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卓华 戴村芳 卢慧琴
(浙江省绍兴市第二医院,浙江绍兴312000)
微泵注射是一种用少量液体将药物精确、微量、均匀、持续地泵入人体内的一种泵力仪器。在临床广泛用于各类血管活性药物、抗心律失常药、电解质溶液等药物的注射,但一旦操作不慎,不仅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反而会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1]。如:药物外渗、静脉炎、微泵速率调节错误、静脉回血、微泵故障等。为了保证微泵输液正确、有效,应加强微泵输液的安全管理。2010年1月-2014年1月,本院烧伤科设计了微泵注射巡视单,经临床应用,效果较好,现报告如下。
1.1 微泵注射巡视单的设计 在结合临床问题的基础上,查阅文献,组织全科护理人员进行学习和讨论后,以操作流程设计理念设计该单。巡视单为表格式,在电脑内设计Microsoft Excel文档,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患者的基本信息及药物用法;第二部分为微泵输液的观察护理核心,包括巡视时间、微泵输液的速度/余量、机器运转、管路情况、注射局部等;第三部分为备注。见表1。
表1 微泵注射巡视单
日期: 床号: 姓名: 医嘱:
1.2 微泵注射巡视单的应用
1.2.1 物品准备 微泵、输液用物及带夹板的微泵注射巡视单。
1.2.2 巡视与记录 根据表格内容进行观察、巡视和记录。本设计单为24h制,首次填写者为执行输液医嘱的护士,需正确填写眉栏内容及日期、床号、姓名、药物的名称、时间、速度、余量,每小时巡视记录一次,巡视微泵工作状态,观察输注管道是否顺畅,检查所剩药量,计算设置参数是否正确。如:输50mL液体,微泵设置5mL/h,1h后余量剩余45mL,如果确定有误,立即更换微泵并将其送检。观察静脉留置局部有无红肿、液体有无外渗等,并逐条进行记录。输液延长管每24h更换一次,如有污染,立即更换。根据医嘱需要,调整输注速度或暂停输注、撤销余液、仪器报警时,均需记录原因及处理情况。每班下班前根据每小时所记录的走速统计本班内入量并记录于备注栏内,后夜班护士统计24h入量并记录。最后将此巡视单与输液巡视单粘贴在一起,以供随时查询。
1.2.3 交接班要求 交接班做到“三清”,即口头讲清、书面写清、床边看清。根据微泵注射巡视单的设计内容,逐项交接打“√”并记录,尤其要查看输注速度与余量是否相符,再签全名。签名格式为交班护士在前、接班护士在后。
1.3 评价方法 责任护士每天1次检查落实巡视记录情况,每例次微泵输注完后,进行统计汇总管道阻塞、静脉液体外渗等异常问题,处理情况,护士长随时抽查。
2010年1月-2014年1月,对100例微泵输液时使用本科自行设计的巡视单辅助护理,观察巡视记录完整,共发现并处理微泵电源断开4例次、微泵故障5例次、管道阻塞或脱开7例次、液体外渗及静脉炎9例次,均因发现及时并对症处理,保证了微泵输液的正确及有效性,提高了微泵输液的安全性。
3.1 规范了微泵输液的护理流程 微泵具有操作简单、定时、精确、流速稳定、易于调节、小巧便携的优点,根据病情需要,可随时调整药物浓度、速度,使药物在体内保持有效血药浓度,因此被临床广泛应用。但临床在使用微泵静脉给药过程中,存在一些现象,如药物外渗、静脉炎、微泵速率调节错误、静脉回血、微泵故障等,不但使药物疗效降低,还隐藏着一些不安全因素。应用微泵注射巡视单后,护理人员按表格内容巡视并逐条打“√”记录,操作流程规范,并方便护士终末自我督查;根据提示信息护理,避免操作遗漏,保证了临床经验不足的新护士和低年资护士能规范操作;巡视单班班交接,记录内容得到核查,能及时发现问题。
3.2 保证了微泵输液的正确及有效性 输液微泵属于高风险医疗急救设备,医疗设备管理科会定期对仪器进行校准、检测,但由于平时保养不力或在输液过程中的意外,均可对患者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在每次使用输液泵时,均需要进行校准和比对测试,以防止受损的仪器应用于临床,造成不良后果。将巡视单应用于临床,可严格落实巡视制度,及时发现流速不准等问题,杜绝了不良事件的发生,保证了微泵输液的正确性。使用微泵巡视单,护士严格进行床边交接班并签名,每小时巡视一次并记录,提高了护士的责任意识与自我管理意识,保证了微泵输液的有效性。该单也有利于护理管理者与患者参与护理工作的落实,强化了护理效果。
3.3 提高了专科服务能力 针对微泵输液的观察护理内容设计巡视单,护士按要求巡视和记录,患者的用药情况一目了然,前后纵向数据及内容对照,较好地反映了病情变化信息,有利于及时发现并发症。记录时,逐条观察并做好落实,护士在反复执行操作过程中,逐步将专科观察内容进行自我消化,对微泵输液护理更具主动性、计划性和预见性,提升了专科护理质量。此外,护士可根据巡视单的内容,及时校准输液微泵,定时巡视检查并记录签名,消除了安全隐患,加强了护士的责任心,护士主动发现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提升,自我价值得到实现。
[1] 陈夏香.微泵注射的安全隐患及预防措施[J].当代医学,2009,15(6):161-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