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 飞
中国传统戏曲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和灿烂的艺术成绩,是中国民族音乐中包容性最强的艺术形式。它包含了音乐、文学、舞蹈、武术以及美术等各种因素。戏曲中音乐的因素最早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的歌舞。经过漫长的发展和完善,经过不断的发展与创新,最终形成了完整的戏曲艺术形式。戏曲在我国根据地域和剧种的不同分为很多种类,但是其共同的特点就是每种体裁都有丰富的音乐唱腔,而这些音乐都是建立在丰富的民歌基础上的。经过对民歌改编、加入故事情节、加入舞蹈动作、加入伴奏乐器,在不同的地方形成地方特色的演唱曲调,最终形成了以民歌为基础的戏曲艺术。民歌为戏曲的形成提供了营养,而在当今民族声乐的发展中,戏曲对民族声乐也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所以,二者之间的艺术渊源,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
1.萌芽。戏曲真正的萌芽要从汉代开始。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的歌舞都与巫术和巫舞有关,其功能既是娱神又是娱人,这些巫舞发展至汉代,融入了当时盛行的“角抵戏”即“汉百戏”,从而形成了戏曲真正萌芽的形式。而在戏曲萌芽的同时,民间的歌舞音乐也同步发展。我国的诗经就是在民间采风时收录的没有旋律的歌词,比如著名的“孔雀东南飞”,在民间是以歌曲的演唱方式流传的,至今家喻户晓。这些歌曲发展至今不但有民歌的演唱形式,而且有完整的戏曲剧目,且戏曲的不同剧种都有不同的改编,可见民歌与戏曲在本质上有着“血缘”关系。他们二者的结合绝不是简单的相加。
2.成型。隋唐时期,尤其在唐代,高度繁荣的经济文化、开明的政治环境为艺术的发展创造了条件,给戏曲的成型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在唐代,统治者自身酷爱音乐,且有极高的音乐素养,所以给音乐艺术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唐代的佛教文化盛行,大修寺院,“变文”就是当时在寺院中用来说唱经文的艺术形式;与“变文”相对应的是民间盛行的民歌“曲子”,“曲子”是当时劳动人民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深受广大百姓的喜爱,它可以即兴填词,旋律朗朗上口,比如当时较有名的“杨柳枝”“望江南”这些短小的民间歌曲。唐代还有一种大型的歌舞音乐叫“大曲”,它是由歌、舞、乐三部分组成,大曲的出现使得我国民间音乐的形式进行大融合,为后来戏曲的成熟铺就了道路。
3.成熟。我国传统音乐在宋代成熟,音乐从宫廷走向了民间。不管是在隋唐还是宋代,戏曲的发展都是以民间音乐作为土壤,在民歌的基础上加入故事情节,融入器乐伴奏等各种艺术的不断融合,使得歌舞曲转向戏曲是必然的发展。
戏曲发展至元代,虽然名称不叫戏曲,但是其形式已经具备了戏曲的雏形。而且元代出现了大批优秀的剧作家,这些剧作家的优秀作品如关汉卿的“窦娥冤”、王实甫的“西厢记”、马致远的“汉宫秋”等,不仅是戏曲艺术的宝贵剧目,更是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在音乐上,元杂剧在继承了唐宋艺术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采用一楔四折的格式,每折由不同的若干同宫曲牌连成套曲,四折总共要四套曲子,要求极其严密,这种程式化的套曲被后来戏曲所采用。元杂剧对戏曲的贡献是巨大的,不仅规范了戏曲的演唱程式,而且优秀的剧本成为戏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从元代的音乐理论家燕南芝庵的《唱论》中可以侧面了解到元代戏曲演唱的技巧。不难看出民间与戏曲已经具备了不可分割的血脉关联。
4.繁荣。中国传统音乐的五种不同的体裁,在明清已经明确地形成,分别是民歌、歌舞、说唱、戏曲和器乐。此时民间歌曲即民歌已经朝着多种方向发展了,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民歌,在说唱和戏曲、歌舞中都有民歌的身影,但是其中戏曲是将民间从唱词到曲调等方面发展地最为细致和最为深入的形式,戏曲在明清走向了繁荣。 元杂剧在明代得到了继承与发展——“传奇”,它是在宋代南戏基础上吸收了明代地方音乐而形成的新的戏曲体裁,不受体裁的限制,演唱自由,大多为喜剧结尾,风格上比较细腻缠绵,注重表现生活的细节。在明传奇百花争艳的同时,戏曲的声腔开始了分化,四大声腔系统定型,分别是弋阳腔、昆山腔、海盐腔和余姚腔。其中昆山腔盛行于江苏昆山一带,发展至清代与梆子腔形成了“花部”和“雅部”两大对立的局面。戏曲是一种综合性极强的艺术形式,经过了漫长的发展与变迁过程,由最初的民间歌曲,到汇集了舞蹈、故事情节、器乐伴奏、表演程式等各种艺术形式,最终形成了具有独特魅力的艺术体裁,与民歌等形式共同充实了我国民族民间音乐的宝库。
首先,戏曲艺术形式不管在演唱、舞台动作还是器乐伴奏方面,都讲究韵味。韵味是中国特有的一种美学概念,是艺术作品达到一种境界之后才能体会的,而且这种韵味是肉眼看不见,只能用心去感受和体会,是能引起观众审美的共鸣的一种心理。从戏曲的发展至今,韵味始终与戏曲相伴,戏曲的发展没有因为时代的改变、科技的进步而放弃对韵味的追求。相反,尽管时代变迁、舞台和艺术都向着如何迎合观众的审美方向发展,但是戏曲始终都以韵味的表现和追求作为戏曲的灵魂保留和传承了下来,如果戏曲丢失了韵味,那么它也就不能称为戏曲了。这也正是戏曲艺术独特的艺术魅力和其他艺术形式所无法替代的价值所在。所以,应该将韵味作为学习戏曲的最基本的要求和最高的目标。
其次,戏曲的咬字和民歌的咬字是有联系的。虽然汉语都是单音节字,一字只有一音,但是一音又有不同的声调、高低起伏和抑扬顿挫,具备非常丰富和优美的音乐性。戏曲通过对汉语复杂的咬字发声的规范,不仅可以体味中国汉语的语言魅力,还能够通过不同声调的语言准确地表达不同的人物思想感情,将汉语的魅力和戏曲的语言特质展露无遗。相比较我国的民族声乐咬字发声,在审美和标准上要简单明晰:要求准确清晰地咬字发音,音调都是固定的,歌词必须清楚。在以声韵调为基础的汉语发音中,民族声乐和戏曲都遵循和贯彻了这一特点。对于戏曲艺术完全是在民歌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说话,可能有失偏颇,但可以肯定的是,民歌给了戏曲生长的土壤。
最后,我国早期的民歌表演艺术家都是从戏曲的演唱中转向民歌演唱的。比如,郭兰英曾是表演山西梆子的民间艺人,李谷一原来是花鼓戏演员等,这些优秀的表演艺术家将戏曲演唱的精髓一代代地传承了下来,使得中国的戏曲与民歌的关系更加密切。目前我国流传和演唱的民歌都是从明清的民间传唱而来的民间歌曲和戏曲唱段。 在音乐艺术的发展变迁中,民歌的社会功能随着社会的改变而改变,为了适应不同的地方和方言,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歌,比如“道情”,在南方和北方形成了完全不同艺术形式,北方以演唱为主,而南方以念诵为主;在山西和陕西等有些地方形成了道情皮影,而像甘肃黄河一带形成了道情戏。所以,音乐在不同的人文环境中,会“适应”不同的心理和思维方式,但这也造就了更加丰富多彩的民族音乐文化。
纵观中国音乐的发展历史,其实就是由民歌发展为戏曲的历史。从原始社会的持节者歌对劳动的简单模仿,到汉代民间音乐的发展,再到隋唐吸收外来音乐文化,宋代将戏曲发展至成熟,而明清进一步形成了成熟和定型的戏曲艺术,最终形成了中国音乐辉煌灿烂的发展史。从表面可以看出戏曲与民歌的融合关系,从更深层次也可以分析出二者在音乐特征方面的联系。总之,戏曲与音乐的结合是水到渠成的发展,是二者发展的必然结果,二者是相辅相成的,相信未来戏曲还是会和民歌一起齐头并进,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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