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杰 玲
(1.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东 广州 510303;2.苏州大学 文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结根泰山阿”中的山与婚俗
李 杰 玲1,2
(1.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东 广州 510303;2.苏州大学 文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古诗十九首》中有“冉冉孤生竹”一篇,《全泰山诗》也收录了这首诗。将它视为泰山诗歌大家族中的一员。对于这首诗歌中的泰山意象,李善《文选注》曰:“结根于山阿,喻妇人托身于君子也。”现行各种《古诗十九首》的注释读本,对于诗中的“泰山”,往往采取忽略的态度,不作任何解释。若从民俗的角度,将诗中的山与我国古代的婚礼习俗联系起来,从我国诗歌的源头《诗经》说起,就能解读出这首诗歌中丰富的含义。
山;古代;婚礼;民俗;诗歌
《古诗十九首》中有“冉冉孤生竹”一篇,《全泰山诗》第一册也收录了这首诗。将它视为泰山诗歌大家族中的一员。然而,对于这首诗歌中的泰山意象,又如何理解呢?李善《文选注》曰:“结根于山阿,喻妇人托身于君子也。”翻翻现行各种《古诗十九首》的注释读本,就会发现,对于诗中的“泰山”,一般采取忽略态度,不作任何解释。若要追问起来,很多人可能都会认为那不过是诗中的一种比兴手法。然而,除了比兴之外,难道诗中的“泰山”就没有别的内涵了吗?
笔者的主张是,将诗中的“泰山”与我国古代的婚礼习俗联系起来,就会明白在这首写爱情婚姻的诗歌中,“泰山”的含义是如此的丰富。我们先来看看这首诗:
冉冉孤生竹,结根泰山阿。
与君为新婚,菟丝附女萝。
菟丝生有时,夫妇会有宜。
千里远结婚,悠悠隔山陂。
思君令人老,轩车来何迟?
伤彼蕙兰花,含英扬光辉。
过时而不采,将随秋草萎。
君亮执高节,贱妾亦何为?
诗中的“泰山”,具有泛指的特征,众所周知,“泰山”是一座山的名字,而且是中国的一座名山——五岳之首:东岳。早在《史记》等古代典籍中就已经出现了“泰山”之名。泰山,又作“太山”、“大山”,原意是泛指各地高大的山脉,后来才变成东岳的专名。①从《汉语大字典》中的“泰”字之古今形变,也可见“泰”和“大”在意义上的密切联系:
泰山又叫“岱山”,而“岱”的本意就是指大山。正如吕继祥所说:“泰山名称无论称太山、泰山、岱山、岱岳、岱宗及东岳,都祖源于‘大山’意。”[1]
要明白这首诗中的“泰山”所包含的意义,我们还是要从我国诗歌的源头《诗经》说起。凡是细读《诗经》的人都会发现,《诗经》中有不少婚姻诗,这些婚姻诗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往往以“析其柞薪”或“析薪”作为婚姻的代表和象征。如:
伐柯如何?匪斧不克。
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伐柯伐柯,其则不远。
我觏之子,笾豆有践。
《豳风·伐柯》
间关车之辖兮,思娈季女逝兮。
匪饥匪渴,德音是括,
虽无好友,式燕且喜。
依彼平林,有集维鸠。
辰彼硕女,令德来教。
式燕且誉,好尔无射。
虽无旨酒,式饮庶几。
虽无佳肴,式食庶几。
虽无德与女,式歌且舞。
陟彼高岗,析其柞薪。
析其柞薪,其叶湑兮。
鲜我觏尔,我心写兮。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四牡騑騑,六辔如琴。
觏尔新婚,以慰我心。
《小雅·车辖》
《伐柯》写的是一位男子希望有媒人来成全他的爱情,而《车辖》说的是新郎迎娶新娘时的喜悦。诸如此类的诗歌在《诗经》中还有不少,兹不一一列举,总之,《诗经》写到婚姻的,大都有“薪”、“楚”等出现,如《绸缪》这首贺新婚的诗歌,就反复出现此类意象,“束薪”、“束楚”和“束刍”。综观这些诗歌,我们可以知道,“析薪”和“束楚”是当时普遍流行的一种婚庆礼仪习俗。吴晓峰在其著作中也提出:“伐楚、束薪是古代婚礼的内容。”而由于“古代亲迎之礼在黄昏举行,……故在亲迎时需要点燃火把照明……所以束薪、束楚作成火把就成了婚礼所必须。”[2]那么,它们与山又有什么关系呢?
据清人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引郑玄毛诗笺曰:“登高冈者必析其木以为薪,析其木以为薪者,以其叶茂盛,蔽其冈之高也,此喻贤女得在王后之位,则必辟除嫉妒之女。”马氏又补充云:“今俗称柞树为柞栎树。”“析薪者,以喻婚姻”。②
可知婚礼当中“析薪”是一项重要而不可或缺的礼仪,“析薪”是为取“迎新”之意。这里说到的“登高冈”,也就是登上山冈,《说文》曰:“冈,山骨也。”“柞”指栎树,而“薪”则泛指柴禾。婚礼进行前,男方上山砍回柴禾,一般是栎树,用以在婚礼中燃烧火把。
《车辖》言:“陟彼高冈,析其柞薪。”《尔雅》曰:“榇,采薪。采薪,即薪。”《诗经》中借代婚礼的“析薪”,就是指这种榇木。魏源的《诗古微》也说:“三百篇言娶妻者,皆以析薪取兴。盖古者嫁娶必以燎炬为烛。”“必以”说明这种仪式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又,《艺文类聚》卷八十九曰:“瑟彼柞棫,民所燎矣。”看来,古人伐薪、烧薪之俗,由来已久。《艺文类聚·卷八十·火部》曰:“凡邦大事,供蕡烛。《礼记》曰:侍坐,烛至起,烛不见跋。又曰,孔子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离亲也。”南齐谢脁的《咏烛诗》亦可证明古人婚礼有燃薪之俗,诗云:
杏梁宾未散,桂宫明欲沉。暖色轻帷里,低光照宝琴。
徘徊云髻影,烁烁绮疏金。恨君秋月夜,遗我洞房阴。
此诗虽题为“咏烛”,实际上却是写男女婚姻,婚礼上有火把高照。在此,我们可以肯定,古人婚礼上必定燃举柴禾,谓之“烛”,但是,这个“烛”,并非今天的蜡烛,而是指“火把”、“火炬”,是用山上的木柴燃烧而成的。《汉语大字典》是这样解释“烛”的:
火炬;火把。《仪礼·士昏礼》:“从车二乘,执烛前马。”郑玄注:“使徒役持炬火居前照道。”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种麻子》:“崔寔曰:‘苴麻子黑,又實又重,擣治作燭,不作麻。’”石声汉注:“古代的‘燭’或‘庭燎’,是在易燃的一束枝條(如干芦苇、艾蒿、或沤麻剩下的麻茎)等材料中,灌入耐燃而光焰明亮的油类,点着后,竖起来照明的。这就是现在的‘火把’或‘火炬’。”
另外,闻一多先生在《庄子内篇校释·内三养生主篇》中,对薪、炬、烛的内在关系和古代烛薪的制作说得很清楚,李湘也指出:“古时无蜡烛,古人谓薪,亦即后人之谓烛或谓炬耳。所以,经长期历史之积淀,这烛薪的薪,及与其制作有关的刈薪、错薪、析薪等等,在民间习俗和诗的语言中,便附有了男女嫁娶的象征义。”古人“婚必用六礼”,在婚礼中,“主人(谓婿也)……执烛前焉”,也就是说新郎“使从役持炬火居前照道,释曰自此至俟于门外,论婿亲迎之节”。直至“婚礼毕,将卧息”,才“烛出”。看来,燃举火把是古代贯穿婚礼始终的一道重要程序。
而在婚礼上用以燃烛之物,就是“薪”,即柞木或其他柴禾。婚姻乃人生大事,古代婚礼在黄昏时分举行,在婚礼中,古人有伐薪举烛的仪式,所以有的直接以“析薪”来代指婚姻,证明了这种仪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而“薪”来自山中,又以“取木”喻“取女”,古代婚礼仪式与山的联系由此可以印证,在古人的生活和观念中,山是多么重要的一部分。我们可以想象,古人用山上之薪燃烧而成的火炬,以它的光亮和温暖来表达心中对婚姻幸福的憧憬。这就是为什么《冉冉孤生竹》一诗中会出现“泰山”。想到“与君为新婚”的女子,委婉地表达着自己的渴慕之情,希望心上人能早日到来,与之团聚,从此快乐地生活在一起。正是由于古代的婚礼仪式中有上山(山坡或山岗)砍柴、点火、燃烛的习俗,所以,说到爱情和婚姻,诗中的女子当然难免会想到“泰山”,联系到这一点,我们就很容易明白,“泰山”意象在诗中,其实还有一层含义,那就是:表达女子希望心上人尽快上山伐木,准备好婚礼上所需要的柴和烛,好来迎娶自己。另外,在这首诗作者和创作地域都无法考证的诗歌中,“泰山”可以理解为大山的泛指,而不一定特指东岳,前面已经说过,泰山的“泰”和“岱”都有高大、大山之意,原来泛指所有高大的山,后来才逐渐成为东岳的专称。当然,这首诗里的“泰山”理解为东岳也是可以的。
其实,这些与山、与“析薪”、“伐柯”有关的古代婚礼仪式,直到今天仍然在某些地区的某些节庆活动中存在。下面拟作简单介绍。
在古人婚礼上熊熊燃烧着的火炬,或曰“烛”,又曰“火把”,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生活用具或婚礼仪式中的道具,在传统文化中,它含义深远,它不仅与炎帝的传说有关,炎帝是华夏民族的祖先之一,《管子》说:炎帝“钻燧生火。”火,是远古先民得以保暖、驱兽、熟食的重要条件,是人类生存发展必不可少的。而且,“火把”还是古人婚育的一种象征,这种象征含义今天仍然存在,火把所具有的这种象征意味与上述《诗经》中的婚姻诗和婚庆礼仪有着密切关系。它也是古人婚嫁礼仪与山岳文化有联系之证明,今天,我们在西南一些少数民族的传统仪式中,如彝族“火把节”,就能发现我国婚嫁礼仪与山岳文化观念之密切联系,由此也可折射山的母体文化意义。
火把节是西南地区彝族、纳西族、白族、普米族等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一般在农历六月二十四到二十五这两天举行盛大的节庆仪式,主要有:燃举火把、宰牲、祭祖、宴饮、摔跤、歌舞。当然,不同民族略有不同,但大体一致。火把节是民族性的节日,节日期间,全族人彻夜狂欢,是促进交流,增进感情以及培养男女青年爱情的一个好机会,故又被一些海外游人称作“东方狂欢节”。今天,火把节已经成为海内外知名的文化旅游项目,而且早已进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实,火把节是一个非常古老的节日,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文化现象,它还与《诗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明人谢肇淛这样描述火把节:“六月二十五日入夜,家家束松明,为庭燎,杂以草花,高丈余,燃之,杀牲祭祖,老少围坐火下,饮酒达旦,自官署都邑以及乡村田野,无不皆然,谓之火把节。又谓星回节。相传汉夷酋阿南,夫为人所杀,誓不从贼,以是日赴火死。国人哀之。……至唐,南诏亦假是日宴会,召五诏醉而焚之。人谓此节起于南诏,非也。一云孔明以是日擒孟获,侵夜入城,城中父老欢呼,设庭燎以迎之,未知是否。《通志》又云:为火炬,照田苗,以火色占农。一曰焚虫,一曰逐疫,皆属臆说。今但相沿为宴乐耳。元文璋甫诗:‘云披红日恰衔山,列炬参差竞往还。万朵莲花开海市,一天星斗落人间。只疑灯火烧元夜,谁信乡傩到百蛮。此日吾皇调玉烛,更于何处觅神奸。’明豫章邓渼《星回节》词有云:‘渐看西日隐帘栊,夜色依然昏火中。朱烟翕赩千门合,列炬参差四望同。遥讶原磷深映雨,近惊山烧乱从风。’又云:‘街衢车马夜喧阗,举国如狂自昔然。东舍椎牛闻击鼔,西邻酌兕共调弦。’盖实录也,是夜,迤东有角力之戏,谓之跌四、把腰。”[3]
在火把节上,青年男女可以自由约会、自由恋爱,这是产生爱情、培养爱情的良好时机,所以火把节在青年人当中尤其受欢迎。学界对于火把节有着许多解释,有学者经过长期、严谨的田野调查,以大理白族为切入点,提出火把节其实具有生育繁衍的象征意义,是祈求人丁兴旺的节日。笔者也认为火把节不仅仅是为了人们所说的祈年、祭祖或驱邪,它还有一层更深的寓意,那就是关系到人类本身能够继续繁殖发展,得以代代延续的重要问题:婚育。而且,“火把”与古人婚嫁的紧密联系,可以从《诗经》众多婚姻诗中的“伐柯”、“析薪”和古人婚礼中的“举烛”礼仪找到线索。
也许有人会反问:《诗经》中所说的婚礼仪式不一定为西南少数民族所有,而且时隔已久,如何看出二者的联系?
大家知道,《诗经》中大部分作品采自民间,如“风”、“雅”。《诗经》真切地反映了当时的生活情境,婚姻诗所描写的燃举火把的仪式就是当时人民实际生活中的情境之一。《诗经》产生的地域比较广,且其地域范围仍存争议,比如对周南、召南的地域,古今就没有定论,清朝方玉润《诗经原始》中的“十五国风与地图”曰:“周、召旧封,本在岐境内,其后东迁,乃改封陕、洛间。而诗则多采于岐,自当仍图之岐山下为是。”而金开诚认为:“二南中包括长江、汉水、汝水流域的作品。……采风范围到达河南的临汝、南阳;湖北的襄南、宜昌、江陵等地区。”这些都是中原地带,并不包括今天的西南地区,那么,婚礼上析薪、燃举火把的仪式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有可能存在吗?这是有可能的。
补充说明的一点是,有人认为远古的“星回节”就是“火把节”,《云南通志》卷八所云:“星回节,俗谓之火把会。……比户剁牲饮酒,汉夷同之。”但对此仍有争议,不管星回节是否真的是火把节,但我们可以确信,二者有着类似的,甚至完全相同的节庆仪式,明清时候就有很多人将二者混而为一(今天仍然是),其中就有这两个节日仪式类似的原因。随着民族的迁徙,汉族文化的推广,汉族和少数民族的节日也随之互相渗透,互相影响。不同的民族虽然生活在不同的地理环境中,会形成不同的性格、文化、信念,具有不同的生活习俗。但是民族间并不因此而互相隔绝,更不是什么都截然不同。生、老、病、死、婚、丧、贫、富、悲、喜,等等,这些,都是所有民族都极为关心、重视的问题,于是在一年的开始和结束的时候,或者在婚庆等重要而特殊的节日,许多民族都会有盛大的庆祝活动。这一点,是相同的。
婚礼,自古至今,对各民族的人来说都很重要的一项仪式,谁都期盼婚姻幸福、子孙满堂,因此,古今各民族、各地区难免会有类似的婚礼仪式。据载,在彝族等少数民族聚居的云南楚雄一带,当地的少数民族很早就受到了汉族文化的影响:
楚雄府:土壤肥饶,士人务学,盐井之利,赡于列郡,故其人裕而畏法,地当孔道,不慕纷华,民习勤劳,安于俭约,妇人不尚妆饰,虽贫,耻为妾媵,婚丧无越礼之讥,文风有日盛之势。
景东府:民多僰夷,性本驯朴,田地旧皆种秫,今则悉为禾稻,人亦渐习经书,土俗民风日改月化,士简民恬,风和俗厚,男女悉知辛勤,士类咸敦礼教。
楚雄一带自古是彝族聚居地,当地人勤于务学,循孔道,婚丧不越礼,而且,彝族人的节庆与汉族其实并无太大不同,明人谢肇淛早就提出云南少数民族与“中土”节庆风俗之相近:“节令礼仪大率与中土类,若元旦更桃符、贺岁,上元观灯,清明插柳,四月八日浴佛,五日悬艾、酌菖蒲,七夕乞巧,中元祭祀,中秋夕月,重阳登髙。”
况且,彝族人性格纯朴,易接受外来文化,能融合,他们并非固守自封之人:
婚嫁仍遵行六礼,先求女庚帖,随通媒妁,继请亲长之尊贵者向女家致主人意,既诺,则二姓互相酬拜,具启,下定仪,将娶,则请期,纳币,而后亲迎焉。其仪物丰俭各称其力。
可见,云南一带虽是少数民族聚居地,但是婚礼却遵循古制,分为六道程序,我们知道,古人“婚必用六礼”,燃举火把,当然是其中重要的一道仪式。事实上,古代婚礼中的“六礼”今天仍在不少地方保存着,王娜、李军在河北省新乐市承安镇所作的田野调查就发现:当地婚礼依然保存着古代六礼中的大部分礼仪。云南一带地区保存古六礼的某些礼仪也是极有可能的。
《楚雄县志》卷二“婚礼”曰:“婚娶取子女相当,男家请媒问字,恳求三次,女家允诺。然后……取庚帖。继行聘礼……亲迎,此古礼也。”而《滇黔土司婚礼记》对婚礼的具体细节记载得更为详细,婚礼仪式中多次提到了“烛”、“燎”和“炮”:
(婚礼)其条节甚繁,不用乐……余娶时,杂行汉礼,用乐器,兼苗中铜鼓,亲迎,绛纱灯百对,竹炬百燎,火爆以千计,彩舆蓝盖,用先人仪仗为前导,……相者引婿入后堂,发炮者三,奏乐,垂帘。……舞蹈击鼓,讴苗词,请新人登车,引车入……内击铜鼓吹芦笙送之,乐奏天鹅声,外发炮开中门
由此可见,对于热爱火、崇拜火的西南少数民族来说,在婚礼中燃举火把,是仪式中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仪式。西南少数民族的婚礼受到汉族文化的影响,而汉族文化与《诗经》又怎能脱离得了关系?
《诗经》虽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作品,但是《诗经》中婚礼燃举火把的礼俗却一直保存着,上文所引六朝谢脁的诗可以为证,也许后来这种礼俗有些仪式上的改变,但“火”与“薪”却是其中一直不变的元素。所谓“洞房花烛”,“烛”就是“火”的体现,“火”与“薪”在婚礼中是不可少的元素,这两个元素包含着人们对婚姻的美好祝愿。学者李湘研究指出,“薪”在《诗经》中有两个象征义,第一个与古代的薪燎之祭关联,作为美政、福民的象征,第二就是同男女家世相联系,以“刈薪”、“析薪”、“错薪”等用作“婚姻之象”。并指出古代婚礼在夜间进行,“持炬火照明,自有其实际之需要,亦同时是种仪式,烛火高照,通乎神明,可得福祐也。”[4]
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有些人始终认为火把节是祈年的节日,旨在祈祷能有丰收富足的新年。古籍中也有类似记载。但是,窃以为祈年并非火把节主要和首要的象征意义,据载,西南少数民族:六月朔日至六日各郡礼南斗祈年。九月朔日至九日礼北斗祈年。
古代历法不同于今日,相传三皇五帝时就有了历法,春秋战国时期尚存古六历,但由于年代久远、文献缺乏,学界至今没有完全弄清古六历的原貌[5]。有关学者研究发现“殷商、西周以前的远古时期历法属于观象授时阶段……西周以后进入推步制历时期”。对阴阳合历正式采用之前的远古历法,已有不少学者致力探索,如庞朴对“火历”的发掘就很有参考价值。他认为古人以大火昏见与东方地平线为一年农事之始,即一年的正月,火历将一年分为三百六十天,共有春夏秋冬四季,每个季节有两个月,每个月有四十五天,也就是说,一年共有八个月,所以火历又被称为“八月历”。[6]火历将一年分为上、下半年,每半年过一次新年,春分岁首过大年,年节为三天;秋分岁丰过小年,年节为两天。
到了殷代,八月火历就已经演变成十二月火历,四季不变,但一年已经分为十二个月。此外还有人提出十月太阳历。刘尧汉研究指出,彝族就是采用这种历法的。十月太阳历同火历一样,将一年分为上、下半年,也是每隔半年过一次新年,不同的是一年有十个月,一个月有三十六天,其余六到五日为过年日。另外,十月太阳历把一年分为土、铜、水、木、火五个季节,每个季节两个月,以土季为一年之首。[7]
古人以星宿纪时,这一点是明确无误的。清人汪中在其著作《述学》中指出:“东方七宿最明大者莫如心,西方七宿最明大者莫如参。故古人多用之以纪時令。……春秋传:凡土功,火见而致用,火中,寒暑乃退;火出而毕。赋:火出于夏为三月,于商为四月,于周为五月,火伏而后蛰者毕。火犹西流。”可见同一星宿在不同朝代出现时所代表的月份不同,故古代时令并非每朝每代都相同,时代与地区之间存在一定差异。这须加以区别研究。
所以,上面提到的九月初“礼北斗祈年”和六月初礼南斗祈年相对应。六月初一至六日“祈年”,而紧接着在六月末又有燎火“祈年”之庆典,“祈年”是隆重盛大的节庆活动,而一月内两次“祈年”,未免太过繁琐耗费,况且九月(即为十月太阳历第二个半年的年底时候)又进行“祈年”。一年中三次举行隆重的祈年活动,不合常理,我们由此可以推知,火把节最初的时候并不是只为“祈年”。
另外,关于火把节的许多故事传说都与青年男女的爱情相关,其中多有女性的身影,除了解释火把节来源的三种流传最为广泛的故事中,有两种是与婚姻、女性有关之外③,其他的类似的故事还有不少,如彝族罗婺支系喜鹊姑娘传说等。
总之,“火”与“薪”与女性、婚姻、繁衍后代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而又与山文化的影响有关。繁衍后代是人类发展过程中重要的步骤和使命,尤其在古代,生育对女性更是意义重大,是否生育对已婚女性的地位、命运都有极大影响。婚礼中所用的礼仪道具包含着对婚姻、生育的美好祝福是情理之中的事,今天的婚礼都是用意味着喜庆的东西,如喜糖象征甜蜜,花生和红枣则寄寓着早生贵子、子孙满堂的希望,据此我们可以知道,古人婚礼中的“火”与“薪”也必定包含着人们的美好心愿,所谓古今同心,在那些高举着的火把里,有着先民们繁衍后代、生生不息的热切祝愿。
我们注意到,在祭祀神鬼时,往往要点上香烛,这个仪式与古代婚礼举烛和当代火把节中所包含的火崇拜信仰有内在的联系,说起来,这还可以追溯到古代登山祭天时“燔柴”的民俗礼仪,所谓燔柴,就是将玉帛、牺牲等置于积柴上焚烧。《仪礼·觐礼》曰:“祭天,燔柴……祭地,瘗。”《尔雅·释天》:“祭天曰燔柴。”邢昺疏曰:“祭天之礼,积柴以实牲体、玉帛而燔之,使烟气之臭上达于天,因名祭天曰燔柴也。”《后汉书·礼仪志上》:“进熟献,太祝送,旋,皆就燎位,宰祝举火燔柴,火然,天子再拜,兴,有司告事毕也。”又,清陶澄《登恒山》诗云:“燔柴有制存周典,持节无人出汉宫。”古人认为要引起鬼神的注意,让他们听到凡人的祈祷愿望,就要点上香烛,让燃烧产生的烟上升至天上,如此,才能有效传达心中愿望。结合民俗信仰来理解,这首看似简单的诗歌中的“泰山”,其所蕴含的民俗信息,就会被理解得更全面、更深刻,如此,才能正确把握诗意。
[注 释]
①王树明(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泰山缘起》P13-15:《史记·封禅》载管子所记十二家封泰山之君,除殷汤、周成王之外,其余“诸王”皆属我国原始社会神话传说中的半神、半人,……有周一代,泰山为我国诸山神之长,是我国众山神的总山神,原始社会,氏族、部落多如牛毛,尽管它们都有崇拜山神的习俗,但大都就其毗领于本氏族、本部落之山而祀之……传说时代“诸王”封禅所谓的泰山,不是今泰安境内泰山的特定名称,所为泰山,其本义原应是大山的泛称。又,P15-16:泰山原是大山的泛称。可参考《泰山志资料选编》(第二辑)。
②清人马瑞辰在其《毛诗传笺通释》第七百四十页有相关论述(陈金生点校,中华书局,1989年3月)。
③关于这三种传说,上引谢肇氵制所言已经包含了其中两种,还有一种说法与阿南赴火殉夫的情节大致相同,是说邓赕诏之妻慈善在其夫被南诏叛兵焚化后,拒绝南诏求婚,并围城自固,三月,食尽饿死,南诏后悔,为表征其德,名其城为“德源城”。可参考清人师范曾《滇系·杂载》。
[1]吕继祥.泰山得名考[A].泰山志资料选编[C].泰安:泰安市新闻出版局,1999.
[2]吴晓峰.“二南”礼俗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3](明)谢肇氵制.滇略(卷四)[M].北京:中华书局,1999.
[4](台湾)李湘.诗经名物意象探析[M].台北:万卷楼图书有限公司,1999.
[5]田合禄,田峰.中国古代历法解谜:周易真原[M].太原: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
[6]张培瑜,陈美东,等.中国古代历法[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
[7]刘尧汉,卢夹.文明中国的彝族十月历[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6.
(责任编辑 梅焕钧)
Mountain and Marriage Custom Derived from the Poem “Rooted in the Valley of Taishan”
LI Jie-ling1,2
(1.Guangdong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Guangzhou, 510303;2.Soochow University, Suzhou, 215123)
The poem “A Lonely and Delicate Bamboo” in Nineteen Ancient Poems is also catalogued in All Taishan Poetry, regarded as a member of Taishan poems. According to Li Shan, Taishan in this poem is a metaphorical image to symbolize women's marriage to and dependence on men. However almost all the illustrations of Nineteen Ancient poems avoid explaining Taishan. The fact is that from the aspect of folk custom, the relation between Taishan in this poem and the marriage custom should be concerned from the origin of Classic of Poetry to understand the abundant implication of the poem.
Taishan;Ancient;Marriage;Custom;Poetry
2015-05-08
李杰玲(1983- ),女,广西梧州人,苏州大学中国文学流动站博士后。
I207.22
A
1672-2590(2015)04-002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