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周易恒解》是清代中叶蜀中大儒刘沅的易学著作。刘沅认为,《周易》是一部贯穿“中正”主旨而以天理、性命、经世为内容的圣学全书。以此为基础,刘沅对“抑阴扶阳”阴阳观进行了修正,完善了刘氏家传的先天之学,并对汉以来在中世纪社会居于主导地位的“三纲”礼教作了重大改造。
[关键词]刘沅,周易恒解,中正
[中图分类号]K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57-6241(2009)08-0022-04
刘沅(1767-1855年),清中期四川地区蜀学代表人物,其生卒跨越乾、嘉、道、咸四朝,经历了清皇朝由盛到衰的百年转折,在德行、学术、实行方面均有建树。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经四川总督锡良等奏请,旨准名列《国史馆·儒林传》。《传》曰:“刘沅,字止唐,四川双流人,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由拔贡中式举人,道光六年(1826年)选授湖北天门县知县,安贫乐道,不愿外任,改国子监典簿,寻乞假归,遂隐居教授。博览群书,过目不忘,人咸服其博洽。”刘沅的著作全集《槐轩全书》保存了他的绝大部分著作,大陆版《续修四库全书》对刘沅的十二部经学著作全数收录。本文主要就《周易恒解》的义理思想加以论述。
一、以“中”说《易》:《周易恒解》的核心义理
刘沅的易学思想主要集中在《周易恒解》中。《周易恒解》六卷,首一卷,又名《易经恒解》。首一卷为《易经》图解,收录《河图》《洛书》等十幅易图并附文字解释。正文五卷,卷一至卷四训释六十四卦,各卦爻辞、彖辞、象辞章句后为正解,结尾有附解。卷五分上、下两卷,分章句注疏《易传》,各句有正解,各章有附解。正解是对经文的字义训诂,间及义理;附解主要是义理阐发,兼及考据辩证。正解涉及的易学家包括汉代的京房、费氏、虞氏、郑玄、马融,魏晋的王弼、郭象,唐代的孔颖达,宋代的刘牧、蔡清、王安石、苏东坡、程颐,明代的来知德,清初的顾炎武。由此可见,刘沅治经并无门户成见,对汉代、魏晋、唐宋的易学研究较深,而受同时代易学的影响较小。
《周易恒解》义理的最大特点就是以“中”说《易》。以“中”说《易》本是历代易学的老生常谈,但是刘沅的易学却很有自己的特色。
以理气合一说“中”,是刘沅易学的第一个特色。刘沅所谓的“中”有三义:一是指义理之“中”。即“时中”、“中道”、“中正”、“天地之正”、“阴阳之正”等;二是指气化之“中”。即“中气”、“中黄”等;三是指太极本原之“中”,即“天地之中”、“太极”。刘沅说:“太极何在?上天之载无声无臭而理气之凝必有其所,所谓中也。”“中”就是太极的实体。按照刘沅太极即理即气、理气不可分的天道观,则“中”也具有太极理气合一的本原属性。因为“中”是太极的实际存在,它就既是理,也是气,因此,“中”就成为既可以贯通六经之典,也可以贯通天道、性理、经世之学的核心范畴。
刘沅易说的第二个特色是突出强调了“中正”的重要。刘沅说:“《易》贵中正,苟其中正则吉而福,违则凶而祸,非谓福祸自福祸,道义自道义,盖《易》固天人合一之书也。”在刘沅的易学中,“时中”和“中正”的含义略有差异,“时中”侧重于指称时间意义上事物无过无不及的存在状态,强调的是通过因时而变以至于“中”的状态,“中正”则侧重于指称空间意义上事物无过无不及的存在状态。历代易学多重视“时中”,而刘沅的易学除了重视“时中”,也很看重“中正”。《易经·乾卦·彖辞》“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有所谓“各正性命”《论语》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正位思想。刘沅很看重这一点,认为治《易》就是“观象、玩辞、辨占求其当于天理,以复乎天地之正而已”。对“中正”之义的发挥是刘沅易学义理的一大特色。
二、以中道说阴阳:刘沅对董仲舒阴阳观的大胆修正
根据“《易》贵中正”的体认,刘沅对自汉以来流传了千余年的阴阳观念进行了根本的改造。刘沅认为,《易经》中的阴阳是同等重要的,先儒误解了《易经》的本意,他们把阴阳关系说成是此卑彼贵的“抑阴扶阳”,说阳为君子、阴为小人,这是不符合《易经》阴阳不可偏废之义的。他说:“一阴一阳之谓道,分言则天阳地阴,合言则天地各有阴阳。阴阳互相为用,交济其功,不可偏重。《易》惟阴阳亢而失正始不吉。自先儒误解抑阴扶阳,不识泰、否二卦孔子之意,谓阳为君子,阴为小人,不知阴阳和平乃成功化,反之则凶。故夫子因此二卦发明阴阳不可偏废之义……阴阳不和而天地之功用息,五伦不和而人事之义理乖……安得以阳为君子阴为小人哉!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君子岂遂无阴?自来误解不可不正。”刘沅认为,“阴阳互相为用”,“阴阳和平乃成功化”,《易经》真正的思想是“阴阳和平”、“阴阳合德”,而不是尊阳抑阴。刘沅说,《易经》中也有抑阴扶阳的说法,但是,“《易》抑阴而扶阳,恶夫阴之凌阳耳。非谓阴之不可用也。故于坤德皆以乾德为德而曰利、永贞。若夫阳亦以能用乎阴为正,而不喜其亢,盖阴阳和平乃天地之正也”。刘沅否定了先儒的“抑阴扶阳”,也否定了阳为君子、阴为小人的成说。
刘沅的这种阴阳共生与平等的天道观是对历代易说的重大修正,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众所周知,阴阳尊卑是董仲舒三纲五常伦理思想的基础,千余年间,董氏之说大行其道,无人敢对此发一微词,而刘沅则起而正之。“阴阳不可偏废”,“无许偏胜”,阴阳俱贵,刘沅的阴阳观虽然与董仲舒“阳贵而阴贱,天之制也”、“先经而后权,贵阳而贱阴”的阴阳观相反。平心而论,《易传》中确有“天尊地卑”“乾坤定位”的抑阴扶阳思想,也有阴阳一体、“乾坤合德”之义,伹就《周易》的总体思想而言,“阴阳合德”是《周易》的大旨,而“天尊地卑”则为《周易》的小旨。董氏对《周易》这两个思想都有阐发,但董氏很明显地把《周易》的小旨变成了大旨。刘沅的经解把董氏颠倒了的阴阳秩序反转了过来并且作了许多发挥,他说:“阴阳不可偏废,第阳为阴主,抑阴之过正所以全阴。著阳过亦当抑阳,无许偏胜也。此章以一君二民、二民一君明之,理至圆通,盖无民则君不能独立,无君民岂可以为生?一君二民得乎阴阳之正,二君一民阳失其纲而阴亦无统,是故阳之贵贵得其正,阴之贵以成阳而贵。非但如旧解贵阳贱阴之说也。”刘沅认为,《易传》有“抑阴扶阳”之义没错,但是,圣人“抑阴贵阳”之义在于“善全阴阳之用”、“合成治化之体”,《易传》的“体”是“合成治化”,而其“用”是“善全阴阳”,得乎“阴阳之正”,阴与阳是双贵的。因为董氏之学以阴阳尊卑立论,贵阳贱阴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妇纲合法合理性的基石,刘沅以“《易》贵中正”的大旨说阴阳,无疑是要瓦解三纲的权威。这种易说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无疑具有“革命”的意义。
三、以“中正”正三纲:变伦理以经世
刘沅对董氏阴阳观念的“革命”还仅仅只是一个开始,其真正的用意是要变革中世纪的以上下尊卑为核心的伦理秩序,“正三纲”是《周易恒解》中的又一个重要思想。董仲舒讲抑阴扶阳,其终极关怀不是天上的秩序,而是人间的伦理。董氏阐述《周易》之小旨,以为“王道之三纲,可求之于天”,不过是为建立一种适应皇权统治的以上下尊卑为核心的社会伦理秩序寻找一个合法合理性兼具的依据。刘沅的方法也是如此。刘沅主张阴阳和平,反对抑阴扶阳,其真正的用意正在于为其新的社会伦理理念寻求一种合法合理的依据。由“阴阳和平”、“无许偏胜”的阴阳观出发,刘沅对不平等的三纲伦理进行了系统的修正。
对于君臣关系,刘沅认为,王者崇尚中正不崇尚威权,“九五阳刚中正居家之尊,为一家之主而巽以正家。为王者以德假家,不尚威猛之象”。“王者尚贤、崇德、舍已从人”。君主的正位是尊重贤能、重视德行、虚怀若谷、不固执自是,而不是以威权御下。臣子的正位是:“人臣忠贞事上,不为容说,乃中道也。当损下益上之时而以不损为益,要惟适乎其中而已。”臣子事君的原则是:“小心以事上,顺理以动而非有阿谀,则君德晋而益明,往吉无不利,臣德晋而弥光,锡马画三接。然则柔者柔其心,顺者顺乎道,非阴柔阿顺之谓也。”君臣要各正其位,如果臣子一味阿谀,君臣关系就会失去中正之义。
对于父子关系,刘沅认为,儿子对于父亲要喻亲于道,善继善述,而不是唯唯诺诺,亦步亦趋。《象》曰:干父用誉,承以德也。刘沅注疏云:“德,善继善述之事,不承以才而承以德,乃能不彰父恶广大前人,极美之也。”父子之间以正为德,父亲有错,儿子自然不能当着外人指出父亲的错误,但是私下里却也有必要恭敬委婉的劝说,如果不劝父亲改错,那就是儿子失去了自己的正位。父子之间中正相处,相生相克以至于中道,这是父子之间最美好的状态。
对于夫妇关系,刘沅尤多阐述,他反复强调了夫妇各自中正的重要。他说:“女秉顺德以正内……男秉健德以正外。男女本于天地,各得其正则合天地,故曰天地之大义也。……然则所谓女贞者,男女正也,非专尚女也。因家以女为本,故言利女贞。男正而后女正,女正则男可知。”值得注意的是,刘沅不仅在对等的意义上讲男女各正其位,而且特别强调男人更要以身作则,认为丈夫是家庭关系的重要因素,不能只是要求妻子正而不要求丈夫正。
在中世纪,三纲赋予了君、父、夫以凌驾于臣、子、妇之上的特权,刘沅的“正三纲”思想以阴阳双贵为据,其伸张臣、子、妇权利的意图十分明显。
从学术史来看,董氏三纲之说从汉代以至于明清都一直是封建礼教的核心理论。在宋代,朱熹甚至把“三纲”上升为“天理”,认为它是天理之本然,合当如此。而刘沅根据《易经》中正之义,认为“纲”的要义不是威权,而是德行,而是自身的“正”。众所周知,千百年来,“三纲”历来被赋予尊卑威权的内核,伦理以权势定尊卑,威权与道德相悖离,君、父、夫假势尊而虐下,臣、子、妇有理也无处申诉,礼教遂为杀人之具,而刘沅力图在伦理道德和社会秩序中剔除权势与尊卑因素,力图使社会的伦理道德在社会成员平等的基础上回归于道德本身,这无疑是对《周易》经世思想的大胆发挥。
四、以“天地之中”复人性:刘氏先天之学
刘沅把易图置于《周易恒解》卷首并非只是著作体例的需要,它实际上标明了《周易恒解》以先天后天之学为基础的学术源流。先天易学思想源远流长。“先天”、“后天”的概念最早出现在《易传·文言》。《文言》说:“先天而奉天时,后天而天弗违。”东汉末年魏伯阳《周易参同契》中出现了《水火匡廓图》并提出了“取坎填离”的思想,可以说,魏伯阳是先天易学的始祖。在宋代,邵雍绘制了伏羲八卦方位(先天图)、文王八卦方位(后天图),对八卦方位予以重新安排,提出了人性先天纯善无恶,后天有善有恶,情属于后天之性,以追求“情顺而无情”为目标的性善论。二程、张载、朱熹等宋儒进一步完善了先天之学,提出了天命与气质二分的人性论和复其初的道德修养论,他们以“性”与“气”的分合说性,认为人性先天本善,是天命之性,故性善,后天是“生之谓性”,生时气禀有异。有善有不善。故性相近,人须变化气质,“明天理,灭人欲”才能恢复人的善良本性。宋儒的人性二分说以及复性论遭到了清初黄宗羲、毛奇龄、胡渭,清中叶戴震、阮元等清儒的竭力反对。
相比之下,刘沅的人陸论和修养论则与宋儒极其接近。刘沅继承了祖父刘汉鼎、父亲刘汝钦传下来的先天之学,他把“天地之中”的概念融合进先天学说之中,形成了一种更加精细系统的人性论和修养论。刘沅认为:“人本天地之正而生,未生以前为--先天,既生以后为后天。先天阴阳之正,性立而命凝,太极之浑然者如天地,故人性皆善。后天阴阳之交,性微而命危,太极之粹然者非本來,故有人心道心。去人心以纯道心,化气质而存天理,使返乎阴阳之正而已。”可见,先天为阴阳之正,后天阴阳失正。复性就是复先天之“中”。大体上,刘沅易学中的性理理论是属于宋学一路的,其不同在于刘沅把性直接作为“天地之中”,而不是抽象意义上的“善”。同时,刘沅也并不认为情欲为恶。另一方面,如同宋儒的人性论和修养论源于道家一样,刘沅也公开肯定道家的修养理论,认为道家所说的“取坎填离”本身就是《周易》所说的性命之理。他说:“知天地本一太极则复性之功只是返还受中之本然,后世言取坎填离流为小术异端,不知取坎中之阳、实离中之阴乃返还乾坤之正体耳。”又说:“离中木液是为流珠,人心之谓也。坎中金精是为玉液,道心之苗也。克已者,克去离中阴私。复礼者,复还乾坤真阳。真阳,性也,阴私,欲也。”“心中之阴私逐物而迁,为善则难,为恶则易。人以为心之灵,不知其为性之贼也。”刘沅认为,道家的修养理论本来就是儒家的,只是后来流落于方外,因此,用道家的取坎填离、七返九还诠释《易经》性理并没有什么不妥,以道家易学解释《周易》性命之理是刘沅易学的一个特点。
五、余论
《周易恒解》对经文的训释和义理的阐发两方面均有成就,而其易学的精华则在义理方面,其论中正、阴阳、三纲、复性有其独到的地方。征诸历代而较诸清代,刘沅的易学成一家之言应勿庸置言。刘沅易学虽以《河图》《洛书》为基,但他对象数一派屡有批评,这也招致了一些近代易学家误解和批评。潘雨廷评价《周易恒解》说:“夫以程、朱衍王氏说。不可谓无见;论王氏之多滞,亦是。然易道本具理学,或反之专以理言,则岂足以尽易道哉。《系》曰:‘《易》者象也。又曰:‘圣人立象以尽意。故穷理尽性之道,可舍易象乎。刘氏乃曰:‘历代习术数者多神异,然其师不本于忠孝节义,反罹殃咎,皆舍理求象之过,此最不可不察也。则视象数为术数;又以术数家唯知利害,而不知辨义理者;此乃大误焉。盖易象固非术数,而本术数以明理,亦非唯知利害而已。由数以穷理,由象而尽性;象理之本,二而一者也。或有违者,固不足论。奈刘氏未明乎此,即以‘术数二字抹煞汉易及后代以象数明《易》者,其见不亦隘乎?”其实,刘沅主张“象、数、理、气不可偏废,要在学者神而明之,变而通之,不失圣人之意乃可也。”正如潘氏所引,刘沅所批评的正是潘氏所说的象数学者中的“或有违者”。尚秉和在《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对《周易恒解》的批评更加严厉。尚氏云:“又谓不得以阳为君子,以阴为小人。若此之类,既与前儒相违,抑亦不协于经旨。而沅自谓不必粘沾求合于传注,惟期不谬于圣人。徒为大言,不足重耳。”平心而论,若说刘沅的阴阳观念与前儒相违则是,但若说它不协于经旨则实可商榷。刘沅以阴阳中正诠释易道,深得“易道用中”之义,不可谓谬于圣人,实不可以大言轻之。
[作者简介]赵均强,男,1966年生,陕西凤翔人,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文化史。
[责任编辑:柳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