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平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北京 100032)
美学不成熟的原因
——主要是美的本质之谜未能破解的原因
王树平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北京 100032)
现实中人们所认为的美的事物,有客观存在决定的有人的主观决定的,有确实是美的有其实是丑的,有所有的人都认为美的有部分人认为美部分人认为丑的,有自然形成的有有人的参与而形成的。美学各种学说的美学家没有全面考察这些事物,各种学说、定义没有全面概括这些事物。
美的本质;美学;美学学说;美学原理
美学的核心内容是美的本质,基本的原理是美的本质,基本的定义也是对美的本质的揭示。事物的本质具有共性和特性两种属性,是共性和特性的统一。美的事物的本质同样具有共性和特性两种属性,是共性和特性的统一。美的定义不具备这两个属性,就没有揭示美的本质,其定义就是根本错误的。“美学具有代表性的四大学说都不具备这两个属性,或缺少共性或缺少特性。”[1]“其他的学说对美的定义,如美是关系,美是愉悦,美是生活,美是自由等等都是如此。”[2]
美学各种学说还没有一种获得社会普遍承认和接受,更没有成为人们的共识。学术界有不少学者注意到美学各种学说都有缺陷,认为美学还不成熟。
作为一门成熟的学科,起码基本的原理、定义应该是正确的,是被实践证明正确的;并且是获得社会多数人认可的。以此衡量,大多数学科是成熟的,而美学还不成熟。①《美学四大学说根本性的错误》一文对此有详细论证。该文载于《文化学刊》,2015年第4期。
美学不成熟的原因 ——主要是美的本质没能被揭示的原因:
现实中的美的概念是复杂的,其复杂性使得人们对美有三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是认为美是客观事物,美的本质是可以研究、认识的;二是认为美是主观意识,美的本质是可以研究、认识的;三是认为美是评价,没有什么美的本质需要研究、认识。
现实中人们所认为的美的事物是复杂的。不管是认为美是观念还是认为美是事物抑或认为美是评价,都必须用现实中人们所认为的美的事物来印证,也就是必须研究现实中人们所认为的美的事物,因为现实中人们所认为的美的事物比目前理论中研究者认定的美的事物更全面、更可靠。另一方面,既然是研究什么是美的本质,也就是还没有确定什么是美,什么是美的事物,所以也只能是研究现实中人们所认为的美的事物。人们认为的美的事物自然包含着以后研究确定的美的事物,而人们所认为的美的事物既有客观存在决定的也有人的主观决定的,既有确实是美的也有其实是丑的,既有对所有人都是美的也有对部分人是美的对部分人是丑的,既有所有的人都认为美的,也有部分人认为美部分人认为丑的,既有自然形成的也有有人的参与而形成的,这些事物的形式、性质都是非常复杂的。
美的本质在美的现象当中,所以揭示美的本质必须研究美的现象。美的现象也就是人们所认为的美的事物的存在。这些现象是纷繁复杂的,有些现象之间其性质是相对立的,所以只依据几个个别现象断定美的本质,结论往往是荒谬的。所以必须研究全面的现象。
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其它一些理论,其中的原理、论断、概念并不是专门对美的现象进行研究而产生的,更不是对美的现象进行了全面考证而产生的,所以依据这些原理、论断、概念来断定和推导美的本质,结论也是很不可靠的。所以必须从实际入手研究现实中的美的现象。
遗憾的是,以往的研究者对美的本质的探究,几乎都不是针对全面的美的现象,而只是拿部分现象进行研究;或选取哲学个别原理和领袖的论断、语句进行推导。
美是典型性这一定义,就是产生于对马克思的一段话的解释和推导,以马克思的这一段话作为美的真谛。
这个解释和推导是从“最终地科学地解决了美的本质问题的则是马克思关于美的重要论述”[3]开始的。接着拿出了马克思的这段论述:“动物是依照它所属的物种的尺度和需要来造型,但人类能够依照任何物种的尺度来生产并且能够到处适用内在的尺度到对象上去,所以人类也依照美的规律来造型”。接着是对这段话进行解释和推导,第一个结论是美的本质就是规律,第二个结论是美的规律就是典型性。到这里还没有完全结束,因为社会事物中典型的事物既有美的也有丑的,结论与实际不符,所以在社会美这一节中接着解释“因此,按历史的发展来看,后退的反历史发展趋向的阶级的一般性所决定的社会事物,在本阶级的范围之内,在阶级的主观方面也许以为是社会美、是典型的;而从整个的社会范围,从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来说,实际上是不典型的,是不美的。”[4]也就是说,反历史发展趋向的事物不是典型事物。解释和推导到这里才算完全结束,美是典型性这一定义及整个学说也就这样产生了。
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感性显现这一定义是选用并依据马克思的人的本质力量这一术语,用个别的例证加以说明、佐证而产生的。
该定义的研究论证过程是:先举一个小孩往水面抛石头看自己行为的效果这一例子,以此说明人能从事物中看到自己的活动和活动效果,能认识观照自己。随后例举了“原始狩猎部族常常以野兽的皮、爪、角和牙齿等来装饰自己。”[5]和人们欣赏鲜花这两个例子,以此证明人能从客观事物上看到自己的本质力量,观照自己的本质力量,并由此认定美离不开人的本质力量。解释了人的本质力量是人类的两次提升的产物之后做出结论:“美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神秘的理念的外化,而是在人类的物质实践活动当中,历史地形成的人的本质力量的感性显现。”[6]其定义和学说就这样形成了。
美在意象这个定义是依靠几位大师的只言片语外加一个美感现象做出的。
该定义的论证过程是:用柳宗元的“夫美不自美,因人而彰。兰亭也,不曹右军,则清湍修竹,芜没于空山矣。”[7]这段话,和不同的人对事物会有不同的感受这一现象证明“不存在一种实体化的、外在于人的‘美’”。然后是用几位古代思想家表达美感不是认识而是体验这一意思的言语,证明“不存在一种实体化的、纯粹主观的‘美’”。依据这两个“不存在”推出结论——美在意象。最后又用当代俩位学者的言论作证据。
用这样的方式、方法研究美肯定是美学不成熟的一个重要原因。
错误的世界观往往导致对事物认识的错误,不少美学学说、定义是基于唯心主义或旧唯物主义两种错误的世界观产生的,这些学说、定义也大多是唯心主义或旧唯物主义的。例如美是理念、美是有用、美是自由、美是生活、美是关系等等。
理论素养不够,即使是用辩证唯物主义作指导,也可能产生片面的、荒谬的认识。因为理论素养不够没有全面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就难以运用联系的发展的认识方法认识事物,就难以全面深刻地认识事物。诸如美是主客观的统一、美是意识、美是价值、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显现这些片面的、肤浅的认识,就是这种表现。
很有影响的,笔者认为也是最接近真理的典型学说也是如此。由于没有全面掌握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没有对事物进行全面深刻的认识,因此该学说的理论中有不少内容是该学派的研究者没有认识清楚或认识错误的。例如认为人体美是自然美,就是片面认识的结果,是旧唯物主义的观点。人体不只是自然的产物,也是社会的产物。恩格斯说过“手是劳动的产物”,马克思也说“劳动创造了人”。而劳动是社会性的。认为人体美是自然美,忽视了人类劳动和社会关系对人体的形成和演化所起的作用。没有看到人体与其他动物身体的本质区别,把人体与其他动物的身体混做一谈。人体特有的本质是社会性,正如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一样,所以人体美是一种社会美。
再如,认为自然美就是典型的自然事物的美,认为美的自然事物就是典型的自然事物,这个论断就是因为没有考察典型的自然灾害、典型的疾病等等这方面的典型事物而作出的。
重要的是对美感的形成和性质没有认识清楚,认为美感是由于美的事物符合了主体的观念而产生的,是主体的意识和客体的存在共同决定的结果,甚至认为是在美的观念的支配作用下产生的:“而且他们这种美的认识终究是受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形成的美的观念的支配。这种观念有时往往不够明确不够确定,一旦遇到现实中美的事物正符合于自己这个美的观念,于是理智顿然得到满足,心灵无限愉悦。”[8]“就是这样一种美感,即主观的美的观念和客观的美的事物,一旦实际相遇,便两相契合一见倾心。”[9]“因而由于客观事物的美,这个美的观念得到明确得到满足,也就既能引起感官的快适,又能引起心灵的喜悦。这就是一般的美感。原来,当人们面对欣赏对象包括文艺创作的对象时,他们心里所产生的美感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客观的美的事物,一是主观方面的与客观事物相符合的某种观念。一般来说,这两者不可缺一。”[10]
认为美感是由于美的事物符合主体的观念而产生的,这个观点和认为美的事物的形成是由于客观事物符合了主体的观念,美和美的事物是主观的产物这种观点一样,否定了客观事物不以主观意识为转移而主观意识以客观事物为转移这一关系,混淆了物质的决定地位和意识的被决定地位。不同的只是前者是在对意识的认识上否定和混淆的,后者是在对物质的认识上否定和混淆的。
认为美感是主体的意识与客体的存在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个观点和认为美是主客观的统一这一观点一样,混淆了物质的决定地位和意识的被决定地位,否定了物质和意识的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不同的只是前者是在对意识的认识上混淆和否定的,后者是在对物质的认识上混淆和否定的。
意识(包括情感也包括美感)是物质决定的,决不是物质和意识共同决定的。物质是由物质自身决定的,决不是物质和意识共同决定的。不能把意识的反作用和能动作用当作决定作用。
其实,美感完全是客观存在决定的,是由两种客观存在的事物决定的。①《美和美感的本质》一文对此有具体论证。该文择日发表。
美的事物是复杂的,但这些事物的本质肯定是能被认识的,美学肯定会成为一门成熟的学科。研究者的世界观、理论素养制约着美学的发展,用什么方式、方法研究美也关系着美学的发展,所以美学要成为一门成熟的学科,研究者改造世界观、提高理论素养、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研究都是非常必要的。
[1][2]王树平.美学四大学说根本性的错误[J].文化学刊,2015,54(4):62.64.
[3][4][8][9][10]蔡仪.美学原理提纲[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82.7.23.39.40.145.
[5][6]刘叔成 夏之放 楼昔勇等.美学基本原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34.38.
[7]叶朗.美学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43.
【责任编辑:周 丹】
B83-02
A
1673-7725(2015)08-0190-04
2015-07-27
王树平(1962-),男,河北秦皇岛人,主要从事美学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