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 威,王 硕
(1.枣庄学院 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山东 枣庄 277160;2.枣庄市建设路小学,山东 枣庄 277160)
在私塾之内,塾师与弟子之交往主要围绕传道、授业与解惑而展开。然而,除却纯然的师徒关系外,他们之间的交往还延续到课外,成为一种具有拟血缘化倾向的师生情谊。在清代,塾师与弟子之间的交往既有和谐的一面,也有不和谐的一面。这里主要揭示的是师生之间的情谊,故而更专注于和谐的一面,而略带论述这种情谊的变异。
在传统社会,师的地位常与君、父并提,有“三本”“三尊”的礼法地位,所谓“天下有三本焉,父生之,师教之,君治之。缺其一则本不立。”[1]卷五十二,子18册,636-637“天地君亲师”成为人们经常并提的词汇。如清初张履祥就见其家乡民间家祠,“其稍知礼者,则立一主曰:‘家堂香火之神’,或曰:‘天地君亲师’,而以神主置其两旁。”[2]卷十八,531“师父”并称的现象体现出课外在师徒情谊方面的重大影响,阐释此种观念在清代社会具体实践中的表现形式及其变异就显得异常重要了。
在课堂之外,清代塾师与弟子之间的互动,亦师亦友,既不等,又平等;既无亲缘关系,又有拟血缘化特征。此种情谊既有师对徒的关爱,又有徒对师的敬爱,是一种双向的和谐关系。当然,师徒之间亦有形同陌路的现象,已无情谊可言,并非我们关注与讨论的重点。这里主要探讨在课业之外,清代师徒情谊之中师对徒的单向情谊及其对师徒情谊的积极影响。
师徒之间情同父子,不仅体现为徒对师的尊敬,还体现为师对徒的爱怜。其实,清代很多塾师获得弟子爱戴是建立在爱徒若子、不计经济利益得失、怜贫而教的基础上的。我们知道,清代的私塾属于私立学校,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学生所交的“束修”,这是塾师的生计所托。然而,一种常见的现象是,一些塾师能够舍利求义,对于家境贫寒的弟子不收“束修”,无偿教授。如嘉庆(1797-1820年)、道光年间(1821-1850年)江宁人陈授,字石渠,号松崖,“家贫授徒,尽心指教,于寒士尤不敢忽。尝有贫欲废读者,不取其修脯,转以膏火助之。”[3]卷十二,第1569册,432陈授不仅不收贫寒弟子的“修脯”,还给以“膏火”资助,可谓对弟子爱护有加。与陈授一样的塾师还有上海人何润,字汝霖,号苍崖,“授徒里中,有 ‘一时名士半门生’之誉。时周家钰尚幼,书孙也。家贫母老,无力读书。润授之读,时给钱米,使养其母。其爱才多类此。”[4]卷五,第4册,383山西浑源县栗毓美,为道光朝名臣。“少时状貌英俊。家贫,将废学,业师某明经赏其慧,却修脯而留课之,与其子共读。”[5]卷上,第1册,54又如道光(1821-1850年)、咸丰年间(1851-1861年)无锡人张尚志,“至十余龄,肄业,族祖粲英先生,潜心力学。念其贫,还其修脯而教诲更切。”[6]271-272可见,这些塾师不收贫寒弟子的“束修”,甚至还额外资助弟子生活费用的行为,超出了自身的权利范围,已经带有慈善的性质。这种怜贫而教建立在塾师爱惜人才的心境之上,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师父”一词的内涵,所以是师生情谊日益加深的起点。
在清代民间社会,塾师择徒为婿的现象并不罕见。在教学过程中,如果塾师对其弟子的品行与学识极为赞赏与喜爱,便会将其爱女嫁给其弟子。如江阴人周世龄在其姊夫刘兆蓉传记中写道:“甫弱冠就学于先君子。先君子以君行朴遫而性伉爽,遂为余姊相攸焉。”[7]235“相攸”即择可嫁之所也,后因以称择婿。又如嘉定人李际鼎,字方禹。有女2人。“长适姚于佶,县学生,以能文称,出先生所教,将次岁贡而卒。”[8]卷十四,集168册,53据此可知,江阴人周世龄之父与嘉定人李际鼎是因弟子才德兼备而被选为女婿的。
一些塾师甚至因为弟子才品较佳,即使家境贫寒也选择为婿。如乾隆(1736-1796年)、嘉庆年间(1796-1820年)桐城散文家刘开,字明东,“以孤童牧牛,闻塾师诵书,窃听之,尽记其语。塾师留之学,而妻以女。”[9]卷四百八十六,13426塾师爱刘开之才,不仅教其读书,而且并不在意其孤贫,而“妻以女”。又据《然脂余韵》卷6载:“金坛于翁,宿儒也,为徐雨松中丞之妇翁。开门授徒,意在择壻。中丞少孤,负笈于氏之门,相攸及之。而虑其贫弗当女意。一日授左氏传,至重耳齐姜事,令女咏之。女口占曰:‘愿从公子志,不作女儿悲。’翁喜,婚遂定。”[10]卷六,第1册,826于翁“虑其贫弗当女意”,而在教授女儿《左传》时以史实试探与化导,可见其对弟子徐雨松喜爱之深,可谓是用心良苦。特别是这种爱才不嫌贫的态度,更是值得今人学习。
清代塾师对德才兼备的弟子之喜爱,主要基于两个原因:其一是有才华的弟子可以给自己带来无限的荣耀,能够体现自己教书育人的职业价值;其二是塾师本人的学识可以传于弟子,有一种绝学可传、心灵知音之感。一旦出现爱徒早逝,这些塾师往往如丧其子,痛不欲生。如青浦人王有光,自称素史氏,“家居授徒。有程生灿,青年饱学,举业之外兼攻诗古书画,才艺俱优。……乃父以子质厚重,兼因后母,不早完婚。聘媳先逝,生抑郁载余,二十七岁沉疴不起。素史氏具挽一联,‘十年文战浑如梦,一载心丧也断肠’。由是遂撤课徒之业。”[11]卷二,55王有光在材料中不厌其烦地叙述程灿的才华,可见其对弟子的得意与赏识。对于程灿未婚早逝,王有光深表惋惜,告诫世人要“男大须婚,女大须嫁”,并作挽联“十年文战浑如梦,一载心丧也断肠”,表达哀痛之情,最终也因此“撤课徒之业”。
清初平湖人李天植在《哭门人王仲云》诗前小序中悲痛地写道:“立秋前一日,兄伯云以讣闻,因病不能走吊兼视含殓及藁葬事。是王子平昔视予犹父,而予不得视犹子也。痛哉!”序后诗云:“井梧一叶堕秋声,伤逝偏惊此日情。遂使白头愁转剧(上有两老),忍抛黄口爱何轻(去岁初得一子)。佩分董豹嗟无及,步学邯郸惜未成。不信壮年成此别(年方三十四),老怀难写恨难平。”[12]蜃园诗续集卷一,7辑19册,531在序中,李天植直言与弟子王仲云情同父子,并以诗表达其丧徒之痛。
又如番禺人虞必芳,字子馨,“天性孝友,操履醇洁,贫而益介,为童子师以自给。七应学政试,录取古学者再,后或以疾未预正考,竟卒,年三十二。自少从吾师陈兰甫先生游,先生闻其卒,哭之恸。既序其遗稿,复取史家传文之法,取其所撰《袁督师祠堂碑文》一篇以为传。”[13]卷十二,第179册,107虞必芳之师陈兰甫不仅“哭之恸”,而且“序其遗稿”,“取其所撰《袁督师祠堂碑文》一篇以为传”。可见陈兰甫对弟子才华的喜爱之深,对弟子早逝的悲痛之深。
“天地君亲师”的理念在清代民间社会有很大的影响。雍正元年(1723年)四月,上谕,“五伦为百行之本。天地君亲师,人所宜重。而天地君亲之义赖师教以明。”[14]卷六,第7册,5989清代诗人周寿昌(1814-1884年)也说:“俗以 ‘天地君亲师’五者合祀,比户皆然。”[15]卷九,第1161册,450师是除父兄之外对弟子影响最大之人,不仅教授其读书识字,而且教育其怎样做人,在此基础上形成为坚实的师生之谊,致使一些弟子对于师的孝敬几与父相等。
清代民间社会有为老人做寿的习俗。一般来说,做寿的年龄有50、60、70、80岁等各个层次,主要是亲朋好友特别是子女想借助祝寿活动表达对老人的孝敬之心与恭祝老人长寿的愿望。一般来说,弟子作为晚辈,也会参加甚至主持老师的做寿活动。晚清湖南巴陵人吴敏树在《孙由庵六十寿序》中写道:
“由庵孙君,年未三十之时,余家延之塾中,教童子句读。连更八岁,童子皆稍知文义。而由庵为师名益著,乃别开馆余里中,里中学者多从之……君年周一甲子,诸弟子与吾儿辈在门者,将相率为君寿,而请文于余。余尝以谓近代以文寿人者最不合古义,多迫于时俗应酬,故不欲为人作。及闻由庵弟子之请,则喜甚……而今诸弟子之寿于其师,非有可依附,取矜重于世,独相随于清贫寂寞之中,烹豚治酒博长者之一欢,其尤可贵也。由庵虽穷老,得不以是为大乐?”[16]卷八,第 1534册,217
孙由庵60岁时,“诸弟子与吾儿辈在门者,将相率为君寿,而请文于余”。可见弟子为师做寿热情甚高,而做寿的最终目的也是“独相随于清贫寂寞之中,烹豚治酒博长者之一欢。”可见,师徒之间感情之纯真,并无世俗攀附权势之俗气。
长辈得疾病卧床,子孙侍疾为应尽之义务。然而由于诸种原因,在一些塾师卧病在床之际,常常只有弟子陪伴左右,朝夕侍奉。一种情况是塾师在塾馆得病,子孙并不在身边。如顺治五年(1648年)平湖人王仲云为糊口计,训蒙山中。“王子士凤受业三载,其两大人敬爱交至,岁时之需,供我不乏。迄今二十四年如一日。王子性躁多病,卧疾山中,亦三载。病愈亦训蒙山中。子于丙午(按:康熙五年,1666年)病,弃故园,栖山舍。王子晨夕侍奉,即家人父子不是过也。”[12]蜃园诗续集卷一,7辑19册,531另一种情况是塾师子孙凋零,或者子孙贫困交加无力养亲,此时弟子代亲子迎养。如康熙(1622-1722年)、雍正年间(1723-1735年)严自公夫子,“馆于永清,亦老且病”,其徒陈浩常往候问,“及闻疾笃急,迎之以归。侍疾不两旬而卒。既归其柩,即于别舍设虚位于伯舅之左,而服心丧焉。”[17]卷一,9辑23册,374可见,严夫子在临死前约有两个月全靠弟子陈浩朝夕侍奉,犹如其子之尽心尽力。还有一种情况是弟子在师卧病在床之际侍奉左右,及时地供其使唤。如乾隆年间(1736-1796年)娄县生员庄师洛,字莼川,病时“命其所授业生何其伟一再过余(按:指作者王芑孙),求为文著其生平,且曰待此以瞑目。”[18]卷十四,第1481册,144可见,何其伟一直侍奉在庄师洛左右,所以才能不断地请求王芑孙为文著其师生平。
俗语言,“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如若闻听老师过逝,弟子多悲痛欲绝,痛哭流涕。弟子往往在哭声中回忆师徒交往之事,感念师之恩情。昭文(今江苏常熟)人陈锡桂在《闻雨泾顾业师讣》中叹道:“得信惊同霹雳过,临风遥想痛如何。未亲往视心长叹,尚冀传闻语或讹。一病几曾虞到此,群医原许保无侘。侯邑最爱恩师重,今后难禁涕泪多。”[19]第11册,64同为常熟人的单学传在《哭单闻声业师》中叹道:“名著文章易,身全道德难。古今不再得,天地独猲轻。看风去桐枯,泉声玉葵寒。一哀千点泪,暮雨亦漫漫。”[20]第10册,246陈锡桂与单学传都用诗歌的形式表达了丧师之痛与哭师的情形。
民间社会以死者为大,讲究入土为安,能否妥善地处理好长辈的后事是衡量子孙是否孝顺的一个重要标准。但在清代民间,丧葬之费数量巨大,少者也需几十两,贫寒家庭一般难以承受,而不少塾师的家境就较为贫寒,在其死后子孙往往难以安葬。此时,一些弟子出于对师的孝敬,便会解囊相助,礼葬其师。如秀水(今浙江秀水)人周廷熹,字会升,一字霁堂,“以疾卒于禾中之楞严寺。贫无以葬,越若干年。”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其徒金溶“典漕来浙,与同门释明中率其遗孤世诚,葬先生于秀水县南秋字圩之原。”[21]卷十七,第1428册,197可见,周廷熹能够被顺利安葬,全赖其徒金溶与释明中二人之力。
乾隆(1736-1796年)、嘉庆年间(1797-1820年)崇明(今属上海)人张诒,字景谋,自号南溪,“忽忽不自聊,得疾以卒,年六十余矣。无子,有一妻两妾,二女。先生歾(殇),妾去妻归。其寡女、门弟子葬先生于其父墓,收遗藁藏焉。始茂才受业先生所……独茂才与其同门宋生者,启手启足,部署有条。”[18]卷七,第1481册,53一般民间料理丧事者多为男性。张诒无子,其丧事料理的重任就落到了其弟子茂才与宋生肩上,可见师徒之间的关系有拟血缘化倾向。
又如武进人刘文坚,“尝业邵子文荪先生,亲炙熏陶文人章罗之席,行参狂狷之风,固一时高弟也。后邵子卒,倡义助金为殡殓费,心丧哀毁毋失礼。”[7]167
在民间,孝道讲究“事死如事生”。子孙对父母祖先的孝敬并不随着埋葬和守制的完成而结束,扫墓与祭祀便是丧葬礼仪活动的延续。在清明、过年等节气或死者忌日,子孙祭祖与扫墓主要是为了追念祖先以尽岁时之敬。此种礼仪一般不及于弟子。然而,由于师与弟子之间的关系经常比照父子,所以在清代民间社会中经常会出现弟子祭师扫墓的现象。如乾隆年间(1736-1796年)嘉兴人王师隲,字文岳,号密成。“越数载,君造庐劝归,聚居城北。访塾师某墓,躬亲祭扫,岁久无废。”[22]卷一,9辑19册,333嘉定人何介繁,“家贫,卖茶为业。其蒙师王羽九卒四十余年。每清明节必拜扫其墓,岁首必设立供奉。敬礼之意,终身不懈。”[23]第3册,849
有的弟子不仅祭师,而且还不时地救济其家属。如乾隆(1736-1796年)、嘉庆(1797-1820年)、道光年间(1821-1851年)靖州人储其材,字德华,别字碧山。“少事杨西冈、李助朝二先生。杨殁,迎其室于家,事之如母,岁必展其墓,三十年罔间。李先生身后家如洗,公斥赀赡之,馆中设二先生木主,朔望拜谒如礼。”[24]卷二十,第1549册,323吴江人徐凤苞,字鸣阳,少孤贫。“震泽赵存诚寓溪教授,凤苞入塾仅一年,为织缣家挽花。及长,颇自悔,复从存诚学书,讲究经史,后教授邓尉山中。存诚殁,无子,常以薪米遗其家。岁时且为展墓,其至性有过人者。”[25]卷六,第11册,815
除祭师外,甚至还有弟子为师迁葬者。如江阴人刘澄源,字澜伯,“于师谊尤笃。先师钱洛九无后,墓在乱冢中,公为择地迁葬。”[7]239
上述所论之师生情谊为最为和谐的一面,体现出清代在师徒关系中“师徒如父子”的拟血缘化倾向,这种情谊主要表现为师对徒的怜贫而教、择徒为婿和丧徒心痛的过程及徒为师祝寿、师病侍疾、师死哭师、葬师与祭师的过程之中。因为师与弟子之间特殊的拟血缘关系,所以有的塾师在老无所依之时,常常会投靠弟子。如无锡人高乐志,年17岁补博士弟子员。“妇以病死于家,儿女稚弱。君终以贫故不能归,授徒四方。”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重试京兆,谓秦瀛曰:“吾老矣,若更罢还。吾有弟子翁生者家太湖之洞庭山,将依之以居。”[26]卷六,第1465册,272除此之外,尚有一些现象值得关注,那就是由于师徒关系的拟血缘化而导致此种关系的泛化及师徒关系之异动。
在师徒关系拟血缘化的基础上,出现了弟子与塾师家庭其他成员关系的拟血缘化现象,这主要体现在弟子迎养师娘如母,待师子如兄弟。如嘉定学者钱大昕之祖父钱王炯,幼时相依太仓李翁景初课诵,“李翁诲之备至。翁殁无子,府君迎其配黄孺人,敬养三十余年。殁,为制服葬,而除之岁时,必设位致祭焉。”[27]卷五十,869镇海人方义路,字正甫,“少时所从塾师殁,其子贫,欲废读。君岁馈以金使卒业,历数十年无间。”[28]卷五,第 776册,799
其实在清代,师徒关系也有不和谐的一面,甚至出现了形同陌路的现象,毫无师生情谊可言。上述师徒之间情如父子的情形多体现在有素养的士人之间,一般的平民百姓则视情况而定。同时,不同历史时段的民风、民俗各异,师徒关系也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桐城人姚文然(1620-1678年)在《送王石仲训导上元序》中写道:
“里门王石仲先生,笃行君子也。居于里以教授为务。其训弟子不专以文萟,时取古人嘉言懿行反复诱掖之,至竭尽底蕴乃已。居则坐木榻,衣冠俨然。安视徐步,举止皆可法,良师也。嗟乎,师道之难言久矣。古者易子而教,又曰 ‘作之君,作之师。’以君之尊,以父之亲,乃有不能得之于其臣若子者,而以属之师,盖其难哉!上而国学两司成、督学使者,及广文先生与庠塾师,其义一也。嗟乎!弗思耳矣。予少事润甫王先生,间嬉弗率教,王先生起抶之抵几于地,气结颊赤,或至减七箸,竟其日无愉容,盖痛之也。切故怒之也深,此与严父之视子又何间焉?石仲于王先生若稍和,而其视弟子犹子,才不才忧喜共之。庶几知师道者。嗟乎!今世师弟相与之间何漠如也。其弟子以偶辈视其师,其师以他人子视其弟子。以传舍视其塾,营营焉别有其意之所在。弟子而才曰可矣,而不才曰嘻予甚矣,惫扬扬焉,褰裳而去之。嗟乎!何弗思之甚也。若石仲先生者,可以风矣。石仲既以司铎得上元,将梓其语录以行世,予受而读之,其意一于诲人,勤勤恳恳,可念盖始终以师道自任者,嗟乎!君子哉?”[29]卷十三,7辑18册,363
从此段材料可以看出,其一是“君”“父”“师”三者关系的并列是我国文化长期发展的结果,在民间社会有很大的影响。其二是像王润甫、王石仲这样对弟子负责、爱徒如子的塾师在社会上是存在的。这种塾师一般需要很高的素质与修养。其三是“今世师弟相与之间何漠如也”一句,在某种程度上点出了师徒关系的异动,即“其弟子以偶辈视其师,其师以他人子视其弟子。”师不能视徒如子,弟子也不能视师如父。这种师徒关系的异动在民间社会还有一定的生存土壤。总的来说,清代塾师与弟子加深情谊的表现与形式值得我们今天去发扬与继承,民间社会出现的师生关系之异动也值得我们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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