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林峰
“何乐”不可为
●桑林峰
何乐而不为——这是一句人们常说的话。对于少数党员干部来说,就是这样的一句话,成为其大行不良之风的盾牌。他们都怀有这样一个心理:这是别人自愿送的好处,甚至带有“强迫性”,不要白不要;别人也都是这样做的,自己“为”了也无所谓。况且,这些都是“软规定”,没人较真,“上面”也不知道,该享用就享用。于是,基层或部属送的土特产,收!旅游景点开会搞活动,去!名目繁多的购物卡贵宾卡,用!商家或利益挂钩单位的宴请,吃!……正是这些看起来可为的“乐”,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影响了作风建设的成效。
正人先正己,治腐先治内。面对送上门的乐事,首先向自己发问:“何乐”不可为?事实上,不管是打着“送心意”的幌子,还是披着“送健康”的外衣,这样送的“乐”都带有目的性,今天“花费万千”,明天“必求千万”,都是不可为的。中央一系列改进作风规定,除了严格要求党员干部“要干什么”“要怎么干”,还详细规定了“不能干什么”“不能怎样干”。可以说,只有严格控制那些不能做、要少做的事,才能做好那些要做的事、该做的事。多思考“何乐”不可为,最能反映一个人的人品官德、党性修养和思想境界。
当然,喜乐是人的本能需求,共产党人也不例外。但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最重要的是应该弄清什么是“小乐”,什么是“大乐”。小乐乃一时之乐。口蜜腹饱之乐,按摩足浴之乐,公车私用之乐,公款旅游之乐,名牌名物之乐,浮华奢华之乐,官商搭背之乐,特权特例之乐……此皆小乐也。大乐乃创造之乐、奉献之乐、清廉之乐、奋斗之乐,一句话,就是为民之乐。杨善洲退而不休,22年如一日绿化荒山、造福人民,其乐永久;郭明义奉献爱心,20多年坚持献血、做义工,笑容长驻;郑培民不给送礼者可乘之机,一生隐己所好、袖清风,廉者常乐……他们皆大乐者也。
可能有的人会认为,当官即不许发财,不许享受,不许浮华,这还有什么意思?这样的人,乃小乐者也。毛泽东同志说得好:“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不是为了吃世界,是为了改造世界,这才是人,人跟其他动物就有这个区别。”历史上,追求小乐者,令人不齿;追求大乐者,青史流芳。享受口蜜之乐的石崇,成为“饕餮之物”的代称;追求金钱之乐的和申,摘下了“贪婪之王”的“桂冠”。相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范仲淹,成为勤政廉政的楷模;“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欧阳修,把百姓的快乐作为自己最大的快乐,人去名亦存!
党员干部应有正确的舍得观和忧乐观,当舍奢崇俭,舍私为公,舍小乐为大乐。打铁,先做“铁打的人”。只有先从上往下“洗洗澡、治治病”,才能使党的整个肌体干干净净。因此,领导者带头追求大乐,不要小乐,那些不应有的“乐”才不会有市场。
【作者系解放军报社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