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万和 (甘肃省高台县教育体育局 734300)
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思考
丁万和 (甘肃省高台县教育体育局 734300)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改善农村中小学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加快教育均衡发展,有效促进教育公平,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但怎样让学生每天都能吃上营养、安全、放心的营养餐,如何便捷地把营养、安全的食品配送到孩子们的餐桌上却并非易事。笔者根据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要求,补助资金不得发给学生或家长个人,由学校按标准统一提供营养早餐、课间加餐或午餐。西部地区学校供餐方式有三种:一是有学生食堂的学校,为享受营养膳食补助的学生提供价值4元的营养早餐或午餐;二是无学生食堂,但有教师食堂的学校,由教师食堂负责为享受营养膳食补助的学生提供营养早餐或午餐;三是无学生食堂和教师食堂的学校,由供餐企业为学生配送价值4元的早餐或课间餐。
一是投入不足,农村小学及教学点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和条件简陋。近年来,由于国家加大了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力度,加快了合办并校的工作进程,寄宿制学生不断增加,而在校就餐学生的增加又导致了学校食堂与现实需求差距越来越明显,绝大部分学校食堂远远达不到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不是食堂供量不足,就是就餐学生没有餐厅,特别是雨雪天或刮风天气,给学生就餐带来了很大的不便。目前,又增加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工作,学校在学生食品加工、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难度将进一步加大。有的学校食堂修建年代早,餐饮设施陈旧不达标;有的学校食堂是近年来布局结构调整后闲置校产中的C级危房改造而成的,存在极大的卫生和安全隐患。大部分农村小学或教学点食堂基础设施薄弱,消毒、保洁等相关配套设备欠缺。这给学校食堂卫生、食品卫生管理等方面带来很大困难。
二是食堂从业人员数量不足,工资拨付不到位。目前,农村中小学或教学点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人员编制不足,大部分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都由任课教师监管,这无疑给管理不到位留下了隐患。县级人民政府给各学校营养餐从业人员拨付的工资较低,达不到现在用工合同的要求,从业人员的责任心大打折扣。如果按从业人员与就餐学生1:100的比例配备,应配的从业人员缺额数量还很大。学生营养餐4元/天/生的补助标准,不含配送、加工、煤电等其它费用,学校公用经费又不能支付从业人员工资,为此,部分学校的营养餐供餐方式从食堂供餐又改为了企业供餐,这些困难和问题都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三是营养餐供应缺乏统一规范的模式。由于西部地区学校点多面广,贫困和非贫困县区都实施了学生营养餐,农村学校有寄宿制和非寄宿制,各学校又有食堂和无食堂等情况,所以在营养餐的供应上还有许多困难和困惑。从目前近一年多的实施情况来看,就企业供餐学校的营养餐来说,面对每天的牛奶和鸡蛋部分,学生已有了逆反心理。配送些面包、水果,城郊学校可行,而边缘地区的小学或教学点基本无法就地取材,需要到县城采购,集中配送,食品经过长途运输,产品质量受温度、气候、运输条件的限制,很难确保新鲜、安全卫生,这加大了农村孩子的食品安全风险。
四是学校食堂对外承包影响了营养餐的质和量。部分农村中小学和教学点由于学生人数少、规模小、划拨的公用经费有限,学校无法列支营养餐食堂所需餐饮设施、消毒设施、水、煤、电及从业人员工资,只能将学校仅有的食堂对外承包,来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而承包商从食堂赚取的经营费用直接影响了学生营养餐的质和量。
一是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就餐环境。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充分发挥学生营养餐联系会议制度的调控和职能作用,加大对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充分利用有限的资金和闲置校产,在最短的时间内建设和改善营养餐实施学校学生在校就餐的食堂、餐厅及增加食堂必要的餐饮设施设备,以满足学生就餐的需求。为此,建议中央和省级财政逐步加大资金投入,新建或改建一批营养餐实施学校的食堂和学生就餐餐厅,进一步改进学校的食堂及就餐环境,以确保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
二是增加学校生活管理人员岗位编制,全面解决食堂从业人员经费。全面落实全国学生营养办《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2013〕3号)“各地要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要求,县级人事部门要及时增加农村中小学和教学点学生营养餐工作及管理人员编制,切实减轻学校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工作负担,确保农村中小学和教学点学生营养餐实施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将食堂供餐模式与企业供餐模式实施相结合。按照“政府主导、教育主管、部门联动”的模式为符合条件的学生配备营养餐。如果条件具备,最好将农村中小学营养餐供餐模式统一定为食堂供餐模式,这样便于管理,而且安全、效果和质量都能得到保障。但由于西部地区农村户籍的学生分布较广,且城乡之间、乡(镇)之间的地域和条件不尽相同。特别是边远地区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10到20人之间的教学点偏多,学生少、规模小,且办学经费有限,食堂建设、《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所需的餐饮设施购置等都需要一定的经费,这些规模小,餐饮设施不达标的学校可实施企业供餐模式,食品采取集中招标的办法,由厂家直接供货,减少中间环节,保证所购(食物的质和量。
四是强化措施,严格农村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的管理。首先,结合学生学籍管理平台,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营养餐就餐学生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有效防止套取冒领行为;其次,要建立目标责任考核评价机制,县级人民政府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签订责任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局、教体局等成员单位要与实施学校签订责任书,每年按照责任书要求对各单位食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绩效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再次,要加强营养改善补助等专项资金管理,要将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安全。学校要建立财务管理、财务公开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定期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的审计和检查。
同时,学校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和载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宣传普及科学营养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共同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良好氛围,使此项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
(责编 房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