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军
目前,枣庄市共有家庭服务业机构463家,从业人员约2.5万人,分别较2010年底增加了46%、57%,主要涉及维修、保洁、物业管理、妇幼育婴、养老护理等服务项目,呈现以下发展特点:
(一)育婴业成长较快。育婴业经营方式灵活,吸纳劳动力优势明显。目前,枣庄市从事月嫂服务人数约768人,从无到有发展只用三五年的时间。服务项目由传统的新生儿和产妇的基本护理,扩展到月子餐开发、育婴早教等,针对不同客户需求提供“订单式”服务。枣庄市从事育婴行业的多为经过培训的40、50岁人员,工资从2,000元到8,000元不等。
(二)养老业形式多元化。以居家养老为主,社区养老、社会化养老为辅的模式进行养老机构和设施建设,分别占养老事业比重的90%、7%、3%。养老理念由传统的“管吃、管住”向全方位关注老人健康转变。在硬件设施上,更注重运动休闲场地和景观绿化场地建设;在软件服务上,突出科学养生和营养配膳等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针对健康检查、生活料理都做到了定时定量,服务人员定期培训。
(三)物业管理业覆盖面广。据统计,枣庄市共有180余家物业企业,其中一级资质企业2家,二级资质企业15家,三级资质企业163家,基本实现了对城区内新建小区的全覆盖。就业人群集中,目前枣庄市从事物业管理人员约13,000人,其中近60%为40、50岁人员,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体的再就业问题。服务范围广,在传统的物业管理项目基础上,积极推进街道社区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办事咨询、困难求助、医疗服务、日间照料等全方位服务。峄城鹭鸣山庄、山亭君兴物业等企业还创新服务模式,开展蔬菜配送、货品连锁供应等有益尝试。
(四)维修服务。个体经营者较为普遍,多采用点对点对接模式,工作效率高,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交易量大。
(一)需求与消费不匹配。一是服务门类与市场需求不适应。枣庄市家庭服务业主要集中在家庭服务、养老服务、物业管理、维修服务四大门类,医疗服务、社区导购、法律服务涉及较少,经营范围狭窄。二是刚性需求与消费能力不适应。一方面,人均收入低,消费能力不足。2013年枣庄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23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878元,尤其是农村居民消费能力较低的现实难以对市场的刚性需求形成有力支撑。另一方面,现有资源少,服务供给不足。就养老来说,目前枣庄市养老床位1.5万张,到2015年实现千名老人30张床位的目标,尚有5,000张缺口。
(二)养老服务统筹谋划不到位。一是发展规划缺失。农村幸福院入住老人少,服务形式单一,膳食供应不足,尚不能实现高效、持续运营。中长期看,伴随计划生育政策影响逐渐释放,“70、80后”将面临更大的养老压力,预计到2020年,枣庄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80万人,需要养老床位3.2万张,而现有床位数量仍不到1/2。二是资源分布不平衡。以养老为例,枣庄市60处乡镇敬老院,主要是供养农村五保对象,其他老年人不愿意入住;市(区)驻地、设施条件和服务质量较好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紧张,普遍存在“一床难求”的现象。三是工作差距大。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只有12.86%,农村互助幸福院只有21.89%,距离覆盖全部城市社区、半数以上农村社区的要求差距较大。四是公私不均衡。虽然公办民办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政策扶持,但由于建设风险大、回报低、供地难等原因,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机构建设的动力不足。目前,市、区(市)公办机构及公办性质乡镇敬老院共66家,拥有床位11,176张;民办养老机构40家,拥有床位4,954张,在数量、规模上与公办机构还有明显差距。
(三)行业自治缺失。枣庄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于2011年4月经枣庄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业务主管单位是旅服委,但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自我发展不足,对带动创业基本没有影响力。同时,协会组织的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少,基本未能发挥出行业规范协调作用。缺少科学合理的行业评价体系,无法对企业等级进行有效认定,对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作出合理评定;缺少基于市场需求的指导价格和浮动机制,企业各自定价,相同的服务项目价格悬殊300~500元。
(四)就业理念滞后于行业发展。许多人认为家庭服务业是“伺候人”的行业,缺乏职业认同感,部分无业人员碍于面子,宁可只领取最低生活保障,也不愿“低就”于家庭服务,创业动力不足。家庭服务业本身具备的公益性质,决定了其行业经营的微利特点。同时,枣庄市家庭服务业尚处于起步阶段,整体经营水平不高,大多勉强维持运营,很难吸引个人进行投资创业。
(一)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一是建立完善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全市家庭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指导目录。由一名副市级领导具体负责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在人社部门设立办公室,明确成员单位和职责分工,确实做到各司其职。二是设立家庭服务业发展公益基金。在争取上级资金的基础上,从财政、彩票公益金、社会募集等多方面筹措专项资金,鼓励用于支持家庭服务业发展。三是力促政策落实。对目前制定和出台的优惠政策进行统一梳理,进一步明确扶持重点,强化贯彻落实。研究出台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纳入社保的具体办法,切实解决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后顾之忧。
(二)合理规划布局,创新发展模式。一是整合闲置资源,对乡镇废旧学校、卫生室、物业用房等闲置资源进行综合利用,完善养老等行业的科学布局,强化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功能。二是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城镇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建设运营,支持混合所有制经营,但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搭建信息平台,推进产学研一体化。一是针对相关企业及就业人员提供各项政策资源,搭建公共信息平台,建立信息上报和发布机制。二是在高职院校设立家庭服务相关专业,借鉴菏泽家庭服务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经验,坚持定向与非定向相结合,推进多样化、专业化教育。三是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形成有技术含量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依托公共信息平台,建立学校、企业、就业人员互动交流机制,提供市场需求的产品。
(四)突出行业自律,引导规范发展。一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对从业人员进行备案、培训并提供资格证书鉴定等服务。二是制定建立行业标准。制定家庭服务业管理和服务标准,完善服务细则,每年根据市场变化制定行业指导价。三是设立调解仲裁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对家庭服务业纠纷进行协商调解,促进及时、有效解决纠纷问题。
(五)强化市场理念,促进创业就业。一是引进品牌企业。在人员培训、就业等方面享受与本地企业同等的资金补助和政策支持,对带动本地企业发展或为行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二是创建自有品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家庭服务业发展,并通过新闻媒体树立行业公益形象,营造有利于家庭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打造本土优秀品牌。三是加强就业引导。瞄准市场需求,找准定位,进行分类指导培训,促进合理化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