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继琼
(贵州行政学院 哲学部,贵州 贵阳 550028)
对于现代读者来说,苏格拉底方法几乎已经成为苏格拉底的标志。苏格拉底方法在各个领域(尤其是在教育领域)被如此广泛使用,似乎人人知晓。但如果追问苏格拉底哲学方法是什么,大家至今相互引用、普遍接受的说法仍是“助产术”:像助产士自己并不生育,只是帮助他人生育一样;作为对话引导者的苏格拉底并不直接给出答案,而是引导对话者去获得真理[1]。这种说法虽然形象地说明了苏格拉底和对话者在探索真理中各自的作用与相互的关系,但它究竟是一种比喻,并没有说清楚这种方法到底是什么,它的整个过程到底是怎样进行的自然也不得而知。相反,西方自从20世纪最重要的研究苏格拉底的学者格雷戈里·维拉斯托斯(Gregory Vlastos)先生1983年在《牛津古代哲学研究》上发表了颇有影响的《苏格拉底辩驳法》一文之后,围绕这篇文章发生了许多争论和研究,以至于近几十年来,西方学者一般都采用“辩驳法”来指称苏格拉底在对话中进行哲学探索的方法[2]2-3。
但是,苏格拉底自己(包括柏拉图)在对话中并没有用辩驳法(Elenchus)这一专有名词来指称自己的哲学方法。苏格拉底在早期对话中追问了许多“F是什么”,但恰恰却没有问“辩驳法是什么”,当然更没有关于它的答案。在维拉斯托斯看来,苏格拉底从没有费神去问为什么他探索的方法是发现真理的方法,甚至也没有问这种探索方法是什么。与柏拉图不同,苏格拉底连“方法”这个词都没有用过,当然也没有讨论过他自己的探索方法。尽管苏格拉底本人没有用“辩驳法”一词来指称自己的哲学方法,但维拉斯托斯选择这个词来指称苏格拉底方法自有他的道理,因为他认为苏格拉底自己尽管没有对其命名,但苏格拉底运用了Elenchus和它来源的动词elegxein来描述他所做的。Elegxein有“辩驳”“批评性考察”“诘问”(to refute,to examine critically,to censure)等含义。就是说,苏格拉底的哲学探究展现出了辩驳法的模式,尽管他自己并没有探究其基本原理[3]1-2。
Elenchus虽然有“辩驳”“反驳”等含义,但只是到了现代,“辩驳”这个词才开始用来指称苏格拉底方法。维拉斯托斯说,最早这样做的有乔治·格罗特(George Grote,1865年)和刘易斯·坎贝尔(Lewis Campbell,1867年)。在这两人的影响下,亨利·西季威克(Henry Sidgwick)于1872年在其作品中也使用了这个词[3]2。然而,是维拉斯托斯在20世纪50年代年才开始注意到这个词的重要性,并通过20世纪80年代初自己那篇颇有影响的论文才逐渐使“辩驳法”成为西方学术界指称苏格拉底方法的通用名词。
在这篇文章中,维拉斯托斯给苏格拉底“辩驳法”下了一个较为完备的定义,但他的定义又出于对罗兰·霍尔(Roland Hall)定义的批评。霍尔对辩驳法的定义是这样的①本文所引用的各篇对话,皆由作者根据Plato,Complete Works,edited with Introduction and Notes,by John M.Cooper,Indianapolis,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1997,结合洛布本译出。*:
苏格拉底辩驳法也许是芝诺悖论的改良形式,它是一个长时间的诘问,通过使对手从其最初的论题中得出结论,通过一系列的问答和结论与其最初论题相矛盾的方式来反驳对手最初的论题。
表面上看,这个定义比较接近苏格拉底方法的原义,但维拉斯托斯认为它有些明显的错误:第一个错误是它说苏格拉底让对手“得出”结论,而对话展现出通常是苏格拉底得出的结论,对手则是挣扎着被他带向结论。更错误的是它把辩驳法与芝诺的辩证法混同起来,但二者在根本方面是不同的。在芝诺悖论中的反驳是未经辩护的相反事实,如:
如果存在许多事物,它们肯定既是无限地多又是有限地多。
如果存在运动,那么最快的不能追上最慢的:阿喀琉斯永远追不上乌龟。
而苏格拉底不讨论未经辩护的前提,只讨论那些他的对话者明确坚持的前提。还有一个错误是霍尔认为与论题相反的结论是从论题中得出的。而这个见解又始于理查德·罗宾逊(Richard Robinson)的主张:所有的反驳在于把论题转化为一个自我矛盾。如果这种主张是正确的话,苏格拉底的程序应当是这样的:当回答者主张P时,苏格拉底应该要么直接从P中推出非P,要么从P中推出更多使非P成为必需的前提中来得出非P——两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都不需要另外的前提的帮助来从P推演出P的否定。但苏格拉底从论证中得出非P的前提通常不包括P,即使它们包括P,在前提集中也还有其他的前提,这些前提是从对话者那里引出的,而不是从P推出的。如果像罗宾逊所说的那样,苏格拉底就有理由相信自己获得了P错误的最强有力的证据,因为没有比表明包含P的否定的论题更强的证据了。但苏格拉底事实上在任何一个给定的辩驳中所做的是证明P作为一个不一致的前提集的一员的有错;而他这样做不是表明P是错的,而只是表明要么P是错的,要么某个或所有的前提都是错的。
在此基础上,维拉斯托斯给出了自己的定义:苏格拉底的辩驳法是一种对道德真理的探索,是通过对对手论点的问和答来进行的。在这种探索中,一个论题只有称作是回答者自己的信念才被讨论,一个论题的否定只有从回答者自己的信念中推出来的才被看作被驳倒。
对于这个定义,我们首先要看到的是,苏格拉底辩驳法是一种探索。辩驳并不只是如其名称所指的那样只可用来指“反驳”(refutation),也可用来指“考察”(testing,examining)或更宽泛的“批评”(censure)、“责备”(reproach)等含义。因为辩驳或反驳自身并不是苏格拉底哲学活动的目的,如果它是的话,那么苏格拉底的辩驳与智者的争论(erastic)并没有什么不同。苏格拉底辩驳法的目的总是对真理的寻求,这种寻求通常用探索(search)、探究(inquire)、审查(investigate)这些词来表达。这就是哲学对于苏格拉底来说是什么。从苏格拉底自身对他一生所做的这件事情清楚明确的认识和坚持中,我们可以看到这点。在法庭上,苏格拉底自己说他知道当局判他无罪的唯一条件是:“你不再花时间在这种探索(search)或在哲学上,如果你再被抓住那样做,你就得死。”(Apology,28C)这里的“探索”和“哲学”实际上具有相等的意义,即哲学对于苏格拉底就是一种探索。苏格拉底即使面对死亡也不愿放弃这种探索,因为他认为并相信是神交给他这一职责:“神命令我……过哲学探讨和考察(examining)自己与他人的生活。”(Apology,28E)就是说,对苏格拉底而言,做哲学探讨就是考察,通过考察来探索。即使苏格拉底因此被判处死刑,他表示死后还要继续:“在那里考察和探索,就像我在这里对人们所做的那样。”(Apology,41B)[3]2-4
其次,要注意苏格拉底探索的内容和对象。苏格拉底辩驳法是一种探索,那么他探索的是什么呢?当然,苏格拉底探索的是真理,但不是每个领域的真理,主要是道德领域的真理。在对话文本中,我们看到苏格拉底探讨的是这些问题:
“我们所讨论的不是平常小事,而是我们应该生活的方式。”(RepublicⅠ,352D)
“卡利克勒,在所有的考察中,在那些你驳斥我的事情中,这是最高尚的:一个人应该做什么人,一个人应该做什么……”(Gorgias,487E-488A)
“因为我们正在讨论的事情并非微不足道,而是那些拥有关于了它们的知识就很高尚,没有关于它们的知识就很卑贱。因为问题的核心就在于认识到或未能认识到谁是幸福的、谁是不幸的知识。”(Gorgias,472C-D)
这些问题使我们清楚了苏格拉底为什么一生孜孜以求地去探索,即使放弃自己的一切、即使为此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因为苏格拉底所探讨的是关于人的存在方式的问题,或者说因为苏格拉底考察的不仅仅是命题,而是关系到人的生活,人的真实存在的问题。
再次,尤其要注意到和弄清楚这个定义为什么要两处出现“自己的信念”。从辩驳活动的指向和内容,我们知道苏格拉底的探索是紧密关系到人的存在。而从存在维度,我们就可以解释维拉斯托斯关于辩驳法的定义中为什么出现两处“自己的信念”:苏格拉底要求对于一个论题的探索和辩驳都要基于对话者自己真实的信念,即对话者要“说你所相信的”。应该说,维拉斯托斯的这种强调是符合对话原意的,因为苏格拉底在对话中反复地表明在辩驳中所讨论的命题必须是对话者自己所相信的:
“卡利克勒,以友谊之神的名义起誓,不要认为你能糊弄我,或者给我违背你信念随意的答案。”(Gorgia,500B)
“请不要用与你所相信相反的东西来回答我,以便我们能达到某种确定的结论。”(RepublicⅠ,346A)
针对普罗泰哥拉的说法“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假定正义就是虔诚,虔诚就是正义”,苏格拉底明确地反对道:“不,不。我不想‘如果你愿意’‘如果你同意’这种东西来作为证据,而是你和我;而当我说‘你和我’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们把这个‘如果’拿掉,我们的论证会得到最恰当地考察。”(Protagoras,331C)
对于存在,苏格拉底虽然并没有像亚里士多德那样把它作为专门的问题来进行讨论,但从他的强调看,他显然意识到人的语言所表现出来的存在有真实和虚假之分。真实的存在是就人自身而言的存在,与人自身的真实存在同一;虚假的存在是就偶性而言的存在,与人自身的真实存在不同一。如果一个人的语言要表述自己的真实存在,那么他的语言就要与其真实存在同一;如果一个人的语言谓述的是种种的偶性存在,那么他所说的就不是其存在自身,其语言与其真实存在是相分离的。而苏格拉底要认识和探索的是人应该的生活方式,那么这就要求他必须排除偶性的存在,面对人的真实存在自身。因此,我们就不难明白为什么苏格拉底在对话中反复要求对话者“说你所相信的”,即说出基于“自己的信念”的东西。
但是,苏格拉底这样做不纯粹是因为对语言与存在关系的自觉,而且还因为他当时所面对的经验现实(雅典当时的时代)。换言之,苏格拉底“说你所相信的”的要求是来自对经验现实的反思和应对:他的辩驳法时常所面对的是同时代智者的辩论术(Eristic),智者在辩论中常常不“说你所相信的”。Eristic在苏格拉底看来是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是“用语言来打仗和反驳任何人所说的话,无论它是对还是错”(Euthydemus,272B),它唯一的目的就在于在辩论中战胜对方。为了达此目的,辩论者可以使用任何他能想到的任何诡计:他可以气势恢宏滔滔不绝地长篇大论,搅浑所有问题,使对话者理不清论证的线索,以至于忘记要讨论的问题是什么;可以用只言片语来躲过对话者要想知道的问题;也可以迫使对话者在还来不及考虑是否相信自己所说的东西之前就匆忙作答;甚至也可以用嘲笑、盯着对方使他产生压力或者甚至使用各种模棱两可的谬论……只要这些把戏能使对方陷入不一致或自相矛盾之中,只好言败。与Eristic不同,苏格拉底辨驳法(Elenchus)的目的是二而一的:弄清每一个人应该如何生活;考察正在作答的这个人,以弄清他是否过着一个人应该过的生活。苏格拉底并没有提供两种类型的辩驳:一种是哲学的辩驳,用以探索关于好生活的真理;一种是治疗的辩驳,探索回答者自己的生活以希望把他带向真理。苏格拉底用一个辩驳法做了两项工作,如果他不要求对话者对正在讨论的问题说出自己个人内心真实的想法,那么他如何从对话者那里得出他关于自己生活的真实阐述[3]10,又如何能由此把他引向真理呢?因此,在辩驳法中,苏格拉底要求对话者必须诚实,即使输掉论辩也只能选择说自己所信的东西;为探索真理,对话者必须严肃,苏格拉底为此常常建议对话者在回答之前好好考虑。
因此,尽管从表象上看,辩驳法(Elenchus)和辩论术(Eristic)具有相似之处,都主要是通过建立起与对方观点不一致来达到自己的结论。但两者建立的是两种不同的不一致:前者建立的是对话者相信的关于真理和谬误的见解的不一致(doxastic inconsistency),后者建立的是一种表面或言辞的不一致(apparent or verbal inconsistency)。如果再运用辩驳法来谈话,“那些花时间和你在一起的人们就会因他们自己的混乱或困惑责备自己,而不会责备你;他们会憎恨自己并到哲学中去寻求庇护以便成为不同的人,摆脱以前的那个自我。”但如果像智者那样运用辩论术,“你就会发现相反的情况发生,你不是使你的同伴成为哲学家,而是使他们结果痛恨整个哲学事业。”(Theaetetus,168a-b)因为在前一种情况中,不一致是从对话者自身的观念而来,他就会觉得他自己所信的东西有什么地方错了,就会去寻求消除这种不一致、改善自己;而在后一种情况中,对话者只是在口头上被驳到,他内心并没有被说服,他会讨厌这种对他不公平的“哲学”谈话,会想自己落入陷阱是由于技不如人转而去学习这种言辞技艺,但他不会去寻求真正改变自己的观念。
究其根本,两种情形的不同在于辩驳法和争论术建立的不一致在对话者身上引起的困惑及其功能不同。辩驳法所建立的不一致旨在引起对话者内心真正困惑,其目的是消除对话者的自负,引导他逐步走向真理。因为在苏格拉底看来,一个人追求真理的第一步在于认识到其无知,即要消除自负才能获得知识。由辩驳法而生的困惑的价值就在于让人消除自负,意识到自己的无知,而无知会引起知的欲望。这种困惑的价值显然是由辩论而生的困惑所不能比的。因为后一种困惑只是在表面和言辞上的,不会使一个人意识到自己对德性的无知,他觉得他仿佛知道德性是什么,因此他就不会想去探索德性的本质;而一个人认为自己知道什么是德性的自负只有在他本来关于德性的观念受到猛烈的反驳,产生了真正的困惑才能最好地被排除,他才会想真正去探索德性是什么[4]597-598。
在苏格拉底的谈话中,辩驳法是以不同的方式展现出来的。尽管辩驳法表现出来的具体样式有所不同,但其中包含的一般结构通常表现为:
(1)苏格拉底让对话者表达出某个信念p。(2)接着,苏格拉底让对话者表达出其他的信念如q r。
(3)然后苏格拉底论证,并且对话者也同意,q r包含着对最初信念p的否定,即q r包含着非p。
(4)苏格拉底然后宣称他已表明非p是正确的,p是错误的。
对于第(1)和第(2)步,一般没有什么争论,问题或分歧主要出现在第(3)和第(4)步。构成派(constructivism)和非构成派(Nonconstructivism)对此有不同的看法。在非构成派成员(nonconstructivist)看来,苏格拉底辩驳法应该止于第(3)步,因为辩驳法所确立的只是p与q r的不一致;而构成派成员(constructivist)认为,辩驳法在第(3)步的基础上继续到了第(4)步:P是错误的[4]592。
但是,构成派的主张或者说辩驳法的四个步骤会引起这样的问题:首先,苏格拉底到底能不能证明p是错误的?第二,即使能,如何解释从第(3)步到第(4)步明显存在的问题:苏格拉底如何能仅仅根据p与q r的不一致就可以推断p是错误的呢?难道苏格拉底对他的结论在逻辑上不能得到保证这点视而不见?为什么对话者不可以说q或r错,而只能说p错呢?
先看第一点。如果苏格拉底到底不能证明p是错误的,辩驳法止于第(3)步,即苏格拉底所指望的只是通过辩驳法暴露出对话者信念之间的不一致,那么苏格拉底又从哪里为他那些生活基于之上的真理找到肯定的论据支持呢?如果作为苏格拉底哲学探索重心的辩驳法都不能够给出关于它们的理性根据,那么苏格拉底(辩驳法)还能够做什么呢?这实际就是问辩驳法能够完成第(4)步的工作吗?苏格拉底自己给出了肯定的答案:他能够证明p的错误。苏格拉底在《高尔吉亚》中对此有两处明确的表达:一处是以反意疑问句的形式表达的肯定含义:“它不是已经证明我所说的是正确的吗?”(Gorgias,479E)另一处是用直陈语气来表达“但我确实知道如何给我所说的提供一个证人:那就是我正在与之讨论的这个人”(Gorgias,474A5-6)。苏格拉底的话是说,他能够用反驳法来证明对方论题的错误。当他用反驳法来反驳一个论题时,苏格拉底知道如何使对手看到它的矛盾,即让对手承认这个论题是错误的。
苏格拉底的这种表达在他与波卢斯(Polus)关于作恶与受恶哪一个更坏的讨论中可以得到具体的证实。在讨论开始之前,苏格拉底先是对比了他和波卢斯的不同做法:
“然而,尽管我只是一个人,我也不同意你。你不能强迫我;只不过你提出了许多错误的证据来反对我,竭力想把我从我的本性——真理中驱赶出去。但从我这方面来看,如果我不能从你那里得到一个证据来同意我所说的,那么我认为我们所讨论的事情所做的就不值一提。”(Gorgias,472B-C)
在这里,苏格拉底指出,像波卢斯那样随便给出什么证据并不能迫使对方赞同自己的观点。那么,苏格拉底给出什么样的证据才能“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呢?在一个论证中,唯一能够“强迫”对方信服的手段只有逻辑的手段。因此,要“强迫”波卢斯接受非p,苏格拉底要给波卢斯一个逻辑上“强迫”的证据来证明p是错的。而苏格拉底和波卢斯讨论作恶和受恶谁是更好的选择,波卢斯选择作恶更好时,苏格拉底对波卢斯的反驳就是这样的一个实例:
P(波卢斯):受恶比作恶更坏。
苏格拉底辩护的是与波卢斯的观点逻辑上相反的论点
not-p(苏格拉底):作恶比受恶更坏。
然后苏格拉底让波卢斯进一步同意一些
类似的前提,其中主要值得一提的是:q:作恶比受恶更可耻。
接着,苏格拉底论证,波卢斯也同意,q包含着not-p:
如果作恶(比受恶)更可耻,那么作恶(比受恶)更坏。
然后苏格拉底根据论证就得出了结论。
苏格拉底:那么,我这么说是对的,你、我和任何其他人都不会宁愿作恶而不愿
受恶,因为作恶比受恶更坏。(Gorgias,474C-475E)
再看第二点。前面第一点说明了苏格拉底能够到第(4)步,即他能够证明p是错误的,但并没有能够说明是如何能够从第(3)步进入到第(4)步,即如何从p与q、r的不一致推出p是错误的。而这个难题通常被称作“苏格拉底辩驳法问题”。
辩驳法结构很明显的问题就在于:为什么当对话者和苏格拉底都同意p与q、r的不一致时,对话者就跟随苏格拉底,同意他p是错误的结论呢?对话者完全可以选择说q或r错,以此来避免得出和苏格拉底相同的结论。比如波卢斯就完全有理由这样做,因为他强烈地相信p:受恶比作恶更坏。这在文本中多处可以看到(Gorgias,469B-C,473A-B,474B-C)。而对q:作恶比受恶更可耻,波卢斯显然没有更多的热情。因此,波卢斯在面对p和q不一致时,他可以像维拉斯托斯假设的那样对苏格拉底改口说:
“我看到了我所承认的话中的不一致,因此我应当做点什么来清除这个混乱。但我不必像你那样做。我不必承认p是错误的。我有别的选择。比如,我可以认定p是正确的而q是错误的。你所证明的不能否认我这个选择。”
维拉斯托斯的假设其实有他的根据,因为另一位对话者卡利克勒(Callicles)就看到了这一点。他在波卢斯败下阵后,迫不及待地指出波卢斯并非真心同意苏格拉底的看法,而是由于耻于说出内心的想法,因而陷入了自相矛盾。事实上,卡利克勒也代替波卢斯使辩论继续进行。但卡利克勒继续坚持p,他的麻烦也就来了:苏格拉底接着在卡利克勒自己的信念系统内另外找出新的r、s、t等等,直至顽固的卡利克勒在苏格拉底连绵不断的反驳中败下阵来,不得不承认苏格拉底的结论,以求尽早摆脱纠缠,结束讨论(Gorgias,482D-510A)。
但苏格拉底为什么并不害怕对话者如波卢斯、卡利克勒这样做,甚至还欢迎他们这样做呢?(Gorgias,486D-487A)因为苏格拉底相信,当自已用一些对话者所同意的前提来表明他们的论题的不一致时,对话者想要通过收回一个或更多的前提来挽救他们的命题是不会成功的。因为不管他们收回前提中的哪一个,在他们的信念系统中总会包含着与苏格拉底论题不一致的别的前提。在维拉斯托斯看来,苏格拉底的这种信念实际上包含着他自己的一个巨大假设A:
A任何拥有一个错误道德信念的人总是同时拥有包含否定那一错误观念的正确信念。①维拉斯托斯先生指出,苏格拉底并没有对这个假设进行论证,因为在《美诺篇》以前,苏格拉底保持着认识论上的无知。但这并不是说这个假设是任意独断的,A应该是来自苏格拉底对实际反驳论证的归纳:他每次和他认为维护错误论题的人们争论,他总是能够在他们自己的信念系统中找到能推出对他们论题否定的前提。*
这样,我们就能够理解为什么苏格拉底在与波卢斯开始讨论之前就说:“我相信,我、你(波卢斯)和其他人都相信作恶比受恶更坏。”(Gorgias,474B)因为基于这个假设,苏格拉底相信,波卢斯和其他拥有错误信念p的人仍然拥有包含对p否定的正确信念:如果波卢斯属于“其他人”中的一个,那么他肯定有对p否定的正确观念,他不能指望通过收回q来脱离他的困境,因为他用来替代q的其他前提仍会让他拥有包含对p否定的信念。而且,苏格拉底的这一假设在他对卡利克勒的话中得到了更为直接的表现。苏格拉底在他与卡利克勒辩论之前说:“我的朋友,……哲学总是说同样的东西……因此,你必须或者反驳她说的,也正是我所说的东西——作恶和作恶不受惩罚是最大的恶——或者不反驳这种观点,那么,以狗——埃及人的神——的名义起誓,卡利克勒,你不会同意你自己的观点,而且会终生自相矛盾。”(Gorgias,482A-B)苏格拉底的话表明,任何一个坚持错误观点的人会“总是”(或许是一生)拥有对那一观点否定的信念,因而就会处于不能解决的自我矛盾之中。即是说,在任何给定的辩驳论证中,如果他抛弃苏格拉底由之推演出p的否定的前提,在他的内心中就总是有其他的信念,从这些信念出发,苏格拉底仍可以得到相同的结果。
在维拉斯托斯看来,从假设A出发,可以寻找到解决苏格拉底辩驳法问题的答案。因为,从A:任何拥有一个错误道德信念的人总是同时拥有包含否定那一错误观念的正确信念,苏格拉底可以安全地推出B:任何内在一致的道德信念集应该包含全部正确的道德信念[3]19-28。然后,结合A、B以及前面辩驳法的一般结构,我们可以把包含在苏格拉底辩驳法中的整个推理过程细化如下:
根据A,可以得出p与q、r不一致。
从p与q、r不一致可以得出:
not-p与q、r一致
根据B内在一致的道德信念都是正确的,可以推出:
not-p与q、r都是正确的。
那么,not-p也是正确的。
因此,p是错误的。
这个推理过程说明了苏格拉底如何达到“p是错误的”这一结论,也就说明了他如何从辩驳法的第(3)步到第(4)步,这样,苏格拉底辩驳法问题就得到了合理的解释。
如果我们把B倒过来写成B1:任何正确的道德信念集应该是内在一致的,就可以清楚和理解为什么在柏拉图早期对话中,辩驳法或反驳论证是苏格拉底哲学探索的主要活动。因为在苏格拉底看来,正确的道德信念就是经得起辩驳法论证的内在一致的信念。所以他要用辩驳法来检验人们道德信念的一致性:任何一个道德信念,无论它自身是多么诱人,只要它破坏了整个道德信念系统的内在一致性,苏格拉底就要根除这个信念。由此,我们也就清楚了以辩驳法为核心的苏格拉底对话对于城邦公民生活的意义:通过揭示对话者自身道德信念的不一致,暴露对话者已有道德信念的混乱和矛盾,促使对话者重新反思这些信念,审视基于这些信念之上的生活方式,并因此改善自己的灵魂和行为——这就是苏格拉底一生孜孜以求的事业。
[1]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36.
[2]See Does Socrates Have a Method[C]//Gary Alan Scott.Pennsylvania.the 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 Press,2002.
[3]See Gregory Vlastos,Socratic Studies[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4.
[4]See Hugh H.Benson.A Note on Eristic and the Socratic Elenchus[J].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Philosophy,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