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

2015-03-11 15:16施雯雯
商场现代化 2015年2期
关键词:余额宝互联网金融监管

摘 要: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不断冲击着原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和互联网社会。在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风险问题,造成了金融安全隐患。因此,对互联网金融应实施监管已经逐渐成为国内外金融监管机构的共识。本文以余额宝的发展现状和监管作为主要内容,在考察余额宝的发展历程和存在的风险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对其进行监管的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余额宝;监管

一、余额宝的发展现状

2013年6月13日,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支付宝公司与天弘基金签订合同,通过阿里巴巴推出的“余额宝”功能,实现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的买卖和交易,用户投资的收益与天弘基金经营业绩直接挂钩。由于其销售流程简单,购买金额无“门槛”,收益水平较高以及较强的流动性,在市场上大受欢迎。相比较基金行业“T+1”的行规,余额宝的一大创新之处在于可以“T+0”即时赎回,即用户可以通过随时的消费支付和转出来实现余额宝和自己账户资金的互相转移,既时刻增值又可随时消费。但余额宝存在的风险依旧是我们不可忽视的,在目前的中国,由于经济下行的可能一直存在,经济面临着结构性转型的压力,货币基金投资的一些投资产品存在着不确定性,这无疑增加了余额宝的市场风险。在进行转账业务时,双方的身份验证过于简单,授权额度没有限制,在客户端环境维护方面,目前我国还未引入有效的方法进行环境的全面检测,这也就增加了余额宝的安全漏洞风险。余额宝的推出加速了资金的流动性,加之互联网的介入,原有的金融监管法律无法全面覆盖,因此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管力度,另外,网上交易的电子信息随时可以进行修改,监管当局难以核查交易记录,致使洗钱、套现等不法行为肆意发生,再加上余额宝的监管界限十分模糊,监管力度相对宽松,因此,余额宝同时面临着金融监管风险。

二、对余额宝的监管建议

1.对余额宝进行监管的必要性

(1)余额宝可以积极影响利率市场化进程。目前,我国正在推行的利率自由化背景给予了货币基金一个重要的机遇,如果没有互联网技术的介入,货币基金在可以看得见的未来也会逐渐地发展扩大,从而成为影响金融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而正是因为互联网企业的介入,大大地加速了这样的过程。于是,我们能时常听到四大行对于余额宝等“互联网基金”口诛笔伐,大有一副饱受委屈的模样。所以,对于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应制定相应措施,适度监管。

(2)余额宝可以影响整个传统金融行业的格局。余额宝的大量用途都还是归集到了银行的体系之内。一旦未来资金不能回流到银行体系之内,银行就会面临着资金外流的问题,迫使银行进行市场竞争,最终实现金融市场的改革,完成金融的市场化进程。这也是目前监管层对于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保有宽容的原因之一。

2.对余额宝进行监管的建议

(1)成立专业监管机构。余额宝的快速扩张使其面临严重的风险可能引发金融部门的系统性风险。监管机构应当针对余额宝和类似余额宝产品的风险迅速采取行动,建议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工信部建立联合监管委员会,加强对余额宝和类似余额宝产品监督,对余额宝等产品的非法交易进行严格调查。

(2)建立适用于余额宝存款保险制度。互联网金融快速增长推动了利率市场化进程,在存款利率上升和利差收窄的环境下,银行面临更高效管理的挑战,因此,需要尽快推出存款保险制度,降低金融部门风险。在我国今年即将设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档口,将余额宝作为类银行监管,不失为一种很好的方式。

(3)选择备付金银行,计提风险准备金。按照银监会2011年关于准备金应覆盖200%应计利息的规定,对余额宝的损失准备金要求应当提高到20亿元而不是目前的1亿元,从而降低可能出现的余额宝支付不能或者支付延期的风险。

(4)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完整。余额宝在信息披露方面不够充分、及时和完整。进入余额宝官方网站,显而易见的是每日产品收益率,但对于产品投资范围、运作模式、产品规模和风险责任等信息的揭示不够清晰明确。为降低余额宝突发性挤兑造成的流动性风险,应在相关信息的透明度方面强化监管,特别是监管部门应适当提高互联网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的标准。

(5)保障消费者权益。我国目前已经设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该基金旨在金融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失时进行偿付。可以考虑设立用于余额宝用户保护的基金,纳入全国消费者保护协会基金,或者纳入金融监管者为监管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风险所设立的风险基金中。

参考文献:

[1]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11-22.

[2]宫晓林.互联网金融模式及传统银行业的影响[J].金融实务,2013:86-88.

[3]王石河.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挑战[J].现代经济信息,2012,(10):187.

[4]曾刚.积极关注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及发展——基于货币金融理论视角[J].银行家,2012,(11):11-13.

[5]李博,董亮.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与发展[J].中国金融,2013,(10):19-21.

[6]谢平,邹传伟,刘海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J].国际金融研究,2014(8):3-9.

[7]魏鹏.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研究[J].金融论坛,2014(7):3-9.

[8]张晓扑.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原则:探索新金融监管范式[J].金融监管研究,2014(2):6-17

作者简介:施雯雯(1990- ),女,江西人,研究方向:政治经济学

猜你喜欢
余额宝互联网金融监管
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浅论我国会计监管体制的创新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分析与管理
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分析
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影响
美国版“余额宝”兴衰是借鉴
监管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