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依宪执政重要性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表明我们党对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尊严和权威的充分尊重,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带头遵守宪法的宪法意识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的集中体现。一是依宪执政是对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和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探索治国之道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科学总结。党的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维护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全局出发,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内容和重要依托。二是我国依宪执政与西方资本主义宪政民主存在本质区别。《决定》从论述坚持依宪执政与坚持依法执政关系的角度强调了依宪执政的意义。《决定》对依法执政特征、宪法地位和作用以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关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阐述。《决定》对依法执政提出两方面要求,即“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需要强调的是,我们所主张的依宪执政,完全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政民主。首先,领导力量不同。其次,权力分享能力不同。再次,权力行使方式不同。最后,具体历史条件不同。三是坚持依宪执政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坚持依宪执政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而有效推进党的各项政治主张,实现依法执政的各项政策目标。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