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符合西藏实际的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机制刍议——以拉萨

2015-03-18 18:07拉萨市公安消防支队后勤处廖丹
财经界(学术版) 2015年7期
关键词:消防支队拉萨市保障机制

拉萨市公安消防支队后勤处 廖丹

消防部队是一支担负着防火灭火、抢险救援和反恐处突任务的公安现役部队。近几年来,西藏消防工作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公安厅领导下,消防队伍建设也逐步走向正规化、现代化。拉萨作为西藏自治区的首府城市,消防业务经费的保障情况是全区各消防部队消防业务保障情况的一个缩影和写照,笔者浅要从拉萨消防支队消防业务经费保障的实际情况,论述如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符合西藏实际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

一、拉萨市消防支队消防业务保障的现状和面临的问题

(一)经费供应关系不顺

2012年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 号)和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1]330号)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西藏武警消防部队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通知的出台为西藏消防部队的经费保障提供了一个有力的依据。然而,《通知》仅仅是一个行政性文件,缺乏法律层面的依据。

(二)业务费保障机制不健全

拉萨市尚未建立起一个正规的、健全的消防业务费保障体系,各区县财政对消防业务费供应各有各的方式,没有统一的、严格的运作程序,从经费供应的标准、范围,到预算的编制、经费的划拨、决算,各个管理环节都不完善,甚至存在脱节。具体表现在:

1、未从法律层面建立经费标准体系

在2012年西藏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西藏武警消防部队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中,对应急物资储备经费、搜救犬经费和车辆保险经费支出确立了专项保障机制。在业务经费保障标准上,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和公安厅于2010年联合下发了《西藏公安消防部队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藏财行字[2010]120号).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了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机制,然而根据该通知标准测算的结果,远远低于实际消防业务支出需要。并且这些文件均以行政性文件的通知形式下发,缺乏法律依据,在实际执行中,遇到诸多困难。

2、业务费保障内容不齐全

为保证各级财政对消防业务费的供给能满足消防工作任务的需要,关键还在于明确业务费保障标准,给业务费供给提供一个具体的、可操作的依据。现拉萨市消防支队的消防业务费纳入地方财政年初预算的仅为油料费、车辆修理费、水电费等几个科目,基本建设、装备器材购置费和专用车辆购置费作为专项经费需另外申请。

3、决算机制不健全

虽然消防业务费均纳入财政预算,只是依惯例或结合消防部队的请示,给消防部队一个预算指标数,甚至没有明细预算,不分项目、开支内容,也没有预算批复。消防部队只能根据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分轻重缓急编制执行预算。

(三)业务经费保障无力

目前,拉萨市消防业务费严重不足,各项经费缺口较大,供需矛盾较突出,主要表现在:

1、消防部队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拉萨市消防支队近几年来通过几届党委班子的努力,部队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果,但业务费的匮乏使消防事业的发展难以提速;

2、消防装备建设落后

目前,拉萨市消防部队个人防护装备缺乏严重影响了消防部队扑救火、抢险救援工作和防火监督工作的开展。而且现有车辆除特勤大队外以小型水罐车居多,缺少大功率水罐车、云梯车、高喷车、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和消防坦克等装备。

3、日常业务经费不足

除专项业务费外,地方财政对消防部队日常的消防业务费投入也严重不足。一是预算基数低;二是经费缺口大,地方财政所拨的正常业务费连消防车和防火监督车的油料费、修理费和正常的消防演练费都保障不了,不得不申请专项或其它经费予弥补。

二、建立消防业务费长效机制的措施

(一)加大宣传、沟通力度,转变意识

利用报纸、电视等宣传媒体和重大节日加强消防宣传工作,加强向政府和财政请示汇报的力度,利用各级政府对消防工作日益重视的有利契机,紧紧抓住消防安全责任制检查,加大沟通宣传力度。

(二)严格事权划分

消防业务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财政应将本级消防业务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逐步将完善消防保障机制上升到法律层面,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

(三)完善预决算管理制度

各区县财政应把消防部队作为一个预算单位或部门来管理,合理分配部队财力,明确业务费预算的编制、上报程序,落实审批、下达等程序,预算一经下达,应严格执行,按预算主动下拨经费。落实决算制度,考核业务费运行成果,总结经费保障效率。

(四)建立保障标准体系

2010年10月,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公安厅联合出台《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公安厅关于西藏公安消防部队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藏财行字[2010]120号),《通知》的出台为西藏消防部队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提供了可依靠的政策依据,《通知》明确了业务经费的具体保障标准和保障范围,具体到保障项目。在此基础上支队本级及各区县大队可协调当地财政建立标准保障体系,进行标准测算,编制部门预算,进而明确业务经费保障具体金额,形成长效机制。

(五)建立经费供应体系

关于供应模式的几点设想:分级独立供应。在全市制定标准的基础上,各级财政直接划拨消防部队的消防业务费,各级消防部队直接向当地财政领报业务费;集中供应。各区、县财政局按标准上缴消防业务费给市财政局,市财政局统一拨给消防支队集中管理,支队根据各基层单位的建设需求,编制预算,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基层部队向支队领报业务费;独立供应与集中供应相结合。各级财政负责消防业务费中基本支出项目的划拨,而对于消防装备购置、专用车辆购置等专门项目,可由拉萨市财政局强制收缴,统一拨给消防支队集中管理。

[1]邱跃进.建立消防业务经费基本支出保障标准应把握的几个环节[J].会计师,2012年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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