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美(长春工业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所,吉林 长春 130012)
地方工科院校创新创业实践教学的评价机制与保障体系研究
王美
(长春工业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所,吉林 长春130012)
近年来,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活动日益成为促进大学生就业、激发工程院校活力、推动地方产业经济增长的内生性力量。教育活动的正常运行与教学体系的成熟构建需要科学的评价机制和完善的保障体系作为支撑。本文在对地方工科院校创新创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内涵解读的基础上,寻求一种崭新的视角和思维,构建一种以CIPP评价模式为原型的创新创业评价机制和以质量导向为核心的创新创业保障体系。
地方工科院校创新创业评价机制保障体系
创新创业教育是一种区别于传统教育形式、着重激发学生的创业意识、思维、情感、技能的实践活动,也是一种以素质教育为内涵的教学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其目的是达到传统知识、专业技能与创业素养有机地整合的平衡状态,使受教育者具备创业所需的能力,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变革,达到个人职业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双本位目的。
“实践教学是与理论教学相对应的一种教学形式,它是理论与实践、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抽象概念与具体思维相结合的教学过程,它既是理论学习的继续、补充和深化,又是传授学习方法、技能与经验的教学过程,它既是理论学习的继续、补充和深化,又是传授学习方法、技能和经验的过程”[1]。地方工科院校的创新创业实践教学是在紧密结合社会需求和专业背景的基础上,融入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借助合作探究、问题情境、模拟实训、项目式、案例式等教学路径与方法,使学生具备以创新思维、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综合职业素养的活动。在整个过程中,创新创业实践教学是一个连续的、动态的有机结合体,涵括诸多教学设计和思维构思因子。这些因子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标性,强调学生以直接体验的方式解决生活和生产过程中遇到的现实创业问题,使其在认知水平、自主性、创新性等方面有所提高。
创新创业实践教学体系是一个系统完备的整体,其运行不仅需要先进的人才培养目标理念作为全局引领、成熟的教学实施模式作为内部支撑,更需要科学的评价机制与保障体系作为外部助推。因此,地方工科院校要不断更新发展理念、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稳定、长效的质量保障与动态监控机制,“逐步完善以‘素质教育为基础、创新创业教育为动力'的新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和实践教学体系”[2]。
创新创业实践教学评价是依据教学目标、运用一定教育测量方法与技术手段,对实践教学过程中创新创业教育目标和内容的完成程度和质量呈现效果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本研究应用CIPP评价模式对实践教学效果和水平进行实然呈现的同时,也会为教学质量和教育决策科学化程度的提高提供参考。
CIPP评价是由斯塔弗尔比姆的在1966年创办的一种教育评价模式,它“以‘为决策提供信息的过程'为评价定义,也称为决策导向或改良导向评价模式,其包括Context(背景)评价、Input(输入)评价、Process(过程)评价和Product(结果)评价”[3]四个步骤。引入CIPP评价模式后,地方工科院校创新创业实践教学评价机制是根据创新创业教育理论内涵的指导下,在工程训练、创业实践的基础上,由创新创业实践教学背景评价、创新创业实践教学投入评价、创新创业实践教学过程评价和创新创业实践教学效果评价构成。因此,CIPP创新创业实践教学评价是对CIPP评价的延伸和发展,其是在CIPP原有理论范式的基础上,以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为中心,对实践教学的整个体系流程进行全方位的评估模式。
(一)创新创业实践教学背景评价
“背景评价是在特定的情况中,评估需求、问题、有利条件和机会,是实践教学评价的基础,决定实践教学开展的必要性及教学目标。背景评价具有诊断性,为计划决策服务”[4]。由于教学背景的评估需要大量专业人员的参与、前期实地的调研与考察,因此地方工科院校应该建立一支由学校领导、专家学者、教授、企业代表组成的专业化的独立教学评估机构对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障碍做出估计,并对实现计划的各种方案的特点和途径加以识别和评定,从而避免盲目地实施计划。地方工科院校开展教学评价时要对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对多种实施方案进行系统论证,并选择一种或几种最优模式。论证过程中要树立科学思想,以学生为中心,以满足学生的创新创业认知、情感、技能为论证依据。此后,再参照经济学的生产要素理论对各个实施模式的师资配备、实践基地的建设规模、实践教学的经费投入等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行评估。
(二)创新创业实践教学过程评价
“过程评价的本质就是对选择方案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记录、反馈,以不断调整和改进实施的过程”[4]。地方工科院校的创新创业实践教学过程评价就是在制定一套动态、全面的实践教学效果监控流程和标准基础上密切关注教师和学生双元主体践行创新创业实践教学环节的进度,并在教学实践管理中积极融入以质量为中心的科学思想,建立系列追踪监控系统和有效的信息反馈渠道,从而对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实践活动、实践项目等一系列连贯环节进行全程的检测与评估,全方位地了解学生的表现,为创新创业教育的宏观运行和微观操作提供动态的反馈和调整信息。
(三)创新创业实践教学效果评价
结果评价就是“目标评价,对教育实施过程的结达到目标的程度进行判断,也即终结性评价。它主要是测量结果,并给予解释和价值分析”[5]。对于地方工科院校而言,创新创业实践教学的效果评价则是对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实施成效的终结性衡量或某阶段的节点性评判。地方工科院校应该设立一套完整、具体、可操作化较强的创新创业效果指标,如创新创业实践教学的社会认可程度、教学资源利用程度、学生实践能力提高程度和实践教学模式推广程度等。此外,这种评价环节还要采用多元主体参与、多元视角分析的定量与定性结合的考评方式。评价类型大体可分为学生对教学体系的评价、教师对教学体系的评价、院校对教学体系的评价、社会(主针对企业)对教学体系的评价。
教学保障是学校教育教学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推动着办学水平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更保证和支撑着教学体系建构及完善。因此,地方工科院校只有建立了体系完善、层次清晰的保障体系,创新创业实践教学才会获得稳定的动力支持和蓬勃的生命能量。
(一)师资保障
目前,地方院校创新创业师资队伍数量有限,梯队结构存在很大弊端,一些高校由于不具备专业的教育师资,其进行创新创业实践教学人员大多由其他学科的教师充当兼职,这造成了创新创业师资力量整体素质不高、专业化水平不强。面对现状,培养一支由“学者型企业家”和“创业者学者”组成的专业化优秀师资队伍是开展高校创新创业实践教学的关键所在。因此,地方工科院校应该立足本校,采取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的方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内部培养是指地方工科院校内部应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一些中青年在职教师骨干通过产学研发合作的方式进入企业进行挂职实践,感受创新创业过程,并将自身理论知识融入到企业产品的构思与设计中,从而拓宽自身的理论视野;外部引进是指借助工程实践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聘请一些掌握岗位核心的高层技术人员、享有社会威望的企业家及具备成功创业经验的管理者和风险投资者进入到学校的兼职的实训指导教师队伍中,使行业生产技术前沿的发展动态与企业的运作机制等方面进入学校系统。无论是内部培养还是外部引进都要选拔一些优秀的创业教学或项目带头人。因为他们对整个实践教学体系对导向力或影响力,有利于师资团队向心力和凝聚力的形成,所以才能使学校成为微型的技术先锋和创业前沿聚焦站,才能保证地方工科院校创新创业实践教学的高质量完成。
(二)经费保障
高等教育办学发展离不开充足经费的支持,地方工科院校创新创业实践教学的开展、实践基地的建立、师资队伍的建设更需要国家、地方财政经费的保障。首先,要加强中央财政对地方工科院校的财政宏观调控功能,建立专款划分制度,用于工科院校科研发展与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开展的专项基金分配,使中央政府教育经费的覆盖范围扩大,确保中央与地方高等教育公平的实现。其次,“一个地区的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和当地社会发展的程度具有强正相关性”[6],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在政策上积极鼓励高校相关课题项目的申报与立项,在资金上大力支持工科院校创新创业实践教学的开展,保证教学经费的投入,通过地方政府的多层面推动,地方经济的产业格局才能得到优化。第三,针对地方工科院校本身,在争取有关部门创业项目财政经费支持的基础上,一方面,要努力拓展社会经济来源,通过校企互动,产品合作研发,创业基地孵化等机制,争取相关产业链条的经费投入,争取社会力量对创业实践教学的捐赠。另一方面,要加强学校内部的经费预算管理,减少经费安排的盲目性与随意性,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经费与实践项目挂钩机制。
(三)政策保障
目前,我国“大学生创业实践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新生成分,是一种常态的教育活动和特殊的社会活动。其顺利开展必然涉及高等教育的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这需要建构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支持体系;其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各种社会因素的相互配合,这更需要一系列相配套的制度政策规范进行协调和保证,需要建构相应的社会支持体系来落实”[7]。社会支持体系的集中落脚点就是引领政治主流的政府宏观政策。因此,党中央领导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要高度关注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中央相关部门在确立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的战略思想上出台一些高起点、高质量、层次化、系统化的宏观政策。这些政策可从高校就业指导计划、创业培训、创业基地建设等角度进行制定和落实。此外,地方政府作为支持地方工科院校的重要后备力量,一定要为高校创新创业实践教学的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具体来说,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中央指示精神,深入考察地方区域产业经济布局特点、工科院校创业实践教学开展条件之后,联合地方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等机构共同制定一些如 《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大学生自主创业意见》、《支持和促进创业的地方税务政策》等地方指导政策,为地方工科院校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教学提供精神统领和制度保障。
(四)管理保障
科学、健全、合理的内部管理制度是提高地方工科院校创新创业实践教学体系质量的有力保证。第一,地方工科院校要制定多类型的实践教学规章制度和文件,且这些制度体系一般要有层级梯度性,从宏观到微观,从概括到具体。如学校创业人才培养规划、创业实践课程安排计划、工程创新教学大纲、创业园区管理细则、教师实践教学评估方案,等等;第二,地方工科院校要明确各个实践教学机构与组织的职能范围,制定奖惩制度,强化决策层、管理层、督导层和执行层的责任意识,设立实践教学督导组或者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所有专业的创新创业实践教学进行引导和监控;第三,建立教师与学生的档案制度,校企合作平台为教师和学生提供进入企业进行技术操作锻炼的机会,地点和人员的流动性更需要完善的档案制度的建设,便于其对创新创业实践教学体系中人员及活动的监管;第四,地方工科院校要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的竞选招标制度,为学生自主创办的中小企业提供一个公平、开放的竞争平台。
(五)环境保障
地方工科院校在学校的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的建设上要凸显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理念,着力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激发创业的校园文化环境。学校可以利用校报、板报、广播、网络等手段,对一些规模较大、反响较好、层次较高的创业竞赛和创意活动,一些成功的创业典型和经典的创业案例,一些结构完善、理念新颖的工程基地和实验中心进行广泛宣传,营造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并重、学术探索与人性诉求并重的创业沃土和宽松环境。此外,在硬件设施建设上,学校还要引入一批先进的实验仪器和设备,满足学生的创新实验需求;创立智能化的网络信息系统,为学生提供一个便捷的在线模拟创业实战平台;构建校企合作基地和创业孵化园区,实现企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的双赢。由此可见,精神环境和物质环境都是创新创业依托的载体。地方工科院校一定要协调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力求营造开拓进取、锐意求新的创业文化氛围。
[1]曲艺.应用型大学实践教学体系理念的内涵及应用[J].教育探索,2009(6):28.
[2]李飞标,徐志玲.论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教学体系的建设[J].继续教育研究,2011(6):121.
[3]邓风.CIPP评价模式在实践教学评价中的应用[J].中国科技信息,2011(29):171.
[4]朱丹.CIPP评价模式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评价中的运用[J].中国校外教育.
[5]陈如.教育评价模式与发展特征探析[J].江苏高教,2000(1).72.
[6]赵艳林,等.地方工科院校专门设置与服务地方互动研究[J].高等教育研究,2012(6):67.
[7]薛敏兴.关于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目标定位的理性思考[J].教育与职业,2010(3):89.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课题 《地方工科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教学体系的研究与实践》(2010CX062)
2014年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 《地方工科院校第二课堂育人机制研究》;2014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一般课题《高校第二课堂优质教育的发展机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