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炳琳教授的生平和事业(下)

2015-03-01 03:33张友仁
西安财经大学学报 2015年5期
关键词:北京大学

张友仁

(北京大学 经济学院,北京 100871)

十二、拒绝参加伪国大

1946年,周炳琳被指定为“国大代表”。这时,他对这个“国大”已经不抱任何希望,所以坚决拒绝参加。当时的《大公报》在新闻报导中,以“周炳琳、许德珩在对记者谈国大问题”为大标题,写道:“他们一致声称愿参加一个代表各方面的国大,深恐参加了这样一个国大(按指伪国大),会增加分裂的可能”。“周院长……他一年多以前,已在参政上指出政治混乱之可怕,到今天似已感无可奈何。”(见天津《大公报》1946年11月13日)

周炳琳还不断劝说胡适不要出席伪国大,他于1946年11月9日致函胡适,信中写道:

适之先生:

闻先生即将飞往南京准备出席国民代表大会,此时赴会,是否为贤智之举动,琳以为尚值得考虑一番。

(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下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40页。)

周炳琳还到松公府后院北京大学校长办公室中加以劝阻,并同胡适争吵得面红耳赤。可惜胡适不听劝告,前往参加,并在伪国大上作为主席将通过的伪宪法双手捧交给蒋介石。

在解放战争期间,周炳琳曾多次为文或联合发表宣言,抨击蒋介石的反动措施,要求政治民主化,希望“国共纠纷循政治途径去解决”。不过,他对国民党政府的政治民主化并不抱希望,他说:“只有在彻底的兵变民变之后,少数人自动地放弃既得利益,经济才有一点办法。”(见上海《观察》(周刊)1947年第2卷第12期第17页)1947年8月,周炳琳与陈岱孙教授等联合发表《我们对于“经济改革方案”之意见》,指出:“此方案对于过去种种错误,未曾虚心检讨”,“对于目前经济危机,并无救治之能力”。(见天津《大公报》1947年8月28日)

1947年秋,国民党政府宣布中国民主同盟为“非法团体”,勒令解散。周炳琳深为不满和愤慨,他起草并领衔发表《我们对于政府压迫民盟的看法》意见书,由北大、清华、燕京三校共48位教授签名,力斥政府的严重错误。指出政府压迫民盟之举是“顺我者生,逆我者死。”“一不合作,遂谓之‘叛’,稍有批评,遂谓之‘乱’,又且从而‘伐’之。试问人民之权利何在?人民之自由何在?”他们认为:“对一个持异见的在野政团如民盟者横加压迫,强加摧残,这是不民主、不合理和不明智的举动。”因此,“义之所在,不容缄然。”要求政府,“对于宣布民主同盟为非法团体一事,应当重作决定。”(见上海《观察》(周刊)1949年第3卷第11期)

十三、组织中国社会经济研究会

1948年,周炳琳和钱昌照等人在北平组织“中国社会经济研究会”,在3月1日召开的成立大会上,周炳琳提议推举钱昌照为临时主席,大会选举周炳琳、钱昌照、吴景超、萧乾、潘光旦、刘大中、钱瑞升、陶孟和、王崇植、楼邦彦为理事;邵力子、吴蕴初、童冠贤为监事。他们企图把第三种力量组织起来,走第三条道路。该会出版发行《新路》周刊,由周炳琳、吴景超负责编辑。

周炳琳在《新路》周刊上写了专论文章《施与受施——论美援协定》。文中指出:“中美双边协定对于中国人民来说受害是直接的。”他分析道:“丑恶终是丑恶,阴谋终是阴谋,任你如何掩饰,终掩不了这一事实,即中国政府发了一笔洋财,中国人民的尊严却被戳了一刀。而中国政府是保护官僚资本的政府,也就于此表露无遗了。”(《新路》(周刊)第1卷第10期第1页)他还在《新路》上写了不少评论文章。在国民党统治下,撰写和发表这些文章是担负很大风险的,所以周炳琳写这些文章:一是用各种不同的笔名;二是不暴露自己的笔迹,而是叫自己的女儿周北凡抄写后寄出。

1948年春,周炳琳与刘大中、吴景超、翁独健、楼邦彦、赵人携等6位教授联合在《新路》上发表题为《我们的意见:经济行政应即公开——一个考验政府效率和廉洁程度的具体建议》一文,要求国民党政府公开一切有关经济行政的情况和数字,其中写道:“在经济情况日益败坏、人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今日,我们至少有权要求知道政府在做些什么事,我们要求政府把一切有关经济行政和情况的数字公诸天下。”

周炳琳在《新路》周刊上发表的这些文章中,不少是批评国民党政府的,而且批评得十分严厉,但也都是从爱护的立场出发进行批评的。他后来曾承认:“主要是批评批评,还是为政府好。”

1949年8月5日,美国国务院发表题为《美国与中国的关系》白皮书,给中国怀有民主主义思想亦即民主个人主义思想的自由主义分子“是一瓢冷水,使他们感觉丢脸”。(《丢掉幻想,准备斗争》,见《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89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这时,周炳琳才如梦初醒般地认识到:“第三条道路虽然不满意于蒋介石的统治,但还是反对中共反对人民的。美帝国主义就是希望在中国有民主个人主义者出来,是第三条道路,作为它的反共反人民的工具。”

由于在《新路》上发表的周炳琳等人的严厉抨击蒋介石独裁误国的文章,终于使《新路》周刊遭到国民党政府的严重警告,而于1948年12月30日遭到勒令停刊的处分。

1949年初,北京解放,中国社会经济研究会宣告解散。

在北京解放前夕,南京政府要北京大学南迁,这时周炳琳对南京政府已经绝望。他坚决反对北大南迁。1948年底,北京围城中胡适校长单身一人从南苑机场乘飞机去南京,1949年1月南京政府派飞机到南苑机场接所有的北大教授南下,周炳琳同绝大多数教授一样,没有登机南下,留在北平等待解放。

十四、新中国成立后参加土地改革和思想改造运动

1949年2月2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北京大学,次日周炳琳致函北大校务委员会主任汤用彤,要求辞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等行政职务,专任经济学系教授。

不久,周恩来总理来到北京大学孑民纪念堂同教授们谈话。周总理多次讲到周炳琳,并对他在重庆时对中共代表团的帮助表示感谢。可是,周炳琳的态度却很冷淡。周炳琳后来在《1952年思想检查》中写道:“我原来与他相识,我本来应该在会上说几句话表示欢迎,并为人民的胜利庆贺。但是我总是踌躇不前,一言不发。”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对周炳琳进行了不断地争取团结、教育改造的工作,如发展他参加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先任中央团结委员,后任中央委员。1950年抗美援朝开始后,让他担任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后称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大会)宣传部副部长。又经张奚若介绍参加了中国新政治学研究会。

1951年7月7日,周炳琳等37名北京大学教授致函《人民日报》反对美帝国主义肆行侵略。信中写道:“我们的抗美爱国工作绝不能松懈。相反地,我们应该更提高警惕,更以加倍努力的力量推进各种爱国工作,巩固我们伟大祖国的国防,保卫我们伟大祖国的安全。我们不让美国帝国主义肆行侵略,一定要继续不断地给它的侵略行为以打击,使侵略者难逃灭亡的命运。”

1951—1952年,北京大学文学院和法学院有机会参加土地改革工作,周炳琳报名参加,被分配到广西省土地改革委员会第一工作团,任团委委员。通过广西土改,他提高了对阶级斗争和地主阶级本质的认识。他说:“广西的地主是坏,有许多恶霸须枪毙。”

在人民革命胜利的大好形势面前,他却在思想上提有一种“自处之道”,即他认为国民党的失败,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可是他自己和国民党有过一段历史关系,此时不能忘掉过去而背弃它。在1952年的思想改造运动中,他起初抗拒思想改造,顽固得有如“铜墙铁壁”,因而成为全北京大学思想改造的重点人物。经过小会、大会的检查和批判,重点是批判他的“自处之道”。北大师生们对他做了大量的工作,帮助他提高认识。马寅初校长到他中老胡同32号的家中对他多方进行帮助,劝他放弃“自处之道”,跟着共产党走,跟着时代前进。马校长在全校大会上说:“周先生人很好,不贪污,如果改造过来,可以对人民有很大好处。”周炳琳的夫人魏璧是“九三学社”社员,女儿周北凡是共产党员,儿子周浩博是在思想改造运动中与他父亲划清界限,并积极帮助和批判而“火线入团”的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后为共青团)团员,都对他进行了耐心的工作和帮助。

可是,周炳琳的多次检讨,均因内容不够深刻,得不到师生们的谅解,未能通过,成为北大思想改造中的重点人物。这时,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彭真给毛泽东主席送上一份《对北京市高等学院三反情况简报》,其中说到北大师生以及周先生的夫人子女在思想改造运动中对他的帮助和批判。毛泽东主席当即于1952年4月21日写下了一段批语:

彭真同志:

送来关于学校思想检讨的文件都看了,看来除了张东蒋那样个别人及严重敌特分子以外,像周炳琳那样的人还是帮助他们过关为宜,时间可以放宽些。北京大学最近对周炳琳的作法很好,望推广至各校,这是有关争取许多反动的或中间派的教授们的必要的作法。

(见《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第422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

1952年7月30日,周炳琳在北京大学沙滩(现五四大街)新膳厅的个人大会上作了第四次大会检讨。这道“钢墙铁壁”终于被攻破了。他在检讨中认识到自己过去的错误,也认识到他在新中国成立后的“自处之道”是敌视人民的,“我这一反动的态度,妨碍了自己靠拢人民,接受共产党的领导”。他表示要站到人民的立场上来,“我决心贡献我的余年来为祖国的建设尽我最大的努力”。他的检讨,许多群众还是认为不能通过的,可是会议的主持人已经看到毛泽东主席的批语,就让他通过了。

思想改造运动后,周炳琳撰写了《我的检讨》一文,由人民日报副总编辑林淡秋同志到北京大学沙滩红楼319室党总支部办公室找到我,由我陪同他到中老胡同32号向周炳琳取去《我的检讨》文稿,送给毛泽东主席。毛主席审阅后将题目改为《人民民主政权给了中国人民伟大的创造力以发挥的机会》,在《人民日报》1952年10月9日上发表。文中写道:“新中国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和国防上各方面的成就,得力于毛主席和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他这一篇文章的发表,在海内外有较大的影响,有力地驳斥了台湾编造的周炳琳被中国共产党抓到黑龙江省佳木斯去劳动改造的谎言。

梁漱溟编辑在《追记在延安、北京迭次和毛主席的谈话》中,1952年8月7日的谈话纪要中写道:“主席谈及北京大学教授周炳琳和清华大学教授潘光旦两人的一些情况。据闻周之子(周浩博)与壁间悬挂主席相片,而周炳琳却将其撤除,人或非之。主席说与此可不必;应许人有自由意志。若以尊重领袖强加于人,流于形式,有害无益。(见《梁漱溟全集》第7卷第450页,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这里毛泽东主席允许人民意志自由的态度和观点是十分正确的,但是所指的事实却有所不同。经多方调查,周炳琳并无此事。据周炳琳之子周浩博说:“1952年时,我在北京大学俄语系读书,我曾想将斯大林的头像挂起,可是爸爸说他不喜欢,因此我就没有把斯大林的像挂起。至于说我挂了毛主席的像,又被父亲撤除了,则是绝对没有的事。”看来上述谈话是根据误传的消息而发的,但也可见毛泽东主席的高尚品德。

思想改造后,周炳琳积极从事党和人民新给他的各项工作。他在北京大学担任民革支部主任,在民革中担任中央委员。他还担任全国政协委员,曾多次赴各省市视察。他积极参加抗美援朝的宣传工作,1953年参加赴朝鲜慰问团,慰问抗美援朝志愿军指战员。1954年,他在政协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作了长篇发言,历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新中国的伟大成就,号召台湾回归祖国。该文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对台湾及海外作了多次广播,全文刊载在《新华月报》1955年1月号上。他于1956年作为我国代表团的成员,出席在芬兰国赫尔辛基市召开的世界和平大会。

周炳琳还在北京大学担任校务委员会委员。他学习马克思主义,听苏联专家古马青珂等讲授政治经济学课程。他自己仍担任外国经济史的教学工作。他改进教学工作,曾用经济史上的丰富实例给政治经济学研究生讲授马克思《资本论》中的“资本原始积累”等专题。他还培养年轻有为的教师厉以宁担任外国经济史的教学工作。厉以宁在1993年写的《七绝——纪念周炳琳老师逝世三十周年》中写道:

旧事模糊淡淡痕,只识冬暖未识春,先生不顾潮流议,夜半邀谈深闭门。

他用此诗来感谢他的恩师周炳琳教授。

周炳琳在教学工作之余,曾应刘潇然之约将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1857—1858年稿)》中的法文部分,翻译成汉语,该书在人民出版社分五册出版发行。刘潇然原先是约请赵廼抟教授翻译的,后经赵廼抟推荐请周炳琳译出。

1957年周炳琳在中南海怀仁堂听了中宣部陆定一部长阐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的报告,其中对蔡元培先生的兼容并包方针有所批评。周炳琳当即给陆定一写了一封长信,说明蔡元培提倡兼容并包的时代背景,力陈它的本质不是资产阶级自由化,而是有着进步意义的。后来,陆定一的报告公开发表时,就将批评蔡元培的几句话删除了。

在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中,周炳琳十分同情被错误划为右派分子的同志,思想抵触很大。他公开表示:“我没有看到章伯钧有什么阴谋。”“说罗隆基不跟党走,分庭抗礼,我觉得不可想象。”“说章罗联盟他们有组织有阴谋,我还不敢下结论。”“我不觉得储安平他有什么野心。”他还发出“纠之恶,不如斯之甚也”的叹息。有人动员他在批判钱瑞升等人上做出贡献,他没有理睬。在1958年的双反运动中,他仍继续同情被错划的右派分子,不赞成继续搞大规模的阶级斗争。有的群众要他检查同情右派分子的错误,他不肯认错,拒不检查。

1963年,周炳琳因病住入北京医院,医治无效,于10月24日逝世,享年71岁。他的治丧委员会由何香凝任主任委员,委员为申伯纯、朱光潜、朱蕴山、严仁赓、陆平、陈此生、陈劭先、陈岱孙、张颐、张治中、邵力子、罗志如、赵国栋、赵迺抟、胡代光、翁文灏、徐冰、许德珩、郭麟阁、梅龚彬、汤用彤、熊克武、蒋光鼐、魏建功、龚理嘉等。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送了花圈。骨灰安放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完)

(张友仁2014年5月27日写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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