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亚凯,李永勤
(云南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昆明 650201)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然而,美丽中国的建设“难点在农村、重点在农村、亮点也在农村”。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于一体的云南,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尤其是山区发展基础极其薄弱,农民为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导致农村生态环境不断遭受破坏,最终又严重影响农民的健康水平,贫穷和污染恶性循环。
建设美丽乡村,不仅要提高农村人居生态环境,还要拓宽农民就业和创业的空间,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生态与经济同赢[1]。这就需要寻求一条适合云南农村经济发展的致富之路,并且要致富环保两不误。
农村生态环境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前提,经济发展又是环境保护的保证。当生存与发展的需要都得不到保障的时候,农民根本不会顾及环境保护问题,甚至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没有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也不可能有能力和条件去改善和治理环境。日益恶化的环境问题不仅导致自然灾害频发,还严重影响农民的健康,致使农民生活更加贫穷。如何让人们幸福地生活在蓝天白云之下,不仅是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的关键问题,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中之重。
生态农业是指在保护、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遵循生态学、生态经济学规律,运用系统工程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集约化经营的农业发展模式[2]。剖析云南农村的生态环境问题,关键在于当前的经济发展阶段正处于传统经济发展模式,没有探寻出一条适合当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发展生态农业有利于充分利用云南的自然禀赋、资源优势和地理优势,加快乡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减少迫于生计的工业污染。发展生态农业更加强调绿色、生态,提倡种养殖一体化,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不仅能降低生产成本,绿色无污染的高品质产品还能提高经济效益。依托乡村优美的自然环境,建设生态种植业、生态养殖业、生态旅游服务业为一体的生态农业,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减少农村生活污染,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大协调。
发展生态农业与建设美丽乡村,协调一致,二者互促发展;二者相互错位,则会彼此制约。美丽乡村不仅要外在美,更要内在美,不仅村容整洁、乡风文明,更要生活富裕、和谐发展。发展生态农业,有效利用生态环境资源,促进当地经济快速发展,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和环保意识,为建设美丽乡村奠定基础。建设美丽乡村是在尊重和把握大自然内在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提高农村的生态效益,走农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乡村各项工作的有效进行,不仅可以逐步优化乡村环境,还可以加快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为发展生态农业提供环境保障。由此可见,发展生态农业与建设美丽乡村为逐步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新的工作方向。
日益严重的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对我们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产生了新的挑战。云南发展基础薄弱,发展任务繁重,农民为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各地州出现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尤其是一些贫困山区。
云南的工业企业大部分位于乡镇,污染问题也随之多发生在农村。2013年,云南省污水排放量156583.28万吨。2012年工业废水中铅排放量位居全国第二位,占全国废水铅排放量的9.1%,工业废水中砷排放量位居全国第二位,占全国废水砷排放量的8.2%,工业废水中镉排放量位居全国第三位,占全国工业废水镉排放量的6.1%[3]。2013年,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约16039.97万吨,倾倒丢弃量约48.86万吨;2013年,全省工业废气排放量15958.05亿立方米,二氧化硫总排放量663095万吨[4]。这些工业废水、废物和废气严重影响着农业农村的发展。
中国农业面源污染日益严重,是世界上最严重的国家之一,2013年化肥的使用量大约是5800万吨,农药的使用量大约是180万吨,农膜的使用量大约是240万吨[5]。根据相关部门资料显示,云南省每公顷土地的化肥使用量高达251千克,在一些经济作物密集种植区,单位种植面积化肥使用量更高,大大超过了土地的正常承受能力[6]。由于长期大量施用农药和化肥,各地区耕种环境恶化,水污染加剧,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在农村,缺乏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收集和处理管理,生活污水任意排放,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或倾倒,多地出现了“垃圾围村”现象[7]。根据相关部门资料显示,云南农村每天产生生活垃圾约为15000吨,生活污水约为1600000吨[6],这些未经任何处理的生活污水和垃圾直接进入生态环境之中,严重影响农民的生产生活。随着城市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很多地方为了美化城市面貌,将几乎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直接倾倒在农村的荒山、偏坡、河道,这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
农民受教育水平普遍不高,绝大多数农民受长期形成的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的影响,为了增加收入或生活的方便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缺乏保护家园的主人翁意识。县级环保局是中国最基层的环境保护机构,往下再没有设立直属部门,查处的农村环境污染事件一般是经举报的污染极其恶劣的情况,外加农村居民的环保维权意识淡薄,乡村的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处于无政府状态,致使农村环境监管力度极度有限。农村环境保护主体的空白无疑成为了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助燃剂。
发展生态农业是云南省民族山区型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针对云南农业农村发展过程中的生态环境问题,在发展生态农业建设美丽乡村过程中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实施力度。
通过对本地区进行科学详尽的调研与定位,依托自然和生态资源优势,选择最能体现本地区核心竞争力的产品,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品”的区域性主导特色产业。当地政府应通过资金扶持、组建合作社等方式积极引导,对生态农业进行合理布局,避免区域之间的恶性竞争,选择生态农业差异化发展之路。生态农产品主导产业的建立,不仅可以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还可以减少地方政府迫于财政压力、农民迫于生计的工业污染。
围绕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基本点,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当地农产品主导产业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与科研院校合作,共同研发。建立以产业为主体的育种合作创新体系,培育高产、优质、抗逆的定制种苗,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缓解增加粮食产量与农业资源和环境约束的矛盾。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技术研发,研制适合当地农作物的实际操作的机械设备,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农业科技的进步,推动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在某中程度上可以缓解农业面源污染的压力。
以生态农业为依托,建立与其相匹配的休闲旅游度假村,加快当地第三产业的发展。首先,综合评估当地的自然资源和地理位置,突出区域特色,确立适宜的农村生态旅游模式,促进生态和文化因素的有机融合;其次,完善道路、电力、管网、绿地等配套基础设施,提高农村现代化水平;再次,建立生活垃圾、污水的收集和处置系统,控制农村生活垃圾新增数量,使其降低到生态环境可承受的范围以内。农村生态旅游业的发展,增加了农村居民的收入,是对农村居民环保责任感和环保意识的考验,也是对优化农村生态环境的巩固。
政府是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主导,农民是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主力军。通过制订村规民约、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方式,积极探索政府与农民共同防治农村环境的有效方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工作的有序开展需要建立生态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处罚的力度和加强处罚的频率。根据当地具体环境污染状况,提高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管的能力,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为发展生态农业,建设美丽乡村保驾护航。
总之,发展生态农业既能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促进人和自然和谐相处,又能充分利用各种自然禀赋,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因此发展生态农业,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必将为实现美丽乡村、美丽中国的宏伟目标奠定基础。
[1]毛彩琴.建设美丽乡村促新农村经济发展[J].特区经济,2013,(11):134-135.
[2]张杰.发展生态农业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J].现代农业科技,2009,(13):297-302.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12年环境统计年报[R].云南,2013.
[4]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环境状况公报[R].云南,2014.
[5]陈锡文,唐仁健.陈锡文唐仁健解读中央一号文件[J].农业工作通讯,2014,(3):18-23.
[6]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R].云南,2009.
[7]杨文栋.云南农村环境问题及其保护初探[J].环境科学导刊,2012,(5):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