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起骏+张纪元
三十一、雪域秘境的鹰家族——高踞神坛
我立马在荒凉的高岗之上,蓝天如洗,秋风吹得马鬃飘拂不定。身后是铁色的昆仑,被白雪覆盖的山峦,闪烁着冷峻而深邃的光芒。山岗下是无垠的大戈壁,柴达木河如一条乳黄色的绸带,向大漠深处蜿蜒而去,隐没在一片苍茫浑沌之中。眼前的景象,使我心中顿生“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感慨。突然,在那一尘不染的天幕中,闪出两个黑点,盘旋而下。噢!原来是两只玉带海雕。它俩时而如闪电掠空,时而做曼妙之舞。飞行轨迹好像在天幕上画了无数神秘的太极图。当它们从我头顶十多米处疾掠而过时,一唱一答,发出了两声长啸,其声如罡风巡天,似宝剑出鞘,这可是对我这个独行者的亲切问候!继而大翼猛烈扇动,尾翼静如帆正,融入蓝天深处。我那悲怆孤独之情愫,全叫它们带入了冥冥的苍穹。那如钢的双翼上,带着我对鹰一族的远古追寻。
创世之神祗
对鹰的图腾崇拜,是个世界性的文化现象。中华民族对鹰的崇拜十分久远,而生活在青藏高原的古老民族,对鹰的文化属性有着独特的见解,注入了浓厚的地域色彩。青海宗日文化遗址出土的一件彩陶壶的壶肩上绘有一圈人形的大鹰,共十七只。4500年前的古人很有创意,他们以壶口象征太阳,鹰群在围着太阳排队飞翔,传达着鹰为创世之神的信息。另有化隆卡约文化出土的彩陶罐上绘有一只蹲踞的大鹰,形似天字,形态雄浑刚猛。上述两件陶器都是古人视鹰为天神的祭祀礼器,都与创世神话有着密切的联系。
藏族的创世古歌《斯巴(宇宙)形成歌》中写道“最初斯巴形成时/天地混合在一/请问谁把天地分/最初天地形成时/天地混合在一起/分开天地是大鹏/如果有高山请站稳/我斯巴大鹏要降落”。此歌使鹰与盘古王的神性重合。
先民们认为鹰有太阳的属性,或者就是太阳的化身,故具有生化人类和万物的神性。
部族的战神和保护神
史前期,地域跨度很大的先民们,大都把鹰视为惩恶的战神和部族保护神。这在埃及、两河流域、欧洲、西伯利亚、印地安部落都得到印证。因此,是一个具有世界意义的原始崇拜。考古学家汤惠生先生在其专著《青海岩画》一书中写到:“把鹰视为保护神的最早的明确记载,应是美索不达米亚神话。在两河流域公元前2500年前的一块叫乌尔策的石碑上,用浮雕手法描绘了宁古尔素神和被俘囚犯的故事。宁古尔素手上刻绘有一只鹰,这只鹰是宁古尔素神的象征,它同时被认为是战神和追逐之神。值得注意的是宁古尔素神又是城市的保护神,而这通石碑的产生年代与宗日鹰彩陶罐属同一时期人,二者所要表达的文化意象基本相同。
在古代埃及,太阳神常以鹰的形象出现,并代表着善与光明,而蛇则作为恶和黑暗的象征,二者相博不已,鹰胜蛇败是那个时代的重要艺术主题;在美洲的古老神话中,蛇是光明的敌人,黑暗的象征,它想吞食太阳,以便统治世界;而鹰则象征明亮的天空,要把夜蛇吞噬。
令人惊奇的是青藏高原的先民们,在大致相同的时代,对鹰也有着基本相同的认知。在青海格尔木野牛沟岩画中,绘有大鹰列队飞翔的图;还绘有一鸟人图,即鹰首人身之神,呈蹲踞式,鸟头左顾,其势威猛,此为3200年前的一位战神;出土于大通卡约文化遗址的一件骨管上,刻有六只鹰,喙叨大蛇,排队飞翔天宇,善神鹰战胜了恶神蛇,蛇画的很大,衬托神鹰的法力无边,大获全胜,叨着俘虏,在天宇中飞翔展示,意境浑恢。这种文化现象代代相承,到了吐蕃时代,给鹰文化注入了更加具体的属性和美学意义。
国外藏学家十分重视吐蕃的鹰文化。贝内斯基在《西藏的神灵和鬼怪》一书中,将鹰列为13神战神之首,卡尔梅所著的《黑头矮人出世》一书中写到:
愿百鸟之王雄鹰能降服三界,
保护我的生命不受死亡之主威胁。
年神把东拉玛冲交给了东族,
这是一只大鹏,长有弯喙和铁爪。
常在天空和雪峰之间飞翔,
它发誓成为尊贵的扎族之战神。
吐蕃早期,有赛、目、董、洞、扎、折六大氏族。其中扎族最为强大,该族的战神是鹰。这首诗是扎族的首领或国王,在与其它部族争夺“拉玛冲”土地时,战前举行祭神法会上的祷词。至近代,藏传佛教的壁画中常有鹰吃蛇的图像,羌姆舞中多有鹰神面具出现。学者马达学在专著《青海面具艺术》一书中写到:“藏面具是巫术意识和生命意识的一种精神化形式,它适应人们虔诚的宗教祈求心态,并产生一种虚幻的敬畏感,由此获得心理上的某种满足和慰藉。……表达人对面具所代表的神佛的敬意,而后沟通鬼、神与人的联系。”
藏族赋予鹰美和智慧的更多内涵,在格萨尔史诗中写到:
珠毛妃子听我说,百个里挑不出这么个好姑娘。
你桃红双颊比彩虹艳,口中出气赛过百茶香。
你右发往右梳,好像白雄鹰展翅膀。
你左发往左梳,好像紫鹏鸟在翱翔。
在《玛尔巴译师传》中写到,玛尔巴的弟子米拉多杰坚得道之后,梦见虎、鹏及鹫,玛尔巴给他圆梦道:“雕毛羽毛美丽而密,是他得到耳传的教授;鹫毛羽毛美丽而密,是他得到耳传的教授。”在这里鹏、鹫能帮助人到达智慧之彼岸。
都兰热水一号大墓的靠山,是一展翅欲飞的大鹏。大鹏形象惟妙惟肖,鹏喙尖正对墓门,双翼掩护众墓,气盖洪荒。这是古代青海人的刻意选择,决非偶然巧合,其意是大鹏神鹰永佑子孙,百代其昌。
青海的其他世居民族都有崇鹰的历史渊源。中国土族也视鹰为先祖的保护神和战神。土族的祖先是来自辽东的鲜卑族吐谷浑部,这是一个崇拜鹰的民族。
土族继承先祖的习俗,供奉大鹏神鸟。学者辛元戎、祁柏汝、董思明撰写的《土族神鹏文化考》一书中,详细介绍了土族尊崇鹏文化的历史渊源及变流。并列举了所收集到的多则传说和神话。其中一则记:据《奇定阿》等经文载,很久以前,有个长着人头蛇身,名叫里瓦斯达的妖怪危害人间。人间瘟疫流行,但它法力高强,连天神都无法制服,于是释迦牟尼佛把“天龙八部”的神力全部汇聚到雄纳多杰神的身上,让雄纳多杰转世到人间去降服里瓦斯达。
雄纳多杰投生到一只大鹏蛋中,他出生后,长着牛的角,大鹏的嘴和翅膀,名为“琼”。琼从宇宙最高峰“热冉”上展翅飞下,寻描潜在大海里的里瓦斯达。琼用翅膀一掮,海中掀起了巨大的漩涡,里瓦斯达急了,钻出水面与琼打斗,琼瞅准时机,一下子叨住里瓦斯达的脖子往外拉,直拉得地球都转了三圈,里瓦斯达的半截尾巴还在海里。
最后,里瓦斯达终被拉出海面,认输投降,并把水晶宫中的宝物“纳乐务”献给了琼,从此,琼的两角之间就有了那颗宝珠。里瓦斯达也成为琼的部下,听他调遣。琼有五种化身,分别有白、红、黄、绿、花五种颜色,坐在宇宙最高峰“热冉”的五个山头上。
这则神话生动而形象地阐明了神鹏在土族信仰中的地位。笔者认为其源头可能出之鲜卑族,但称鹏为琼是融入了藏文化的元素。这则神话与上古时期世界各地的崇鹰文化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在都兰热水古墓中出土的一方丝绸上,织有八瓣团窠莲花环。环中有一灵鹫,腹部洞开,中立一婴儿,寓意是神鹰孕育人类。这件珍贵文物来之波斯却落户都兰,说明古代人从中西亚到青藏高原不同韵民族,都认为鹰是创造的神灵。可见其崇鹰文化强大的穿透力和广阔的覆盖度。
运载灵魂升天的飞舟
在世界各民族的原始教义中,多有人亡而灵魂不死之说。既然灵魂不死,就要为它找一个归宿,而天堂则是最佳的选择。因此,鹰被巫师请来,充当沟通天地的使者,则是顺理成章的事。在格尔木野牛沟岩画上,在大通卡约文化遗址出土的铜牌饰上,均绘有鹰群排队飞翔的画面。这是巫师作法的印证,请鹰将人的灵魂和祈愿带入天界。
在吐蕃民族中,鹰负有更为现实的意义。受佛教慈悲为本教义的影响,认为人的死亡是一种施舍和奉献。在《西藏和蒙古宗教》一书中载,蒙藏族的佛教信徒,将自己的遗体视为精美的食物,奉献给“三宝”,这叫白色分配;将自己的遗体变化为田园、衣物和其它用品,奉献给护法神(怙主),则怙主就能排除亡人跨入菩提之道上的各种障碍,此为什色分配;而将自己的血肉分散到宇宙空间,达到灵魂不死和再生的境界,为红色分配。这种宗教理念,最终延伸为蒙藏族的天葬。这种葬式与佛教经典中“舍身饲虎、割肉贸鸽”的精神追求是相一致的。要达到这个目标,那飞翔于蓝天白云之间的鹰,就成了帮助人完成这一祈愿的使者,载灵魂升天的飞舟。
随着佛教在蒙藏区的广为流传,天葬也就成为蒙藏族的主要葬式,并有了一套完整的理念,神圣而神秘的仪轨。人亡之后,请天葬师在固定的天葬台,按照仪轨而行,遗体由鹰群食之,带上蓝天,魂归梵宇,精神和肉体均回归自然,进入了天人合一的至高境界。著名藏学家吴均称天葬为“悲慧双修”,实在是从哲学层面的一种评价。
笔者也认为天葬是人对死亡的另类理解,是一种灵魂不死的执着追求,充满着哲理和智慧。不破坏生态,不浪费资源,是一种上乘的葬式,应受到世人的尊重。反观近年来,一些葬礼的发展和演变,景况堪忧。某些人违背祖宗“厚生薄葬”的教导,葬礼追求豪华盛大,物欲横流,秽气冲天。除生前已购置了数万至数百万的墓室外,死后还配备了用纸板塑料制作的别墅、轿车、麻将、手机、高档烟酒、金银财宝、男女仆从和亿万冥币,并竞相攀比,极尽奢华,如此下去,纸俑中出现了“二奶、面首”,也就不足为怪了。有的人还把亲人的葬礼,大悲的道场,作为敛财的手段。这种人对死亡的理解和追求是死了也享受人间的荣华富贵,阴曹地府中也要大红大紫,独占鳌头!写到此处,看官中可能有人要提出质疑;“阁下如此推崇天葬,莫非身后也要‘双修一番?”回答是“不会,我没有此等资格。”但我也决不会加入地府亿万富翁之行列,招摇过市。话说远了,赶紧言归正传。
鹰具有独特的形象和行为,它翱翔蓝天,穿云破雾,目光锐利,性格刚健,动如雷电,静如处子。巨大的双翼上,似有着宇宙无尽的能量,充满着诸多的神秘。具有神祗的品格,故高踞神坛,万年如是。
三十二、拯救柴达木盆地野生动物资源刍议
海西州是我省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和繁殖地区之一。各类野生动物资源贮量巨大,保护和发展这一笔巨大财富,对于海西州的开发建设、开展科学研究、发展旅游事业、丰富人民生活以及维护生态平衡,都有着重大的意义,是海西州的又一大资源优势。遗憾的是解放四十年来,本州的野生动物资源不断遭到严重破坏。笔者在海西工作三十年,目睹了大批野生动物消亡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是人为造成的,说来颇多感慨。
“左”倾路线造成了野生动物的浩劫
柴达木盆地辽阔广袤山川苍莽,由于大自然的厚爱,赐予这片土地数量众多的野生动物,其种类之多,种群之大,实属罕见,有不少珍稀动物是绝无仅有。早在一百多年前,俄国探险家尼古拉·普尔热瓦尔斯基,在其专著《蒙古与唐古特人地区》中写道,他曾在今日天峻近湖的草场上“见过几百匹聚集的大群野驴”,又说“野骆驼在柴达木西北部大量存在。”他还细致地描述了野马的情况:“野马,蒙古人称为泽利克——阿都”。在柴达木西部靠近罗布淖尔地区,它们总是大群聚集着,性情胆怯易惊,假如一连几天追赶它们,使其惊恐奔跑,一两年它们都不再回来。它们的外表都是栗色的。黑色的尾巴和长长的鬃毛拖到地上。
我省地质工作者,原地质局总工程师朱新德同志,在对柴达木盆地三次科学观察的报告中写道:“1947年,我在阿尔金山及柴达木盆地考察时,成群的野驴,黄羊,山兔等到处出现。岩羊、大头羊、狐狸、狼、黄鸭、大雁、天鹅等经常能见到,有时也可碰到野牛、藏羚羊、狗熊等。记得在那次考察中,有一天黄昏时分,当我们的驼队进入尕斯盆地铁木里克草原时,从望远镜中看到大片草地上憩息着上千匹野驴,分群占地,每群中有一两匹野驴在巡逻,其余卧地休息。1950年在柴达木盆地东半部考察时,所见到的野生动物流动频繁,品种之多与前述大体相同。可是时隔三十多年后,这次(1985年)我们行程近4000里,经过阿尔金山、祁曼塔格山、阿太腾能山,重游了尕斯盆地、当金山口、长草沟、野马滩并横穿柴达木盆地。除在铁木里克戈壁滩上偶尔遇见几只黄羊外,当年成百上千的野驴不见了。大头羊、岩羊、狐、熊等昔日常见的野生动物,连一只也未碰到过,更谈不上野牛和野驼了。在阿拉尔草原甚至连野兔也未见到一只,整个野马滩空荡荡的,看不到野生动物的影子。今昔对比,柴达木盆地的野生动物已稀少到惊人的地步,如不赶快采取保护措施,势将有绝迹的危险。”
1957年笔者在乌兰赛什克村纳木湘草原上,看到过大群聚集的黄羊,每群都在一百只以上,都兰县热水乡老猎人瓦布洛、兰采等谈到,1958年以前,热水、沟里到处有大群的野牦牛,现在真的全部绝迹了。《海西州概况》一书中说野牦牛分布在沟里一带,只能是“纸上谈牛”。
站在地区生物史的高度来观察,从今昔种群质与量的角度来衡量,原来十分完善丰富的柴达木野生动物圈已残破不堪,正在消失或已经消失。
造成柴达木盆地野生动物迅速消亡的原因是1958年“左”倾路线的干扰破坏。由于人人皆知的原因,城门之火殃及鱼池。多如牛毛的狩猎队,带着各种先进的狩猎工具,从四面八方涌入盆地,开始了为时两年的大规模有组织、无组织的赶尽杀绝式的捕猎活动。造成了一场人为的野生动物的浩劫,其损失是无法估计的。仅野驴一项,据国务院发出的一则简报中提到。1960年海西州猎取野驴71353匹!此数当然不包括外省及本省其他州县狩猎队的“成绩在内”。昔日野驴群戏嬉欢腾,纵横奔驰的自然景观消失了;昔日著名的野马滩、野牛沟等竞成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地名。这一段历史不应忘记,值得当代人和后代子孙再三反思。
亡羊而补牢难
至60年代中期,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开始提上了议事日程。也确实发了几份文件,做了一些事,但在这里我不愿套用“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这样的老调子。实际情况是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行为没有得到有力的遏制,反而愈演愈烈。60年代为填饱肚子而大量捕杀野生动物,现在则是为了追求金钱,甚至只是为了取乐而猎杀。本州机关、村社、厂矿、部队、农场、地质部门的一些人以及外州县的淘金采药者,组成了一支无形而庞大的全天候捕杀队,不分季节、不辨雌雄、不论大小,“挑在篮里便是菜”。与1960年相比,其手段更野蛮,其性质更恶劣。其结果,使盆地劫后余生的野生动物进一步面临灭绝的困境。请看:1970年以前,在都兰县热水、沟里的河谷山峦地区,每年春末夏初,都可以看到大群的雪鸡,迎风吟唱。据说此鸟有滋补驱风的功效,于是便有众多的猎手蜂涌而上,不过三五年,上年以探亲访友为名,潜入昆仑、祁连山,专门杀麝取香。其行话日“掰疙瘩”。进了宝山焉能空回,每年每人掰回的“疙瘩”,少则六七个,多则十数个。
可叹的是,这种旷年持久的野蛮捕杀,从未得到过有效的制止!
全州大小湖泊90余个,大都是珍稀鸟类的天堂。每年鸟类繁殖季节,便有人从四边八方包剿围猎,捣巢取蛋,猎杀天鹅、大雁,屡禁不止。
宗加秀沟地区的牧民,家家备有高级望远镜和猎枪,每年捕杀野驴当狗食,某乡干事,枪法高超,每年猎取石羊在250只以上;被人称为“石羊干事”。本人对这样一个奇怪的称号安然受之,颇有得色。
1987年夏,在都兰察汗乌苏镇农贸市场上,西台村民彭某,以每张千元之高价,兜售所猎。杀的8张猞猁皮,最后以每张800元成交。前后张挂半个月,讨价还价者不少,以法追究者绝无!
有的单位的司机,多为高明的业余猎手。一到夜晚驾着公车,或奔驰在大漠荒野,或穿行在山间小道,这些身份特殊的“夜游神”,一夜能捕杀黄羊、藏羚数十只。群众有怨而不发,领导睁一眼闭一眼,唯以能得到一两只羊腿而雀跃。
如此种种,不胜枚举。至于近年来见诸于报端的通报批评,实为一鳞半爪,与实际情况相比,只是九牛之一毛也。
造成上述局面的原因很多,最主要的是:第一,认识问题没有真正解决。就各领导层而言,对这一笔巨大生物财富,在盆地开发建设中的重大战略意义认识不足。对广大群众来说,认为是“野生”而无主的东西,任其自生自灭。第二,措施不力。不可否认,这几年有关部门也曾下过诸如严禁捕猎珍稀野生动物的通知;并且也成立过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领导小组之类的兼职机构,各乡政府的门上也曾张贴过未经翻译的有关文件等等。
恕我直言,凡是雷声大,雨点小,说的多,做得少,制度硬,执行软的官样文章,收效甚微是必然的。
要下决心拯救现有的野生动物资源
海西州有关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规定已有些了,我只提几条补充建议,权当拾遗补缺。
一、州,县、乡应成立专司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机构,要有专职人员,专用经费。
以往我们制定的制度所以不能认真执行,或执行不力,其关键是没有上述的“三专”。
“公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海西州是民族自治州,应该说是有权作出一些相关决定的。在这样一件事关本州经济开发的大事上,投入一些资金和人力是完全应该的,也是十分必要的。须知在国外,一些国家早在100多年前就有专司狩猎的机构和人员了。读过《猎人日记》的人,大概都知道这一点。
二、采取责权利相结合的保护措施。以前各级政府所下的通知,都要求“各地乡政府,企业、场矿、驻军等单位必须把所管辖范围内国家保护的资源认真保护起来”。这本无可非议,但问题是只强调了责任,而没有规定其权和利。只有责任而无权和利的义务保护者是极难有持久的积极性和真正的责任感。只有把责权利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达到“认真保护”的目的。这一方面很需要作出一些章程,付诸实施,则一定会有较好的效益。
三、动员社会各阶层的力量,共同把这一工作做好。这一方面是有很多潜力可挖的,如我州各乡的民兵,最熟悉本乡的山川地理,野生动物的分布,有严密的组织,又有招之即来,来之能战的优良传统,保护乡土资源也应该是民兵组织的一大责任。有关部门如能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相应的权限,结合战备训练,每年组织数次搜山巡逻,协助追捕偷猎犯,则盗猎之风可刹,盗猎者将闻而生畏。此外,还可动员学校、工会、村委会以至寺院宗教人员,共同来保护乡土资源。
四、依靠法律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应该切实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今后对偷猎者应不论界域,无论何人,均应依法惩处,辅之以重奖重罚。州上曾发过文件,明文规定核收珍贵动物保护管理费标准。标准定的很高,如规定猎取一头野驴,须省农林部门批准,报农业部同意,收费一千元等等。惜乎,就我所知,这些规定从下发之日已寿终正寝。不如定低一些,执行坚决一些则更为有利。
五、除现有的野生动物保护区外,还应将宗加秀沟、天峻哈拉湖、木里、唐古拉等尚有相当野生动物的地区划为自然保护区。各区应尽快成立专司机构,有专人负责。认真总结巴隆国际猎场的经验,稳妥地开辟第二、第三国际猎场。
六、邀请国内外专家,就海西州各类野生动物资源进行学术考察和调查研究;进行全州野生动物资源普查活动,尽快查明它们的分布规律、估算贮量,研究生态条件、消长变化,为合理利用开发,开展驯化饲养提供依据。
无论如何,现在是就如何拯救和保护柴达木盆地野生动物资源痛下决心的时刻了,不然,再过二三十年,柴达木盆地将不再有可称资源的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