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粮食补贴政策缺陷与改革

2015-03-19 20:59济南高新区巨野河办事处财政所张玉晶
财经界(学术版) 2015年2期
关键词:种粮补贴粮食

济南高新区巨野河办事处财政所 张玉晶

浅谈粮食补贴政策缺陷与改革

济南高新区巨野河办事处财政所 张玉晶

在我国总耕地面积不断下降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我国实行粮食补贴政策,然而其存在一定的缺陷。本文主要分析了粮食补贴政策存在的缺陷,并对此提出建议以促进其改革。

粮食直补政策 缺陷 改革

一直以来,我国都高度重视粮食安全,把发展农业,造福农民和解决中国十几亿人口的温饱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目前,中国的粮食市场供应充足,库存粮食充裕,并在全国多地建立起了粮食储备。我国的粮食生产之所以能取得今天的成绩,得益于2004年出台的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实行粮食补贴政策有效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确保了我国的粮食安全。但是在变化莫测的政治及经济形势下,粮食补贴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暴露出了其局限性,在某些方面存在缺陷。

一、粮食直补政策的缺陷

(一)补贴面积难以核准

当前,国家主要针对小麦、稻谷、玉米的实际种植面积来进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但是以上农作物的种植面积难以核准。例如,很多农民往往在一块田地里混合种植两种甚至两种以上的经济类作物,这使得有关的工作人员很难对其进行估量。又如,农民开垦荒地种植农作物,导致延包面积内外难以分清,垦荒面积更是无从核定。再如,村干部未经调查致使种粮造册登记严重失实,有些数据由村干部本人填报,造成种粮户头登记存在很大偏差,数据存在着较大的争议甚至引发矛盾。核准种植面积是粮食各项补贴政策落实的依据,但合理地确定在直补范围内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却是一大难题。

(二)由于粮食补贴标准低,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

由于柴油、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增加了农民的种粮成本,为了减少农民因为农资涨价引起的成本上升,国家对种粮农民实施了农资综合直补,且此项补贴随着物价上涨也随之提高,以山东省为例,农资综合补贴从2008年的平均每亩60余元,增长到2014年的平均每亩110余元,然而粮食直接补贴与农资综合补贴两项补贴加起来也不到130元,远远不能弥补贴农民的种粮成本,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不高,事实上,许多地方已经出现了农民宁愿种树也不愿种植粮的现象,长期下去,将会影响到国家的粮食储备。

(三)对粮食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

几次入户调查或是直补检查活动中,在问及农民相关的粮食补贴政策时,大多农民知之甚少,只知道发了钱,但不知道发的什么钱,为什么发这个钱,发钱的依据是什么等等,当看到农民的粮食补贴存折时,摘要栏只写了“其他”二字,农民一无所知,何谈将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实处。探究宣传力度不够的原因,一方面,国家政策或是媒体播报的信息一般都比较官方,农民难以理解,或理解有偏差,另一方面某些政府干部的责任心不够,他们可能会故意扭曲消息的原本含义,导致了消息的失真,这也为国家落实粮食直补政策增加了难度。

(四)粮食补贴的软件操作系统缺乏或不完善,部分落后地区还实施人工操作

农民种粮补贴及相关信息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经过农民自报种植面积,村委会核实上报,乡镇汇总核实录入数据并上报县市级,县市级还要层层上报,资金层层下拨并发放等环节。传统的操作方法工作量大,耗时耗力。现在,虽然大多省市都建立了粮食补贴系统,但乡镇级多为单机版操作,功能不完善,利用率不高,不利于数据汇总、核实及上报。

(五)粮食补贴监管不到位,资金跟踪机制不健全

近年来,随着农村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多地出现了农民工转移,农村土地经营权“地下”流转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农民把自家耕地转给其他农户,土地所有权虽未发生转移,但地上农作物所有权却已转移,而在发放补贴时,因对耕地的监督管理不到位,资料更新缺失,不少地方直接将补贴款打入原耕地所有者账户中,从而出现了“未种田的领补贴,种田的没补贴”的现象。另外,补贴资金兑付后,各级补贴部门就认为本年度的补贴工作已完结,对补贴资金缺乏后期跟踪,如有的“一本通”农户姓名不符、账号不对,没有领到补贴款,或有“折”,但取不到款,潜在的矛盾和纠纷较多。

二、如何改革粮食直补政策

(一)建立耕地台账,实行折实法确定种植面积

一方面,政府应建立农民的耕地面积台账,对农民耕地实行动态管理,将农民开垦荒地种植农作物的,也应纳入台账管理。对于混合种植现象,如占用基本农田种植树木、林间种植小麦有林粮间作的,各地应根据土地性质、植树密度、林木生长时间及对粮食产量的影响,采用折实方法确定粮食种植面积,为便于操作,各地可以因地、因时确定折实比例。另一方面,可以结合国家卫星遥感技术核查各地补贴面积,以便相关部门为设置合理的补贴面积提供参考资料。

(二)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对于种粮大户实施奖励性补贴

一方面建议国家继续提高补贴标准,尤其是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以弥补农民因物价上涨增加的种粮成本。另一方面,建议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种植情况和农民的经济收入来进一步细化补贴标准。执行粮食直补政策的相关工作人员要实地考察当地的种植情况,对于一些耕地面积本来就很少的农村来说,其经济收入一般比较低,政府应适当提高补贴标准,这样才能惠普农民,使这些贫苦的农民享受国家的粮食直补政策,并激励其种粮的积极性,以防止某些耕地用于其他用途。同时,补贴标准允许适当对种粮大户予以倾斜,在条件允许的地区,可以对种粮大户实施奖励性补贴,以更好地支持种粮大户的生产。

(三)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为粮食直补政策的实行提供优良的环境

第一,要增强政策执行的透明度。首先执行者要掌握粮食直补政策,并且在执行粮食直补政策的过程中,把与之有关的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基本数据对人民群众进行公开,以便人民的监督。

第二,要健全沟通机制,使农民的话语权得到真正的落实,以便农民对该政策执行的监督。在地方财政局和农业局设立固定的咨询和举报电话,方便农民对粮食直补政策的执行进行有力地监督,使监督能真正落实;另外,还可在网上建立粮食直补政策的反馈系统,拓宽农民的监督途径。

第三,实行补贴面积与补贴资金跟踪机制。对上报的补贴面积,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实地测量,以核实补贴面积。对于发放到农户的补贴资金,也应采用实地抽查或电话抽查等方式,核实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四)加大粮食补贴政策宣传力度

除目前的官方政策及媒体播报外,各地还应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印发各类宣传品、张贴标语、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向农户开展政策普及活动,确保将中央和省、市的强农惠农精神和政策原原本本传达给农民,将政策的执行与操作公开化、透明化。

(五)加强各地补贴系统网络化管理

从目前的传统操作升级到利用软件系统进行操作,在有条件的地方还应该实行网络操作。如山东省就利用财政内网,将包括粮食补贴在内的的各类涉农惠农补贴纳入财政涉农补贴系统操作实施,此操作系统可与公安部及信用社联网,实现了补贴农户身份核查与“齐鲁惠农一本通”账户核查的功能,同时结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由区县级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的“齐鲁惠农一本通”存折,实现从数据录入、数据核查、送审及资金发放一站式操作,大大节省了时间,节约了成本,提高了补贴对象及发放数据的准确率。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粮食直补政策的缺点主要有补贴面积核实困难、补贴标准低、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及缺乏监管等,导致目前的粮食补贴政策无法真正落实到位。针对以上缺陷,笔者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以促进其改革,明确补贴对象及种植面积并提高该对象的补贴标准以进行有效的补贴;加大粮食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网络化管理;提高执行者的自身素质以及健全监督机制使粮食直补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得以实现。

[1]赵云旗.我国粮食直补政策及改革取向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2

[2]刘凡.我国粮食补贴政策的回顾与思考[D].西北大学,2011

[3]赵瑞芹.我国粮食直补补贴方式探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2

10.16266/j.cnki.cn11-4098/f.2015.0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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