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文
经济责任审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坚持把握总体、突出重点,强化宏观意识和服务意识,在不断深化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严格计划管理,加强组织协调。审计计划的科学性是有效实现审计目标、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是增强审计效果的关键。把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作为每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每年年初,分别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根据各自掌握的情况和工作需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一届任期五年的实际,提出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建议方案,每年对2~3个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任期不同的根据实际情况,选两人共同担任本职务的年度进行审计,报经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市委办、市政府办批转执行。对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原则上按五年任期基本轮审一遍,做到了既突出重点,又增强审计的实效性,充分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二)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好“审什么”的问题。书记县市区长同步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审计对象的双重性。书记县市区长分别代表党委、政府行使权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既有相同的目标,又有不同的分工。把握好书记和区长的审计范围是做好同步审计的关键。同步审计涉及面广、内容繁多、情况复杂,政策性强,不同的县市区审计的侧重点也不尽相同,一般情况下,以书记县市区长的权力运行为切入点,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重大决策事项为重点,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的,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事项,上级党委政府制定的经济目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以及书记、县市区长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等事项,突出“三权一廉”,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权和个人廉政情况作为主要审计内容,更加关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和效果。
(三)准确定位,着重解决好“怎么审”的问题。书记、县市区长系地方党政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农村教育、财政收支、农村工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书记、县市区长不直接经手财政财务收支和具体经济事项,主要工作是在政策和决策层面,因而对书记、县市区长的同步审计不同于对部门负责人的审计,处理好全面和重点的关系,既要全面覆盖,又要突出重点,应围绕“三条主线”开展同步审计。
1.围绕重大经济决策,审计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益性。我们通过审查党委、政府会议纪要,从财政、税收、土地及招商引资政策等层面,着重反映重大建设项目、国有企业改制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出让、税收征管等方面内容,对与财政收支相关的重大经济决策依据、程序及执行效果进行审计。一是审查本地区的重大决策,是否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二是关注重大战略部署,是否既贯彻了中央的指示精神,又符合地方的实际。三是制定的具体经济政策,是否与党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指示精神保持一致,有无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方面。四是调查重大项目建设,其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益性如何。如对袁州区委书记、区长同步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组针对袁州区实际,制定了“从微观入手,着眼宏观”的审计思路,在审计政府财政收支的基础上,抓住袁州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招商引资、土地资源利用、社会事业发展、惠农政策执行等重点经济事项开展延伸调查,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揭露了袁州区在财政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县域经济秩序管理中存在监督缺位、控管不力等问题,并对其形成原因认真分析。
2.围绕重大投资活动,审计重点项目建设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对重大投资活动的审计是对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审计的重点。审计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项目投资的经济性与效益性,投入的到位和使用情况。重点关注政府投资领域、土地出让、特许经营权出让、市场准入、政府补贴或扶持项目、政府采购中有无个人以权谋私、利用个人影响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行为。关注领导干部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提高效益方面发挥的作用,是否为追求短期政绩,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关注领导干部在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的作用,重点关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建设是否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在民生方面关注领导干部在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社保体系建设和弱势群体社保问题和“三农”资金的投入力度与政策出台力度方面的作用。
3.围绕重大消费活动,审计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廉洁性。消费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公务消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在开展公务活动中,利用财政资金消费的情况,看有无铺张浪费、化公为私、行贿等情况。二类是个人收入与消费。通过审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个人报销的费用、发放的补贴、家庭的收入等情况,看有无不正当收入和不合理支出等问题。
(四)实事求是,着力解决好“怎么评”的问题。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中,我们坚持“谁掌权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原则,合理区分、科学界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
1.明确责任的依据和特性。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明确党委书记、县市区长的经济责任,其基本依据,一是当地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这是经过党代会、人代会反复讨论确定的,应作为衡量经济责任的重要依据;二是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经济工作任务,并经过人大讨论通过,应作为年度工作业绩的指标;三是与上级党委、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状,这也是衡量其经济责任的重要标准。
2.划分责任类别。我们一般将党委书记、县市区长的经济责任划分为两大类别,即宏观经济责任和微观经济责任。(1)宏观经济责任:一是区域宏观经济发展变化情况。经济工作中是否贯彻执行了党的方针政策,是否把中央的方针政策与地方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主要评价指标为: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水平。二是社会发展情况,包括计划生育、基础教育、医疗保健、环境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2)微观经济责任:一是对重点资金的投入、使用、对重点项目的建设、重点国有企业的绩效承担责任。二是个人收入及廉政情况。从财务中反映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报销的费用、发放的补贴、对外公务活动开支等,是否合规、合法、有无违反廉政的行为。
3.把握好两个关系。一是党委书记与县市区长的经济责任关系。在审计过程中,对部分应承担经济责任的事项,县市区长与书记之间互相推诿,不愿意承担责任。为此,必须科学合理划分双方的经济责任,党委书记、县市区长作为地方党政一把手,他们在承担经济责任方面既有共同的方面,同时也各有侧重。两者共同的经济责任为:(1)经济工作中是否贯彻执行了党的方针政策,是否把中央的方针政策与地方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的开展工作。(2)经济目标。区域内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外贸进出口、引进外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均纯收入。(3)投资建设的合理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投资结构、投资效益。(4)社会目标。普九义务教育、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二是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的关系。直接责任是指被审计者对因行使具体行为权力而产生的经济结果而应承担的责任;间接经济责任指被审计者因行使间接“管理、领导”权力产生的经济结果应承担的责任。党委书记、县市区长对个人廉政方面承担直接经济责任外,对其他事项一般承担间接经济责任。间接经济责任又分为主要经济责任和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具有具体业务属性,领导责任具有行政、人事、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属性。从这个意义上讲,党委书记、县市区长又以承担领导责任为主。但是,如果书记、县市区长对某项经济活动直接作指示、打招呼、批条子等,则党委书记,县市区长则要对该项经济活动承担直接经济责任。(作者单位:宜春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