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蓓
浅析微博中的公民新闻
陈 蓓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电子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步入了以微博、微信为主的新媒体时代。微博作为近几年比较流行的新型媒体,不仅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习惯,并且对传媒生态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以普通公民为新闻生产者和传播者的公民新闻,在微博平台上得到了快速发展。本文将对微博中的公民新闻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微博;新媒体;公民新闻;网络公民新闻
[作者]陈蓓,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电子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步入了新媒体时代,微博应运而生。微博,即微型博客,是一种区别于传统博客的互联网产品。为了方便与移动终端的接入,通过微博发布的每一则消息的字数都限定在140字以内。用户在进行文字编辑的同时,还可以在文本中插入音频、视频和图片,从而实现多媒体传输功能。微博用户之间的信息传递也很特别,它是通过“关注”与“被关注”来实现的。用户可以接收到自己主动关注的内容更新,而没有关注的内容要通过搜索来实现阅读。同理,若用户“被关注”,其所更新的内容将发送给关注者。
据艾瑞网发布的《2014年中国微博用户行为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3月,微博在PC端月度覆盖人数达2.9亿人,手机客户端月度覆盖人数达1.06亿人;在用户使用的网络服务中,微博占比达70%,而在使用微博的过程中,有超六成的用户参与过微博热门话题讨论。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自2009年微博正式开通以来,微博已成为网民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这几年的发展,微博也从单纯的满足人们社交需求的社交工具,逐渐演变成为大众化的舆论平台。微博随着用户的持续增长,影响力也与日俱增。时至今日,越来越多的机构以及公众人物都注册了自己的官方微博,从而通过发布和传递信息以达到宣传的目的。许多用户现如今也不仅将微博作为与朋友交流、分享生活的工具,更是将微博作为接收、传递和发布新闻信息的平台。比如最近因参加《奔跑吧兄弟》人气飙升的陈赫,其离婚的消息就是通过微博传出,而他本人也是在离婚消息传出3天后通过微博而承认了自己已离婚。再如几年前的温州列车追尾事故也是列车上的乘客在事发四分钟后将此消息通过微博发布出来,比国内媒体报道的第一条关于此消息的新闻早了两个多小时。而近几年许多官员被查直至落马,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也来自于网民在微博中的爆料。
“公民新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后逐渐发展,并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而兴盛。
关于公民新闻的概念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美国哲学家杜威与记者李普曼之间的著名辩论。李普曼认为,报刊应该把社会中消息灵通的专家们的最好意见和思想准确地传播到公民中间,这样才能正确地引导舆论;杜威则认为,只有公民自己最清楚什么对他们来说才是最需要的,专家们不论有多么灵通的消息,都不能代替公众做出最佳判断,公民有能力和智慧对公共事件做出自己正确的认知和判断。
“公民新闻”,顾名思义,即由普通公民生产并传播的新闻。它不同于传统意义上记者采访的新闻,它的传播主体是公民。也就是说在新闻信息的采访、编辑、报道的过程中,以前没有机会参与专业媒体报道的普通公民开始有机会完成这一系列新闻传播的过程。他们以公共领域为报道的主要内容,采用一种自下而上的视角向大众传播自己的思想及观点。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及新媒体时代的到来,网络成为“公民新闻”生产和传播的最大平台,现如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也已成为“公民新闻”的主要载体。
作为信息的获取和发布平台,微博对新闻的传播带来了巨大的影响。相较于传统的媒体,微博即时、快捷、裂变式传播等优势给新闻的报道和传递也带来了巨大变革。
(一)用户操作简单
微博对用户的准入门槛较低,用户只需注册一个账号就可以通过微博客户端发布信息。不仅如此,140字的字数限制也可以让人写起来更加轻松,再也不用烦恼撰写大篇文章所需要的时间和精力,更不用担心版面、格
式等方面的要求。用户可以使用自己想用的语言,同时可以随意发挥,从这个角度来讲,微博对用户的技术要求门槛也是很低的。微博简单易操作的优点促进了网络公民新闻的队伍越来越庞大。
(二)表现形式多样
微博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它的表现形式相较于传统媒体来说有很大的变化。传统的报纸、杂志可以图文并茂,但不能加入影像和声音,受众只能靠想象来感知;电视虽然在表现形式上比报纸有所进步,但是只能在固定的时间传播一定量的信息。而通过微博传递新闻可以只有文字,也可以插入图片,甚至还可以在新闻中插入相关视频,从而增强新闻的立体感,使新闻更具有现场感和真实性,信息量也会随之扩大,受众在了解新闻时也会更加直观与便捷。相信丰富多样的新闻表现形式也使得公民新闻更易于被受众接受和关注。
(三)裂变式的传播
由于可以通过移动客户端使用微博,所以微博用户可以随时随地发布和接收信息。当身边有重大新闻发生时,他们可以在第一时间将这个消息通过微博及时分享给其他的用户。而微博的“转发”功能,还可以实现新闻的裂变式传播。所谓裂变式传播可以这样理解:每个微博用户都有一定数量的粉丝,如果某个用户的某条新闻被其粉丝转发,再被粉丝的粉丝转发,不断蔓延,这样就形成了裂变式传播。裂变的传播方式使得消息迅速蔓延,从而进一步提高了网络公民新闻的传播效率和知名度。
(四)传播互动性强
与传统媒体单向传播、被动接受的特点不同,微博具有双向传播、自主接受的特点。每条微博下方都有“转发”和“评论”的功能,微博用户可以针对该则新闻,通过“评论”或者“转发”来发表自己的看法,从而与新闻的发布者进行互动。而其他用户也可以在该则新闻下方看到这则新闻的所有评论,并且还可以像新闻发布者那样,跟评论者进行互动。微博中良好的互动关系促进了网络公民新闻的民主化,同时也是微博消息呈现裂变式传播的原因之一。
虽然使用起来简单快捷、表现形式丰富多样等诸多优势使微博在新闻报道和传播上具有明显的优势,但从多年的实践中可以看出,在微博新闻的报道和传播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
首先,由于使用微博的门槛低,人人都可以通过微博发布消息,所以微博中公民新闻的编辑主体也从传统的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转变成了普通的大众。由于网民的受教育程度不同,媒介素养也参差不齐,因此有很多个人言论和其他传播信息不加过滤就进入了公众的视野。微博上发表的大部分内容多为琐碎之事,缺乏新意,因此,微博甚至被冠以“垃圾桶”“话痨地”等称谓。无聊话题会使公民新闻在微博中陷入低谷状态。不仅如此,有些社会公德意识比较薄弱的人,在使用微博的过程中,或者在对社会事件不加任何辨别的情况下,会发表一些虚假信息。例如2013年12月有网友在网络上曝出东北大妈北京街头“碰瓷”外国小伙,之后该消息被各大门户网站纷纷转载报道,后来经过多方证实此次事件并非该网友所描述的那样,而是大妈被违章驾驶的老外撞倒。这些虚假的新闻如果不及时遏制,长此以往会对公民新闻造成非常大的不利。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也是公民新闻的生命,这些行为久而久之会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也会导致微博中新闻信息的失真。针对这点,我国司法部门出台了许多相关规定,情节严重者可结合刑法对其定性为诽谤罪。这些规定在2013年9月开始正式实施,随着法律的完善,微博中的虚假新闻将会得到有效制止。
其次,对新闻人物贴上不必要的标签会阻碍受众客观认识新闻事件。标签化是将某人或某物定型化或者归入某一类,而不是将其视为一个独特的个体。标签化会导致两大恶果。其一,预设立场,传递偏见。其二,左右公众的判断,使公众放弃了对具体新闻事实的关注。“官二代”“高富帅”“公务员”等标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某些相同的特质,但也容易误导受众,忽视问题的实质,从而阻碍受众客观地认识新闻事件。
再次,微博中的公民新闻篇幅短小精悍,很难将报纸上几百上千字的文章或者几分钟的电视新闻内容表达清楚,大部分受众往往只阅读短短几行字就对新闻的内容作出判断。而受众往往会依据个人价值观对新闻事实加以解读,以评论数和转发量作为微博价值的评判标准,从中挑选出自己认为重要或者抓人眼球的部分作为微博的主要内容,却很少从新闻价值的角度对新闻要素进行选择整合。这也让微博中的公民新闻容易使受众对新闻事实的理解比较片面和主观,甚至产生误解。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网民的媒介素养决定着网络公民新闻传播的质量和效率,因此网民应加强自身的媒介素养。通过媒体官方微博的带动,加强网民对于新闻的选择、理解、判断、质疑等能力,加上道德与法律的约束,使其能够更好地利用微博上的信息。同时,网民也应该积极主动地提高自身的社会道德意识和对新闻质疑的能力,明白自身在参与公众话题时要为自己不适当的言论带来的不良后果负责。因此不论是新闻的发布者还是接受者在参与公众话题时都应时刻保持清醒。不仅如此,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我国微博的兴盛,其发展还是会受到政治、经济和法律以及其他社会条件的影响,对以微博为载体的公民新闻也是如此。因此我们应竭力找到一个符合我国具体国情和互联
网市场特色的公民新闻发展模式,走上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民新闻发展道路。相信在众多学者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公民新闻会走上健康持续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1]艾瑞网.2014年中国微博用户行为研究报告简版[OB/OL].http://report.iresearch.cn/2183.html,201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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