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 浩 郭风平
(1,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陕西 杨凌 712100)
我国中原地区原本不产狮子,古代的狮子都来源于西域的朝贡,但中国社会却深深打下狮子的烙印,在文化、艺术、建筑、甚至地名山名方面都有狮子的印记。狮子虽对中国社会影响深远,但目前却尚未有关西域贡狮的专著,前人对西域贡狮中的却贡问题研究也很缺乏。鉴于此,本文拟对西域贡狮中的却贡问题进行尝试性研究。
关于西域贡狮和却贡,有三个问题需要明晰,一是,这里的西域包括中亚和西亚,是广义上的西域;二是,所贡之狮是业已灭绝的亚洲狮,而非今天仅存的非洲狮;三是,却贡包含北魏、唐和宋的遣返。
汉代以前,中国带有神话色彩的古书《穆天子传》中就有“名兽使足□走千里,狻猊□野马走五百里”[1](P4),这里的狻猊即是狮子,并且提到狮子奔跑快的特点。汉以前对狮子的记载可以看成传说,汉代,狮子这种动物开始引入到中原。《史记》中没有狮子的相关记载。《汉书·西域传上·乌弋山离国传》在介绍该国概况时提到“属皆与罽宾同,而有桃拔、师子、犀牛。”[2](P3889)这里的乌弋山离是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1世纪位于亚洲西部伊朗高原东部的一个地区或半独立国家,这是正史中提到的第一个有狮子的国家。但有明确记载的第一次贡狮却在东汉汉章帝章和元年(87年),“月氏国遣使献扶拔师子。”[3](P158)随后,历朝历代关于西域国家贡狮的记载都很多,不同时期,贡狮的国家也有所不同。东汉有月氏、安息、疏勒的贡狮。魏晋南北朝时期有粟特、滑国、頞盾、嚈哒国的贡狮。唐代有突厥、大石、康国、波斯等国的贡狮。元代有回纥、伊利汗国等国贡狮。明代西域国家贡狮次数最多,是高峰时期,主要有鲁迷、撒马儿罕等国。而有史料明确记载的清代贡狮只有一次,即康熙十七年葡萄牙献狮,清代贡狮的衰退可能与西方对中西亚的入侵以及狮子生存环境的恶化有关。
西域向中原王朝贡狮主要是为了经济利益和政治庇护,而中原王朝也把狮子看做瑞兽,把西域贡狮看作是上天给予王朝统治的肯定。例如康熙十七年葡萄牙献狮,“对统治者而言,葡人献狮,正值清代三藩之乱的后期,清廷在中国南方的统治陷入政治合法性危机之中。葡萄牙进献的狮子适时而至,正好为清廷统治合法性提供了注解。……广大的官僚、士人则利用贡狮一事,纷纷向清廷表示忠心。……这是一个明确政治态度和政治正确性的最佳机会。”[4]更有甚者,直接借狮子改年号,“公元五二八年秋七月,万俟丑奴自称天子,置百官。时波斯国为北魏洛阳献狮子者途经高平,被丑奴截留,并因此而建元神兽(《资治通鉴》卷一百五十二),年号也取这头狮子。”[5]可见统治者赋予狮子多大的政治厚望。边境长官也能因得西域献狮而有功,“平秦王归彦,字仁英,神武族弟也。父徽,魏末坐事当徙凉州……以解胡言,为西域大使,得胡师子来献,以功得河东守。”[6](P186)
狮子进入中原以后一般都是直接豢养在皇家园林供皇帝和王公大臣观赏,平民百姓难得一见。民众离真狮子遥不可及,但也道听途说了解到狮子一些情况,勾画出自己眼中的狮子,把狮子看作避凶求福的瑞兽,民间狮文化和艺术也源远流长,经久不衰,直到今天很多门前还有两头狮子镇守。在古代,也有出现将狮子形象运用于打仗的事例,《金史》载“军吏石抹虎儿者求见仲德,自谓有奇计退敌,出马面具如狮子状而恶,别制青麻布为足、尾,因言:‘北兵所恃者马而已,欲制其人,先制其马。如我军进战,寻少却,彼必来追。我以驯骑百余皆此状,仍系大铃于颈,壮士乘之,以突彼骑,骑必惊逸,我军鼓噪继其后,此田单所以破燕也。’”[7](P2604)利用狮子威服百兽的形象来制作马面具,用来恐吓敌方军骑到达制敌效果,类似于战国时田丹用牛破燕的战术,显示了古人非凡的想象力。更早的《南史》也记载“悫以为外国有师子威服百兽,乃制其形与象相御,象果惊奔,众因此溃乱,遂克林邑。”[8](P971)虽然两次记载的都是利用狮子形状,并不是真狮子,但这也反映了狮子的影响力。
关于却贡,据侯丕勋文的解释“却”有退返、拒绝、不接受诸义,“贡”是向帝王贡献物品或土特产,“却贡”就是拒绝接受贡物,并做退返处理,将其使者送出边关等。在西域贡狮中,却贡就是拒绝接受所贡狮子或已接受但随后又做遣返处理。
有记载的第一次却贡事件发生在北魏,《洛阳伽蓝记》载:“狮子者,波斯国胡王所献也,为逆贼万俟丑奴所获,留於寇中。永安末,丑奴破灭,始达京师。……普泰元年,广陵王即位,诏曰:‘禽兽囚之,则违其性,宜放还山陵。’狮子亦令送归本国。送狮子者以波斯道远,不可送达,遂在路杀狮子而返。”[9](P133-135)这里的波斯应该是嚈哒。这头狮子历经曲折到达洛阳,但却被新即位的皇帝遣返,最终被送狮子者以路途遥远所杀。
随后唐代也有一次,武后万岁通天元年(696年)三月,“以时有大石国使请献狮子,璹上疏谏曰:‘狮子猛兽,唯止食肉,远从碎叶,以至神都,肉既难得,检为劳费。陛下以百姓为心,虑一物有失,鹰犬不蓄,渔猎总停。运不杀以阐大慈,垂好生以敷至德,凡在翾飞蠢动,莫不感荷仁恩。岂容自菲薄于身,而厚资给于兽,求之至理,必不然乎’。疏奏,遽停来使。”[10](P2903)武后接受姚璹建议,停大石国来使献狮。
北宋有明确记载的遣还狮子的事件有两次,第一次在宋神宗熙宁八年(1075年)九月,于阗“遣使入贡,使者为神宗饭僧追福。赐钱百万,还其所贡师子。”[11](P14109)第二次在宋哲宗绍圣元年(1094年)吐蕃阿里骨“以师子来献,帝虑非其土性,厚赐而还之。”[12](P14116)两次的遣还狮子行为也可以算为却贡,只不过这种行为相对温和,而且对使者赏赐丰厚。此外,宋代还有一次记载比较模糊的遣还事件,《宋史·占城传》载“(大中祥符)四年,遣使贡师子,诏畜于苑中。使者留二蛮人以给豢养,上怜其怀土,厚给资粮遣还。”[13](P14083)这里的遣还究竟只是豢养狮子的蛮人,还是包括狮子?这需要进一步考察。
明代的皇帝都很喜欢狮子这种珍奇异兽,西域各国贡狮也是投其所好,虽然每逢西域献狮都有朝臣的上书劝谏,但真正的却贡事件只有两次,而且都在明孝宗弘治年间。明孝宗弘治二年(1489年)年底,“撒马儿罕贡狮子、鹦鹉,却之。”[14](P185)关于这次却贡事件,本纪记载比较简略,《明史·西域传·撒马尔罕传》对此有详细记载,“弘治二年,其使由满剌加至广东,贡狮子、鹦鹉诸物,守臣以闻。礼官耿裕等言:‘南海非西域贡道,请却之。’礼科给事中韩鼎等亦言:‘狰狞之兽,狎玩非宜,且骚扰道路,供费不赀,不可受。’帝曰:‘珍禽奇兽,朕不受献,况来非正道,其即却还。守臣违制宜罪,姑贷之’。”[15](P8699-8601)另一次却贡事件在《明史·周经传》可以看到“土鲁番贡狮子不由甘肃,假道满剌加,浮海至广东。经倡议毁其寺,却贡不与通。”[16](P4858)从《明史·西域传·土鲁番传》相关记载可以推断出这次却贡时间在弘治三年(1490年)秋。
却贡是西域贡狮中的特殊事件,各朝代的却贡事件原因也有所差异。
北魏、唐、宋时期的却贡记载相对简单。北魏遣返狮子是因为新即位的皇帝认为禽兽囚之违其性,这是从狮子角度去考虑。唐武后万岁通天元年(696年)三月,大石国(即大食)遣使贡狮,姚璹认为狮子只食肉,饲养狮子极为劳费,且与武后所信佛教教义不合,武后随即拒绝了大石国献狮。宋神宗熙宁八年还于阗贡狮原因不得而知。宋哲宗绍圣元年吐蕃阿骨里献狮子,因为狮子不是吐蕃的特产,所以被退还。
明中期朝臣关于贡狮劝谏言论很多,表面上弘治二年、三年的两次却贡都是因为撒马尔罕和土鲁番违反朝贡制度,不遵贡道,从海陆而非陆路献狮,但深层次的原因却很复杂。
首先,经济上的巨大亏损是却贡的常见原因。在没发生却贡事件的元代,就已经有削减宫廷豢养狮子的费用的提议,“鹰、鹘、狮、豹之食,旧支肉价二百余锭,今增至万三千八百锭;……请悉拣汰。”[17](P728)在明代,关于养活狮子所耗人力物力记载很详细,“因言饲狮日用二羊,十岁则七千二百羊矣,守狮日役校尉五十人,一岁则一万八千人矣。”[18](P8531)而且还有“醋、酐、蜜酪各二瓶。……养狮者,光禄日给酒馔。”[19](P8600)从中看出养活一头狮子耗费的人力物力是巨大的,故有嘉靖年间鲁迷国献狮,给事中郑一鹏劝谏说“狮子非可育之兽,请却之。”[20](P8627)
同时由于中原王朝一般对周边民族和国家朝贡采取经济上“厚往薄来”的做法,导致对贡狮的西域各族的回赐也逐渐难以负担,这种情况在明代更突出。明朝对周边国家和民族的朝贡一般原则是“四夷朝贡到京,有物则偿,有贡则赏”[21](P82),回赐一般都远远大于贡品的价值。“据赛义德·阿里·阿克巴尔·契达伊的《中国纪行》记载,明代时帖木儿王朝进贡的一条狮子价值,明王朝需付出30箱商品,每只箱子装100种不同的商品:绸缎、缎纹布、马镫、铠甲、剪刀、小刀、钢针等。每种商品单独成包、每只箱子中共包括1000包,也就是说共有1000种商品。契达伊的记载可能是夸大其词,明朝的实际“赏赐”可能没有这么多。但是,这至少反映了贡狮的商人们从中得到了丰厚的回报。”[22]所以有嘉靖年间的御史张禄的“乞返其人,却其物,薄其赏”[23](P8627)劝谏。总之,中原王朝在狮子豢养以及贡狮的回赐方面都有巨大经济亏损,而狮子并无实用性,从而引发了却贡事件。
其次,从儒家文化的角度反对贡狮成为明中期大臣劝谏的常用言辞。带有文化色彩的却贡言辞在唐代就有出现,唐武后时期的姚璹就有从佛教角度请却大石国贡狮的意味。在明中期,文化色彩的却贡言辞主要有圣人“不贵异物”或“不宝远物”和“夷夏之防”两个论调。
《尚书·周书·旅獒》篇载:“西旅厎贡厥獒,太保乃作旅獒,用训于王。曰:‘呜呼!明王慎德,西夷咸宾。无有远迩,毕献方物,惟服食器用。王乃昭德之致于异姓之邦,无替厥服;分宝玉于伯叔之国,时庸展亲。人不易物,惟德其物!德盛不狎侮。狎侮君子,罔以尽人心;狎侮小人,罔以尽其力。不役耳目,百度惟贞。玩人丧德,玩物丧志。志以道宁,言以道接。不作无益害有益,功乃成;不贵异物贱用物,民乃足。犬马非其土性不畜,珍禽奇兽不育于国,不宝远物,则远人格;所宝惟贤,则迩人安。呜呼!夙夜罔或不勤,不矜细行,终累大德。为山九仞,功亏一篑。允迪兹,生民保厥居,惟乃世王。’”[24](P485-492)这篇劝谏周王远离珍奇异兽,多关注民生的文章成为明中期朝臣劝谏君主“不贵异物”或“不宝远物”理论来源。
圣人“不贵异物”或“不宝远物”的词在明中期朝臣劝谏言辞中很普遍。据《明史·鲁迷传》记载,嘉靖年间鲁迷贡狮,御史张禄有“明中国圣人不贵异物之意”[25](P8627)的劝谏,《明史·土鲁番传》也记载了弘治年间耿裕“夫不宝远物,则远人格。”[26](P8532)的劝谏。可见,在朝臣眼里,“不贵异物”或“不宝远物”成了圣人品德,是君主必须要遵守的。
另外从《明史·土鲁番传》耿裕等奏疏:“狮本野兽,不足为奇,何至上烦銮舆,屡加临视,致荒徼小丑,得觐圣颜,藉为口实。”[27](P8532)可以看出这含有“夷夏之防”的思想,认为外族通过贡狮看到皇帝圣颜也犯了忌讳,这种狭隘的观念也成了却贡的理由。
最后,隐藏下的民族矛盾也是却贡的诱因。从大的历史方向来看,明英宗正统十四年(1499年)的“土木堡之变”是明王朝由盛转衰,由初期进入中期的节点,明朝的民族政策也随之由开放转向保守,却贡事件都在“土木堡之变”以后。同时应当大体探讨一下明代与其却贡的土鲁番及撒马尔罕关系。陈高华认为明朝与土鲁番的关系分为三个阶段,“成化九年(1473)到嘉靖七年(1528)为第二阶段。在此期间,土鲁番势力渐大,几次侵吞哈密,与明朝发生冲突。正德十一年(1516)以后,它还直接出兵攻打甘肃。但与此同时,朝贡仍在时断时续地进行着。”[28]《明史·西域传·土鲁番传》直接称其为“番贼”,可见这一时期土鲁番与明朝关系并不和谐,明朝对土鲁番的却贡也与此有关。另外,张文德认为明代与撒马尔罕的关系因“土木堡之变”后明廷削减撒马尔罕赏赐而出现矛盾,撒马尔罕甚至用欺诈谋取利益[29](P17-18)。总之,在这一时期,明朝与土鲁番,撒马尔罕关系都不容乐观,这也是引发却贡的诱因。
西域贡狮从东汉章帝年间(87年)到清代康熙十七年(1678年),持续了1600多年,除明代中期外,各朝基本上对贡狮持积极态度,皇帝厚赏使者,诏群臣为贡狮做诗赋,借此彰显统治合法性,但也出现了不和谐的却贡事件。却贡虽然维护了中原王朝的权威和经济利益,但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族关系,妨碍了中原与西域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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