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业委员会
南宁:理清思路规范管理大力推动农机合作社健康发展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南宁市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目标,积极推动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有力地推进了全市农机化事业的发展。
自2008年第一个农机合作社成立后,我市农机合作社进入了快速发展期,截止2014年12月31日,南宁市共注册建立农机合作社159个,其中建成示范性农机合作社11个;合作社社员总数达1473户,农机从业人员1602人;拥有机具3889台套;其中,大型拖拉机1237台(50马力以上)、联合收割机439台、配套农机具1565台套;作业服务面积10万hm2,合作社资产总额达1.45亿元。
(一) 领导重视,营造发展环境
一是健全机构,明确工作职责。2014年7月机构改革后,市农委专门成立农机合作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研究部署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问题,明确了领导负责制,对每个示范合作社建设安排1~2名党组成员全面负责指导,确保示范农机合作社的建设顺利推进。
二是认识到位,确保资金投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机合作社建设,把发展农机合作社作为促进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破解农村改革发展难题的重要载体和保障。2014年9月,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余远辉还深入到隆安雁江开垦农机合作社调研,现场观看粮食烘干机作业演示,对农机合作社建设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当场安排200万元(目前市财政已做计划)作为开垦合作社扩大粮食烘干能力及仓储建设,为推动我市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注入强大动力。继2013年投入100万元后,2014年市政府又投入专项资金100万元,专门扶持农机合作社机库房建设和设备购置,我市11个示范合作社实现了“五有(即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和“五统一”(即机具统一停放保管、统一维修保养、统一指挥调度、统一作业质量、统一收费标准),为合作社建设提供了较好的政策保障和经济条件。
(二)搞好服务,引导规范管理
一是统一建设内容,推行规范管理。我们按照自治区农机局的要求,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南宁市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和《南宁市农机合作社建设内容参考样本》,统一了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十项管理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财务、机务管理、作业标准和价格等;统一了成员档案、机具台账、作业台账等档案资料;组织编印了《南宁市农机合作社培训资料》。市农委抽出专人划片包干、定点指导、靠前服务,定期进行走访、座谈、调研,指导合作社制定章程、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建设标准库房和服务设施,通过建立联系点,加强了与合作社的工作联系。
二是突出示范典型,引导规范建设。2014年,我市安排100万元重点扶持6个示范农机合作社,明确了县(区)农机部门的职责,对合作社的建设方案、效果图从严把关。同时加大督导力度,及时了解建设进度,掌握有关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推广经验做法。各县(区)积极想办法、找门路、争政策、抓样板、树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影响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到2014年年底,武鸣县城厢镇起凤农机合作社、上林县澄泰乡高岭民旺合作社、宾阳县红红火火农机合作社、隆安县雁江镇开垦农机合作社和绿野合作社、横县飘香农机合作社等6个农机合作社已按建设方案要求建好并已通过检查验收。
(三)实行政策扶持,鼓励创新发展
实行政策扶持,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扶持农机合作社发展力度,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从购机补贴、作业补助、教育培训、用地保障以及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各县区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支持农机合作社发展,重点向从事水稻工厂化育秧、甘蔗机种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粮食千亿斤增产项目,都优先安排农机合作社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