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晚,嘉善縣台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第六屆理監事就職典禮暨成立十一周年慶典活動在世博大酒店舉行。省市台辦領導及縣領導等到場祝賀。台灣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國民黨副主席洪秀柱、國民黨副主席兼秘書長曾永權、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等發來賀電,對新任會長朱啟禮和理監事們表示祝賀。全國台企聯會長郭山輝以及來自各地的台商協會會長、副會長和在嘉善的台商共500人參加了此次慶典活動,共同分享協會這十一年來不斷成長的喜悅,共同祝福協會不斷譜寫新的篇章。
台達參展中國工博會SCARA工業機器人登場
全球電源管理與散熱管理解決方案的領導者——台達集團以「智能生產 可視管理」為主題,在2014年11月4日~8日的中國國際工業博覽會上首次展出台達SCARA工業機器人。SCARA工業機器人不但速度、精度、線性度和垂直度性能優越,且具免感知器的順應控制機能,可提升工業生產效益 。近年來,台達逐步進行系統整合,提供整體解決方案。除了通過持續研發與創新,保持在電力電子產業的領先地位,同時也積極在能源管理領域拓展發電、儲能及節能解決方案,佈局智能電網應用。
跨越雙十一廣禾堂穩建佈局電商行銷
11月12日的統計數據顯示,上海市台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旗下近千家台資企業會員中,以孕嬰童商品、連鎖快銷商品等為主,這些台商企業成為參與「雙十一」活動的賣家主力,台企同比銷售額實現翻番。
上海市台協副會長、母嬰工委會主委鍾宇富表示,「廣禾堂」訂製的月子餐和女性健康調理食品「雙十一」整體銷售業績較2013年同期大幅增長,吸引手機等移動客戶端消費者占比達53%,超過「天貓」所公佈的整體移動客戶端消費占比10.4個百分點。
跨國企業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實行上限管理
據路透中文網報導,中國人民銀行下發通知稱,跨國企業集團原則上在境內只可設立一個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央行對跨國企業集團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實行上限管理,即對跨境人民幣資金淨流入額設定上限,淨流出額暫不設限。
金融時報援引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跨國企業集團開展跨境人民幣資金集中運營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稱,跨國企業集團按照要求可以開展跨境人民幣資金集中運營業務,包括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和經常項下跨境人民幣集中收付業務。
跨境人民幣資金淨流入額上限=資金池應計所有者權益*宏觀審慎政策係數。宏觀審慎政策係數初始值為0.1,央行根據宏觀經濟形勢和信貸調控等需要進行動態調整。結算銀行和主辦企業應做好額度控制,確保任一時點淨流入餘額不超過上限。
對於境內成員企業在前海、昆山、蘇州工業園區和天津生態城等試點區域內,且從境外已借入人民幣資金的,根據其借款額對淨流入額上限做相應抵扣。跨境人民幣資金淨流出額暫不設限。
不動產供繳稅擔保 估值調降
台灣財政部門日前發佈最新解釋令,納稅人提供土地作為繳稅擔保品時,土地現值由原本加4成估價,11月5日起改為加2成估價,未來納稅人擔保權益將縮水。看似對納稅人不利,但只要納稅人主動提供足供認定不動產時價的資料及證明文件,並經稅捐機關查明屬實者,即可得予核實認定。依據內政部門統計,2011年~2014年間各直轄市、縣(市)一般交易價格占公告土地現值的平均比率更高,約為119%,顯示現有加成計算土地價值方式有高估之虞,因此加以檢討修正,調降估價原則。
六成小微企業貸款為高利貸年利率超24%
不久前,景榮搜索平台融360發佈《2014年小微企業普惠指數報告》。《報告》稱,目前大陸六成以上小微企業貸款為高利貸。
《報告》顯示,目前大陸62%的小微企業貸款產品月利率達2%以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月利率2%,折算成年利率為24%,已經高於一年期貸款利率6%的四倍上限。
台銀行「護身符」法規有望近期出台
據《中國證券報》稱,有關部門正在起草金融企業貸款減免辦法,有望近期出台。這項政策的重點是加強金融企業,尤其是銀行的壞賬減免核銷力度,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打消銀行給中小企業貸款的顧慮。
《中國證券報》引述有關專家分析,壞賬核銷涉及銀行基本制度,影響深遠。該舉措可降低銀行稅收負擔,消解部分潛在風險,給銀行業績帶來更大想象空間。廣發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劉煜輝認為,金融企業貸款減免辦法出台,壞賬減免力度可能會很大。
新台幣出入境限額2015年起提高至10萬元
台灣中央銀行宣佈,2015年元旦起,放寬旅客攜帶新台幣現鈔出入境限額,由現行的6萬元,提高至10萬元。在考量大陸消費水準提高、促進觀光產業發展,防制洗錢及維持金融穩定等3大因素後,台央行決定修改相關法規,將限額提高至10萬元。
台央行發行局局長施遵驊表示,如果旅客攜帶10萬元來台還不夠花用,除了可刷卡消費外,也可在金融機構自動提款機(ATM)跨境提領現鈔,或者持外幣到台灣島內的金融機構兌換新台幣現鈔。
11月起小微企業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近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佈《關於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的通知》,鼓勵金融機構對小微型企業提供金融支持,在金融貸款方面明確了印花稅優惠政策。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通知中特別提到關於對小微企業資格的認定。其認定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統計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迎來史上最大幅度修訂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其官方網站發佈了「關於《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修訂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並登出了《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簡稱《目錄》)修訂稿全文。
公告稱,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商務部等部門對《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1年修訂)》(以下簡稱《目錄》)進行了修訂,形成《目錄》修訂稿。此次修訂的原則是積極主動擴大開放、轉變外資管理方式、調整和優化經濟結構、進一步增加透明度。
這次修訂的《目錄》,重點在於放寬服務業和一般製造業外資准入,大幅縮減限制類條目,進一步放開外資股比限制。據大陸央視報導,此次修訂主要取消了鋼鐵、乙烯、煉油、造紙、煤化工設備、汽車電子、起重機械、輸變電設備、名優白酒、支線鐵路、地鐵、國際海上運輸、電子商務、財務公司、保險經紀公司等領域的外資股比限制。
同時,新修訂的《目錄》鼓勵外商投資現代農業、高新技術、先進製造、節能環保、新能源、現代服務業等領域,並強調,鼓勵外資在研發環節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