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杨军
(1.中共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北京 100091;2.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北京 100048)
当今时代,环境问题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这是因为环境对于人类的生存发展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消极的意义上说,环境恶化导致物种减少、疾病滋生等灾祸,使得人类的生命受到了严重威胁;从积极的意义上说,现代文明追求生活的品质化,人类对生存环境的要求日益提高。基于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然而,尽管解决环境问题已经成为我们最紧迫的任务之一,多年的实践却证明,无论投入多大的财力和精力治理环境,却始终无法从根本上遏制环境的日益恶化。我们依然“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在这个意义上,十八大报告要求,“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那么,环境问题为何始终悬而未决?环境保护策略为何会失效呢?总体而言,这是因为环境是复杂系统,传统的基于简单性思维理解和处理环境问题的方式存在较大的局限性。要从根本上实现环境与人的和平共处,就必须要从复杂性的视阈中进行环境治理。
一般认为,环境问题是伴随着资本主义工业化的兴起而产生的。资本主义的出现是历史上的大事件。资本主义诞生伊始,就凭借着资本的力量将区域经济推向全球化。资本的本性是增殖,但是这种增殖常常忽略生态伦理价值的层面。在这样的背景下,人类以自我为中心开始对自然的无限制攫取。应该说,人类在很早的时候便已经意识到这种方式将面临来自自然的报复,也意识到增长的极限,但是,由于利益的巨大诱惑和治理方式的局限性,这一局面并未得到改观乃至日益严峻。在这样的背景下,占主流地位的观点认为,环境问题的产生是由于未能妥善处理好生态与资本的关系,“资本由于其‘效用原则’,必然在有用性的意义上看待和理解自然界,使之成为工具;资本由于其‘增殖原则’,决定了它对自然界的利用和破坏是无止境的。资本按其本性是反生态的”〔1〕。于是,各国政府纷纷出台措施治理环境,如调整资本流向、节制资本欲望或是以资本促进技术更新换代。实践表明,仅仅只从“资本的逻辑”或是“技术的逻辑”去理解和处理环境问题并不彻底。那么,是不是这两个维度不够充分或是错误呢?答案是否定的。其实,以任何一个或几个维度去面对环境问题都是不全面的,因为环境是复杂系统。
为什么说环境是一个复杂系统?按照南非著名哲学家保罗·西利亚斯的观点,复杂系统应该具备诸如“由大量要素构成、相互作用丰富、开放性”〔2〕4-6等十个条件,根据这一参考标准,环境必然是一个复杂系统。环境中的要素多种多样,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例如环境中有动物、植物、微生物,有阳光、水,有食物链和能量链等等,形成了一个巨系统。各元素之间具有一种相对独立的统一性。环境是开放系统,经历了漫长的演化过程。环境中局部的变化对于整体几乎没有影响,但是环境的容量有限,局部的大规模和剧烈动荡会引起自然整体运行机制的变化。
既然是复杂系统,环境具有自组织的特性。自组织意味着什么呢?它首先是反基础主义和反还原论的。“自组织的动力学本性,是不可能求助于某一个起源或某个永恒的原理来加以解释的”〔2〕145。这就是说,环境治理中不可能找到这样一个总阀门,关上它,就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环境问题。在这个意义上,传统环境治理中希望仅仅通过技术的改善或是改变资本的逻辑等单一方式以期彻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努力就不能取得预期效果。因为自组织是“过程”和“动态”,不是严格的、必然的和线性的因果关系。把所有希望寄托于技术的进步或是其他,已然预设了这一要素是整个系统的主导要素,这与环境的复杂性特征相悖。同时,“自组织系统也是反还原论的。作为相互作用的复杂模式的结果,系统的行为不可能只按照它的原子论组分来解释”〔2〕146。这意味着,我们很难对环境和环境问题进行层次性的深入分析,将高级运动还原为低级运动,正如将心理学还原为生物学,又将生物学还原为化学那样。环境是不能还原的系统,一片被砍伐的森林无论经过如何精心设计的植树造林,也不能够将森林回复到原初的状态。但是,要从根本上理解环境复杂性,定性的考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借助于复杂性模型。
美国著名哲学家尼古拉斯·雷舍尔提出了两种复杂性模型,即认识论模型和本体论模型。对于认识论模型而言,复杂性主要体现在计算复杂性,包括作为复杂性的最基本形式的描述复杂性、生成复杂性和计算复杂性。也就是说,从认识角度,对于复杂性的描述一方面既有基础性的意义,另一方面,又存在巨大的困难。这主要是由于人们的认识过程极为复杂,体现在人与认知客体建立关系的机制、人脑处理信息的机制等等。认识复杂性是被本体复杂性所决定的。复杂性的本体论模型关注组分复杂性、结构复杂性和功能复杂性。简而言之,本体复杂性是指事物本身的复杂性。人作为事物本身的一部分,其认识复杂性亦可以归于本体复杂性之中。人无法将自身从自然中剥离开来,任何一种形式的剥离都是相对的。在这个意义上,人的主体性在复杂性的视野中是不存在的,之所以谈论主体性,只是从一种立场讨论问题。但是,尽管实际中主体性的不存在,但是从主体性的维度分析和讨论问题是不可或缺的。任何讨论都是人在讨论,任何思考都是人在思考,离开了人,讨论和思考都是不可能的。而只要人存在,就必须要有主体性存在。这是一种方法论意义上的历程。环境与人是一体的。环境与人的互动像蝴蝶效应那样,处于混沌之中,充满偶然性、不确定性和不可知的关联,但毋庸置疑的是,环境与人处在一个系统中。既然是一个复杂系统,具有自组织性,环境问题又为什么会发生呢?这是因为作为复杂系统的环境,始终与风险并存。
“复杂系统造成了特有的弱点:系统越复杂,预期产生严重错误的可能性就越大。越混合复杂,风险就越大”〔3〕235。事实是,几乎没有任何系统的复杂程度能够超越环境。由于这种复杂性,风险就是不可避免的。以往的环境治理策略对于风险问题的理解存在偏差。在他们看来,风险是可以避免、可以预防、可以解决的,只需要找出产生风险的原因,一切问题便可迎刃而解。也因为在这样的思维方式下,一直以来,我们解决环境问题的思路始终停留在找出“可见的问题源—消除问题源”的阶段。实际上,这里是误将危险当作风险了。真正的风险是潜在的,是不可消灭的。而危险的产生具有特定的源,找到源即可根除危险。由于这种语言的误用,混淆了风险和危险的含义,有可能将环境治理的方向引偏。例如核风险。只要存在核能,就存在风险。消除了风险,实际上就否定了核能。风险观念的提出是对传统的环境治理基础的一个匡正。“风险观念打破了现代性所依赖的‘因果关系’的逻辑,否认未来是过去、现在的线性延续,而是强调由于风险的‘不可控’或不可预测而造成的未来与过去的‘断裂’,以通过‘控制将来和规范将来的方式’来把握现在”〔4〕。这样一来,由于系统运动,系统问题就会出现。人的主体性定义了风险,事实上,没有主体性就没有风险。诚如康德所言,自然界并没有多余的部分。从纯现象的意义上看,风险是由主体性导致的,但主体性并不能去除风险,因为主体也是风险的关涉面,或者说,主体本身就是风险的一部分,因此,自身不可能超越自身。尽管如此,主体依旧可以通过确立风险观念的方式认知风险。“风险观念的确立是以对科学技术的根本反思和质疑为前提的。从表面上看,风险观念是从‘核风险、化学产品风险、基因工程风险、生态灾难风险’等现实问题出发进行的理论建构,但从其反思现代化的理论目标来看,风险观念的确立,则是对科学技术‘双刃剑’作用认识的深化,是对以实证主义为代表的传统乐观主义科技观的全面挑战”〔5〕。
哲学中,传统环境保护观主要是从技术层面对环境问题的产生进行理解。技术本身内涵了作为技术主体的人、技艺和技术体制。技术与环境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一种流行的说法是,技术的增长虽然造成了环境的破坏,但是技术本身是中性的,或者说技术是一把双刃剑。技术不仅对环境能产生负面的影响,同样的,也能产生正面的影响。例如造纸技术带来了对河流、土壤和大气的污染,但净化技术可以克服这种污染。于是,问题并不在于要不要造纸技术,而是要不断地通过新技术解决原有技术或其他技术带来的问题。更深层次地说,问题出在技术身上,即作为技术主体的人、技艺和技术体制都应该负责,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还是必须要从这三位一体入手。这实际上是一种技术乐观主义。复杂科学对这种乐观主义的态度予以了多个方面的批判,如技术进步使得人类生活变得更加复杂,带来了许多新问题,增加了不确定性等,以至于超出了我们处理问题的能力〔3〕203。这就是说,根据问题增殖原则,技术根本不可能解决其自身带来的问题,因为每一项技术的出现,无论其是为了解决什么问题而出现,出现本身就会带来新的问题。这些新问题使得系统变得越来越复杂,以至于超过了人类把控的能力。举例而言,为了解决火力发电带来的污染问题,我们引入了核能发电。核能发电能够很好地避免煤燃烧所带来的烟尘和采矿带来的地质塌陷、土壤污染以及大量水资源的损耗等问题。但是发展核能发电要求掌握核反应堆技术,一方面,核反应堆存在着泄露的风险,并且,一旦这种泄露事件发生,将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切尔诺贝利和福岛核电站事故即是如此。另一方面,核反应堆的相关技术可能会被利用作军事用途,对其他国家实施核打击。如果掌握核技术的组织是暴恐分子,后果不堪设想。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国家不断地对拥有一定核技术能力的伊朗、朝鲜等国施加压力,要求他们放弃使用核技术便是基于此的考虑。由此可见,为了解决一个问题,引入了新的机制和技术,但这本身可能会带来很多新问题,并且解决这些新问题的难度更大。复杂性视阈中的问题增殖原则是对传统环境保护观,尤其是技术乐观主义的最有力回应。
那么,是不是技术悲观主义就能解决污染问题?答案也是否定的。海德格尔、马尔库塞等人对技术保持高度警觉。例如海德格尔“将现代技术的本质规定为一种‘宰制’,它向自然提出蛮横无理的要求,逼迫人将周遭万物放入订制好了的需求框架之中。这样的框架无疑是暂时性的,因此在现代技术统治及其对于社会的相应控制之下,人会看错,会误解‘真理’,危险也由此而生了”〔6〕。海德格尔希望通过诗与思的方式获得救赎,克服技术带来的负面效应,但这一形式与现代性格格不入,没有成长的现实土壤,最终只能沦为乌托邦。马尔库塞试图通过大拒绝战略消除异化,消除现代工业对人的控制,问题是这一激进的策略很难获得现代人的支持,以他作为精神领袖的“六十年代美国学生运动”的失败就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海德格尔和马尔库塞看到了技术带来的问题,也提出了解决问题的路径,假如他们的策略得以实行,环境问题可能将不是现在的面孔。还有一些学者走得更远,索性从根本上拒斥现代文明,试图取消技术,没有技术也就没有了环境问题。这一激进立场没有获得任何实质性的发展。技术悲观主义和“取消技术论”之所以无法解决环境问题是因为环境作为复杂系统,单独依靠一种因素的变化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在更高的层次上,无论是技术乐观主义还是悲观主义,复杂科学所要批判的根本就不是在环境中哪一个因素起主导作用,而是根本不存在这样的主导因素。也就是说,问题不在于技术乐观主义还是悲观主义孰是孰非,而是仅仅去分析技术这一单一元素是有局限性的。真正的罪魁不是技术、资本或是其他,而是全体,是系统。传统环境保护观试图通过“赌博”的方式把制造环境问题的罪魁找出来并提出针对性的治理策略是不可能实现的。要彻底改变环境现状,唯一的出路只能是复杂性视野中的环境治理。
何谓治理?“治理是一种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管理过程,它包括必要的公共权威、管理规则、治理机制和治理方式”〔7〕。治理的特征包括权威和权力向度的多元化,管理范围的扩大和强调公民共识和资源等。何谓国家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开始以全新的角度思考国家治理体系问题,强调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环境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治理的目标是实现生态文明。生态文明是系统化的文明,从分析方法上,可以将其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并列。但从更高层面上理解,生态文明包含了以上诸文明形态,是目前为止人类的最高文明形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从以上分析可知,环境治理作为治理的一种特殊形式、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即是指这样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治理环境的适宜权威、规则、机制和治理方式。简而言之,环境治理即是指与环境相关的制度体系和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环境治理的本质特性是公共性。无论在任何国家,环境治理都具有鲜明的公共性特征。所谓公共性,即是指在公共领域中,为了实现公共目标,保障公共利益,提供公共服务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特征的总和。“环境治理作为公益物品,被理所当然地认为主要是政府的任务”〔8〕。在中国,环境治理长期以来都是由政府全权负责。政府通过行政命令、行政督察、强制标准等方式对环境实施监管。除去以上所言及的政府自身存在的问题外,这种方式带来的直接后果是政府管制缺乏灵活性、群众参与意识较低,导致污染主体得不到有效的监控。问题主体利用监控盲区继续制造问题。但是,即便将环境治理当作公益物品会带来诸多问题,却并不代表环境治理的这一本质特征存在问题。相反地,环境治理必须要以公共性为本质特征。这是因为一方面,环境关系到亿万人的福祉;另一方面,私人或营利组织基本上不能全盘接受环境治理的任务,他们只能参与到部分有利可图的环保产业之中。因此,只有政府能够担当环境治理的任务,其表现出来的首要特性亦是公共性。
其次,环境治理的关键环节是环境制度及执行。法制是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是一种底线思维,即任何活动的限制都不能突破法律。环境作为复杂系统,有自己的运行规则。只要将人类活动限制在特定的范围之内,就不会超出环境的承载能力。因此,“搞好环境治理,重在加强环境法律制度建设,加强环境法治……运用法治进行环境治理是现代各国的共同选择”〔9〕。从历史上看,凡是在环境治理方面取得卓有成效的国家,如德国、韩国、日本和新加坡等,都无一例外地拥有健全有效的环境法治。这些国家的共同特点是,都曾经在高速发展的阶段付出了极为沉重的环境代价。但是,法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要使环境制度及其执行取得良好的效果,一方面要加大立法力度和法律执行的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大监察力度,尤其是最好前馈控制。
再次,环境治理的主体要素是多元互动。环境作为复杂系统的首要表现就是其组成元素的繁多性和多样性,也就是说环境治理仅仅依靠政府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形式的变化,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已势在必行。但是,我国的非政府组织有其特殊性。“中国环境非政府组织与政府间关系的现状可以概括为政府支持型为主、政府中立型和政府抑制型为辅的‘政府主导型’格局”〔10〕。就环保组织的数量而言,根据一项数据,“生态环境非政府组织占全部非政府组织的比重为13.7%(总数超过100%)……目前中国环境非政府组织的实际数量应该在2 500个左右……其中,最为著名的有‘自然之友’‘绿色江河’等”〔10〕。凡是在我国能够公开活动的,基本上都是政府支持型或是政府中立型的组织。非政府组织接地气、懂诉求,有特定群体的支持,机构灵活,在环保事业上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可以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补充。如果能够实现在主体要素中的多元互动,意味着环境治理就从线性治理走向了系统治理。政府、社会、自然和人之间构成了顺畅的回路,信息有效传达,反馈及时准确。非政府组织利用其灵活的工作方式和结构进入到政府无法到达的领域,不同利益主张的非政府组织亦能从不同方面突破地区限制和行业限制,充分发挥效力。最后,环境治理需要公民共识和生态意识的建立。环境治理不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广大的人民群众要对保持环境与人的和谐关系达成共识,并以极大的热情参与到环境治理当中来。如果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政府的治理力度再大,最终也会幻化为泡影。生态意识的建立包括对生态环境的正确理解和认知,并能以生态的方式予以对待。例如形成清洁生产意识,不断改善生产工具和生产条件,注重对污染物的处理;形成适度消费意识,不盲目追求物质上的穷奢极欲,注重低碳环保。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认识来源于实践,实践对认识具有能动的反作用。这即是说,实践催生生态意识,生态意识反过来又指导实践,最终实现生态实践。由此可见,公民共识和生态意识的建立对环境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依照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环境治理在根本上是共同目标下人的治理,任何事情都离不开人,只有人才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因此,要真正实现环境治理中的公民共识和生态意识,根本的策略就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渲染,国家也要建立相应的体制机制给予保障,要将人塑造为生态理性人。只有彻底地将现实的人转化为具有共同目标的生态文明中的人,环境治理才是可能的。
综上所述,当今时代环境问题变得越来越严峻的原因,从各国治理实践中可以窥见,是传统思维对于环境和环境问题的理解存在较大局限,这与简单性思维中强调一一对应的因果关系、单因素主导决定、基础主义等密切相关。环境问题越治理越突出的趋势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简单性思维的破产。实际上,环境是一个复杂系统,只有在复杂性的视阈中,才能认清环境问题的实质;要从复杂科学的视阈中对传统环境保护观进行批判,认识到环境治理的本质特性是公共性,关键环节是环境制度及执行,主体要素是多元互动,环境治理需要公民共识和生态意识的建立。归根结底,环境治理本质上是共同目标下的人的治理。
〔1〕陈学明.资本逻辑与生态危机〔J〕.中国社会科学,2012(11):4-23.
〔2〕保罗·西利亚斯.复杂性与后现代主义〔M〕.曾国屏,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
〔3〕尼古拉斯·雷舍尔.复杂性〔M〕.吴彤,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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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崔伟奇.论风险观念视野下的科技观〔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6,22(12):60-63.
〔6〕郭大为.镜像中的生存:现代性的反思与反思的现代性〔J〕.中国社会科学,2005(1):10-16.
〔7〕俞可平.全球治理引论〔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双月刊,2002(1):20-32.
〔8〕于晓婷,邱继洲.论政府环境治理的无效与对策〔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6):127-132.
〔9〕王树义.环境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J〕.法制与社会发展:双月刊,2014(5):51-53.
〔10〕郇庆治.环境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的关系:以自然之友为例〔J〕.江海学刊,2008(2):13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