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侠
加强村级财务监管 规范农村财务制度
刘永侠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不断建设和农民群体法制意识的提高,村集体逐渐将关注点转向村级财务。尽管村级组织在财务管理上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村级财务还是存在诸多问题。本文从加强财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财务公开活动、建立监督委员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五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村级财务;监管;规范;财务制度
2013年6月27日,我国农业部、财政部、民政部、审计署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就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完善我国农村会计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促进了我国的村级财务管理事业的发展。
村级财务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对工作人员有较高的要求,财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道德操守直接影响到村级财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因此,必须加强村级财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一)培训现有财会人员
定期组织会计专业知识培训活动,要求全体财会人员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表现优秀者获得名誉或物质奖励,表现较差者给予适当的惩罚,以此提高村级财会人员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的积极性。除了对会计专业知识进行培训外,还应向财会人员宣传相关的法制法规和会计从业人员应遵守的职业道德操守。同时,为了实现村级财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还要对财会人员进行计算机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计算机操作能力,使村级财会人员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和金蝶、用友等常用会计软件。
(二)引进一批专业会计人才
实行公开聘用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招聘,只要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和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即可参与村级财会人员的公开招聘。同时,在各大高校建立人才储备库,定向培养专业知识过硬的村级财会人才,引进一批专业的会计人员,提高村级财会人员的综合水平,从而提高村级财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一)规范公开内容和时间
逐项逐笔地公开村集体的财务开支,必须公开法制法规要求披露的内容,例如:计划生育罚金、养老保险基金、贫困家庭补贴等。同时,根据制度的变化和农村的实际情况,村级组织可以适度地增加或减少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使村民对村级财务状况有全面的、详细的、真实的了解。
应该定期开展财务公开活动,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财务公开活动,年末还应该公开本年度的财务总结报告。发生财务开支较频繁的村级组织,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每月进行一次小型的财务公开。
(二)规范公开形式和流程
利用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共同传递村级财务的管理情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直观地显示该村在某一时期或某一时点的财务状况,非财务信息能够更好地帮助没有会计专业知识的农民群体了解村级财务状况,两种方式的结合能够同时满足审计监督人员和普通农民的需要。村级组织可以通过专栏展板和农村官方网站的平台进行财务公开,适当地辅以广播、公报、电视等方式。并且,对于发生频率较大、占村级财务开支比重大的重点事项,应当予以醒目位置或突出标志,不断创新和丰富村级财务公开形式。
公开的村级财务,由财会人员编制出来后,先由相关负责人和监督委员会审计监督,然后上报给乡镇政府,通过所有人的审核签字后,村级财务才进行正式的公开。
保证财务的真实性和规范性是村级财务管理的重点,也是加强村级财务监管的有效渠道。为此,应当建立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管理实行民主监督。
(一)民主选举监督委员会
监督委员会的会长应由专业的审计监督人员担任,并聘请两至三名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的监督工作。监督委员会的其他委员由村民大会或村代表会议公开选举,选举应当实行规避原则,与村级干部、财会人员有亲戚关系的不能参与选举,这样有利于选出德高望重、作风正派、为农民群众谋福利的委员,最后当选的委员要签署责任协议书,明确作为监督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要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培养委员正确行使自身权利和履行自身义务的综合能力。
(二)实行全过程监督
监督委员会不能仅仅只监督财务的公开,应该实行全过程监督、动态监督,从项目开支的申请到村级财务的审计,都要进行密切的关注,做到事前审核、事中检查、事后审计,避免相关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监督委员会一旦发现不合理、不合法规的地方,应当责令相关人员改正,并如实向上级反映,保证村级财务的真实性、规范性和透明性。
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就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制度提高约束力,保证村级财务管理的有效运行,保护农村的集体财产,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从而达到财务监管的目的。
(一)加强村级债务债权管理
村级组织应当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严禁借款兴办公益事业,弥补亏损;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其他机构或个人借款,或者为他人做担保;严禁超额发放奖金、补贴、福利等;严禁不合规定地向他人或机构赠予村集体财产;严禁对债权不进行或进行不合理的坏账准备。对于逾期不还的债权,村组织应按照电话催收、寄送信函、委派专人的流程进行催款,一定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渠道维护村集体的债权。要加强对村级债务债权的监督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反法制法规举借新债,虚增村级债务债权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必要时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强化货币现金和票据管理
村集体必须严格按照法制法规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货币现金和票据管理制度。库存现金由出纳人员管理,向村民收取的现金必须及时入库,不得设立小金库,不得公款挪用,不得以白条相抵;健全现金收支审批制度,对于不合规定的申请,财会人员应当拒绝,不得付款;加强银行存款的管理,跟进银行存款的收支,及时登记入账,定期进行银行存款对账单和账户的对比审核,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统一发放票据,规范票据的填写方式,严格审核票据,妥善保管票据,定期清查票据,不得伪造票据,一旦发现伪造票据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规范“三资”管理工作
对于村集体的资产、资金和资源,应该实行民主化、服务化、网络化和公开化,即全面推行“三资四化”监管服务。安排专人管理村级组织的资产,定期实地盘点资产,做到账实相符,按合理的方式对资产进行折旧或摊销,年末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清查,评估资产的公允价值,计提资产的减值准备。
村级组织必须建立集体资源账户,如实登记集体资源的项目、数量或面积、经营开发情况;公共资源的开发经营和承包方案,必须经过村民大会或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除规定必须由专门机构承包外,集体资源的开发和承包需通过公开招标、投标的方式开展,招标、投标方案也须经过村民大会或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为了提高会计工作的规范性,应当实行岗位责任制,使财会人员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村级财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从而达到加强村级财务监管的目的。
(一)坚持“职务分离”原则
在财务管理中,某些职位是不相容的,必须坚持“职务分离”的原则,实行会计内部牵制制度,合理设置会计、出纳、审计等岗位。会计负责日常开支的登记、财产的入账、票据的填写、报表的编制等工作,出纳负责管理村集体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审计负责对费用的申请、项目的开支、基金的余额等进行审核,这些岗位之间的责任是不相容的,必须安排不同的财会人员进行任职。这种“一人一职”的岗位设置,一方面可以使财会人员全身心投入工作,提高会计信息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另一方面可以形成村级财务管理内部的相互监督,防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二)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为了提高村级财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应当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定期对财会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优秀者给予一定的奖励,表现较差者给予一定的惩罚。宣传法制法规,增强财会人员的法制观念,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工作监督,发现违法违纪者,要求缴纳一定数量的罚金,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置,做到严惩违法违纪行为。
总之,加强村级财务监管,规范农村财务制度,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效途径,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障。把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作为立足点,保障村民对村级财务的管理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具有可操作性、规范性、约束性的制度体系,实行公开监管、民主监管,密切村级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限于作者理论和实务的局限,提出的措施难免会有所偏颇,希望能够对相关的村级组织有所帮助。
[1]陈国.加强村级财务监管[J].农村财务会计,2009年第8期.
[2]李爱君.加强村级财务监管促进农村和谐发展[J].财政监督,2011年第9期.
[3]杨荣华.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财经界,2013年第7期.
(作者单位: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