摆脱在子部中的从属地位,同时,也生成了动态性。“小说”一方面与子部形成了平行的关系,另一方面又与集部之下的知识要素诗文赋并置于一体。“小说”甚至还生成了转移到史部的态势。如,在光绪七年(1881)刘坤一等纂修的《江西通志》中,就有“史部小说家类”之说。清人为了避免分类上的混淆,或者说,为了将“当下”的小说观念与“传统”的小说观念清晰地区分开来,他们在某些特定的语境下,有意识地强调,自己谈到的是“子部”类属下的小说,是“传统”意义上的小说。从这个角度来看,“子部小说类”这一命题的出现,并不是意味着清人提出“小说”重新回归子部的要求,而恰恰是他们在认可和尊重“小说”位移的情况下,对“小说”的重新建构。他们认为,除了有“子部小说”之外,可以赋予“小说”更多的定位方式。

明清两代,“小说”在知识统序中的位置并不是唯一的、恒定的,而是具有多层次性、动态性的特点。在日常语境中,人们并未有意识地排斥“小说”作为子部下二级类目的定位,但是,他们同时也尊重、认同“小说”在知识统序中游移的状态。“小说”或与天文医卜等构成新的统系;或作为独立的类别,直接与子部以及经、史等一级类目形成的并行关系;或转而变为知识要素,与诗赋形成同构关系。明清时期人们对“小说”的各种认知看似存在矛盾,但却是共生、并存,互不冲突的,这些不同的观念之间存在着替换、衍生等多重关联关系。如果说,“小说”与集部的诗、赋、文等知识要素的关联,表明“小说”在知识统序中处于下移的态势之中;“小说”与经、史、子等一级部类的关联,则标明了“小说”在知识统序中的上浮情况。“小说”在知识体系中不断地下移和上浮,这种看似无规律的移动成为重要的力量,推动“小说”从传统的知识体系中挣脱出来。到了近现代,在中国学术体系重新建构的过程中,“小说”作为独立的统序,从四部分类法中的子部剥离出来,转型成为文学学科的核心构成要素,与诗、文一道共同成为文学学科的研究本体。从某种意义上看,“小说”在近现代学科体系下的位置,正是它在明清日常语境中存在状态的延续和重构。

结语

明清两代,对于知识统序的重新梳理和建构已经渐成风潮。关于如何厘清小说的源头、区分小说的类例、确定小说的质性特征,以及如何重新对这套知识统序进行定位,一直处于暗中的协商和讨论之中。人们对小说文本数量、形态、规模的变化给予及时的认同,随时、随势对“小说”这一概念及其指称的知识要素,以及它在知识统序中的位置进行了调整。文言小说与白话小说融会于一体,并与诗、赋、文构成新的统系。“小说”与传统四部分类法下的子部,以及经、史等部类的关联关系也被重新建构。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知识体系在结构上发生了突变,人们承续并改造了明清时期的小说观念,将文言小说、白话小说与诗、赋、文、词、曲等,归于共同的架构之内。“小说”最终在近现代的知识统序中获得了新的位置,在显性层面上完成了自身的迁移和演变。

通过梳理明清时期日常语境中的小说观念,考察“小说”名与实的转型、嬗变情况,我们可以看到,“小说”作为一种文体要素,进入近现代文学学科的构架之内,不仅有西学的影响,更是中国本土知识谱系合逻辑的发展、演化和重构。

注释

①人们在日常经验中生成的关于小说的“共识”,其实质是在协商乃至论争、质疑、辩驳中形成的一种动态平衡。

②刘廷玑:《在园杂志》,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83页。

④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745页。

⑤魏征等:《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012页。

⑧胡应麟还以李公佐的《古岳渎经》为切入点,厘定《山海经》这部“古今语怪之祖”对汉魏六朝、唐代以及明代小说的影响。他说,《古岳渎经》“出唐小说,盖即六朝人踵《山海经》体而赝作者,……宋太史景濂亦稍隐括集中。总之,以文为戏耳”(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

当然,“小说”与诗、文之间同构关系的形成,并不是突兀地产生的,而是逐渐生成、定型的过程。宋代,“小说”也有与诗赋并用的情况。如,苏轼说,“凡牡丹之见于传与栽植、接养、剥治之方,古今咏歌诗赋,下至怪奇小说皆在”(苏轼:《牡丹记叙》,《东坡全集》卷二四)。方岳说,许月卿“尽取六经以来,至于诸子百氏以及稗官小说、骚人赋客之所论著,反覆熟之”(方岳:《送许允杰序》,《秋崖集》卷三六)。胡仔的《苕溪渔隐丛话》也曾论及“小说”与“诗”之间的关系。宋元时期,小说与诗、文的连用仍然是个案。到了明清时期,小说与诗、文、赋并用,才成为一种惯例。关于宋代日常语境中,“小说”与诗赋、史传之间的关联,笔者将另行撰文论述。

责任编辑 王雪松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Novel Concept in Ming and Qing Dynasty

Wang Wei

(School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Wuhan 430079;Post-doctorial Research Center of School of Literature,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048)

In Ming and Qing Dynasty,the concept of “novel” and novel itself are in the process of transformation.As a concept,“novel” gradually includes the text both in classical Chinese and vernacular.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relations of knowledge elements, “novel”formed the isomorphic relation with Shi(诗), Wen(文), Fu(赋) in the category of Ji(集).As to the relation of “novel” and the category of Zi(子),“novel” was abstracted from the category of Zi(子).

novel concept; classical Chinese novel; vernacular novel; Shi(诗) and Fu(赋); the category of Zi(子)

2015-09-1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易代之际文学思想研究”(14ZDB07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文学学术史视阈下的‘集部’源流变迁研究”(14BZW09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文学谱系研究”(JZD1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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