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瑾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保卫处,安徽 合肥230051)
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主要成效及趋势述析
蒋瑾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保卫处,安徽 合肥230051)
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改革事业逐步展开。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政治建设基本纲领和战略框架,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二十一世纪,全面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将面临新机遇与挑战。当前政治体制改革既要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道路前进,又要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立足现实、借鉴历史,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政治体制改革 成效 趋势
党的十八大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势。当前,为了更好地完成全面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一方面要积极借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要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构建与时代同步的改革战略。因此,梳理新时期政治体制改革主要成效和强化既定改革方向具有重大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
从新中国成立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国政治体制脱胎于革命战争年代,初创于新中国诞生之际,形成于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是一个在战争需要、历史惯性、社会呼应、人为强化多种因素相互作用下形成的权力过于集中、人治色彩较浓的政治体制。虽然这种体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曾产生过巨大的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深入发展,其其弊端逐渐暴露出来,十年内乱中达到极点。因此,对原有政治体制进行改革就成为历史必然。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前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就指出:“机构臃肿,层次重叠,手续繁杂,效率极低。政治的空谈往往淹没一切。这并不是哪一些同志的责任,责任在于我们过去没有及时提出改革。但是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 ”[1]P150
在邓小平的领导下,党中央第二代领导集体开始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伟大实践。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直接指导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作为改革开放总设计师的邓小平曾经把改革总目标、具体目标、改革内容和政治体制的评价标准概括为“四个三”。邓小平指出政治体制改革总的目标是:“第一,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第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第三,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2]P178近期具体目标为:“第一个目标是始终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第二个目标是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第三个目标是调动基层和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积极性。”[2]P179-180改革内容是:“首先党政要分开,解决党如何善于领导的问题;第二个内容是权力要下放,解决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同时地方各级都有一个权力下放问题;第三个内容是精简机构,这和权力下放有关。”[2]P177邓小平还提出了国家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的标准:“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团结,改善人民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 ”[2]P213
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党中央集体的领导下,对政治体制改革所要实现的目标随时代的发展而变化。中共十五大明确提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有利于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2002年,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必须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巩固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2004年1月27日,胡锦涛同志在法国国民议会发表演讲,谈及政治体制改革进展时,对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成效作出了最全面、权威的评价:“中国在国家领导制度、立法制度、行政管理体制、决策制度、司法制度、人事制度、基层民主制度、监督制约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果。”具体如下:第一,改进了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由党包揽一切,由党的重要领导人决定一切的局面有了很大改观;取消了党与政府对口的部门,减少了党政兼职;完善了党内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恢复了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初步建立健全了反腐倡廉机制,逐步强化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明确规定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第二,加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扩大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设立了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健全了各级人大组织和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了人大代表的权利与义务;完善了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制定和修改了选举法,使选举工作逐步规范,选举民主程度和效率显著提高;将直接选举范围扩大到县级,规定一律实行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第三,改变了高度集中的立法体制,赋予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以部分国家立法权,赋予了国务院以行政法规制定权,赋予了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地方性法规制定权,赋予了国务院各部委及省级人民政府以行政规章制定权,监督执法力度加大。第四,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加快了法制建设,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在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初具规模,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已经做到了有法可依。第五,恢复了国家主席职务,完善了国家元首制度;在国家体制内设立了中央军事委员会,健全了国家军事领导体制;改革了国家行政体制和行政机构,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地方行政首长差额选举制,建立了审计机关,恢复了监察机关;政府机构得到了精简,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第六,推进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废除了实际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规定国家机关领导职务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建立了干部退休制度;改变了干部集中统一管理的体制,对干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初步建立了公务员制度;扩大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实行了民主推荐、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引进了竞争机制。第七,加强了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建设,重建了各级检察机关,恢复了独立行使审判权与检察权制度,建立了行政诉讼制度,恢复了律师、公证与仲裁制度,构筑了法律监督和法律救济系统。第八,完善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协商民主制度,明确了各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已形成制度并逐步规范,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渠道得到了拓展,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得到了加强。第九,发展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创制了特别行政区制度;加强了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推广了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创立了村民委员会制度,健全了居民委员会制度。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成就是在党和人民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成功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进程中取得的,顶住了西方大国霸权主义的巨大压力,经受住了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的各种严峻考验,保持了社会主义方向和社会环境稳定,为全面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奠定了优势条件和强大根基。
二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二代领导集体面对的是被林彪、江青“四人帮”扭曲的政治体制,邓小平理性分析当时中国政治体制的“总病根”,就是他提出的“以党代政,党政不分”、“权力高度集中”、民主集中制遭到破坏、法制不健全等。在邓小平领导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政治体制改革主要围绕“党政不分”的问题展开,也是邓小平经常强调怎样实现党“善于领导”的问题。所以,当时政治体制改革任务主要是从根本上改变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机制。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面临着新挑战和机遇,党对政治体制改革进行了重新思考,提出了新目标,突出强调民主制度和法制建设及机构改革。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一方面继承和发展邓小平的政治体制改革思想,譬如江泽民对党的领导改革思想的发展,他强调:“党的领导作用只提政治领导不够,还应该有思想和组织领导。”[3]P523“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是统一的、不可分的。思想领导是政治领导、组织领导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组织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的重要保证。”[3]P547另一方面江泽民提出政治体制改革新的战略方针,中共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依法治国的提出在中国政治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确定了新方向。并在政治体制改革实践中有了新的指导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党在新世纪的政治体制改革导航。
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求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第一次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放在一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党中央领导政治体制改革提出新战略任务。胡锦涛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表示将“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并明确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九方面内容,即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社会稳定。所以十六大开始把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上政治体制改革日程,其他政治体制改革围绕它展开。
三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变化,政治体制改革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不同,党中央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对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进行战略调整,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使社会主义政治体制不断完善和发展。无论我们面临什么样的政治体制,以及面临新的政治体制改革发展趋势,都必须做到“三个坚持”,这是经验总结,是党在当前政治体制改革中的指导方针。第一,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特别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改革性质决定了不仅不能削弱党的领导、偏离社会主义方向,而且必须坚持、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不断坚定社会主义信念,不坚持这一点,就不是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是有前提的,即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第二,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要从中国国情出发,邓小平强调要“根据自己的特点,自己国家的情况,走自己的路”。“既不能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做法,又不能照搬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做法,更不能丢掉我们制度的优越性”[2]P256。第三,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邓小平指出,政治体制改革很复杂、很困难,“每一个措施都涉及千千万万的人”。“每项改革涉及的人和事都很广泛、很深刻,触及许多人的利益,会遇到很多障碍”,因此,我们“要审慎从事”。邓小平不止一次地告诫人们,必须懂得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任务。“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方针必须坚持,但是方法要细密,步骤要稳妥”。在实行的时候,“要先从一两件事着手,不能一下子大干,那样就乱了。国家这么大,情况太复杂,改革不容易,因此决策一定要慎重,看到成功的可能性较大以后再下决心”[2]P177。
党的十八大提出:“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广泛、更充分、更健全的人民民主。”[4]P23为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客观需求,十八大对政治体制改革做出了新的战略部署,重点改革领域及主要目标如下:
其一,全面理顺党政的关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界定了党对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领导的原则,进一步明晰党和国家公共权力的职能,实现真正的党政职能分开,从体制上理顺党政关系。同时,为了科学、合法、有效地理顺党政关系,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切实做到党内外任何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家行政权严格做到依法行使。
其二,全面加强民主制度建设,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中央高层进一步提出,发展党内民主的关键是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其本质是指政党各种活动的规范化和程序化。随着一系列保障党员权利制度、扩大在市县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等的推出,将大大改变权力过于集中的弊端。
其三,全面推进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效率改革,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着眼扩大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减少领导职数,撤并党委和政府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部门,切实解决分工重叠问题,整合行政资源,提高效率。
其四,全面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在干部选拔过程中,在更大范围内推行公开选拔、任前公示、竞争上岗、全委会投票表决,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与比例,同时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实行问责制、罢免制、领导干部辞职制等。更强调党要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其五,全面加大制度反腐、依法反腐力度,加强党政机关纯洁性和先进性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保持共产党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党的思想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
总之,在党和人民的努力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模式获得创造性建构。当前政治体制改革已经不是要不要改的问题,而是怎么改、改什么及如何全面深入推进的问题。在党的十八大部署下,未来政治体制改革基本目标、路线方针已经明确,具体措施、战略步骤已经形成。因此,按照既定战略部署,全面完成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各项任务,简政放权、依法行政,扫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上的一切障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政治动力和制度保障。
[1]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党的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
[4]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