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昭会,常 静
(1.贵州大学 学报编辑部,贵州贵阳 550025;2.贵阳市花溪第一中学,贵州贵阳 550025)
所谓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而农村留守女童,则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从农村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地区,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女童[1]。这两个群体都产生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最近10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人口日益增加,农村留守儿童规模不断扩大,据全国妇联2013年发布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已达6 100多万,占全部农村儿童的37.7%[2]。在我国农村地区,广大农民受重男轻女等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夫妻双方若有条件带孩子到务工城市生活,一般都是带男孩,因此,这6 100多万农村留守儿童中,一半以上是农村留守女童,其数量应当不会少于3 100万。由于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严重缺乏对农村留守女童的有效保护和进行性知识、性安全教育,近年来,农村留守女童遭受“禽兽教师”、亲戚、邻居、社会闲散人员性侵伤害的事件屡有发生,不但给留守女童本人及其家庭造成了终身无法抚平的伤害,而且严重影响了广大农村的和谐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与发展。要保护农村留守女童的性安全,使其能够安全、健康地成长,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等方面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本文基于家庭视角,从农村留守女童遭受“禽兽教师”性侵伤害的系列事件入手,分析了这种恶性事件产生的家庭原因,并探讨了家庭的防范对策,以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自古以来,我国就有尊师重教的传统,广大国民更是尊敬和爱戴着传道授业的教师,绝不会更不愿把“辛勤的园丁”“照明的蜡烛”“灵魂的工程师”与“可恶的流氓”“凶狠的恶魔”“卑鄙的禽兽”之类的字眼画上等号。然而,近些年来,在不良社会风气以及个人享乐主义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我们的教师队伍里却出现了极少数“禽兽教师”,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和孩子们的幼稚无知,以检查作业、辅导功课、打扫清洁等为借口,采用威胁、哄骗、引诱甚至强迫等手段,一次又一次地猥亵与奸淫天真纯洁的学生,犯下了为世人所唾弃与痛恨的罪行,给孩子们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严重地败坏了教师队伍的形象,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我们且来看最近十余年来发生的“禽兽教师”性侵农村留守女童的有关事件与数据:
事件1 2000年10月到2001年初,北京市通州区永顺小学教师陈友海先后猥亵女生14名,另有两名女生被其多次奸淫[3]。
事件2 2004年5月,广东省吴川市黄坡镇雅翠小学校长韩伟忠两次以改试卷为名,将一女生骗至房中进行强奸[4]。
事件3 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黄岗镇小学教师杨士付,自2012年开始至2013年5月,借课间检查作业之机,对所在学校2名女生实施奸淫,对多名女生多次实施猥亵,共计性侵16名学生[5]。
事件4 湖北省阳新县白沙镇某村小学代课教师马某于2012年9月至2013年7月,多次将本校四年级3名女生带到自己的办公室或家中实施性侵,同时还猥亵本校1名二年级女生(年仅8岁)[6]。
事件5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南丰村小学语文老师黎某,从2012——2014年的两年时间里,在与教室一墙之隔的休息室里,先后强奸了至少12名学生,年纪最大的才12岁,最小的仅8岁[7]。
数据1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对媒体在2006至2008年间报道过的300个案件进行研究发现,校园性侵害成为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此类案件就高达50起[8]。
数据2 2014年两会期间,由一百多名女记者联合发起的“女童保护”公益项目发布的《2013年儿童安全教育及相关性侵案件情况报告》显示,性侵儿童案件呈高发状态,2013年被媒体曝光的就高达125起,平均2.92天一起。被公开报道的419名受害者中,8~14岁的有340人,占81.15%。报告还显示,教师是曝光最多的犯案群体,达到33起;校长作案达到10起,列第三位[9]。
……
透过这些被媒体披露出来的事件和数据可以看出,“禽兽教师”性侵农村留守女童的现象可谓触目惊心,每一个“禽兽教师”性侵的女童人数和次数非常之多,被性侵女童的年龄非常之小,对女童造成的伤害非常之大。笔者不禁要问:教书育人的老师为何会成为胆大妄为的“衣冠禽兽”,一次次把魔爪伸向自己的学生?农村留守女童为何会屡屡成为自己老师任意摆布的羔羊?农村留守女童及其家庭应当怎么做,才能防范来自“禽兽教师”的性侵害?
农村留守女童之所以频频遭受“禽兽教师”的性侵伤害,既有学校方面的原因,也有家庭方面的原因,还有社会、政府等方面的原因。就家庭来说,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照顾和呵护年幼的孩子本是为人父母者的重大责任,我国《民法通则》也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其职责主要是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护其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防止他们受到不法侵害。留守女童因为性别因素和生理原因,比留守男童更易受到不法侵害,更需要父母的照顾和呵护。倘若父母能够把女童带到务工城市上学和照顾,那么很多性侵事件或许就能够避免。但在农村重男轻女观念的影响下,多达78.9%[10]的父母会选择带上男童,而将女童留在家里,交给祖父母、外祖父母、亲戚、邻居等临时监护人看管。这些临时监护人大多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加之还要忙于农活操持家务,精力极为有限,加之防护意识淡薄,防范能力弱小,能够照顾好孩子的饮食起居已属不易,根本无力保护和阻止留守女童受到“禽兽教师”的性侵伤害。
关心爱护孩子是每个家长的天性与责任,应当说,农村留守女童的父母也是非常关心爱护自己的孩子的,尽管他们身在千里之外,心却时时放在家里,时刻记挂着家中的孩子。有些父母还隔三差五地跟孩子进行电话沟通、短信交流和视频聊天等,但其沟通和交流的话题里,孩子的学习(考试)成绩、在家是否听话、饮食状况、人身安全、钱是否够用是排在前五位的,而对留守儿童的心情状况、青春期爱情状况、照顾者的态度等交流较少[11]。至于孩子在学校的表现,诸如是否迟到早退,学校里有没有发生不愉快的事情,是否被男老师单独留下或被单独叫去老师的办公室、家里,若被单独留下或叫去都干了些啥,是否有人强行触摸自己的隐私部位等情况,家长们更是很少询问和交流。这样,即使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比如遭受老师性侵伤害什么的,家长们就无法及时获悉。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文明进程的加快,绝大多数国人的思想观念都得到了较大程度的解放和更新,但在广大农村,特别是经济文化发展缓慢和落后地区,人们的传统观念和封建思想根深蒂固,尤其是在对待男女之间性的问题上,人们的观念更为传统和保守,在平时的生活中,一般的家庭都很少在孩子们面前谈及性问题,更不会有意识有系统地对孩子们进行性知识、性健康、性安全、性防范教育,更别说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缺位的农村留守女童家庭。因此,许多女童或许就连自己身上哪些部位属于个人隐私都尚且不知,更别说性健康、性安全、性防范等方面的知识了,这就导致许多女童在面对“禽兽教师”的性侵时,失去了应有的辨别、防范和抵抗能力,不知如何保护自己。而不幸遭到性侵以后,她们往往又意识不到性侵的危害,只是心里感到恐惧和羞耻,没有想到应当及时告知家长或他人,从而给了“禽兽教师”可乘之机。
在我国,教师担负着向学生传道、授业、解惑的重任,一向受着世人的尊敬乃至爱戴,孩子未到上学年龄,家长们便时时告诫孩子今后一定要听老师的话,只有听老师的话才能取得优异的学习成绩。而孩子跨进校门以后,家长们更是千叮咛万嘱咐自己的孩子要听老师的话。平时孩子们放学回家以后,家长们经常询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孩子是否听了老师的话,要是得知孩子没有听老师的话,家长便会生气地把孩子批评指责甚至打骂一顿。在这种经常性的听话教育左右下,尚未形成正确判断力的孩子往往会产生这样一种错误观念:老师讲的话理所当然是正确的,必须无条件地听从和服从,老师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千万不能拒绝和反抗。因此,许多孩子在老师面前像温顺的羔羊,只要是老师吩咐和要求的,管它该不该做,是对还是错,都会非常顺从地照着做。个别“禽兽教师”正是利用了孩子们的这种心理,肆无忌惮地性侵班上女生。
在我国尊师重教传统观念的影响下,绝大多数学生家长对老师都充满了尊敬与信任,很少怀疑过老师的人品、学识、师德、行为等,更没想过要对异性老师保持一份警惕,坚信老师无论怎么做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好。加之有的“禽兽教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往往是学校的骨干教师甚至是学校的领导和管理人员,荣获过学校乃至市县级“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对于这样的老师,家长们更是充满了信任乃至崇敬,想方设法也要把自己的孩子送到他的班上。殊不知,正是这些“优秀”教师在光环的笼罩之下,经过巧妙的伪装,胆大妄为地利用职务之便和学生及其家长的充分信任,私下里哄骗、引诱甚至强迫女生,一次次地实施猥亵和奸淫,而且往往能够逃脱法律的惩罚。
如前所述,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人们的思想观念依然比较传统和保守。按理说,留守女童在学校不幸遭受“禽兽教师”的性侵以后,最伤心难过的莫过于女童自己,当家长的理应一边安抚受伤的孩子,一边保留证据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使“禽兽教师”受到应有的惩罚。但大多数家长在“家丑不可外扬”观念的束缚下,并没有选择这种最为明智的做法,而往往错误地采用了以下几种不恰当的方式来处理:有的家长把孩子粗暴地打骂一顿,使孩子本已受伤的身心再一次受到伤害,即便今后再次被“禽兽教师”侵犯,也不敢对家长说起;有的家长则忍气吞声,让“禽兽教师”赔钱了事;有的家长敢怒而不敢言,让自己的孩子转学、辍学甚至是外出打工了之……由于这些受害女童家长没有使用法律武器来为受伤的孩子和家庭讨回公道,使其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这就在很大程度上纵容了一些“禽兽教师”罪恶行径,今后又胆大妄为地伤害更多的孩子。
“禽兽教师”性侵年幼无知的农村留守女童,不但极大地伤害了孩子们稚嫩的身体和幼小的心灵,也给孩子们的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灾难,还严重地影响了农村的和谐与稳定。要保护农村留守女童远离“禽兽教师”的性侵害,作为农村留守女童主要成长环境的家庭和第一监护人的父母,理应采取各种对策,筑好第一道防线,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的环境,使其能够健康而快乐地成长。
家庭既是孩子的主要生活与成长环境,更是孩子的避风港与保护伞,对于年幼无知容易受到性侵伤害的农村留守女童来说,来自家庭的保护尤为重要,家庭务必把女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切实增强对女童的保护能力。首先,外出打工父母和临时监护人应把孩子的安全问题当成一个家庭最为重要的事情,不但要时时叮嘱孩子注意安全,更要注意观察孩子的情绪变化和身体变化,倘若发现情况异常,应立即关心询问孩子是否受到了伤害并尽快采取应对措施;其次,父母双方最好不要同时外出,应尽量留一方最好是母亲在家里照顾和监护女童;其次,倘若父母有条件带孩子到务工城市生活,最好带上年幼的女童。如果没条件带女童外出,则应把女童交给具有较强监护能力的临时监护人看管,并通过打电话、发信息、视频聊天等方式,经常与女童进行情感交流和亲子互动,多给她们一些亲情上的关心和呵护。
近年来,由于缺少父母的照顾和监管,农村留守儿童受到的意外伤害甚至伤亡事件时有发生。因性别因素和生理原因,留守女童除了和留守男童一样普遍面临着烧伤、烫伤、溺水、触电、交通意外、被拐卖等安全隐患以外,还特别面临着一种更为严重更为恶劣的安全隐患,那就是来自亲戚、邻居、老师以及社会人员的性侵伤害。因此,留守女童的家长务必把留守女童的性安全放在心上,时刻予以关心和关注:一是在家的家长应时时留意女童的去向和行踪,不要让其远离自己的视线;二是外出务工家长在与女童沟通交流时,除了讯问女童的学习成绩、身体状况、在家表现等情况外,还应主动关心和了解女童的在校表现、心情状况、与人交往等情况。此外,还不妨格外地讯问女童在学校是否发生了不开心的事情,是否被男老师单独留下,若被单独留下与老师一起做了些什么事情等等。
教育的作用是巨大而深远的,要避免女童遭受来自“禽兽教师”的性侵伤害,一个极其重要的途径莫过于从小有意识地对女童进行性知识、性安全、性防范教育。在这个方面,因母亲身份特殊,最好由其对女童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教育:一是教育女童,自己是女孩子,穿着打扮和言行举止都不同于男孩子,不能随便把胸部和臀部等隐私部位暴露于外;二是教育女童,自己身上背心和裤衩遮盖的部位属于个人隐私和秘密,除了自己的父母和医生以外,其他任何男性都不能触摸和观看,即便是自己学校的老师和领导也不行。如果老师和领导要强行触摸,应当坚决拒绝,并大声喊出来;三是教育女童,不能随便接受男性老师的钱物,更不能单独去男性老师的卧室、办公室和休息室;四是引导女童不要对家人保守秘密,一旦受到老师的性侵伤害,应第一时间告诉家人,以便寻求及时救助。
在社会不良风气和西方思想观念的影响下,当今人性复杂多变,而一向备受世人尊敬的教师队伍也是泥沙俱下鱼龙混杂,既有学识丰富品行端正关爱学生的好教师,也有极少数不学无术品行恶劣伤害学生的教师败类[12]。因此,家长们应当用辩证的眼光来看待当今的教师队伍,改变长期奉行的“听话教育”观念,再也不能教育孩子无条件地听从和服从老师,而要教育孩子学会判断和选择,有条件地听从和服从:倘若老师的话是正确的,合乎常规常理,就照着老师的要求去做;反之,倘若老师的话是不正确的,有违常理,有关羞耻,就大胆地对老师说“不”,坚决地予以拒绝。如果事后老师为此打击报复自己的孩子,家长可以向学校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问题,寻求解决办法。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时期,社会极其复杂,人性极为多变。在时代大发展大变迁的影响之下,我们的教师队伍如今已是良莠不齐优劣难辨,并非人人学识渊博品行高尚,个个爱护学生为人师表,极少数教师的人格品德、职业道德、价值追求、行为目标等早已发生了偏离,错误地把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及时行乐、金钱至上等消极腐化思想当成人生目标,对教育事业已没有满腔热情,对教学工作已不再认真负责,对班上学生更不会关心爱护。对于这种在教师队伍里混日子的男性教师,家长们就不能完全信任,而应当保持一份警惕和戒备,告诫自己的孩子不要轻易听从和服从他们的安排,不管是在教室还是办公室,都不要与其单独相处,更不要独自去其家里和休息室,以免受到伤害。
学校乃传播知识与文明之殿堂,是除了家庭以外农村留守儿童的第二个保护伞与避风港,为人师表的老师绝不应当伤害自己的学生,学生也绝不应当在学校受到自己老师的伤害。倘若极少数品行恶劣的“禽兽教师”非要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干出有违常理有悖师德的罪恶行径,性侵天真无邪的学生,那么家长对于这样的老师就绝不应当姑息养奸——既不能为了孩子的未来而忍气吞声保持沉默,也不能与其私下了之让其赔钱了事,更不能让孩子离开学校辍学在家,而应当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于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最终将其送上法庭,使其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为年幼无辜的孩子和家庭受到的巨大伤害讨回公道。唯有如此,才能使那些色胆包天的“禽兽教师”有所畏惧,今后再也不敢胆大妄为地伤害其他孩子。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希望和未来。德国著名教育家、“世界幼儿教育之父”福禄贝尔曾说:“国民的命运,与其说是操在掌权者手中,倒不如说是握在母亲的手中。因此,我们必须努力启发母亲——人类的教育者。”农村留守女童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也是未来的母亲,倘若她们小小年纪就遭受到来自自己老师的性侵犯,其身体和心灵势必受到严重伤害,愤怒、羞耻、恐惧、自责等负面情绪必将伴随女童的一生,进而对广大农村甚至整个国家的建设和发展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不论是家庭也好,学校也罢,也不论是政府还是社会,都应当关心和呵护农村留守女童。而作为农村留守女童主要成长环境的家庭则必须筑好第一道安全防线,切实履行家长的监护责任和教育责任,保护好她们的性安全,使其能够安全、健康、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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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曹中原,张永辉.河南桐柏教师性侵10余名小学生 一审被判死缓[EB/OL].(2014-04-21)中国网南阳,http://news.qq.com/a/20140421/017670.htm?pgv_ref= aio2012&ptlang=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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