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李军
银行承兑汇票由于其使用简便、安全,易于转换的特性,在企业之间的交易中越来越多的出现,然而现金流量表目前并不包括这一项目。该部分收支的缺席,不仅会使经营现金流和投资现金流受到明显的歪曲,导致数据的失真,而且还可能导致现金流量表有用性大大降低。
根据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所反映的应当是现金与现金等价物的流动情况。现金,包括企业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能够随时用于交易的资产。现金等价物,也就是具备流动性,容易变现,不会产生过大价值变动,也可以作为一定程度的交易代替品的金融短期投资。从概念上讲,在现金流量表中被记录的只有财务报表中的货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不包括应收票据。
在一些日常财务报表分析中,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当期收入较大,应收账款减少很多,但经营性现金流入不但没有增加,却出乎意外的减少了,并且会出现阶段性忽增忽减现象,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银行承兑汇票。近年来,经济疲软,商品滞销,企业回款难度加大,并且在企业交易中也越来越多的应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其金额有时占当期应收账款回款的99%以上,同时企业还要拿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给其他企业。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很少会持有至到期日兑现,有些企业在急需资金周转时,进行部分贴现。也有企业通常会将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后直接转让,支付应付账款、购买材料和设备。这样的会计处理,会影响企业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的相关项目,不能正确地反映企业的现金流量情况。这就对会计工作的进行提出了要求,银行承兑汇票需要加入到现金流量表的要素之中。
银行承兑汇票是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现金等价物一方面期限时间短,流动能力强,另一方面可以转换为等额现金,收回风险小。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到期即可承付,由此可见,银行承兑汇票与现金等价物的一些特点具有相似性。首先,银行承兑汇票兑现期限大多不长,在期限短的特点上具有相似性。其次,目前企业在流通中广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也具备着流动性。第三,如要获得现金,一方面可以等待承兑汇票到达期限,也可以在银行办理贴现业务得到现金,也就是说很容易转换为现金使用。第四,在企业急需现金的情况之下,在银行办理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所需要承担的贴现利息费用不高,也并不会产生风险,在风险小这一点上也符合现金等价物的特点。
基于其便利性,银行承兑汇票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企业使用者,已经作为普遍的企业结算工具得到流通。依据银行相关规定,企业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交付时所需的保证金只有其金额的一半,在特殊情况下甚至能做到更少。这样,对于一些现金短缺的公司来说,在支付时候只需要百分之五十的现金存储,减少了其资金占用,同时也可以减少流动资金压力。
在企业之间的结算中,由于使用承兑汇票能够有效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减少现金积压妨碍进一步生产的情况,使用承兑汇票进行结算的情况越来越多,如果不能正确处理银行承兑汇票与现金流量表之间的关系,那么企业间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的交易就不能计入现金流量表的数据之中,现金流量表所反映的数据就不全面,仅仅能反映现金的交易,不能正确反映企业经营状况。
对于会计工作来说,只有为企业实际的经营行为所服务,才能正确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已经有大量的企业将接受银行承兑汇票与现金同等的地位加以考虑,将其纳入资金管理范围。只有将银行承兑汇票正确计入现金流量表,才能如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银行承兑汇票虽然在概念上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不同,然而基于上文所叙述的,银行承兑汇票与现金等价物所具备的相似性,使得它在经济活动中具备着类似现金的作用。对企业来说,银行承兑汇票与现金意义相等,不存在无法变现或价值降低的问题。倘若需要在期限之前变为现金的话,可以通过贴现或企业之间的转让来获得现金。
如前所述,现金流量表在过去的编制过程中并不包含银行承兑汇票这一概念。但在实际的企业之间交易的过程中,银行承兑汇票已经有效的代替了现金的角色。如果依据现金流量表的概念来说,银行承兑汇票并不属于企业在营运过程中获得或支出的现金范畴。也就是说银行承兑汇票虽然在企业之间的交易中得到利用,但却不再现金流量表的计量范围之内。在传统的现金流量表制定方法中,银行承兑汇票基于其筹资的性质,在贴现之后它的贴现额应当被计入筹资活动类别之中。就会产生现金流量表与企业真实经营情况和其他报表之间的偏差,这种偏差的根源就是目前现金流量表的计量不包含银行承兑汇票。
就目前来看,解决该问题的方法主要是如下几种:首先是是扩大现金与现金等价物概念的范围,使它包含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增加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要素,将企业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使用的各项业务作为新的要素加入进去,这些方法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改变现金流量表内容的方法,使银行承兑汇票能够正确的反映到现金流量表之中。使现金流量表作为现金流的反映更加明确。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采取如下方法:
如果不希望银行承兑汇票加入期末现金与现金等价物的金额,可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将其加入现金流量表。一是如果企业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又通过企业之间的业务转换转移出去的,可以直接将将两个步骤都作为现金结算,收到票据时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支付时按其用途增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或购买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二是如果企业收到之后直接将其贴现转化为现金,收到票据之时其金额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而其贴现支出作为与其他筹资活动有关的支出加以计入。三是企业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并没有进行前两种情况而是保留下来的,就不能立即计入报表。计入时间应当是这张汇票被转让出去的时刻。之后的记录方法参照前两种方法即可
现金流量表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分析企业财务状况与资金增减变动情况中作用重大,银行承兑汇票不计入现金流量表会对企业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造成影响,企业会计只有正确对待银行承兑汇票的核算,才能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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