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烟草东莞市有限公司 郑方
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过程中,许多单位为解决内部审计部门资质不足、人员短缺的困境,转而向中介机构寻求相应的服务,从而出现了委托中介进行全过程审计的全新模式。本文将讨论在全过程委托跟踪审计的模式下,内部审计部门该如何准确定位,切实发挥自身作用。
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审计部门或机构从工程项目立项伊始就开始介入,跟随项目进程,实时不间断的进行审计,直至项目完工并完成所有后续工作。包括对项目准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和项目竣工阶段的投资、造价以及工程管理等事项的评价和监督。
工程项目全过程委托跟踪审计是指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从建设项目开始至项目竣工决算所进行的审计监督、控制、分析和评价。它既是一种委托审计,又是对项目的全过程跟踪,是委托审计与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结合,创新之处在于体现了成本效益原则,做到了内外结合、优势互补,可以将监督、评价、咨询和管理的功能集中发挥出来,极大的实现了保规范、控风险、促效益的目标。
正因为全过程委托跟踪审计是一种全新的审计模式,负责组织实施委托审计的内部审计部门由于没有较多的实践经验,实施过程中往往存在一些误区和问题。
理解不到位。一些建设单位的内审部门片面的认为委托中介审计就是进行造价审核,只在编制项目概算时聘请中介机构对概算进行审核。一些单位虽然做了结算审计,但是也只是对送审资料的审核。而大部分单位依然沿用老做法,待全部项目完工后,将决算材料送中介机构过审。这些做法要么只做到了部分事前监督,要么只是事后审计,没有做到覆盖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的管控。
监督不到位。有些内审部门认为自己专业力量不足,将审计任务委托给中介机构后,在整个项目过程中全部依靠中介机构,甚至认为审计责任和风险也全部转移给了中介机构。关起门来,对中介机构如何开展工作不闻不问,中介机构是否按合同要求委派了资质符合要求的人员进驻现场,是否依据法律和程序开展工作全然不知,审计质量无法保证。
协调不到位。中介机构审计的依据是建造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而这些资料大多由负责工程项目的基建部门制作、保管,一些现场的勘察审核也需要基建部门予以协助。由于基建部门工作繁重且并不了解审计工作流程细节,如果内部审计部门不能够及时协调,会造成基建部门配合中介工作不够顺畅,从而影响工程进度和审核质量。
从以上的问题可以看出,内部审计在全过程委托跟踪审计中并不是也不应该是无所事事、无所作为的。内部审计部门只有全程参与,紧密配合中介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才有有效规避风险,保障项目合法合规、保质保量、按序按时顺利开展。
内部审计部门需要根据人员的素质、结构,积极找准自身定位,从而在基建工程项目中切实发挥自身的作用。
纽带作用:连接建设单位管理层、工程管理部门和中介机构,成为三者的沟通纽带。建立沟通协调的机制,通过定期例会的日常交流机制和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沟通的应急机制,顺畅各方意见的交换渠道。
监督作用:不论中介审计机构内部是否具备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单位对中介机构的再监督是其内部审计部门责无旁贷的工作。建立工程委托审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将中介的工作从合规性、公允性、充分性、效益性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使之出于全方位的监督之下。实行专人专职跟踪监督。
管理作用:建立以风险防控为目标的工程项目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岗位分工和职责权限,规范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和控制措施。协助工程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共同提高项目管理的质量。
根据中介和内审的审计力量、地位和角度的不同,在包含五个阶段的一个完整的工程建设项目活动中,双方承担的职责也因有所侧重。实际操作中,一般委托的都是造价中介机构或以造价审核为主的中介机构。即使选择能够开展综合业务的中介,在工程项目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度建设等方面,依然不如熟悉自己单位情况的内部审计更有效率。因此,在合作中,外部中介侧重造价审核等专业性强的业务,而内部审计可以做内部性,管理性,风险性,制度性强的业务。
立项阶段:在项目的最前期,项目需要经过编制并报批项目建议书、编制并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两个步骤。通常在项目经过了审批确定立项后,才可以进行中介招标工作,因此邀请的社会中介审计机构介入工程项目的时点也是在立项阶段的尾期。可见,在立项阶段,内部审计部门要充分依靠自身的力量,独立开展该阶段的审计和服务工作。包括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工程投资的决策是否符合“三重一大”的要求,前期所需要的咨询论证和评估是否都已完成,项目是否履行了报批手续,并取得明确的批复。
组织项目相关部门联合制定项目内部控制体系,体系应该涵盖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办法、安全管理、技术管理、信息沟通等方面的内容。
内审部门在这一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组织开展招标工作,选择资质好、信誉好、有权威的中介机构。综合考虑中介的资质、业绩、规模、报价、审计人员的结构和水平、针对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等因素,并且在招标文件中作为评标的评分选项予以明确。与中介机构签订合同,对审计风险、审计范围、审计费用、权力和义务,违约处理等事项进行约定,特别要注意在用合同条款制约中介机构,防止与施工单位合谋提高结算金额,从而骗取审计费用。最常用的方法是对审减金额做出具体要求,即超过一定标准和比例时,超过部分审计费用施工单位承担。
内部审计还应做好立项阶段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以便中介审计机构做进一步的审核。
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是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概算编制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和完整性由中介机构进行重点审核。内部审计可重点关注项目配套资金是否已经准备到位,相应的融资方式、渠道是否满足项目需要。这一阶段发生重大的变更,要确定变更的原因是否合理,是否重新履行程序获得原审批单位的同意。内部审计必要时,应聘请内外部专家与中介机构同时参与加施工图会审,既可以了解施工的意图,抓住施工的纲领,方便日后开展审计,也可以针对合理性及经济性等发表意见,在施工前进一步降低风险。
招标阶段:在招标阶段,最重要的一是对招标过程的审计,其二就是对合同的审计。在招标过程中,对于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的审核,可由中介机构负责审核,内部审计机构整体考量招标过程的合规性,招标手续的完整性,招标过程是否存在串标围标等弄虚作假行为。合同审计,内部审计和中介机构应该通力合作,中介机构检查合同的完整性、严谨性,从通用的方面考虑合同条款是否全面,约定是否明确,签订的时间、地点、内容、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开竣工日期、验收标准、保修期限、质保金、违约金等是否明确。内部审计关注特殊要求,考虑行业、企业的特殊性,重点关注合同是否体现了上级规定和专门要求。
施工阶段:施工阶段的审计应以中介审计为主,包括审计变更,现场签注,隐蔽工程、工程质量、工程工期,工程款项支付等方面的审计。内部审计在这期间应将重心放在审计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上,检查实施部门的有关具体业务流程是否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关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按要求履行了相关的职责,当然也包括对审计中介机构的监督。以重要环节和关键控制点为核心内容抽查中介审计过程,检查中介审计人员的到位率,复核审计资料,形成监督记录,作为综合评价的依据。
竣工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审计时,内审部门要协助中介机构收集开展审计所需的资料。很多单位并不常有基建工程项目,基建工程的财务核算容易出现差错,比如借款的利息资本化处理,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时的分摊,以及前期费用的记录和分摊等,因此内审此时要应格外关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以及资产交付工作。开展项目资料管理审计,检查单位是否按照制定的文件管理制度和程序对文件编制、保密、传递、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项目结束后,对整个项目的委托审计过程进行评价,形成委托审计质量综合评价报告,同时也对自身工作进行对总结,提交基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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