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扩大对外开放的战略思路

2015-03-20 12:52王晓红教授徐占忱教授高凌云副研究员郭周明博士后
国际贸易 2015年9期

王晓红(教授) 徐占忱(教授) 高凌云(副研究员) 郭周明(博士后)

“十 二五”时期我国坚持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战略,更加积极、主动、全面地参与经济全球化,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全球资源要素配置能力和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实现了由外向型经济向开放型经济大国的转变。2014 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达26.43 万亿元,居世界第一位;外汇储备额达3.84 万亿美元,居世界第一位;实际利用外资额达1195.6 亿美元,居世界第二位;对外直接投资额达1160 亿美元,居世界第三位,将成为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国家。目前在建自贸区20 个,涉及32 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已签署自贸协定12 个,涉及20个国家和地区,与28 个国家和地区的货币当局签订了货币互换协议。“十三五”时期是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五年,也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关键时期。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新趋势和我国经济“新常态”,大力实施互利共赢、内外联动的双向开放战略,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高我国在全球高效配置资源、市场深度融合的能力,对于实现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惠民生,以开放支撑我国经济实现“两个中高”,推动实现“两个一百年”的伟大奋斗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十三五”时期我国对外开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特点

(一)国际金融危机后全球经济政治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的变化

从总体趋势来看,未来五年有利于我国和平发展的因素依然存在。

1.全球经济政治格局深度调整,国际力量对比继续朝着“东升西降”的方向发展,新兴经济体群体性崛起已经成为推进全球变革的重要力量。金融危机之后,新兴经济体保持快速增长,二十国集团(G20)中的11 个发展中经济体和金砖国家的名义GDP 分别达到19.90 万亿美元和14.74 万亿美元,占G7 的比重分别提高到57.65%和42.70%。新兴经济体(金砖国家)和发达经济体在经济规模、贸易投资、金融实力等方面的对比已经发生重大变化,正在形成赶超之势。尤其是亚太地区人口占全球的40%、经济总量占57%、贸易总量占48%,是全球经济发展最快、潜力最大、经贸合作最活跃的地区。

而未来5 年,美欧等西方国家仍将持续遭受国际金融危机余波的困扰基本成定局。尽管美国重返亚太政策增加了亚太地区的不确定和不稳定因素,但难以改变亚太及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总体态势。值得注意的是,当前美国在政治上深深卷入中东、乌克兰冲突,与俄罗斯形成“新冷战”,美俄矛盾仍在不断加深。同时,美国在中东参与打击“伊斯兰国”极端势力,短期内也难以脱身。这一切使美国在“十三五”期间很难集中力量针对我国。

2.全球化驱动力发生重大变化,新一轮贸易投资规则正在密集重构,呈现多边停滞不前与区域安排蓬勃发展并存的“一慢一快”态势。世贸组织谈判成员国达160个,各自经济规模、发展水平、利益诉求及参与能力参差不齐,加之“协商一致”原则、“一揽子”谈判方式效率低下,多哈回合谈判久拖不决。与此同时,美欧等发达经济体另起炉灶,推动更高标准的自贸区谈判和建设。当前,全球各种区域安排快速发展,包括“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以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等在内的自贸区谈判此起彼伏。金融危机使国际经济秩序进入新一轮重构和调整期。各种规则的制定权、主导权之争将成为主要焦点,实质上体现着国家领导力、综合实力、发展权之争。围绕着服务贸易和投资、知识产权保护、竞争规制及气候、环保、劳工等社会问题,成为国际经贸规则博弈的重点。

3.全球治理结构和治理体系正在改革与重构,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的地位与作用将更加突出。G20 作为未来全球政策协调、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国际金融监管等治理平台的作用将进一步凸显,中国的话语权、主导权、影响力都将更加突出。现有国际经贸规则主要体现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的利益诉求,金融危机后,中国开始进入世贸组织核心决策圈,在未来国际经贸规则的重构制定中将承担更多的大国责任。“中国元素”“中国议题”“中国方案”“中国声音”将在全球治理舞台上日益发挥其影响力。

(二)国内经济新常态要求构建新一轮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战略

“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仍是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虽然我国正面临经济下行压力,但仍具有更大潜力和更广阔的空间。需要通过重塑对外开放新优势,支撑我国经济实现中高速增长、产业链向中高端攀升。

1.国内经济面临“三期叠加”带来的诸多挑战,全面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任务更加紧迫。“十三五”时期中国经济将保持GDP 年均7%~8%左右的中高速增长水平。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生态的矛盾更加突出,化解过剩产能、优化产业结构的任务更加艰巨。我们必须立足全球市场配置要素资源,通过扩大开放有效化解国内矛盾,实现由注重增长速度向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转变,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战略转变。

2.对外经贸发展的总体环境不容乐观,重塑创新优势、技术优势、质量优势、品牌优势等新的竞争优势任务十分紧迫。我国虽然是世界第一贸易大国,但国际分工低端、出口产品附加价值低、缺少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核心技术、缺少国际知名品牌,长期以来主要依靠规模扩张、价格竞争、要素投入的增长模式仍然没有改变,随着人力成本持续上升以及土地、资源能源、生态环境的约束加剧,已经难以为继。长期以来,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失衡状态仍未改变。从外部环境来看,世界经济复苏进程缓慢,全球市场总需求不振,短时期内难以回到金融危机前的水平。

3.深化体制改革的任务艰巨,迫切要求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通过开放形成改革的新动力和国际国内经济相互促进、联动发展的新局面。改革开放30 多年的实践证明,开放也是改革,开放倒逼改革。我国对外开放循序渐进,经历了外向型经济、开放型经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内涵不断丰富、质量不断提升的过程,目前已经进入了全面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阶段。“一带一路”的宏伟战略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不仅将我国与世界经济更紧密地融合交织在一起,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而且将全面推动国内区域改革开放。上海、天津、广东、福建等自由贸易示范区的建设,将通过探索负面清单管理、准入前国民待遇等,为我国贸易投资体制深化改革提供经验和动力,进一步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更好地集聚全球高端资源,培育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新优势。

二、“十三五”时期我国对外开放的总体思路

应该看到,当今世界和平发展、开放发展、包容性发展、共赢发展的主旋律并没有改变,政治多极化、经济一体化、文化多元化、治理现代化的大趋势并没有改变,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正在孕育,将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和新机遇。“十三五”时期,对外开放的总体思路是:把握国内外大势,科学统筹对外开放与国内改革发展,科学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科学统筹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民族利益与跨国公司利益的关系,以开放的主动赢得发展的主动。牢牢抓住有利时机,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动力,以全面深化体制改革为着力点,以创新驱动战略为支撑,以“一带一路”宏伟战略为重点,加快构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开创对外开放的新局面。

(一)全面提高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一是构建由我国主导的全球产业链体系,实现全球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推动我国创新驱动战略的有力实施,为全面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提供有力支撑;推动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推动我国产业结构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进。二是推动生产要素双向开放,促进商品、服务、资本、技术、信息和劳动力的跨国流动,实现从以商品输出为主向技术、资本和服务输出转变。三是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建设法治规范、公开透明、有序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推动与国际贸易投资规则接轨,营造良好的贸易投资环境。四是深化区域、次区域经济合作,在扩大开放中更好地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为改革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做出贡献。

(二)构建“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一是坚持平等互利、开放共赢。随着我国经贸合作伙伴日益广泛,这些国家和地区在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文化背景以及民族传统、宗教信仰、民俗习惯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异,这要求我们充分尊重对方选择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包容互鉴、和谐共生,深化利益交融,通过贸易投资合作实现双方共同利益。二是以内需为主导,实现“多元平衡”。要统筹好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和两个市场,不断拓展经济发展的外部空间,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平衡、进口与出口平衡、 “引进来”与“走出去”平衡、国际收支平衡等问题,通过构建扩大内需长效机制、提高经济内生发展动力,促进国际国内联动,实现均衡发展。三是以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为底线,把握对外开放的主导权和主动权,构建可控的国家经济安全体系,强化底线思维,把握开放节奏,系统防范经济、金融、文化等各类风险。

(三)完善“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大力推进“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的全面实施,形成特色鲜明、重点突出、板块联动的区域对外开放新格局。着力提升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的开放型经济质量,以扩大开放提高内陆地区资源要素集聚能力,加强长江经济带“黄金水道”和“一带一路”的协同效应,打造沿海、沿边、内陆地区全面开放的新格局。

三、“十三五”时期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战略举措

(一)以“一带一路”战略为统领推动向沿线国家扩大开放

1.落实“一带一路”战略是“十三五”期间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重中之重。“一带一路”是我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需要;也是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和区域治理顶层设计,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发展的体现。“一带一路”横跨欧亚大陆桥,覆盖中亚、东南亚、南亚、西亚、东非、欧洲的65 个国家及地区,其中主要是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人口占世界比重约为47.4%,GDP 约为世界总量的27%。应密切跟踪研究“一带一路”各沿线国家的发展需求、战略调整和规划倡议,深入研究对方的合作意愿和利益诉求,有针对性地实行“一对一”或“一对多”差别化策略,推动沿线国家与我国相向而行,并尽可能化解某些国家对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疑虑及可能的反制行为。对蒙古、缅甸、哈萨克斯坦、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土耳其等周边及沿线节点国家和具有较强地区影响力的国家要重点施策,着力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平稳启动和全面铺开,从而推动我国与沿线重点国家的政治、经贸、文化、安全等全方位合作。

2.推进与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合作,实现互联互通。应加大我国对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投资,加快我国轨道交通、信息通信、建筑工程、能源电力等产业“走出去”的步伐,优先建设国际大通道中的通路、通信、通航和通商等“主干道”。全面制定和规划“全球高铁战略”,将我国高铁打造成当代新“丝绸之路”的重要标识。要重点规划和优先实施欧亚高铁建设,将我国同中亚和欧洲主要城市连接起来,包括协议建设“北京—莫斯科”新的国际快速大通道,把作为世界经济引擎的亚太地区与世界最发达经济体欧盟连接起来,实现亚欧大陆更高层面的互联互通,为拓展亚欧经济一体化,构建亚欧大市场奠定基础,开创空间。与此同时,还要加快落实建设中老、中泰、中缅、中巴、中吉乌等铁路,改造中塔公路、中哈公路,形成东亚、西亚和南亚经济区,为建成周边命运共同体创造条件。在能源通道方面,重点建设中俄、中亚天然气管道和管理好中缅油气管道,建立国际能源、资源产业合作基地,在我国周边形成能源、资源陆上通道。在通信设施建设方面,应加快中缅、中塔、中巴等尚未建成的跨境通信干线建设,加快东南亚方向尚未完成的海底光缆项目建设等。

3.构建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园区网络。经贸合作园区是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海外投资和产业转移的重要载体。目前,我国已在全球50 个国家建立了118 个经贸合作园区,其中77 个处于“一带一路”沿线的23 个国家。应在此基础上,有步骤地推进我国与这些沿线国家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包括商签自贸区谈判等,以逐步形成立足“一带一路”、辐射周边、面向全球的对外经贸合作园区网络。

4.向沿线国家适度转移制造业产能。“一带一路”沿线多数国家正处于工业化快速推进之中,许多国家迫切需要建立本国独立的工业体系,这为我国制造业对外投资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和条件。应重点支持国内机械制造、汽车、钢铁、化工、有色金属、纺织等优势产业向沿线国家转移,力争在资源富集、劳动力密集、市场需求大、国内政局稳定的友好国家建立生产基地。

5.实施人民币国际化战略。应加快推进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的组建和尽早运营,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内金融机构到各沿线国家设立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为企业“走出去”提供融资,为人民币结算提供便捷服务。鼓励周边区域跨境使用人民币,不断扩大与沿线国家货币互换的规模和范围,实施“黑字环流”政策,发展多种形式的境外股权投资基金,研究动用部分外汇储备作为贷款推动沿线国家购买我国产品,加强与沿线国家的金融监管合作,逐步建立区域内高效监管协调机制,构建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系统。

6.开展与沿线国家的能源资源开发合作。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与中亚、俄罗斯等国能源通道建设与合作,保障运输通道安全;在中亚地区建立稳定的油气产业园与合作基地;加大从缅甸、印度、孟加拉、越南等沿线国家农产品进口的力度;扩大海外资源开发力度,发展在沿线国家的资源勘探业务。

(二)大力推动自由贸易区建设,构建全球自贸区网络

1.以推动亚太自贸区为重点,加快建设周边自贸区网络。“十三五”期间要坚持立足周边,特别要加大推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早日实现亚太自贸区 (FTAAP)的“北京路线图”,破解当前亚太地区“碎片化”难题。我国作为亚洲最大经济体,应发挥区位优势、产业优势、技术优势和体制优势,通过与周边国家构建合理的产业分工体系、市场分工体系,积极推进与周边国家的自贸区建设。积极打造我国与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尽快启动中韩自贸区的运行,加速推进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开启中国—以色列自由贸易谈判,大力推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加快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2.推进我国与美欧等发达国家的自贸区建设,并对加入TPP等美国主导的高标准自贸协定谈判持开放态度。美欧等国家正积极推动高标准的“下一代自贸协定”,不仅要求开放的部门多、程度高,还力图在其重点关注的劳工、政府采购、知识产权、投资、人权、环境等领域制定和形成新的规则,为未来全球各种自贸区谈判树立新的“标杆”。近期应尽快完成中美双边投资协定(BIT)谈判,并在此基础上争取启动中美双边投资与贸易协定(BITT)谈判,从而为启动中美自贸区 (FTA)谈判做准备。稳定中美经贸关系事关大局,应争取在“十三五”期间解决一些悬案。要在落实《中欧合作2020 战略规划》的基础上,尽快推动中欧自贸区可行性研究,共同促进贸易与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3.积极推进我国与俄罗斯、中亚、中东欧及拉美和非洲国家合作。2015 年俄白哈正式启动欧亚经济联盟,三国及中东欧国家对与我国扩大合作的意愿强烈。各方在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及金融合作等方面前景广阔。考虑到普京还将在俄罗斯长期执政,我国应从战略高度统筹谋划对俄、中亚及中东欧的全方位经济合作,并将其优先纳入到“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框架之中,积极推进合作方案。要研究落实“中东欧16 国+欧盟+中国”“中东欧16 国+中国+俄罗斯+印度”等多种合作平台,以消除各方顾虑,避免恶性竞争,推动合作共赢。通过自贸协定将更多拉美国家纳入中拉经济合作一体化进程。巩固中非经贸合作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积极参与非洲基础设施建设,帮助非洲国家增强自主发展能力。

(三)大力推动国内企业赴海外直接投资,培育世界级跨国企业

1.推动中国制造业“走出去”,构建全球生产网络体系。加快推动铁路、电力、通信、能源等境外基础设施投资,以及工程机械、汽车、飞机、电子通信等重大装备制造业“走出去”。在做好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我国高铁、核电、通信、北斗导航等一批具有技术优势的产业加快全球布局。大力推动纺织、电子消费品、机械加工、钢铁、冶金等传统制造业,重点到东盟、非洲、拉美等发展中国家建立工业园区和生产基地,加速形成覆盖全球的生产网络体系,推动富余产能转移,把产业高端环节留在国内,把生产性环节布局世界各地,形成以我国为主的全球产业链和创新链,为我国制造业做大做强提供支撑。

2.加快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自主品牌,有能力主导国际分工的全球企业。要利用我国在许多领域已经形成的技术竞争优势,支持和引导企业从单纯产品输出向资本、技术、品牌、标准输出转变,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鼓励国内企业与跨国公司结成战略联盟,共同携手到国际市场寻求并获取资源、技术和市场,推动国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在境外推广应用。鼓励科技型企业与国际知名高校、研究实验室、跨国公司等机构开展国际研发合作,建立海外研发基地和产业化基地,拓展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全球化发展空间。推动我国大企业向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等服务型、创新型制造企业转型,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世界跨国公司。

3.推动服务业海外投资,构建全球营销网络体系和研发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在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设立研发总部、设计创新中心以及科技园区,跟踪世界先进科技发展步伐,以利于获取世界前沿创新技术与科研信息。在我国制造业投资的重点国家建立一批研发、设计、金融、物流等服务体系,支撑制造业向海外发展。加快培育软件与信息技术、通信技术、互联网等新兴服务业,并积极向具有较大市场需求的发展中国家投资,扩大我国服务贸易规模。

4.推动农业海外直接投资,提高我国对全球农业资源的配置能力。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必须充分发掘和利用国外土地、水等资源和农作物资源,要深入研究各国土地和农业投资制度,全面考虑不同国家的民众意愿和利益诉求,加强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农业企业之间的通力合作,以减少和避免海外投资可能带来的政治与社会风险。

(四)吸引集聚全球高端要素,提高利用外资综合效益

1.我国利用外资新优势基本形成,吸引外资仍具有国际竞争力。“十三五”时期,我国利用外资将进入趋稳趋缓的新常态,低成本劳动力、土地等传统比较优势下降,新优势正在形成。我国多数城市基础设施完善,产业配套优势明显,形成了全产业链发展的格局;东中西部地区吸引外资具有梯度优势;在创新驱动战略下,劳动生产率提升有较大空间,人力资本素质提高,要素成本仍具有竞争力;通过探索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等政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红利继续释放。这些都有利于我国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综合效益。

2.优化外资产业布局,推动价值链向高端攀升。把注重招商引资规模转变到提高引资质量和效益上,由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把吸引资金与引进高科技、现代化管理、国际化人才结合起来,扩大外资技术溢出和管理溢出效应。发挥跨国公司技术创新优势,鼓励开发新技术、转移关键技术,鼓励内外资企业共同研发,在重大科技项目招标上做到内外资一视同仁。鼓励外资进入生产性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要大力吸引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电子通信、软件与信息技术、研发设计、金融保险、医疗教育、文化创意等领域外资,在我国区域中心城市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投资研发中心、设计创新中心、财务结算中心、教育培训中心、运营中心和总部基地等高端服务业。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充分利用跨国公司在我国布局的加工制造业延长产业链,促进加工贸易落地生根,提高区域产业配套能力和全产业链发展,推动加工贸易向自主创新、自主品牌、高附加值转变。

3.优化外资区域布局,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实施区域差异化的引资策略。中西部地区资源禀赋优势明显,但对外开放水平低一直是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应对外商投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继续予以适当优惠政策,提高中西部地区的对外开放水平和吸引力。加快东部地区外资结构向高端化发展,利用产业集聚、人才集聚、创新要素集聚等优势,重点吸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外资,鼓励加工贸易向中西部转移。充分发挥东中西部互补优势,加速东部与中西部地区产业链融合互动发展。目前,跨国公司在我国已经形成了在东部和区域中心城市布局研发、设计、物流、咨询、总部基地等高端服务业,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布局加工制造业的产业链布局。西部地区要重点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公共服务水平、产业集聚和要素集聚能力,加速吸引外资带动区域产业升级。

4.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的先行先试功能,推动利用外资政策和管理模式创新。积极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的复制推广,加快建设天津、福建、广东等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广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继续改革与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不相适应的体制。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鼓励在沿海、沿边、内陆等不同区域设立若干自由贸易园区。进一步创新利用外资模式,探索银行、保险、医疗、教育等服务业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试验,推动国家级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载体转型升级,更好地发挥区域引资平台作用。

5.继续营造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改革投资审批体制,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和可预期,逐步形成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投资环境。由靠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引资,转变为靠市场机制、开放环境吸引外资。同时,要加大反垄断调查与执法机制化、制度化建设,提高透明度,加强与媒体的沟通,正面引导舆论,防止对我国反垄断调查及相关行动的误判误解。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确保国家经济安全。

(五)大力实施贸易强国战略,重塑外贸竞争新优势

1.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提高“中国服务”的国际竞争力。服务贸易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制约我国贸易强国地位的关键因素。2014 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达12163 亿元,目前在全部160 个服务部门中,完全对外开放的服务部门不足1/5。“十三五”期间应加大对服务贸易的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扩大服务贸易规模,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大力发展国际服务外包。要充分发挥各类示范城市、示范园区的作用,扩大软件与信息技术、电子商务、文化创意、中医药、教育、现代物流、设计咨询等技术密集型服务出口。要继续放宽服务业外资准入限制。尽快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国际竞争力强的大型跨国服务企业。

2.进一步优化货物贸易结构,着力提升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分工地位。要通过创新驱动优化我国货物贸易结构,尤其要发挥创新设计对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作用。大力推动我国钢铁冶金、纺织服装、家用电器、汽车、消费电子、金属制品、机械等制造业的创新设计能力,提高系统集成和服务水平,实现产品出口从规模向技术、质量、品牌优势的转变。要着力提升高端装备制造、轨道交通、飞机、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技术创新、系统集成创新、服务模式创新能力,扩大出口规模。

3.扶持军品贸易出口,提高我国军工产业国际化水平。放宽和扶持军品及军民两用品的对外贸易限制势在必行,对提升我国国际力量、改善战略态势、平衡大国关系,以及反哺国内军事工业发展都具有特殊意义。2013 年,全球军品贸易额为660 亿美元,突破了冷战结束后的最高水平。据统计,2009—2013 年 美、俄、英、法、德五国武器出口额高达2230 亿美元,占全球军品贸易的91%。“十三五”期间应制定相关政策,大力扶持军品贸易出口,使我国进入军品贸易强国行列。

4.实施积极的扩大进口政策,进一步调整进口结构。“十三五”期间应积极推动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关键零部件等高技术产品和服务的进口。抓住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下跌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扩大农产品、矿产资源、石油等产品进口,加快建立国家大宗商品储备和交易体系。可选择大连、青岛、舟山等条件较好的港口,重点建设一批大宗商品国际交易中心,承担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储藏和分拨功能,让资源在家门口为我所用,同时向日韩及东南亚地区辐射。逐步放开需求旺盛、弹性较大的消费品进口,适度改变国人赴海外大量采购高档消费品的状况。按利益共享、成本分担的方式,鼓励中小企业抱团进口。

(六)建立安全、高效、开放的国际金融体系

1.积极参与国际和区域金融合作。我国应在全球和区域金融规则制定中发挥积极作用。创造条件在各国合作意愿增加、渠道拓宽、合作领域扩大的背景下,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全球和区域金融规则制定,进一步提升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提升参与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国际金融监管,特别是东亚区域金融合作的话语权与影响力。

2.加速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步伐。继续探索和开展符合我国国情的国际金融合作模式,稳步增加人民币离岸交易中心,拓展海外人民币离岸交易市场,进一步拓展双边货币合作的领域和范围。在继续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在人民币领域的金融合作,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市场协同发展离岸人民币债券及探索推出人民币保险产品等,促进人民币资产的多样化,逐步夯实人民币作为国际货币的地位和声誉。

3.加快汇率制度改革。我国汇率制度的顺利转轨,需要经济结构优化和调控方式变革相互配合。要在加速国内经济和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同时,积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外汇市场,实施积极的人民币汇率政策,加快人民币区域化进程,为汇率制度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4.稳步推进资本账户开放。实施审慎的资本流动管理和引导措施,继续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监管,力争避免出现其他发展中国家在资本项目开放过程中出现的过度借贷、资本流动期限和结构出现错配以及外资大量抽逃等问题,实现稳定有序的资本账户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