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世中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领域的一部创新力作
——蒲鸿志著作《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研究》述评
周世中
蒲鸿志博士的《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研究》一书,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研究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彰显了法制教育中人文价值的核心地位。人文价值引领的法制教育把人的利益、人的自由、人的权利、人的生存和发展放在第一位,重视法制教育的激励、保护、肯定、支撑功能,正确地反映了法制教育的客观规律,对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以及法制教育实践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人文价值
[作 者]周世中,博士,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授、党委书记、院长、博士生导师。
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经历了从创立、到学科初步发展再到学科深入发展的阶段。学术研究的每一次探索创新都是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理论的丰富和发展。蒲鸿志博士的《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研究》[1]拓宽了思想政治教育的领域,深化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的创新之作。
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础上,以价值哲学为指导,坚持彻底的关系思维研究方法,实事求是地研究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深化了法制教育的内涵,拓宽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领域。
全书六章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提出法制教育是一个缘于实践的重大问题,界定概念,分析研究动态,找出研究的问题,这是研究的起点。第二部分为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的基本理论。探讨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的理论来源、实践、本质、特征、构成要素、实现,是研究的重点。这部有许多创新之处。
该书认为,1976年,随着“四人帮”的粉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如同春雷在中国大地炸响,思想解放运动的浪潮席卷了每一个角落,人们的主体意识觉醒。社会实践的推动,促进了20世纪80年代人学、价值哲学的兴起。在教育领域,教育者开始关注主体性。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对提高教育质量的作用,日益受到重视。在法制教育中,不仅注意应关注教师的教,而且应重视学生的学。人有没有价值、个人有没有价值、如何评价法制教育等问题,受到人们的关注。
然而,长期以来,人们认为法制教育的价值就是工具价值,忽视了法律的人文性,这不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尤其是与中国不断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培育的个体精神不相适应。法制教育价值的人文价值不是一种主观的构思,它源于法律、制度和教育本身的人文精神,是现实的产物。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日益达成共识:法制教育不仅存在人文价值,而且人文价值是法制教育的核心价值。
在我国20世纪90年代初,人们对价值是一种关系范畴,价值与事实不同,很少形成共识。我国价值哲学的先驱王玉樑坚持用彻底的关系思维的辩证唯物主义态度来研究价值,可是当时并没有得到多数人的承认,大多数人还是在为满足需要论辩护,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真理逐步被人认识,关系价值论逐步得到了多数人的认同,李连科、李德顺、袁贵仁的价值学专著也肯定了价值的实质是一种关系范畴。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研究,不论是基本概念,还是对其内涵的进一步阐释,是前沿问题。
针对我国法制教育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是法制教育的核心价值。作者认为:从理论层面看:确立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是法制教育的核心价值,要弄清三个问题;一是价值的分类;二是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在学科上的归属;三是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为何是法制教育的核心价值。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是按照价值的存在形态作的分类,是我们在研究法制教育的价值时,在观念上对法制教育的一种把握。法制教育的价值在存在形态上属于精神价值,是主体的人与法制教育活动的属性形成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法制教育的价值按照功能分为工具价值和人文价值。法制教育的工具价值满足人的职业需要和社会群体人的需要。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满足尊重、肯定、提升个体人的需要。法制教育的工具价值和人文价值是法制教育不可缺少的两种价值,工具价值和人文价值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二者统一于人的价值实现的实践中。人的价值的实现在于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法制教育价值的核心价值是人文价值。这是因为:第一,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体现了法制教育的本质联系。法制教育的本质就是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理论,孕育于人文思想和价值思想,其核心是人文思想。第二,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有其现实的基础。这个基础就是自由的价值。对自由的追求是现实的人的最高价值;自由以及自由衍生的利益构成了人的现实存在。这是从人的根本上来理解法制教育。第三,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反映了法制教育的发展趋势。对人的重视是世界历史发展的潮流。世界上其他国家对人的自由、权利、民主和法治的高度重视说明,人文的社会发展取向,是人类发展的大趋势。法制教育作为一门学科,要培养合格的未来事业的接班人,确立人文价值是其核心价值,能反映这一发展趋势。第四,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理论是不是正确的,是不是为当今的法制教育实践需要,还需要怎样做进一步的完善,归根到底是一个实践问题。法制教育长期用工具价值压制人文价值,用社会价值遮盖个人价值的事实,昭示人文价值的回归;法制教育的低效率和逆效率,促使人们反思,从而另辟蹊径,主动寻求人文价值。因此,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是其核心价值,源于实践,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人文价值为法制教育的核心价值,有利于更新观念,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我国近年来犯罪低龄化,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法制教育的效果差,已经引起人们的注意。稳定社会局势,降低维持稳定的成本,保护改革开放的既得利益,已经成为有识之士艰苦探索的课题。法制教育在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促进发展、维护秩序方面有重要的作用。
人文价值引领的法制教育把人的利益、人的自由、人的权利、人的生存和发展放在第一位,重视法制教育的激励、保护、肯定、支撑功能,正确地反映了法制教育的客观规律、人的成长规律和社会历史规律,能真正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人文价值反映了法制教育的规律。法制教育是人的教育,是由于人、为了人的教育,法制教育的工具价值是法制教育的第二位的价值,工具价值为人文价值服务。如果法制教育不把人当人看,法制教育就只能是规训和灌输。
该书在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的理论来源和实践的基础上,提出法律的人文价值是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的根源,全面研究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的本质、特征、组成和实现,深化认识,推进法制教育实践。
作者认为,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的理论来源众多,有人文主义理论、价值理论、人性理论、人的发展理论。在这些理论中,包含着丰富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是其理论的主要来源,是研究的指导思想。法制教育在实践上根源于法律实践和教育实践。因为,这些领域和其他领域都存在人文价值,否则就是社会的灾难、就没有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研究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必须研究其本质和特征。在教育领域,对教育的价值的本质,不是没有认识和研究,而是缺少认识和研究的高度和广阔的视野。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从本体上讲:人是人的存在,这是理解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的本质的关键所在。以人是人的存在为哲学本体研究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才能从哲学本原上确立人在法律和教育中的中心地位,正确处理人与客观世界的关系,探讨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对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意义之真谛。从方法论上看,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意味着,以人的方法对人进行教育,法制教育的手段不能反对人、抑制人、压迫人。从价值论上看,人是宝贵的,是人的问题激起了对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的思考。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不仅具有客观性、历史性、阶级性、实践性,而且具有独特的特征。这些独特的具体特征,一般的教育领域也存在,但是要联系到法制教育做具体的分析,还是一个挑战,因为法制教育受法律工具论的影响甚深。结合法制教育的特点,提出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具有开放行、内蕴性、整体性、体验性。本书从研究的视角、内容和论述材料的选取方面,均有新的突破。
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的客体是法制教育活动。法制教育活动要以人为本。如何才能以人为本,这就需要从人性出发,在法制教育活动开始之前对人性有个预设。人性善的预设,表明对人教育的信心,这不仅是传统文化积极方面的产物,而且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体现了人本理念。诗性是法制教育活动人本的重要维度,是对人本认识的新视角。人本还意味着,人的生存和发展是充满希望的,法制教育就是带给人希望的教育活动,是为了鼓励人、发展人,而不是为了抑制人、打击人,使人变得小心翼翼,没有开创精神。这些认识就法制教育而言,是很有新意的。
该书的研究有利于拓宽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研究领域,有利于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研究内涵,有一定的创新性、预见性和开拓性。
作者强调,法制教育在思想政治教育这个大家族中处于基础性的地位,这是对法律是道德的底线的社会现实的正确反映。加强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的研究,必将有利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领域的拓展,有利于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的整体建设步伐。法制教育学科的归宿一直以来是法制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中,最困惑人的问题。普法效果不好,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对农民工的普法难点没有解决,对领导干部的普法难见成效,等等,既与法制教育实践操作层面的水平有关,也与缺乏明确的学科归宿的支撑有关。法制教育学科的归宿离不开理论研究的支撑,因此,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的理论研究,在学科上也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没有法制教育学科的支撑,法制教育中基本的理论问题就难于在学科内深入讨论,法制教育就难于形成特有的教育方法,法制教育的课程建设就难于准确定位,法制教育的教科书就难于上水平、上档次,法制教育的理论研究人员和实际工作者就没有归宿感。可见,法制教育要真正进课堂、进教材、进人的头脑,急需从学科层面加以研究,找到学科的归宿。
该书提出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实现的途径,力求解决理论联系实际的问题。在作者看来,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的实现不仅关系法制教育的理论建设,也关系先进的法制教育理念能否在实践中体现出来,更关系社会的稳定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构。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的实现,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应整体地理解。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的实现,涉及实现的境遇、利益、教师等众多因素。不仅各个因素单独起作用,而且因素与因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共同发挥作用。
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的实现,要放在具体的环境中认识,关键是要在一系列原则、方法的指导下,建立一个有效的机制。从利益和制度入手,把利益当成基础,把制度当成保障,而目前的法制教育往往忽视了这一点。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是以人的日常生活、现实世界、眼前利益为基础的价值。这是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被人们重视的原因所在,也是其自我生成的动力所在。只不过人们要认识到这一层关系,需要教育的开启。这说明,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的实现,是很讲利益调节的。然而,从现有的研究来看,探讨教育体制和教师的专题不少,而从利益问题入手,解决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的实现还较少。因此,应通过制度的建构,使法制教育真正关心人,让关心人的法制教育得到全面的肯定、鼓励,让压制人性、抑制人的发展的法制教育受到惩罚,从制度层面消除急功近利、头痛医头的法制教育。同时,建立落实制度的运行机制。这样,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的实现,就由理论认识变成现实。
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的实现,与教师的教育发展有很大关系。要研究与此相适应的教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没有一支思想和业务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根本谈不上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的实现。目前的法制教育,很难谈得上有高素质的专业教师队伍,实际的情况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人员懂法律就不错了,根本谈不上懂教育学、心理学。今后发展的方向是:法制教育的专业教师不仅要懂法律,而且必须懂教育规律。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的实现,离不开体验、感悟、沟通等特有的人文价值方法,可以说,只有用人文价值的方法才能实现人文价值,这是有事物矛盾的特殊性决定的。作者的这些观点,无论是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还是对我们正在推进的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都具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1]蒲鸿志.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