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然
(江苏如皋高等师范学校 初等教育研究所,江苏 如皋226500)
孔子是一位伟大的教育家,这是世人所公认的,《史记·孔子世家》中说:“孔子不仕,退而修《诗》、《书》、《礼》、《乐》,弟子弥众,至自远方,莫不受业焉。”孔子的教学方法得当,成效显著:“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孔子当年教学的内容分为六类(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还没有“语文”这一学科,但是当年孔子“修《诗》、《书》、《礼》、《乐》”并以之为教材教育学生,其中的《诗》是属文学,《书》属历史,与我们今天的语文教材几乎完全相通。所谓“语文”,无非就是教人听、说、读、写的本领,只不过在现在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把它分得更细了,称之为“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写话、习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2500多年前,孔子的“语文”教学没有这么多的名目,但是在教学中他也涉及到相关的内容,我们不妨作些梳理,看看孔子当年的教学实践对我们新课程语文教学是否有些帮助和启发。
孔子当年还没有专门的识字教材,像《仓颉篇》、《凡将篇》、《元尚篇》、《急就篇》等识字教材的出现,要到秦汉以后,但是孔子不可能不教弟子识字。翻检《论语》,我们是可以找到一些例子的,孔子曾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阳货》)《诗》(即后来所说的《诗经》)中有许多涉及到自然界各种事物的字,比如葛藟、蘝、苓、螽斯、麕等,在读《诗》的时候,就需要对这些字的写法、含义进行解释,这就是孔子的识字、写字教学。而且我们还可以作一个大胆的设想,孔子当年带着他的弟子“周游列国”,在旅途中,他完全可能指着自然界的实际事物,告诉他的弟子,这就是《诗》中所说的“葛藟”,那就是《诗》中所说的“螽斯”,这样的识字教学就把书本知识与生活联系起来,使识字写字教学更有趣味性了。
孔子在识字教学中还善于从词源学和文化学的角度对字词进行解读,《论语》中这样记载:“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颜渊》)在《礼记·哀公问篇》中也记载道:“‘敢问:何谓为政?’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君为正则百姓从政矣。君之所为,百姓之所从也。君所不为,百姓何从之。’”在这些对话中,孔子确实是在对统治者游说,但其解释“政”这个词的方法,完全可以用在平时的教学中。孔子把“政”释为“正”,这是因为“政”的偏旁“正”,兼有表声和表义的两重性,而“正”的本义指的是脚朝着方向、目标不偏不倚地走去,表示正中,不偏斜。孔子侧重于从表义的角度解读“政”为“正”,是为了告诫统治者,为政要正直、正派,走正道。其实在识字、写字教学中,从词源学和文化学的角度解读汉字,恰恰最能体现汉字的造字特点,能使学生真正理解汉字的精髓。
孔子在语文教学中,强调审美性、社会性和知识性的结合,我们再引他的一段非常著名的话:“《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阳货》)它的意思是说,读《诗》可以激发人的志趣,感动人的情意,提升人的境界,又可以为父尽孝,为君尽忠,还可以掌握一些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抛开孔子社会观的某些局限性(“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应该说孔子是第一个发现并指出文学作品有多重内涵的人,即教学中的审美性、社会性和知识性,三者不可偏废,这也说明早在2500多年前,孔子就注意到了语文教学中人文性和工具性的统一。孔子又强调语文教学要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要学以致用,他说:“诵《诗》三百,授之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子路》)亦即,检验一个人语文学得好不好,不光是凭一张试卷,重要的是看他在社会生活中的运用,一个与人交流时不善言谈,写个短文也辞不达意、错字连篇的人,那真是应了“虽多,亦奚以为”这句话。孔子还提倡“学”与“思”的结合,他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为政》)它的意思是说,人不能死读书,让自己的大脑成了别人思想的跑马场,而要有独立的思考,这样才会有发现、有创新。同时,孔子也没有忘记告诫我们:“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卫灵公》)孔子还说:“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公冶长》)即“学”是“思”的基础,在语文学习中,熟读有利深思,博览方能比较。孔子是一位伟大的教育家,但他也是一位非常重视道德教育的教育家,因此在他的语文教学中,也常常高举着一把道德的尺子来衡量作品,以《诗》为例,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为政》)又说:“《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八佾》)也就是说,孔子要求他的弟子通过读《诗》来提高自己的道德情操和思想品质,诚如朱熹对孔子这句话注写道:“凡《诗》之言,善者可以感发人之善心,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其用归于使人得其情性之正而已。……故夫子言《诗》三百篇,而惟此一言,足以尽盖其义。”孔子在语文教学中,不让他的弟子读那些写神灵鬼怪的书,《论语》中说:“子不语怪、力、乱、神。”(《述而》)《困学纪闻·五》引《子思子》说:“夫子之教必始于《诗》、《书》而终于《礼》、《乐》,杂说不与焉。”这一方面说明了,孔子在教学中,不教那些子虚乌有、于史无征的内容;另一方面,那些流传甚广、异彩纷呈的神话传说,由于孔子的不屑而受到排斥,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往后几千年中国人的想象力。
孔子曾经说过:“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述而》)但孔子并不是一个不写作的人,《史记》中说:“《书》传,《礼》记自孔氏。”又说:“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可以说,孔子深谙写作之道,对写作有自己的一套看法。孔子关于写作的一句最著名的话是“辞达而已矣”。(《卫灵公》)《孔丛子·嘉言篇》中记载:“宰我问:‘君子尚辞乎?’孔子曰:‘君子以理为尚。博而不要,非所察也;繁辞富说,非所听也。唯知者不失理。”孔子的意思是说,写作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为目的,他所提倡的是一种简明、直白的写作风格,反对那种“巧言令色”的阿谀文风和以辞害意的繁缛文风。所以朱熹在此注道:“辞取达意而止,不以富丽为工。”但是,孔子并不是一个只重视内容而不重视形式的人,从他的一段评价人物的话可以间接地看出其写作观的另一面,孔子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雍也》)质指质地,文指文饰,质地和文饰应该和谐统一,相得益彰,这样的人才能称为“君子”,以此类推,这样的文章才能称为美文。孔子的学生接受了老师的观点,“棘成子曰:‘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子贡曰:‘惜乎!夫子之说,君子也,驷不及舌。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虎豹之鞟犹犬羊鞟。’”(《颜渊》)虎豹的皮毛之所以比犬羊的皮毛美丽,正在于它们的文饰,可见优美的文章也是离不开精彩的修辞的。
从《论语》中看,孔子的教育主要是一种口传心授的教育,所以孔子在口语交际上是一个成功的实践者和出色的指导者。孔子常常以平等的身份与弟子进行交流,比如在《先进》中,孔子就问过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的志向。在这一过程中,孔子既没有给弟子定范围、提要求,更没有以权威的面目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弟子,而是让大家自由地发表意见,甚至在交谈中曾皙还弹着琴,可见气氛非常宽松而和睦。孔子在教导弟子时,语言一点也不呆板、生硬,总是循循善诱、生动活泼,比如他常常引用《诗》中的句子来启发引导弟子,这就为弟子树立一个“不学《诗》无以言”的榜样;又如孔子在批评弟子冉有不能明辨是非、恪守辅政之责时,用了两个很好的比喻,他是这样说的:“且尔言过矣,虎兕出于匣,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季氏》)孔子还强调在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中,要直率、坦诚,而不要虚伪、做作,他曾经说:“巧言令色,鲜矣仁。”(《学而》)又说:“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公冶长》)还说:“巧言乱德。”(《卫灵公》)可见孔子对那种以如簧之舌取悦于人的行为,是深恶痛疾的。就像评价《诗》孔子有他的道德标准一样,对于口语交际孔子也有道德要求,这就是所谓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孔子时代有其道德标准,我们今天也有今天的道德标准,那种交谈时满口粗话、脏话、荤话的人,用“非礼勿言”来约束他们也是不为过的。
《论语》的开篇是这样说的:“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学而》)这里的“有朋自远方来”,并非为了游山玩水,也不是饮酒作乐,而是在学习上进行切磋。《易》说:“丽泽兑,君子以朋友讲习。”(《象传》)《礼记》言:“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学记》)孔子当年的教学方式,以及他的弟子学习方式,显然不是读死书、死读书,而是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相互探讨,共同研究。孔子说过一段非常有名的话:“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述而》)可见教师无处不在,而学习也无处不能,学校、社会、家庭都是学习的地方,这正应了一句今人所说的话——语文的外延与生活的外延相等。孔子生前曾带领弟子游历各国,在这一过程中,他碰到过政治、道德、外交、文化等各方面需要应对的问题,孔子有时单独地解决这些问题,有时指导弟子去解决这些问题,既为弟子作出示范,也让弟子在社会实践中得到了锻炼。比如,孔子的很多弟子都曾经问政于孔子,孔子往往根据当时的政治形势、国家的发展状况,以及弟子的个性特征,分别加以指点,而从这些指点中可以看出,孔子是主张学以致用的,而社会实践是检验一个人学习是否成功的根本标准。
一个伟大的教育家,不在于他编纂了多少教材,或是道出多少教育名言,而在于其以自己的教育实践为后人铺出了一条可以大步迈进的道路,孔子就是这样一位我们可以在他的指引下走向未来的伟大的教育家。
[1] 司马迁.史记[M].长沙:岳麓书社,1988.
[2] 钱兴奇,注译.礼记[M].长沙:岳麓书社,2001.
[3] 朱熹.论语集注[M].长沙:岳麓书社,1985.
[4]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2012.