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如何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

2015-03-19 12:03:13福建省漳平市国家税务局刘航
财经界(学术版) 2015年22期
关键词:征管税务机关发票

福建省漳平市国家税务局 刘航

电子商务,是基于计算机技术与网络技术在开放的网络上实现企业和企业间或企业和消费者间的一种商业交易活动。对比电子商务与传统交易方式,电子商务具备无形化、无址化以及无纸化的特点,这项商务活动的发展,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动力,由于传统贸易模式的转变,税收征管理问题也相应出现。2015年5月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大市场。在支持政策上,此《意见》要求为电商企业合理降税减负,逐步将旅游电商、生活服务类电商等相关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下文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有效策略。

一、分析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出现的问题

电子商务环境下,由于网络交易时间与经营的范围都是无限的,无须经由工商部门进行批准,当前现行的税务登记方法对于电子商务并不适用,与网上交易的经营方式脱节,对于纳税人经营的实际情况也无法确定,而且网上交易实现了电子化,网上银行、电子货币、电子发票逐步取代实体银行,税款征收方式和网络贸易已经脱节。网络传输的快捷性,相关企业能够在各个成员间快捷地对收入有针对性的进行的调整,对成本费用进行分摊,定价可以轻易地改变,能够规避巨额的税款,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传统的商务活动征税是根据企业账册凭证的审查,但是电子商务活动中账册与相关凭证都是数字化信息,既可以随意修改还能够不留任何痕迹,对于电子商务活动的税收征管失去了审计基础,无法保证税款足额且及时的缴纳,税务部门对于电子商务活动税收违法的行为,不能及时准确的进行处理,税收征管工作陷入了被动的局面。

二、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理的有效策略

(一)建立并完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机制

2015年5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坚持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指出了必须优化政策环境,对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特点进行深入分析,积极探索支持其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尤其是对处在起步阶段、规模不大但发展前途广阔、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经济形态,要严格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扶持政策,坚决杜绝违规收税现象。笔者认为,税务部门应对从事电子商务领域的税务登记进行补充,可在税务登记表中增设电子商务经营范围、交易平台、网站域名等相关内容,使主管税务机关能够系统地掌握电子商务纳税人电子商务交易的活动情况。税务部门对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的网络商贸纳税义务、纳税期限、发生时间、纳税地点以及应缴税额、相关资料的申报与保管等内容建立严格的制度,对电子商务活动加强税收的法律约束。

(二)完善网上申报机制,实现电子发票的运用

电子发票的运用,既能够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还可以为税收征管理工作带来新的契机。2014年8月初,我国税务部门与天猫、京东商城等知名电商企业联手推动使用电子发票,并开始逐步在全国推广,建立与电子工商登记配套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纳税人可通过在线领购、开具或传递发票,并实现纳申报的在线操作。对于电子商务企业的经营可实施在线监控,改变税务机关对于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被动与滞后情况。为了确保正常使用电子发票并进行及时、准确的网上申报工作,电子发票的应用必须建立与其配套的技术规则。首先,对于电子商务企业申领发票的相关项目,税务机关必须预先填写,以确保电子发票无以被转移挪作他用。其次,电子发票,必须添加防伪码或防伪标识,企业开具的电子发票在打开时必须是阅读方式,不可以有写入权限,避免私自修改的情况发生。最后,电子商务企业开据的电子发票必须由税务机关审核并备份才能将其传递给交易方完成交易。

(三)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与稽查要不断完善

电子商务税务征收与稽查是以技术监控、管理、信息沟通等方面为出发点,完善电子查账的能力,加强税务机关同其他有关部门之间的合作,特别是要取得金融机构的支持与配合,使银行能够赋予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资金流向的知情权与查询权,充分发挥出税务监督纳税人银行账户的作用,与银行部门共同监控社会资金流向的同时实现电子商务税源的有效监控,避免税源流失情况发生,对于违规避税以及违规逃税的行为进行严格的控制。

(四)税务机关要加强征管的信息化建设,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提供有力的保障

税务部门必须加强税务系统的网络体系建设,使网络功能拓宽实现全国税务系统与纳税企业、银行之间的联网,实现开放性的税务信息化网络系统。同时,利用网络系统,还可与财政、外贸、统计、金融、外汇以及海关、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行业或部门之间的协调并相互配合,对电子商务运行的规则与及税收征管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调整与完善,并通过完善的信息网络,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使电子商务的各种信息实现共享。

综上所述,要想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必须正视当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从建立并完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机制着手,完善网上申报机制,实现电子发票的全面运用,不断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与稽查,加强征管的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着手,在实现信息共享的前提下,使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由被动变为主动问题,为合理增加国家税收做出贡献。

[1]王晶.我国电子商务税收问题探讨[J].经济问题探索.2013(10)

[2]贾绍华,梁晓静.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研究[J].税收经济研究.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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