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去企业海外公司税务风险管理探讨

2015-03-18 18:07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刘建春
财经界(学术版) 2015年7期
关键词:纳税申报税务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刘建春

走出去企业海外公司税务风险管理探讨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刘建春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实力的增强和成熟,越来越多的企业家们开始把眼光瞄向境外,谋求海外发展。但是很多“走出去”企业的税收管理基本上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遭遇境外税务问题困扰的不在少数。如何加强境外企业的税收管理,提高境外分、子公司的纳税遵从度,降低税务风险,是走出去企业日益重视的热点议题。

关键词:走出去税务风险

长期以来,我国的“走出去”企业容易忽视税务问题和税务风险管理,由于缺乏对投资国当地税务法规的充分了解,未充分履行投资国当地的税务合规申报而遭受各项处罚的案例屡见不鲜。因此正确认识并有效控制海外投资税务风险尤为重要。

一、“走出去”企业海外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对投资国当地税务政策不了解

各国立足于本国实际所制定的税法各有特色,即使是同一税种,在征税基础、税率以及征管方面其规定也千差万别。“走出去”企业因对投资国的税收制度不了解,而导致不必要的税负增加的情况非常普遍。不仅如此,如果公司日常运营未充分评估纳税申报义务和涉税风险,特别是可能导致税务稽查和罚金,企业蒙受巨额税负、声誉损失,在当地税局产生信任危机,造成更大的麻烦。

(二)财务核算不规范,税务申报不及时

很多境外分、子公司或者是投资平台,有些财务核算不规范,如分红派息等业务未及时核算,或长期挂账处理,有的企业干脆不入帐,在纳税申报时不能提供足够的报表信息。对于投资平台公司,或者初成立的公司,由于没有发生经营性业务,很多企业忽视了税务申报义务,没有及时进行税务申报,导致税务风险。

(三)公司管制不规范,资金流转没有法律依据

“走出去”企业对于境外子公司的管理,很多仍然延续了国内的操作习惯,经常存在以集团内部文件代替法律文件,以公司审批程序代替法律程序的情况,忽视了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准备董事会决议等法律文件。很多走出去企业对于重大融资活动,缺乏董事会决议和合同等法律文件支持,也未及时履行税务申报义务。

(四)忽视转让定价交易管理

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监督制度即应由纳税人事先准备同期证明资料,在调查发生时承担协力义务并证明其转让定价合理的举证责任。“走出去”企业往往大量存在关联交易,但实际业务却忽视了关联交易管理及定价评估,没有准备定价合理性评估文档,或者未能按时提交同期资料,可能招致税局审计和纳税调整,甚至征收巨额罚金。

(五)税收协定不熟悉或未充分利用

企业在境外遇到涉税纠纷、歧视待遇时,往往采用“息事宁人”的方式,大部分企业选择顺从当地税务机关。寻求我国税务机关帮助的企业不到三成,未能充分利用国与国之间税收协定维护企业权益,这一比例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很低。

二、海外税务风险管理建议

(一)提高税务风险意识,严格履行合规纳税义务

企业应对被投资国财税体制和税法充分了解,对于企业涉及的业务活动涉及的税种,适用税率及计税方法,纳税申报的要求等进行专业判断,提高税务风险意识。同时企业需按当地要求履行注册手续,定期进行年检,履行企业合规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完整提交纳税申报表和相关财务支持文档。

(二)规范企业法人管理和财务核算

企业应严格按照公司治理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完备法律文档,做到内部交易和资金调拨有合同可依,或有法律文件支持。在此基础上,保持完整会计记录和报表,必要时经当地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三)加强转让定价管理

公司应满足关联交易、资金流动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要求,减少不必要关联往来。注资、分红、借贷款,均有法律文件、董事会决议或会议纪要支持。对于重大关联交易,税务提前参与评估方案,需要时引用顾问支持。对于转让定价监管严格的国家,建议公司对于重大关联交易,定期出具转让定价报告,详细记录交易类型、交易金额,定价方法评估过程等,年度终了及时出具同期资料报告。

(四)做好和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协调

由于企业经济业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税收政策盲点依然存在。有些欧洲国家,如荷兰,税局的处事方式相当灵活,并倾向于与企业协商处理涉税事宜,企业应多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取得主管税务机关的理解和支持。预约定是当前许多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转让定价调整新方法,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税务的不确定性。

(五)运用税收协定保护权益

企业应主动关注中国、投资平台公司以及投资国之间的税收协定,积极发挥税收协定在维护国家税收主权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企业在境外遇到涉税纠纷、歧视待遇时,应及时向我国税务部门反映,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启动相互协商程序,由税务总局与缔约对方税务当局展开双边磋商,通过政府间正式的磋商机制来解决税务争端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经济利益。

(六)充分利用“内脑+外脑”两种资源

企业应结合公司业务特点、投资渠道和主要运营国家情况,加强税务人员培训,重点了解和掌握所在国家的财税制度以及我国与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签定的税收协定情况,培养适应企业“走出去”的专业税务人员。同时也可以积极借助专业税务咨询机构的技术力量,合理使用、调配企业内外部的专业资源。“外脑+内脑”的模式可使企业扬长补短,更好的规避企业税务风险。

三、结束语

“走出去”企业想要得到当地的尊敬,必须要遵守当地法律,树立合规经营、依法纳税的负责任企业形象。企业应加强对海外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机制,促进“走出去”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黄佳,曹菲.海外投资税务风险详解[J].首席财务官. 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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