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015-03-11 00:38王向明
群文天地 2015年1期
关键词:服务体系群众服务

王向明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于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努力满足城乡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为推进“三区”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和文化支撑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召开了全省文化改革发展大会,出台了《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建设文化名省的意见》《青海省“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二五”文化建设“八大工程”的意见》《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意见》,全面安排部署文化改革发展工作。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采取各种措施,全力推进文化名省建设。随着文化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日益得到重视,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当前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呈现出以下几个基本特点:一是公共文化服务重大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二是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明显改善;三是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四是群众性文化活动日益丰富;五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保障有新进展、新成效。

但客观地说,我省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上取得的成绩,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文化建设的新期待相比,差距还不小。从调查的具体情况看,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视文化建设的意识还不强,一些地方只偏重经济发展等职能,而忽视文化建设职能的履行,片面理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为只要解决人民群众物质生活问题就万事大吉了,存在着文化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重要的现象。二是文化事业建设投入的总量偏少,近几年,尽管全省各级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但财政投入基数过小,文化事业发展投入还仅仅是低水平的保障,投入不足的问题仍相当普遍。三是基层文化设施还不健全,相当一部分基层文化设施的标准不高,群众开展和参与文化活动受到制约,文化设施存在硬件不足的同时,还存在着运行经费得不到保障及文化设施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四是面向大众的文化产品还不丰富,文化产品的数量、质量等方面都有很大不足,深受群众喜爱的文化精品较少,内容同质化倾向较为严重。五是文化人才总量不足,特别是基层人才非常缺乏,一些县(市、区)基层文化单位人员编制短缺,特别是乡镇文化站,有很多地方硬件不错,但苦于没有编制和人员,致使文化活动无法开展。基层单位人员偏少、年龄偏大、学历偏低、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六是政策法规体系和工作制度机制还未形成,党委、政府作为公共文化建设的责任主体,在推动公共文化建设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上还有不少差距,还没有建立起科学的考核、评价、督查和激励等机制,经常出现有部署、有安排,无督查、无考核的现象,执行相关政策的力度也还远远不够,许多文化建设任务不能很好地落实到位。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仅体现了文化建设以人为本的特征,而且凸显了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本质,是加快建设文化名省、推动青海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必然选择。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青海文化领域的改革发展将把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大力推进。

一、确立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正确方向和基本理念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努力建设文化名省的重要任务。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努力弘扬中华文化,发展青海特色文化,推动我省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坚持以政府为主导、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坚持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坚持把建设重心放在基层和农村牧区,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着力改善基层和边远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网络,着力提高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文化权益问题,为推进“三区”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文化支撑。在实际工作中,一要确立政府主导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提供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探索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格局;二要确立均等普惠的理念,按照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便利性的要求,坚持服务供给和服务水平的全省一致性,确保全社会公平分享文化发展成果;三要确立公众主体的理念,必须激活人民群众这一文化创造主体,充分释放蕴藏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间的文化创造能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生动局面;四要确立产业支撑的理念,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积极引导和推动文化产业承担公共文化服务任务,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可持续发展;五要确立整合统筹的理念,从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统筹不同行业部门、不同社会组织、不同地区文化资源,促成各类文化资源要素的全面整合与有效利用,合理构建新的公共文化资源。

二、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化建设

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的网络化建设,既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均衡化要求的体现,也是其便利性特征的体现,根本目的是确保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覆盖全社会,惠及最广大基层群众。要加强统筹规划,使全省文化设施布局合理、功能健全、使用高效,形成省、州(市)、县(市、区)、乡(镇)、村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特别是要健全以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为重点,以流动文化设施和数字文化阵地建设为补充的城乡基层文化设施网络。一要发挥县级以上公共文化设施的骨干作用。加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发射转播台(站)、互联网公共信息服务点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有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农(牧)家书屋建设等农村牧区公共文化服务工程。二要发挥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主要作用。各地乡镇(街道)要组建集图书阅览、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为一体的综合文化站,坚持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配备专职人员管理,认真履行社会服务、指导基层、协助管理农村牧区文化市场的职能。三要发挥村级(社区)基层文化阵地的基础作用。要从实际出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状况和服务要求,确立设施建设标准,利用新建、改建、扩建等方法,加强社区文化中心、农村文化活动室等基层文化阵地建设。

三、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

要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努力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空间,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一要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以发展为主题,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进一步推动政事分开、事企分开,按照增加投入、转化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要求,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突出公益属性、强化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积极探索建立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的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创新运行机制。二要改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健全各级各类公益性文化单位组织建设,完善服务公示制度和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向社会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程序,切实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普遍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长期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为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创造便利条件、提供多样化平台。要充分发挥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场所以及城市公园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作用。三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技术水平。加快推进现代科技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应用,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水平。大力加强互联网建设,提供更好更多的网络文化产品,发展和传播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快各级图书馆数字化建设,增强文化信息资源的传输、存储和供给能力。加快广播电视、直播卫星和移动多媒体系统建设,推进城市有线电视和地面无线广播电视数字化改造,改善和提高广播电视覆盖效能。推进数字化出版、印刷以及现代物流技术的应用,构建数字化出版物的生产、传播和网络平台。

四、增强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能力

加强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供给,是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方面,也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必然需要。一要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对具有青海特色的重要艺术价值的原创艺术产品以及民间艺术品生产、传播给予扶持。紧密结合青海“三区”建设,增强报刊、广播电视、电影、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的资源总量,重点抓好文学、戏剧、电视剧、广播剧、歌曲和文艺类出版物创作生产,进一步加强题材规划,努力在现实题材、民族题材、农村牧区题材、少年儿童题材创作方面取得新突破。二要开展公益性大众文化活动,大力加强广场文化、村镇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公园文化、军营文化和家庭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内容健康向上、形式多姿多彩、群众踊跃参与的歌咏、读书、朗诵、文艺演出、陈列展览、书画摄影比赛等文化活动。深入挖掘传统节日中蕴藏的优秀文化资源,组织好有特色、影响大、效果好的群众文化活动。支持群众依法兴办文化团体,鼓励群众自办文化,精心培育植根群众、服务群众的文化载体和文化样式。三要推进文化资源向农村牧区倾斜,增加农村牧区文化服务总量,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以农牧民、进城务工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下岗失业人员、低收入人群、残障人群等群体为对象,采取政府采购、补贴、发放文化消费劵等措施,提高公共文化供给能力。四要加大产业支撑和市场供给,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引导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多生产优质廉价、安全适用的文化产品。发展影视制作业、出版业、发行业、印刷复制业、演艺业、数字内容和动漫产业,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发展专、精、特、新中小文化企业,鼓励、引导中小文化企业开发独特文化资源,丰富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文化产品种类和数量。

五、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解决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问题,是加强和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面临的一个长期性的问题,也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要加快推进人才兴文战略,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作风正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下文化改革发展要求的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开展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教育,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建设文化名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要加大业务技能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公共文化人才培养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以基层和农牧区公共文化服务人才为重点,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创新内容、扩大规模,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门类的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建立健全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机构工作岗位规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逐步实施职业资格管理制度。三要完善人才脱颖而出和发挥作用机制。健全完善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激励等方面的制度,鼓励和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施展才华,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者进行宣传、表彰和重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注重发挥基层文化骨干、文化能人的作用,培育和发展农村牧区业余演出队、文化专业户、文化志愿者等,形成一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专兼职公共文化服务队伍。

六、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

在继续执行行之有效的文化发展政策的同时,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制定和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政策,逐步形成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法规体系。一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和保障的政策支持体系,充分发挥政府财政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渠道作用,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优先安排重点文化建设项目,切实保障实施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制定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文化室设施建设和业务建设标准,就财政投入、服务设施、任务指标、服务质量等设立全面科学的评价标准,促进投入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对政府兴办的公益性文化单位,各级财政要确保人员经费和活动经费,逐年增加经费投入,支持其不断发展,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文化专项资金项目立项上报,评审、批准和使用管理办法,突出重点,集中使用。二要完善城建及土地方面的政策支持体系。城镇规划建设要保证公共文化设施的数量、种类、布局符合国家规定。新建公共文化设施,应纳入新建城区、居民住宅小区、各类园区的规划建设,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按行政划拨方式供地,并在选址、立项、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或改变功能、用途的公共文化设施,应保证划拨土地重建。三要完善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政府要科学引导、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民间力量的作用,规范社会组织的运行,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重要公共文化产品、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公益性文化活动,要实行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补助、贷款贴息等,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形成政府主办、社会参与、功能互补、运转协调的公共文化服务组织体制和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的运行机制。此外,要加强文化法规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抓紧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条例、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文化法规、规章。

七、完善公共文化服务领导和工作机制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把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任务,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握方向、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要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财政预算、扶贫计划,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评价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质量以及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县(区、市)、文化先进县(市、区)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公共文化服务职责,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以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基本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为主要内容,明确适合、适应、适当的服务标准,制定和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建立指导和评估机制,更好地为满足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服务。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推进“菜单式”服务,变“我给你接”为“你需我送”,推动文化惠民项目和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真正把公共文化服务的选择权和评价权交给群众。要加强对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和重要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文化基础设施的辐射和服务作用,着力提高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效率,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要全面准确地宣传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及时发布公共文化信息,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营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作者系青海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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