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秀玲
为了有效地应对“人口老龄化风险”和保障老年人晚年生活水平,构建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十分必要。按照世界银行的建议,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支撑社会保障体系的第一支柱,而企业年金作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补充,被视为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不过,企业年金投保决策受到实际所得税率、企业规模、信贷约束以及人力资本水平等因素的影响。[1]目前,我国企业年金仍处于初级阶段。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企业年金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一)政策不断完善。2000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中,不仅首次提出将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明确为发展企业年金,而且规定了企业缴费比例、企业年金的市场化运营和管理原则。自此,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建设拉开帷幕。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20号令)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23号令)的发布实施,确定了“国家支持、企业自主建立、市场运营管理、政府行政监管的制度模式和运行规则”,为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2011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印发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11号令),对企业年金基金的运营和管理进行了进一步明确。2014年1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了企业年金免税的范围和实施个税递延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二)市场规模有限。2008~2014年,企业年金积累基金额度的增长水平超过26%,但企业数量及所覆盖职工规模的增长率却仅为13%左右。截至2014年底,我国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共有73,261户,覆盖超过2,200多万企业职工,基金积累额度达7,689亿元。相对来说,基金积累额度仅相当于当年GDP的1.2%,不仅低于OECD国家超过40%的近年平均水平,甚至低于巴西、印度等新兴市场国家。[2]尽管世界银行早在20世纪末就曾对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前景给予了非常“乐观”的预测,但实际发展状况远未达到世界银行所预测的程度。另外,从企业年金计划类型看,截至2014年末,共有1,372个企业年金计划,其中单一计划占绝对份额,共1,295个,而集合计划及其他计划合计仅为77个。因此,无论是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数量及其所覆盖职工数量,还是基金积累额度,均说明我国企业年金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三)发展很不均衡。我国企业年金发展不平衡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现有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多属于国有企业(以央企为主)或集体企业,这类企业占比超过了九成,而大型民企占比不足10%,几乎没有中小企业参与其中;二是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在地区分布上差异巨大。其中,东部沿海的厦门、上海、广东等地设立企业年金账户数以绝对优势位居全国前列,但中西部省市设立企业年金账户的企业数量明显偏少;三是受托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不均衡。从2014年受托人管理年金情况看,平安养老保险一家独大,约43.6%,紧随其后的是太平养老保险和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及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家公司所管理的企业数量约占82.7%。而账户管理人中,工商银行所占份额最大,紧随其后的是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三家银行所管理的企业账户数和托管资产金额均超过总量的一半。
(四)投资收益不稳。从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情况看,2014年当年的加权平均收益率为9.30%,约30%的样本组合的收益率高于10%。但是,2008~2014年间,全国企业年金基金当年加权平均收益率不仅明显低于2014年,而且波动幅度较大。其中,2008年和2011年的加权平均收益率甚至为负数。而且,从不同期间组合投资收益率情况看,加权年平均收益率同样差距较大,不够稳定。另外,总体上,单一计划的固定收益类组合收益率低于集合计划,而含权益类组的收益率为略高于集合计划。
(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将愈加注重发展质量,更注重高效和可持续发展,这意味着企业年金市场发展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依然稳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新常态下最核心的内涵,而要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关键是要依靠科技、依靠人才。对于企业来说,粗放式发展方式将难以适应新常态下的市场竞争,唯有依靠人才及其创新才能保障其在市场竞争中立足。新常态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最终落脚于人才的竞争。事实上,企业年金的人力资源效应非常明显,[3]其作为企业人力资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发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积极激励作用。从近年来互联网行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的发展情况看,包括企业年金在内的企业薪酬设计和规划已日益受到重视,并且所起到的积极效果显著。所以,在人才竞争的推动之下,我国企业年金计划将会受到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并最终会成为企业人力资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相关优惠政策推动。多年来,限于国内针对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不足或不明确,多数企业对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积极性不高。为了鼓励发展企业年金,2014年,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企业年金免税的范围和实施个税递延的税收优惠政策,其被视为是鼓励发展企业年金的有力举措,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其参与企业年金的积极性。尽管此次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一年来,企业年金市场尚未作出明显积极性的反应,但相比优惠政策出台之前,被访企业对企业年金计划的认知和参与意愿均有大幅提升。另外,2013年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将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及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等投资品种纳入年金投资范围。企业年金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策引导,根本目的在于保障参保人晚年生活需要。[4]一系列针对企业年金的优惠政策可进一步提升企业参与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积极性,并将激发企业年金市场更大的潜在需求。
(三)资本市场不断完善。资本市场是企业年金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渠道和场所。不同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的运营和管理采用市场化操作,企业年金基金参与资本市场是世界各国企业年金运行的普遍做法。企业年金基金参与国内资本市场,不仅可以为资本市场注入新鲜力量,有助于企业融资目标,而且作为规模庞大的机构投资者,其能够发挥优化国内资本市场结构和促进资本市场完善的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逐渐完善和监管部门持续开展的大力整顿,我国资本市场的规范程度得到明显提升,市场投资者的信心得以回升。同时,专业养老金管理机构不断发展壮大,并在资本市场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不断完善的资本市场可为企业年金基金的保值增值提供良好基础环境。
(四)养老金“并轨”改革。企业年金对养老金差距有较为复杂的影响。[5]我国养老保障体系改革的加快推进进一步释放企业年金的发展空间。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在机关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并规定了具体缴费比例和政策落实到位时间。对于企业年金来说,机关事业单位大规模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是企业年金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一方面,职业年金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激发企业和个人建立年金和提高缴费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潜力巨大的企业年金市场必将因为职业年金的影响而变得更加活跃和更具竞争性。
(一)中小企业参加意愿低。目前,企业年金计划的重要性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所认知,也有部分企业开始将其作为薪酬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意愿并不高,实际参加的中小企业更是屈指可数。一方面,根据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建立企业年金的首要条件是“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而实际上中小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率长期处于较低水平;另一方面,即便是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中小企业,由于盈利水平较差,加上各项社会保险费及税收负担,使得其无力再去为员工提供补充性质的养老保险。另外,中小企业从业人员的流动性较强,从业人员更看重眼下的现金收入,并不看重延期支付的企业年金计划。而且,我国企业年金并非强制参加,也无明确的缴费基数(有缴费上限)。按照财税[2013]103号通知的要求,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并不涉及企业缴费部分,而主要针对个人缴费部分,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不变,因此其对中小企业参保意愿的提升作用有限。
(二)资本市场风险多样。面临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险资金结余,资金的保值增值压力日益增大,积极探索资金投资渠道已显得愈发重要,而且社会各界对养老金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的呼声日益高涨。除了传统投资渠道外,我国企业年金的另类投资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政府对另类投资中PE、风投、并购等高风险投资渠道还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和风险应对机制。应该说,上述另类投资工具暂时并不适合企业年金投资。那些已经相对成熟的基础设施债权计划和信托计划,也普遍存在信息透明度不高、市场评级或评价标准不规范等问题。在新常态下,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将是常态,国内市场将进一步开放,借助市场力量保障养老金的保值和增值能力将成为必然趋势。不过,随着国内经济增速放缓,部分实体经济在调整过程中可能出现信用违约事件。企业年金虽然已有十年的市场化运行经历,但由于规模较小,投资渠道受到限制等原因,实际上并未遭遇全部市场风险。新常态下,政府对于资本市场的直接干预将大幅减少,企业年金基金将不可避免地面对资本市场上的所有风险。
(三)国际化竞争加剧。新常态下,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是必经之路,而且更多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加以实现。随着国内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国内产业结构的自我调整和优化要置身国际大环境。不仅要积极推动我国产业由全球价值链低端向中高端的转变,而且要积极关注市场规律,尊重和学会应用相关规则,主动参与或主导国际规则重建,同时需要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服务能力。对于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人来说,直接参与国际资本市场投资运作的经验严重不足,与国家资本巨头竞争中并不占据明显优势。而且,2004年开始实施的《企业年金暂行办法》存在诸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有必要进行适当调整。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尚处于不断改革和完善之中,养老基金投资监管的政策还不够完善,因此日益庞大的企业年金基金置身市场风险已不可避免。
(四)投资管理创新压力。由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较晚,企业年金制度的正式开展也不过十几年的时间,目前缴费是企业年金日常业务的主要任务,但随着集中认领期很快就会出现。虽然2007年以来,我国企业年金的平均加权投资回报超过9%,但从企业年金投资工具类型和收益构成看,这种表现良好投资收益状态会长期维持。一方面,一些传统风险较低的固定收益类品种面临如火如荼的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传统投资工具的收益必然出现下降。而且,互联网金融的盈利模式已超出传统行业的想象,需要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投资人做好把控;另一方面,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创新性投资工具为企业年金投资提供更多选择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要承受其带来的风险。尤其是一些风险较高的权益和杠杆类品种,需进一步加强研究和论证以控制企业年金投资风险。当前,企业年金账户短期收益、股票收益及社会公共养老支出对企业年金缴费的影响不显著,[6]但从发达国家经验看,上述因素在长期内将会对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的市场造成影响。此外,企业年金投资管理机构不仅要做好投资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能力提升,还应积极开展创新性投资工具的研究和尝试性运作。对于很多传统企业年金投资管理机构来说,的确是一项不可回避的巨大挑战。
[1]朱铭来,于新亮等.企业年金决策影响因素研究——基于上市公司避税动机的实证分析[J].保险研究,2015,1:8~21
[2]朱铭来,季成.企业年金发展与税收优惠政策——基于OECD国家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J].财经论丛,2014,7:31~37
[3]郭磊,苏涛永.人力资源、税收、所有制与企业年金参保——基于家庭金融微观数据的实证研究[J].公共管理学报,2015,1:94~106,157
[4]汪丽萍.我国企业年金税惠政策的成本和收益精算评估[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5,5:101 ~113
[5]郭磊,苏涛永.企业年金对养老金差距的双重影响研究[J].公共管理学报,2014,1:75 ~89,141
[6]朱铭来,季成.企业年金发展与税收优惠政策——基于OECD国家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J].财经论丛,2014,7: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