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引导机制的构建

2015-03-17 18:26李角奇王凯明
党政干部学刊 2015年2期
关键词:责任标准企业

李角奇 王凯明

(1.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 沈阳 110004;2.辽宁大学,辽宁 沈阳 110036)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缩写为CSR)概念源于美国,其核心思想是要求企业在为自身和股东谋求最大经济利益的同时,要从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出发,为员工、消费者等其他利害关系人履行某些社会义务,对社区、环境等承担某些社会责任。这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对相关者利益的保护和对自然环境的敬畏等,是人类社会发展理念的升华。但是,这种思想理念并不必然会被广泛接受、认同和履行。否则,雇佣童工、污染环境、损害员工和消费者利益等不良行为,就不会成为国际社会越来越关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在中国转型阶段也不会出现那些唯利是图、毒害社会、损害相关者利益等不当行为甚至违法行为。因此,面对企业社会价值缺失带来的种种问题,我们不仅要广泛讨论和宣传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更要加快研究和制定一套符合现实中国国情和未来经济发展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及其实现机制,旨在引导或迫使我国企业价值转型,促进企业管理模式创新,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这对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也极具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一、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现代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的形成,历经了一个漫长的演化升级过程。其始点是亚当·斯密(Adam Smith)的“看不见的手”,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尽可能高效地使用资源,生产提供社会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并以消费者认可接受的价格进行销售。这是一种狭隘的企业社会责任观,具有显著的历史局限性。到18世纪中后期,企业社会责任思想扩展到企业主个人行为道德范畴,所履行的社会责任主要表现为企业主们经常对穷人、教堂和学校提供捐助。这种行为受到社会认可与支持。进入19世纪后,受“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影响,这种企业社会责任观开始受到抵触。一些企业主为了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对员工和供应商等极尽盘剥。这对工业化发展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但是,到了19世纪中后期,随着企业制度的完善,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呼声的高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问题开始受到一些国家政府的重视。如,美国政府为抑制企业不良行为,颁布实施了《反托拉斯法》和《消费者保护法》,这对企业社会责任提出了新要求。到20世纪中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从部分企业主的群体意愿变为社会经济规则与要求。也就是,通过改进制度与规制,要求企业在实现其生存与发展目标时,必须遵守规则,承担社会义务与社会成本,不污染、不歧视、不欺骗,保证社会福利,融入社区,资助慈善组织,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积极角色等。到20世纪80年代,这些社会责任思想进一步升级发展,并在欧美发达国家兴起了涉及环保、劳工和人权等多方面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导致人们对产品质量的关注转向到对产品质量与劳动保障、职业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多方面内容的共同关注。

显然,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的形成与发展,不是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而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理念升华的重要反映。因此,顺应时代要求,构建企业社会责任引导机制,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应该成为我国政府包括对社会发展积极负责的各类企业共同面临的重要任务。

二、引导或迫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国际经验

(一)制定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

1997年10月,美国社会责任国际组织(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简称 SAI)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世界人权宣言和联合国儿童权益公约,制定了全球首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ocial Accountability8000,简称SA8000。目前,该标准已流行欧美、推向全球。其核心要求是:(1)不使用或不支持使用童工;(2)不使用或不支持使用强迫性劳动,不得要求员工寄存身份证件或交纳“押金”;(3)要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具备避免各种工业与特定危害的知识和措施;(4)保证组织工会的自由与集体谈判的权利;(5)反歧视;(6)不从事或不支持体罚、精神或肉体胁迫以及言语侮辱;(7)严格遵守当地法定工作时间要求;(8)严格执行法律或行业最低工资标准;(9)管理体系公开透明。

SA8000标准的产生,既有人文社会发展的原因,也有国际市场上竞争格局失衡、需要采取新的贸易壁垒手段等因素。冷战结束后,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导致国际市场竞争中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新兴工业化国家起飞,欧美发达国家在传统产品市场上逐渐失去了国际竞争优势,发展中国家的廉价产品在诸多领域对发达国家市场构成了冲击。面对这种变化与冲击,欧美发达国家开始实行贸易保护和非关税壁垒,企图通过把社会条款与国际贸易挂钩,削弱发展中国家廉价产品的相对优势。可以说,SA8000恰好具有这种贸易壁垒的特性。因为,它迎合了发达国家借口保护人权和环境,满足公众和消费者关注可持续发展的好奇心,同时也达到了保护本国产业、抑制发展中国家竞争优势的目的,而且还有极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也正因此,它被称为“蓝色壁垒”,认为它和政治权利相辅相成。当然,从SA8000产生过程、内容、性质等方面看,它尚不具备贸易壁垒特征。因为,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根基不是贸易壁垒的始作俑者,而是公众;制定SA8000标准不是为了削弱发展中国家产品的竞争力,而是为了解决多种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一致性问题;SA8000不是国家标准,属于非官方行为,其内容具有普遍性与灵活性;跨国公司要求供应商获得SA8000认证不是出于限制贸易的目的,而是为了自身利益。但无论如何,在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不断削减的当今世界,SA8000非常容易被用来作为限制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工具,需要发展中国家高度重视、积极应对。

(二)实行SA8000国际认证

SA8000国际认证,是指企业或组织机构在执行SA8000标准时,向SAI申请并经SAI全面、独立审核后,颁发社会责任认证证书。这与ISO9000质量管理国际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国际认证一样,是对企业或组织道德行为及其社会责任管理能力的最为有效的认可,它已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同。也正因为此,SA8000标准尽管尚未转化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准,但已成为通用的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适用于世界各地、任何行业、不同规模的公司,包括公共机构。

获得SA8000国际认证,可以为企业带来诸多价值和利益。主要是:(1)减少第二方审核,为供应商节省实时间和费用;(2)满足当地法律法规要求,减少贸易摩擦;(3)提高国际公信力,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4)增加消费者对产品的正面情感,提高出口商品国际竞争力等。基于这些价值和利益,决定了各国企业越来越重视SA8000国际认证。努力获得SA8000国际认证,已经成为各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提高估计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三)国际组织及欧美国家推动

近二三十年来,一些国际组织对企业社会责任工作非常重视。1976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制定了《跨国公司行为准则》,要求跨国公司更加保护股东和其他利害相关者的权利,加强问责制,增加透明度。2000年,该准则被重新修订,强调在促进和执行该准则方面各签署国政府要承担责任。同年,联合国制定了“全球契约”计划,从劳工、人权、环境、反腐等4个方面,提出十项原则,强调企业在这些方面的社会责任。欧盟也同时提出两大目标:一是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宣传;二是增加政府透明度。2001年,欧盟委员会向欧洲议会提交了 “欧洲企业社会责任框架绿皮书”。期间,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雇主组织等也都积极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并就许多问题达成了共识。

在国际组织积极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同时,欧美发达国家政府也不断按照国际性企业社会责任要求,制定本国社会责任规则要求。如,2005年,欧盟各成员国都制定了本国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并于2006年在布鲁塞尔发起 “欧洲企业社会责任联盟”,德、英、法、意等发达国家还制定了本国实施企业社会责任战略行动计划,有力推动了各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推广、接受、认同和履行。

(四)社会力量与双重影响

欧美国家兴起的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源于由两种社会推动力量:一是劳工组织和劳工运动。伴随资本全球化,劳资冲突加剧,劳工地位相对下降,导致反对资本全球化的劳工运动兴起。劳工组织要求企业执行国际劳工标准,保护劳工权利。这使美欧等发达国家不断把劳工标准同其对发展中国家实施的普惠制挂钩,导致SA8000等社会标准从民间壁垒走向政府壁垒。二是关注绿色和平、环保、人权等方面社会责任的非政府组织和舆论呼吁。基于这些非政府组织包括舆论呼吁的要求,各国政府不断把企业社会责任与贸易挂钩,导致一些跨国公司为减少各种社会压力,满足自身发展需要,纷纷制定本企业社会责任守则,承诺履行社会责任,或通过环境、职业健康、社会责任等国际认证,应对不同利益团体的利益要求。

上述两种力量,决定了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推广必然具有双重作用。一是促使各国企业回报社会,使全球性的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文化相辅相成、共同改进。二是降低了发展中国家企业在生产成本上的比较优势,削弱了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对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构成障碍,对劳动密集型产业与外资合作也将产生消极影响。但从长期来看,这会迫使相关企业转型升级,在客观上起到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产业素质提升的积极作用。

三、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引导机制

我国在引导和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但其效果与要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对此,不仅提高思想认识,更要从制定统一标准、健全制度规则、完善体制机制等多个方面,系统地研究和解决。

(一)研究和制定统一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制定工作在某些行业、地区或部门早已展开,取得了很大成绩。如,2005年,中央国资委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发起成立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联盟”,召开了“2005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论坛”,讨论制定了国内第一部综合性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但受各种条件限制,它并未成为全国统一的认证标准。同年,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基于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际公约及国际惯例,制定了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China Social Compliance 9000 for Textile&Apparel Industry,简称CSC9000T),这是中国纺织业为适应国际规则,主动出击、拓展市场的产物,对我国纺织行业具有重要意义。2006年,深圳市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条例》和《深圳市企业社会责任认证制度》。同年,深交所颁布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2007年底,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2008年,上交所发布了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这些条例、指引或通知等,从内容到要求都有了显著的拓展与提升,对推动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起到了积极作用。问题是,上述标准都不具备普适性,行业特征、地区特征、部门特征较为显著,不能成为适于各地区、各行业、各类企业以及各类公共机构的统一认证标准。因此,我们必须在总结经验,整合发展已有成果,吸纳SA8000以及一些国际组织制定的种种社会责任规则的核心理念的基础上,针对中国经济发展条件与要求,加快研究和制定一套适合国情、具有普适性、权威性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主要内容应该包括:一是诚信守法责任。企业经营活动要符合各种法律法规和各类技术标准要求,要信守合同,完成合同义务,在维护市场秩序、确保产品货真价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等方面承担社会责任。二是经济责任。直接地说就是增加盈利。各类企业要守法经营、信守合同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扩大销售,降低成本,增加企业盈利能力,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承担社会责任。三是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责任。企业要爱护员工,坚持安全生产,搞好劳动保护,消除影响职工安全与健康的隐患。同时,要不断提高企业员工工资水平,在增加职工收入与福利方面承担社会责任。四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责任。针对我国人均资源不足、森林与矿产开采过度、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等问题,企业要以大局为重,做到企业发展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要求相适应,切实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承担社会责任。五是科技创新与发展责任。推动科技创新与发展,是各类企业尤其是各行业龙头企业、国有企业和技术创新型企业的重任,需要这些企业加大投入,重视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自主研发,加快推进自主性的科技创新,在提高产品质量、改善产品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承担社会责任。六是保证相关者利益责任。在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要为职工、消费者、债权人、社区等相关者提供利益和保障。七是慈善责任。很多地方在发展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上投资不足或无力投资,一些贫困人口需要扶贫济困。这些责任需要政府的担当和努力,也需要企业积极捐助,热情回馈社会。八是管理制度与政策公开透明责任。公开透明,是保证企业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提高效率的重要因素,也是维护股东和相关者利益的重要方法,更是提高企业信誉、与股东和相关者之间建立信任与互动机制的重要途径。

(二)完善制度规则,创新体制机制

一是完善社会管理制度与规则,明确并监督企业主动承担必要的法定责任。对此,一要完善各种制度和标准,包括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契约制度、会计审计制度、税收制度、用工及薪酬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安全生产标准、技术标准、质量标准、节能减排标准、卫生标准等,明确企业法定责任;二要完善归口管理、监督检查、依法制裁等社会监管制度,提高社会管理制度与规则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促使企业自觉落实法定责任。

二是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承担道德伦理上的社会责任,包括增加利润,注重科技创新,加快技术进步,提高企业标准,包括技术、质量、节能、环保、安全、卫生、健康等标准,改善职工生产与生活条件,提高职工待遇等多个方面。这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高级形态。对此,一要积极倡导、大力宣传;二要政策调节,采取必要的经济杠杆,引领企业自觉作为。

三是引导和迫使企业提高其履行社会责任的管理能力。对此,一要建立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提供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格式文本,引导或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社会责任指标统计和考核体系,使企业把履行社会责任工作纳入企业法人治理系统,融入企业发展战略,落实到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二要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监督机制,要求企业定期公告其社会责任执行情况、规划和措施,自觉接受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公众监督;三要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沟通和对话机制,使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意见能够对企业形成反馈控制。

四是借鉴SA8000国际认证经验,组建全国性的企业社会责任统一认证机构,制定程序化、制度化的国内标准认证制度,确保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认证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同时,要积极参与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的修订与完善工作,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的对话与交流;要支持企业进行SA8000国际认证,总结推广国内外企业获取SA8000国际认证、履行社会责任的先进理念与成功经验,以找出差距,改进工作。

五是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监督与保障作用。对此,一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监督保障作用,要求企业党组织把监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防止企业为了追逐经济利益或股东利益而损害社会利益或职工等利害相关者利益;二要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的先进模范作用,要求广大党员自觉带头履行社会责任;三要引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在履行社会责任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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