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静 汤大益
(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铜陵 244000)
农村金融市场:非均衡性现实与调整路径
胡 静 汤大益
(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铜陵 244000)
农村金融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它关系到农业生产的稳定增长和广大农民的增收。但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农村金融体制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农村金融市场的非均衡性非常突出,如何协调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是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中心。通过对农村金融机构建设、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和资金回流机制等问题的探索,有助于我们建立一个秩序井然、效率不断提高的农村金融市场。
农村金融市场;非均衡性;调整路径
伴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壮大,农村金融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有力地支撑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但是,这种自发和原生态的金融模式,还处于低水平阶段,从金融产品整体的供给和需求的角度分析发现,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严重的供求非均衡,这也是我国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受阻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农村资金需求和供给的非均衡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等,使得金融资金的需求量在不断的增加。因为资金需求量与经济总产值之间有一定的比率,农民不管是生活上还是生产上资金的需求量都在扩大。然而,由于农业生产时间较长、自然环境风险较大,农民贷款的风险度无形中被大幅提高了。因此,各大金融机构都严格控制涉农贷款,以降低其信贷风险。根据央行对我国农民贷款程度的调查显示,2010年全国农户贷款只有2.6万亿元,占全部贷款总额的5.1%,大量农户的贷款需求无法得到满足。此外,一些农业保险公司因为无法承担农业的风险,也相应地减少了保险范围,这样更加剧了农村金融资金的需求短缺。
(二)农村金融产品供求主体的非均衡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农村金融机构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改革,大体上形成了政策金融、合作金融与商业金融共存的形式,但从农村目前经济发展的状况来看,切实为农村发展服务的金融机构仍然不够。虽然目前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和覆盖率都有所提高,但要形成一个完整且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还需要较长时间。中国银监会在2009年7月发布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2011年工作安排》中表示,在未来三年内要新增农村金融机构1 294家,其中包括融资公司106家,农村银行1 027家,农村信贷互助团161家。但据统计资料显示,直到2011年4月初,全国新建的农村金融机构仅为552家,而且只有448家营业,另外104家在建设当中。截至2011年9月末,全国仍然还有2 087乡镇没有金融机构网点的覆盖。与此同时,已投入运营的农村银行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的作用也不尽人意。因此,就目前状况而言,距离国家的目标还有相距甚远。由于金融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制度实施,加上投资者们对农村经济的信心不足,导致农村的信托、证券、基金公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十分缺乏,这样进一步加剧了农村金融需求的紧迫感。
(三)农村金融业务供求的非均衡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也得到了快速的增长,农民收入显著提高,手中的余款也多了。由于当前农村的投资渠道有限,人们期望得到更多的理财服务,以使其存款得到合理的投资,比如投资凭证式国债,国库券,收益型基金等。同时,农民还希望有相应的金融机构能够为其提供农业生产、家禽养殖、农产品销售、花草果树种植等信息服务,期望他们能在增加收入的前提下获得比较多的金融服务。但从显示情况来看,农村金融机构所能提供的业务种类比较少。从当前为农村发展提供大力支持的农村信用社来看,其经营的业务仍以存贷为主,其他业务方面还较为匮乏。同时,一些在大城市才有的新兴金融业务,在进入农村市场的过程中,也举步维艰。
(四)金融工具供求的非均衡
伴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人口就业结构的变化,金融需求主体结构及其对金融服务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人们不仅需要现金,还需要长期的资本,不仅需要信贷服务,还需要汇兑、转账等服务。因此,金融机构要适应这些变化,有针对性地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主体的金融需求,真正做到支持新农村建设。为了应对当前金融市场广阔的前景,满足大家的各项金融需求,从而相应地需要多样化的金融工具,以实现农村经济快速有效的增长。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中,无论是在金融工具品种上,还是数量上都比较少。现有的金融工具只有银行存单、股票、企业债券等金融工具,而国债尤其是记帐式国债在农村很少发行。诸如汽车、房屋等非生活必需消费品的贷款业务在农村市场十分稀缺,以至于保险、投资理财、信息咨询等业务几乎就为零。据资料显示,2010年,我国农业保险的全部收入为144.6亿元,占保险业总收入的1.18%,投保的农民只有将近1.45亿户,同时农业保险的险种也相对单一,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通过这些现实的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农村保险市场还处在原地踏步的阶段。
就我国目前农村金融市场的非均衡性产生的原因而言,可以从农村经济体制的变迁、金融机制的内在特点等方面窥见一斑。
(一)农村经济体制的变迁与农村金融的非均衡
虽然近年来,针对我国农村经济的状况进行了不少改革,大体上推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其相对于城市经济的发展而言,农村经济的发展还是不完善的,其中存在着各种形态。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的生产经营活动几乎已经摆脱了小农自然经济状况,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农村经济结构的变化使得金融需求主体呈现多元化的特点。多元化的金融需求主体不仅对筹资提出不同的的要求,而且在金融服务,金融工具等业务上也有了更多的需求。与我国农村经济形式的改革相比,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明显慢了很多,农村金融体系只是在很小的范围内适应了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仍有很多方面需要改进和创新
(二)政府宏观调控滞后与农村金融的非均衡
从建国以来,虽然我国农村金融体制历经多次调整,但每一次的调整都只是局部的微调,并为对农村金融进行全方位的改革,以至于农村金融体系供给相对单一。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对农村经济的实地考察,以及对农村经济的形式和农村金融需求的变化不了解,政府在农村和城市实行了同样的金融管理方法。这种管理方法,主观上以为国有金融机构能为农村经济和金融的大力发展提供帮助,但客观上并非如此,国有金融机构在市场利益旳驱使大幅减小了农业贷款的规模。以中国农业银行为例,随着商业化转型的完成,农行要么是撤走了在乡镇的不少机构网点,要么是收回了贷款权限。从而导致在广大农村地区只剩下像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业务简单的金融机构,有的贫困地区,甚至没有金融机构。
然而,农村信用社在多次改革后,也逐渐失去了其支农惠农的功能,为了摆脱其长时间亏损的窘境,他们也实行了规模效益化的经营方针,大量撤走基层机构和网点。到2000年底,广大农村地区的农村信用社数量比1990年减少将近40%左右,农村信用社的大范围撤销,使得农村信用社更加远离农村金融市场。这样不仅减少了其自身吸收农村存款的量,还减少了与农民交流。另外,农村信用社为了实现其高收益,也将信贷资金投向与农业不相关等领域。由于农信社等金融机构远离“三农”领域,造成了农村地区严重的金融匮乏现象,使农民及其他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的金融需求无法得以实现。同时,农村信用社在个人存款业务上服务比较单一;在放贷模式上,仍以质押、担保为条件,而且信贷额度也十分有限;支农惠农的信贷资金没有被真正投入到需要的领域去。
(三)金融管制落后与农村金融的非均衡
由于我国仍处在发展中国家的阶段,于是在金融领域也像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实行了严格的管制制度,但是我国的金融管制存在着两极分化的现象,农村的金融管制比城市更加苛刻严格。这种严格的金融管制制度阻碍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主体在资金需求上遇到困难时,若得不到正规金融组织的帮助,它们就只能依靠高利贷来解决问题。
早在2012年,中央政府部门就对我国民间金融有了一个明晰的表态。温家宝同志曾经说过要用法律武器来保障民间借贷的公平性,可以让民间资金投入到农村金融市场,同时维护其正常有序的运营,鼓励他们大力发展的同时也要加强监督与管理。鉴于温州民间金融发展的相关教训,中央政府及金融监管部门已经做出了对民间金融改革的相关方案,并付诸实施。各级政府部门及相应机构应大力支持和监督民间金融,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民间金融的健康发展。
(四)资本流动机制的稀缺与农村金融的非均衡
在金融机构对支农资金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各级政府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想法设法为百姓谋福利。通过采取各种措施让社会资本有效的注入农村金融市场,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增添活力,以此来解决农村金融需求不足的困境。社会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是对金融机构的一个有效互补,然而由于政府部门对社会资本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忽略了它在发展农村经济上的支撑作用,使得相关的配套优惠政策措施十分短缺,严重堵塞了社会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渠道,没能充分利用社会资本来补充农村资金短缺的需要。
(五)农村保险市场的不成熟与农村金融非均衡
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保险对农民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不但可以帮助农民消除很多后顾之忧,如农业保险、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医疗保险等;还可以分散和降低农村金融风险,如农业保险。但到目前为止,关于农业保险只在《保险法》中有所提及,而没有一部完整的农业保险法。虽然农业保险与农业生产的关连性很大,但是农业生产中各种风险相比于其他商业保险而言更,于是几乎所有的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保险市场都望而却步。目前只有中国人民保险还在办理农业保险等业务,但其业务范围也相当狭窄,并不能满足当前农村经济迅猛发展对农业保险的迫切需求。
由于我国当前的农村金融体系不能完全有效地适应农村各种各样的金融需求,加之农村金融改革的步伐相对较慢,因此,有必要在健全我国农村金融组织机构上下功夫,以增加我国农村金融供给,缓解农村金融的迫切需求。
(一)建立多样化的金融组织机构
1.降低农村金融市场监管的限制,让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市场。建成各种各样的金融机构,特别是发展各地经济所需要的各种民营金融机构,以此来满足农村民营经济发展的需求。大力开发与拓展农村资本市场,推动农村金融市场良性竞争,满足形式各异的农村金融的需要,通过增加金融供给来支持“三农”经济的发展。
2.建立健全农村保险体系。由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地区不仅需要农业保险、财产保险,还需要人身保险、医疗健康保险等各种各样的保险,因此需要大力发展农村保险市场,使农村保险机构得到有效的完善,增加保险业务迫在眉睫。主要从两方面入手。第一,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使金融机构的贷款无后顾之忧。政策性保险机构的设立应由国家集资建成,在相应的乡镇有营业网点。第二,实行再保险,中央和地方应该相应地从各自的财政预算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给予在农村地区的各大保险公司一定的补贴,并赋予其某些方面的优惠政策,使其挑起我国农业保险的重担。
(二)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1.要明确支农的政策性银行主体,使其真正落实支农政策任务。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变化,要重新定位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业务,并且相应地扩大其目前的业务范围与职能;加强对农业发展银行资金使用的督查。同时可以让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相应的支农惠农业务,在某些方面给予农信社一定的优惠,以此来弥补其支农业务的亏损。
2.应大力改造农村信用社,加快对其产权制度的改革。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信用社自身经济实力,确定其可能的发展模式,使之真正成为支农的主力军。中国人民银行应该根据农业的生产时间段的不同,相应延长对农信社的支农再贷款时间,使农业生产时间与贷款的期限相匹配,农村经济得到真正的改善。
3.要尽快出台一系列支农惠农的相关政策。让一些盈利性的金融机构的分支点遍布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同时保证支农资金被切实的投向农业产业经济的发展中去,改变现在农村金融市场供给不足的现状。
4.加快农业银行农村网点的建设步伐。农业银行作为四大国有商业性银行之一,拥有资金优势、网点优势、队伍优势和技术优势,同时它也是我国重要的支农银行,理应挥其在农经济发展中的领头羊作用。为此,农业银行应加强县以下机构和网点建设,扩大其业务范围和种类。
(三)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
1.政府部门应通过一系列政策的调节,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政策上给予鼓励和支持。同时规范各金融机构设在农村的金融服务功能,进一步取消对农村经济发展不利的业务,在支农惠农贷款方面的利息收入给予金融机构税收优惠。
2.整顿农村邮政储蓄银行的业务,使其为农村以及农业的发展服务,同时建立健全农村资金回流机制,让邮政储蓄银行从农村吸收的存款以支农贷款的形式为农村经济建设所用。降低农业贷款的利率,大力促进农村信用社改革,避免农村资金分流。
3.要解决农村资金市场的短缺现象,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导股份制银行等参与农村城镇化建设,支持乡镇企业加快结构调整、体制创新和技术进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构建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对于农村金融经济的迅速发展具有推动作用,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从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构建多元的金融组织体系等几个方面入手,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建设农村金融,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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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开红)
Rural Financial Market: Non-equilibrium Reality and Adjustment Path
HU Jing TANG Dayi
(Anhui Industry Polytechnic, Tongling, Anhui 233030)
Rural finance is an important part and a key link of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in China, which is related to the steady growth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nd the income of the majority of farmers. However, in the current situation, 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in China’s rural financial system, and the non-balance of the rural financial market is very prominent. How to solve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rural financial supply and financial demand is the central step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rural financial system. It is of much help to create an orderly and continuous efficiency-raising rural financial market by exploring the path of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rural financial organization system and the capital return mechanism.
rural financial market; non-equilibrium; adjustment path
F320
A
1009-8135(2015)01-0054-04
2014-10-22
胡 静(1978-),女,安徽肥东人,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会计师,主要研究财务会计。汤大益(1964-),男,安徽太湖人,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高级统计师,主要研究财务会计。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AHSK11-12D32)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