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文化交匯下的澳門,從來不缺乏文化底蘊。而文創產業作為一個新興之物,政府斥資兩億作起動金的文化產業基金,直接為本澳文創業界,特別是中、小、微文創企業提供各環節,例如產品設計、知識產權登記、生產製造及市場營銷等的財政支援,以助解決不同發展階段的資金問題。那麼,文創與產業兩者之間關係如何,到底哪一方面更重要呢?
澳門佳作的創意總監林子恩,擁有多年文化藝術發展的經驗,面對這個問題,他直截了當地回答道:“這個問題一定是以產業為主,我們不應該再問是藝術重要還是產業重要。文化局、基金會以及其他的部門,澳門政府早對所有的‘文化有了資助。而當下的文化創意產業基金是純粹為了做生意而建立的,不能混為一談。”在他看來,對於唯一針對產業的文化創意產業基金來說,產業效益很重要。但對於澳門整體的社會實況來講,這兩方面都很重要,無論是文化局還是澳門基金會還是文化創業產業基金,都有個共同的目標,發展澳門的文化創意產業,各有分工又有共同目標,是一樣重要的。
澳門理工學院藝術高等學校設計系副教授鍾渠盛,作為最早關注和研究本澳文化創意產業的研究者之一,他認為澳門當下的文化創意進程仍未達到產業效益的程度,主因在於發展時間較短。據分析,本澳從提出並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概念時間不長,文化創業產業廳和文化委員會這兩個部門於2011年成立至今也才4個年頭。雖然提出了多項推動措施、舉辦了多種文化、藝術活動,但其中有產值效益的較少。“至於兩者誰更重要,我們說到文化創意產業,它一定要有文化創意的性質,但是核心仍然是產業,能創收盈利的才叫產業,作為產業,產值效益一定重要。不過作為文化創意產業,如果沒有文化創意,它就不列入文化創意產業的範圍,本質是產業,只是帶有文化創意藝術性質而已。”鍾渠盛如此說道。
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雷民強,巧妙地以唇齒相依的關係來形容文創和產業的關係,他提出,這只是一個先後的問題。“其實當下文化創意產業的概念,是政府推動在先,如果要形成一個產業的話,以澳門現在從事文創的人士數量以及比例來看,是很薄弱的。”另外雷民強認為,形成產業的前提是需要是市場,目前本澳市場狹小,難以支撐產業的發展。與其談論兩者地位輕重,不如盡快的發展市場,推進文化創意產業。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文化產業委員會第一、第二屆委員潘知常,最早參與到澳門文化產業的研究之中,並有多項針對本澳文化產業研究的成果。在此次採訪中,他告訴記者:“就目前澳門的情況來看, 感覺還是比較偏重文化創意(藝術)方面。可是,所謂文化創意產業其實就是用創意將文化變成產業。當然要有文化、要有創意,但是,更要有把前者產業化的能力,在我看來,後者遠為重要,也是澳門的欠缺。尤其是專案策劃人、版權交易人、產品開發人……都極為缺乏。”
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管理學會會長蔡強,認為澳門本身有深厚的文化氛圍,始終是要發展產業的。他說:“我覺得目前是產業的成分多一點,政府對於產業的扶植很重要,兩者並沒有孰輕孰重的問題。澳門文化氛圍很好,轉而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在當下賭收持續下跌的情況下,是一個很好的機會去調整澳門博彩業一業獨大的局面。
其實,無論文化創意(藝術)還是產業效益(營商)兩方面如何發展,並不會阻礙政府對文化創意產業的規劃和推動,雖然本澳的文化創意產業起步較晚,但並不影響社會各界對此市場的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