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颜 平 吴 刚
职业教育是教育事业中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部分,是把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高职教育作为大量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一种教育类型,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是其办学的应有之义。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是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劳动大军,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选择。
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后,浙江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全力推动职教工作在深化改革中重创新、提质量,显特色、求实效。主要领导多次深入调研职教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制定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省级部门联动机制,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共促职教发展。
(一)浙江省高职人才培养体系基本情况呈现良好势头。一是院校规模不断扩大。截止目前,浙江省有职业院校424所,其中高职高专49所,中职学校304所,技工学校71所,在校生103.29万人;二是专业布局调整优化。在全国较早启动了中职教育专业布局与结构调整优化工作,全省中职学校面向一、二、三产的专业学生占比分别调整为2.37%、23.93%和73.70%,高职为3.5%、46.3%和50.2%;三是课程改革深入推进。在全国率先启动中职教学改革,形成“公共课程+核心课程+项目教学”的教学模式;高职院校建立招生、教学、创新创业、就业等主要环节的校企联动机制;四是校企合作得到拓展。中职学校与近万家行业企业建立合作关系,高职院校的合作企业已达12,013家;五是服务培训更接地气。到2013年底,全省中职学校完成非学历培训832万人次,有60万人取得各级职业资格证书;2014年,全省高职院校获得技术发明专利1,526项,主持横向课题1,611项,实现横向技术服务项目金额8,955万元。
(二)高职人才培养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一是提高了职教师资水平。开展联合培养职教专业师资试点,增加职教师资本科班向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探索高职优秀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定向培养职教教师的渠道;二是拓宽了教师引进渠道。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职业院校任教,积极引进社会“能工巧匠”和企业优秀技术人才担任职业院校专兼职教师;三是加强了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国内外教师培训计划,“双师型”教师已占70%以上,技师或相当水平的教师达到50%以上;四是促进了学生就业。近年来,浙江省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在95%以上,专业对口率达80%,学生就业率仅次于浙江省重点高校;五是增强了社会吸引力。据省教育评估院对浙江省2013届高校毕业生一年后的就业与职业发展状况调查,高职院校学生月收入为4,160元;有56%的高职毕业生3年内职位晋升,本科毕业生则为52%,报考职业职校的考生呈逐年上升趋势。
(三)高职人才培养经费投入持续增加。一是大幅增加财政投入。2013年,全省职教公共财政预算经费投入115.26亿元,比2006年增加了近6倍。2010年以来,浙江省财政投入5亿多元,扶持建设职业示范学校、产学研联合体和省级实训基地;二是建立学生资助体系。2007年以来,省级和地方财政共安排91亿元用于440万人次的中职学生资助,其中51亿元用于免除220万人次学生学费;三是支持职教建设工程。“十二五”期间,省财政每年安排2.3亿元专项经费用于“中职教育现代化七项工程”;近5年来,全省高职教育各类办学经费共投入329.87亿元,总投入、校均投入、生均投入每年增幅分别是33.15%、39.06%、19.22%。与此同时社会投入相应增加,初步形成了财政为主、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体制,有力地改善了办学条件。
由于高职教育发展历史短、脱胎于中专办学模式、带有强烈普通教育印记等的先天不足,在直接面对社会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要求时,整个高职教育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方面表现出被动性、滞后性甚至不适性,尤其是在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校企合作开发新产品、应用新技术,实现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对接上存在较多问题。
(一)职教社会地位还不够高。一是受“学而优则仕”等传统观念和社会价值取向的影响,社会上普遍存在重知识、轻技能的现象,许多学生和家长都不大乐意接受职业教育,一些用工单位对职校学生也存在偏见;二是还存在管理体制、劳动收入和类型发展与层次提升等方面的问题,职业院校发展的自主性与独立办学、专业结构调整进展不快;三是缺乏完善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以及与技能水平挂钩的收入分配制度,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价值“不等值”,对毕业生发展空间和就业竞争力带来制约。
(二)区域发展与专业结构不够平衡。一是部分地方政府对职教的投入不足且不够稳定,职教基础能力和办学条件依然较为薄弱。尤其是实施中职免费教育后,加大了地方财政负担,中职跨区招生免费政策难以保障。由于经费投入存在较大差异,区域、学校之间发展也不够平衡,造成办学水平参差不齐;二是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切度还不够高,多文科、少工科,重复设置、趋同性现象比较严重,人才培养跟不上需求。中高职衔接、普通与职业教育融合度不够高;三是部分地区中职教育专业结构和学校布局调整尚未到位,技术积累普遍不足,对当地经济发展亟需的技能型人才支撑力不强。许多乡镇成校和社区学校培训项目设置不尽合理,不能很好满足当地群众的技能和学历培训需求。
(三)校企合作制度还不完善。一是校企合作的法律保障体系不够健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政策法规不够完善,未能真正建立起校企合作的运行机制、体制和模式;有关部门不能及时、定期发布行业企业所需技能人才信息,致使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针对性不够强;二是缺乏校企合作的运行保障机制。大多数校企合作仅停留在企业接收学生实习的浅层次上,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标准、实训基地建设、课程开发、实践教学体系、人才培养与评价等长效运行方面的深层次合作不够,传统的职业院校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投入政策,也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校企之间的合作;三是缺乏企业利益保障机制。由于无法从合作中获得更多的补贴、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企业主动参与职业教育的不多,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够高,学校热、企业冷的局面还未从根本上改变。
(四)师资建设相对滞后。从调研情况来看,浙江省职业教育发展一个重要瓶颈是师资队伍建设相对滞后,难以满足新时期职业教育的发展需求。主要体现在职业院校教师整体数量不足,教师缺编严重,除基本满足学校正常教学外,在总量上难以满足社会培训等相关社会服务工作;队伍整体素质不够高,双师型教师比重偏低,尤其是高技术技能教师人才相当缺乏;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仍不够完善,在数量、规模、专业分布、学历层次上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教师进修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提高;相关制度不够完善,职业学校在教师编制核定、兼职教师聘任、管理、考核、薪酬发放等工作缺乏相关政策规范。
早在1904年,查尔斯·范海斯就提出了著名的“威斯康星理念”——为社会提供直接服务,使区域大学与社会生产、生活实际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目前浙江省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已经对技能型、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求形成倒逼态势,迫切需要高职教育培养人才的支撑。通过高职教育与区域产业双方的对接,区域经济能够得到所需要的人力资源、员工继续教育的培训场所,以适应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中产业转型与技术升级的需求。
(一)要加强顶层设计。一是要切实加强对职教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在制订“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将职教规划纳入其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有关部门要加强绩效考核,完善督导评估。要大力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根据当地经济及特点,培育特有的优势专业,加快主导产业、社会服务亟需的技能型人才培养。二是提高省级部门联动机制规格。由省级有关分管领导牵头,完善经常协调制度,统筹全省职教发展规划、推进职教重大项目落地、协调跨部门关系并整合各方资源。同时,要科学划定人社、教育等有关部门职教的职能,明确主管部门责任清单,抓紧建立权责统一、办学多元、上下连贯的管理格局。三是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制订省级中职教育生均经费最低标准与逐年增长计划,三年内全面落实“中职生均公用经费达到普高1.5倍以上”的规定。2017年公办高职生均财政拨款达到本科院校水平。组织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增加对职教基础能力、专业建设、师资队伍的持续投入,重点支持实施名校名师名专业和名品牌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同时,加大政策引导社会各方投入职教的力度。四是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强化职教院校内涵和特色建设,全方位提高职教质量;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加强工作保障,创造有利于职教发展的良好环境;广泛宣传树立先进的职教理念,清理招工用工政策,坚决破除各类用人偏见和歧视性规定,不断增强职教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
(二)建立和完善中高职衔接、本硕贯通的教育体系。第一,建立和完善职教体系内部相互衔接、上下贯通的“直通车”。一是在政策上调整中职升高职、以及专升本的比例,着重强调入学的知识和能力标准;二是体现专业技能、工作经验以及职业资格证书的价值,允许招生考试加分;三是高职院校提升办学层次,从培养高级技师或专业技术型高技能人才的专科,拓展到本科层次,并与专业研究生教育逐步衔接,优化职教“中职——高职——新建本科院校”的合理比例,在类型结构上做到劳动市场细分,在资源、空间、规模等方面准确定位。第二,多渠道探索发展高等技术教育。一是有计划将应用性本科或具有工科办学经验的院校改制为技术本科院校;二是对办学出色、师资力量雄厚的少数高职院校,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升格为技术本科;三是允许新建本科院校发展专业学位。同时推进本科教育细分化,应用型本科院校评估体系单列,建立适合新建本科院校特点的评估制度,引领其向特色型大学发展;四是发展和完善五年制高职,其形式应包括“五年一贯制”,又包括“三二分段式”,即在完成三年中职教育后,既允许就业创业,又给学习好且升学愿望强的学生升入两年制高职专科的机会。第三,为技工学院的发展提供进一步的支持。近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对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确定;取得预备技师证书的毕业生工作满两年后,可申报参加技师资格综合评审,合格者按规定取得相应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需要制定省市一级具体的落实政策,同时技工学院的归属问题也应由政府部门协商确定。
(三)建立校企多元长效合作的办学体系。第一,要整合出台浙江省促进校企合作的政策文件,引导产学合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主要是通过立法手段,按数量和质量分等级减少参与校企合作企业的税收,用于校企合作经费支出。通过立法、税收、行政引导等手段,构建起强而有力的产学合作平台,让企业感到必“须”参与,不“难”参与,有“利”参与。明确企业在职教办学中的责任,提高其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形成学校有企业、企业有学校的办学格局。第二,要建立跨部门的职教统筹与协调机制。打破部门、行业和企业各自为政的局面,以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需要和资源统筹为核心,建立相应的协调机构,由教育、人社及有关部门和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组建,统筹职教资源,如开放式实训基地等;试点职业院校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与劳动薪酬挂钩。第三,要建立校企合作奖补机制。鼓励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探索多种形式校企合作,积极运用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方式,推进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多元主体开展集团化办学。对举办职业院校、建有师生实习实践基地或承担其它职业教育任务的企业,各地政府应通过财政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建立省职教专业发展公共信息平台,并设专门机构,及时收集、研究有关信息,引导职业院校自主调节专业设置、招生、就业等办学行为。
(四)打造彰显职业教育特点的师资体系。第一,健全职教师资培养招生制度。拓展生源渠道和招生路径,实施职教免费师范生项目,让免费师范生政策惠及职教师资培养;实施职教师范生本硕连读制度改革,提升师资培养的层次;实施职教教师培养的单独招生计划,畅通定向培养职教教师的渠道;实施“优秀职教师范生国际交流项目”,通过出国研修,拓宽职教师资的国际视野,树立先进教学理念,提高教学水平。第二,加强职教师资体系建设。完善职教师资培养院校教师赴企业实践制度,鼓励企业安排高水平的技师(工程师)或高级技工对职教师资进行“一对一”的传、帮、带;完善职教师资培养院校与社会各界的协作对话机制,促进职教师资培养的常态化;完善符合职教特色的师生配备标准,加快把中高职“双师型”教师比例提高至80%和85%,生师比降到16:1和18:1。第三,重视职教师资人事制度安排。构建职教师资资源库,实现兼职教师在省内不同院校间的共享。完善职业院校技术技能人才引进制度,进一步鼓励扶持行业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从教。加快建立企业职工工资与职业技术等级相挂钩的薪酬制度。积极推进中职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试点。第四,完善职业院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制订职教教师从事社会培训报酬办法,鼓励职业院校教师在完成全日制教学工作的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技术服务,允许各地结合实际在绩效工资总量上予以倾斜。
具有研发、人才优势的高职院校已成为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动力源高职院校,通过与企业合办研发中心;成立科技园或创新中心,形成高职院校高新技术成果的“孵化”基地;与企业合作办学,实现理论与实践、科学技术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向企业转让技术;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培训等多种途径,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实现校企“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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